關於救援應急預案範文(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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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有時會出現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減小事故造成的危害,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應急預案。我們該怎麼去寫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關於救援應急預案範文(通用5篇),歡迎大家分享。

關於救援應急預案範文(通用5篇)

救援應急預案1

為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檔案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訂我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綜合預案。

一、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鎮各類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機制,一旦發生較大以上各類安全事故,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保障公眾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適應範圍

本預案適應於在我鎮轄區內的各類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三、工作機構及職責

(一)為了加強對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組織工作,鎮政府成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如下:

總指揮:孫海

副總指揮:殷洪宴劉國

成員:孫新評時軍丁樂相姜永功徐延宗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黨政辦,辦公室主任由殷洪巖擔任。

(二)應急救援指揮部和專業處置組的職責

1、應急救援指揮部的職責

(1)全面協調和指揮事故應急和救援工作,指導制定緊急管理辦法和特別管制措施,幫助呼叫救援物資、裝置、人員,必要時請示上級統一組織協調武警隊伍參加事故受傷人員的搶救和工程搶險工作,向上級報告事故救援情況。

(2)督導各社群、企業成立應急救援隊伍,每年開展不少於1次的應急救援演練。

2、專業處置組的職責

(1)綜合協調組:由應急辦牽頭,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專業處置組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搶險救援進展情況。

(2)應急救援組:由應急辦牽頭,各應急隊伍、職能部門、社群配合,組織協調進行搶險救援。

(3)安全保衛組:由派出所牽頭,八中隊、交通所、各社群配合,組織警力和幹部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警戒、控制,組織人員有序疏散。

(4)新聞報道組:由黨政辦牽頭,統一組織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告知工作。

(5)醫療救護組:由衛生院牽頭,組織有關醫療單位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處置。

(6)後勤保障組:由財政所牽頭,落實資金和物資保障工作。

(7)事故調查組:由安監所牽頭、配合有關部門進行現場勘察、取證和開展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提出處理建議。

(8)善後處理組:由民政負責,會同有關部門處理傷亡人員的善後工作。

四、安全事故報告

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必須立即將發生的情況報告鎮政府指揮部,指揮部電話:6531188。

五、應急處理

1、接到事故報告後,指揮部根據情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應急救援牽頭單位負責人要立即趕到現場,安排協調各方力量,迅速開展救援工作。

2、各社群、有關部門和單位,在接到應急救援的通知後,必須立即組織救援隊伍,攜帶相關救援工具,趕到現場及時進行救援。對救援不及時、玩忽職守,瞞報、謊報,造成惡劣影響的,追究相關責任人的領導責任,觸犯法律法規,給國家和人民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救援應急預案2

一、總則:

(一)為認真落實學校安全事故防範措施,遏制事故(尤其是重大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師生和學校安全,維護學校穩定,加強我校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廣東省教育廳<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實施細則》及《韶關市學校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本預案是我校處理重大安全事故的基本程式依據。學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本預案立即啟動。

(三)在我校管轄的範圍如發生以下重大安全事故,適用本預案。

1、重大火災事故;

2、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3、重大建築質量安全事故;

4、重大食物中毒事故;

5、生活設施及教學裝置重大安全事故;

6、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四)各處室和每一位幹部職工教師都有參加重大安全事故搶險救災的責任和義務。

(五)各處室、年級和部門應依據本預案,制定相應的應急實施預案,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協作,處理到位。

二、工作機構:

1、我校成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救援)指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指揮領導小組),由廣東江北中學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校長黃葉亭擔任指揮;廣東江北中學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副校長劉天虹擔任副指揮,組員由我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組成。

2、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救援)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辦公室),救援行動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組、事故調查組。

3、辦公室掛靠在教導處,辦公室主任:朱庭通,副主任張哲勇;救援行動組組長仵利星;疏散引導組組長劉國鋒;安全防護組組長亢廣生;事故調查組組長劉敏。

三、工作職責:

