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導語:如何制定公司防颱風應急預案?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的公司防颱風應急預案,歡迎閱讀!
公司防颱風應急預案
1 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
1.1 本預案規定了本公司在防颱風應急處理的職責和要求,以保證有效地預防颱風及在臺風發生後能夠及時開展緊急救援、搶險、轉移災民和災後恢復生產、重建等工作。
1.2 本預案適用於本公司防颱風應急處理工作。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本預案的引用而成為本預案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預案,然而,鼓勵根據本預案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預案。
GB/T 28001-2001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範
關於建立防禦颱風應急機制的通知
3 術語和定義
本程式採用GB/T 19000-2000《質量管理體系 基礎和術語》、GB/T 24001-1996《環境管理體系 規範及使用指南》、GB/T 28001-2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規範》標準中給出的術語和定義。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預案
颱風 指中心風力達到和超過12級的熱帶氣旋。
4 組織機構
成立防颱風應急指揮部,組織機構設定與防汛組織機構一致,總指揮由公司總經理擔任,副總指揮由公司副總經理擔任,成員包括生產部、技術安監部、綜合部、財務部等有關負責人組成。防颱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生產部執行值班室,負責人:主管執行的生產部經理,聯絡電話:87000000。 防颱風應急指令釋出後,原防汛組織機構自動轉為防颱風應急組織機構。
5 職責
5.1 總經理
5.1.1 是防颱風應急救災的總指揮;
5.1.2 負責防颱風應急狀態下重大事項決策;
5.1.3 負責防颱風應急組織指揮協調工作;
5.1.4 負責決定是否啟動本應急預案;
5.1.5 負責批准《防颱風應急預案》。
5.2 技術安監部
5.2.1 是本預案的歸口管理部門;
5.2.2 負責組織制定《防颱風應急預案》;
5.2.3 負責指揮協調生產自救、裝置及設施搶修、恢復生產工作;
5.2.4 負責制訂生產裝置、設施搶修的安全技術方案;
5.2.5 負責指揮協調生產現場搶險救災工作;
5.2.6 負責指揮協調廠區安全、消防工作;
5.2.7 負責生產裝置、設施的安全評估工作;
5.2.8 負責組織裝置、設施颱風災害損失調查與評估,協助做好保險理賠工作;
5.2.9 負責定期組織《防颱風應急預案》演習,並進行檢查、監督、考核工作。
5.3 生產部
5.3.1 負責防颱風應急物資採購、儲備、供應管理工作;
5.3.2 負責組織開展生產自救、恢復生產工作;
5.3.3 負責組織搶修隊伍,儘快恢復被損壞的生產裝置、設施;
5.3.4 負責組織生產現場搶險救災工作;
5.3.5 負責恢復被毀壞的電力通訊設施,優先保證與中調的通訊暢通;
5.3.6 負責生產裝置、設施的事故處理,控制防止事故擴大;
5.3.7 參加《防颱風應急預案》演習。
5.4 綜合部
5.4.1 負責聯絡恢復被毀壞的通訊設施,優先保證防颱風應急指揮部的通訊暢通;
5.4.2 負責組織廠區搶險救援隊伍;
5.4.3 負責防颱風應急交通、運輸工具調配;
5.4.4 負責協調廠區的安全保衛工作,維護廠區社會治安秩序;
5.4.5 負責搶險