(一)指揮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1、當遇到突發事件,及時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開展重大安全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理工作,控制事故的進一步擴大,減少事故所造成的損失;

2、組織召開處理突發事故工作會議,確定救援方案;

3、檢查督促有關處室、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後勤保障、資訊上報、善後處理以及恢復生活和教學秩序的工作;

4、檢查督促各部門責任人做好各項突發事故的防範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二)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及時瞭解事故情況,向指揮領導小組領導報告,並將指揮領導小組領導的決策及時傳達;

2、及時與上級主管部門取得聯絡,爭取上級領導部門的指導和支援;

3、協調各應急部門之間的關係;

4、向上級部門報告突發事故及應急處理的資訊。

(三)救援行動組的主要職責

1、救援行動組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警後,應立即趕到現場開展實施救援行動。

2、組織指揮有關責任部門開展人員救護、疏散和學校財產保護工作,把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3、指揮水電工等有關人員提供必要的供電供水,確保應急燈、消防設施等正常使用。

(四)疏散引導組的主要職責

1、疏散引導組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警後,應立即趕到現場,並安排人員及時引導疏散教職工、學生前往安全地帶;

2、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

(五)安全防護組的主要職責

1、安全防護組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警後,應立即趕到現場協助醫護人員搶救、運送傷員;

(六)事故調查組的主要職責

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事故的直接責任人和部門責任人,根據事故的性質,依據國家有關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應急救援程式:

1、事故發生部門要及時將事發情況準確報告指揮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辦公室常設值班電話:***

2、立即啟動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在最短時間內趕赴現場,指揮事故的處理工作;各行動組接到通知後,立即趕到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

3、指揮領導小組成員根據事故現場具體情況,提出事故救援行動方案,辦公室根據指揮領導小組指令協調好各組的行動,按照職責分工要求做好安全事故的救援、疏散和現場保護等工作。

五、本預案自發文公佈之日起實施。

救援應急預案3

為了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江蘇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和縣教育局《關於印發〈高淳縣教育局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通知》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校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預案》的範圍:

本《預案》是指在我校可能發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重傷(急性中毒)10人以上(含10人)以及其他性質特別嚴重、影響特別重大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方案,事故包括:

1、重特大火災事故;

2、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3、重特大校舍建築質量安全事故;

4、民用爆炸物品重特大安全事故;

5、化學危險品重特大安全事故;

6、鍋爐和特種裝置重特大安全事故;

7、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系統: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必須在校長室統一領導下,安全領導小組負責,相關處室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

(二)成立高淳縣實驗國小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總指揮由校長擔任,如有特殊情況校長不能到位時,由分管副校長代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安全的副校長和相關分管副校長擔任;成員由辦公室、教務處、德育處、總務處、教科室、幼兒園、少總部、工會、勤工辦等負責人組成。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下設下列辦公室:

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負責安全事故發生後的現場應急救援工作,下設若干個專門辦公室,由相關牽頭處室負責。

1、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學校辦公室,由辦公室牽頭負責,辦公室同時負責教工集體活動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2、教學活動、興趣班活動等安全事故救援辦公室設在教務處內,由教務處牽頭負責。

3、教育活動(學生的各項集體活動、課外活動、課間活動)安全事故救援辦公室設在德育處內,由德育處牽頭負責。

4、建築質量安全事故、校舍安全事故危險品化學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總務處內,由總務處牽頭負責。

5、電教裝置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教科室內,由教科室牽頭負責。

6、幼兒園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附幼園長室,由園長室牽頭負責。

7、校辦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勤工辦,由勤工辦牽頭負責。

8、飲食衛生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校醫務室,由醫務室牽頭負責。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辦公室的職責:

1、組織各處室按照應急救援預案統一部署、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

3、在本校內緊急呼叫各類物資、裝置、人員和佔用場地;

4、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5、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救援工作;

6、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7、適時釋出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救援意見公佈於眾;

8、辦理救援現場指揮部日常事務及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後,必須以最快捷的方式,立即將所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況報告校長室,並且在12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學校辦公室,由辦公室上報教育局。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單位的行業型別、經濟型別、企業規模;

3、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救援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6、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救援的有關事宜;

7、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二)學校辦公室接到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後,應迅速上報教育局辦公室,請求參與搶救或給予支援。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的有關人員必須嚴格保護現場,並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五、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措施: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後,學校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應立即投入動作,相關負責人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相應事故應急預案,並隨時將事故應急救援情況報教育局辦公室。

(二)事故發生後,應當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採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三)在搶險救災過程中緊急呼叫的物資、裝置、人員和佔用場地,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阻攔或拒絕。

(四)事故發生初期,現場人員應積極採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六、各專項應急救援預案由各專門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制訂,應急救援預案必須包括以下內容:

1、明確應急救援組織網路及相關職責;

2、事故發生後迅速奔赴現場的保證手段及時間要求;

3、到達現場後緊急處置的具體措施:

(1)現場保護;

(2)維持秩序;

(3)處置險情;

(4)搶救傷員。

4、應急救援過程中的物資(含裝置、設施)保障;

5、應急救援過程中的醫療保障。

七、其他事項:

(一)本預案是學校針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工作並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救援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適當的救援決策。

(二)學校各處室應結合自身特點,加強宣傳和教育工作,提高全社會預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意識並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

(三)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有參加重特大安全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

(四)各處室應根據預案的要求,結合本校的特點和實際情況,制訂本處室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學校辦公室備案。

(五)各相關責任處室要根據條件和環境的變化及時修訂補充和完善預案的內容,並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定期組織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的要求,有條不紊地開展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救援應急預案4

為應對公共突發事件和自然災害發生事故後得到及時救援,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條例》及《安全生產法》要求,經鎮政府決定,制定應急救援方案如下:

一、應急救援的組織機構

應急救援成立指揮部

總指揮:

副總指揮:及相關條線分管領導

成員:黨政辦、安監所、派出所、質監、工會、建管所、環保辦、供電所、醫院、及相關村(社群)領導

二、具體事故的應急救援

(一)危化品事故救援

總指揮:

副總指揮兼現場總指揮:

成員單位:黨政辦、公安派出所、安監所、環保辦、醫院及涉及村(社群)主要負責人

指揮部設立位置:設在距離事故發生地500m處上風口地帶。通訊配製:有線電話及對講機,禁止使用手機進行聯絡指揮。

職責:

總指揮職責: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在事故發生地成立現場指揮部,並及時向市安監局、工會、公安局、環保局報告,請求上級救援力量支援。

副總指揮職責:在總指揮的領導下,在上級救援機構未到時,組織人員進行有效疏散,並指揮保護現場。

黨政辦職責:根據總指揮的指示及時向上級進行報告,調集相關救援力量趕赴現場實施有效救援。

安監所:協助上級救援部門實施救援,並參加事故調查。

派出所:實施交通隔離,組織人員實施疏散,並組織有效力量對中毒人員實施救援。

環保辦:請求上級環保部門實施環境監測,在確保居住條件下,通知相關部門,並配合民政部門將疏散人群實施回遷。

衛生所:調集相關醫院的醫護人員,做好救援工作。

民政辦:及時準備救災物資,確保被疏散人員能有房住,有飯吃,保障被疏散人員最基本生活。

相關村(社群):

江平線為:村、社群

江曲線為:

寧通高速:村。

金陵化工有限公司、康愛特化工有限公司附近有:聯絡社群、曹杜村。

相關村(社群)的職責:

(1)、在接到危化品事故報告後及時利用各種手段宣傳動員規定範圍內居民及時向上風口轉移至安全地帶;

(2)、協助上級救援部門對滯留人員實施救援;

(3)、協助上級救援部門做好疏散人員安置工作;

(4)、協助上級救援部門做好有關人員思想穩定工作;

(5)、協助上級救援部門在適宜居住條件下,做好人員回遷工作。

(二)消防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方案

在接到消防火災報告後,鎮政府應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

副總指揮兼現場總指揮:

成員單位:公安派出所、安監所、供電所、工會、衛生所

職責:

(1)、迅速封鎖現場,無關人員不許進入;

(2)、迅速向上級報告,請求予以增援;

(3)、迅速切斷電源,啟動應急照明設施;

(4)、迅速組織義務消防隊實施初步滅火,並協助專業消防隊實施滅火;

(5)、協助職能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

(6)、做好事故善後工作。

(三)建築較大等級事故應急救援

在接到建築較大等級事故後,鎮政府應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

成員單位:建設服務中心、派出所、安監所、調處中心、衛生所

職責:

(1)、及時向上級報告;

(2)、迅速組織機械對被埋人員實施救援,並及時送醫療機構實施救治;

(3)、穩定建築人員的思想;

(4)、調處中心迅速介入,做好善後工作;

(5)、協助上級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並及時要求公安機關控制事故責任人。

(四)特種裝置事故

在接到特種裝置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根據事故等級通知成員單位參加,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實施救援。

現場總指揮:

副總指揮兼現場總指揮:

成員單位:質監、安監所、派出所、衛生所、工會、環保辦、衛生所

職責:

(1)、及時向市質監局、安監局、公安局報告並根據事態發展及時補報;

(2)、迅速組織人員疏散,將傷員實施就近救治;

(3)、封鎖現場,如化工企業特種裝置發生事故,還應請環保部門介入。

(五)中毒事故

中毒事故指工業急性中毒,事故發生後應立即市向公安局、安監局、衛生局、工會報告。並及時組織醫護人員負責初步救治。

現場總指揮:

成員單位:企業服務中心(安監所)、派出所、衛生所、工會、及轄區內各醫院

(六)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

發生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根據現場確定求援方案。

總指揮:

副總指揮:其他班子全體成員

成員單位;民政、公安派出所、衛生所及人武部應急分隊

三、資訊披露

根據國務院493號令要求,經事故調查組組長委派與授權,對外進行資訊披露,未經事故調查組組長委派與授權,不得接受任何媒體採訪和向相關人員進行披露有關事故調查的進展及事項。

救援應急預案5

一、目的

為確保在煤礦井下發生火災事故後能夠有效地防止事故擴大,迅速搶救受災人員,最大限度地減少傷害和損失,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二、範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於本礦井下發生火災事故時的應急處理。

三、職責

四、發生火災事故的應急預案

(一)發生火災事故的彙報和救災組織計劃

1、發生火災事故後,事故地點及附近的人員在安全地點利用電話迅速將發生事故的地點、災害性質、原因和火災程度向礦值班室彙報,井下其它地點人員發現煙霧等異常情況後,也應及時彙報。

2、值班員接到井下災情彙報後,立即通知礦值班領導,並做好記錄,值班領導接到通知後,立即到值班室並根據事故性質和受災範圍,決定是否通知救護大隊,用電話通知災區和受威脅區域人員,上述地區人員按《XX煤礦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中的撤退方式及避災路線進行撤退。

3、值班領導按《XX煤礦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制定的通知程式,通知礦長、總工、各副礦長及有關科室負責人,同時上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4、縣(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成立救災指揮部,籌建處主任和總工程師配合礦山救護隊隊長,制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

5、救災指揮部應迅速查明並組織通知撤退災區和受威脅區域的人員,積極組織礦山救護隊搶救遇難人員,同時探明火區地點、範圍和發火原因,並採取措施,防止火焰向有人員的巷道蔓延。

6、切斷火區電源。

7、根據已探明的火區地點和範圍,制定出具體的滅火方案。

(二)發生火災事故的自救計劃

執行《XX煤礦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中瓦斯、煤塵爆炸自救的有關規定。

五、應急預案的學習、演習

1、井下各工隊負責組織本隊職工學習應急預案,工作地點發生變化後或有新工人入礦時,都必須進行學習,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2、如條件允許,礦井按應急預案每年組織一次模擬演習,針對演習發現的問題,及時修改補充應急預案,並儲存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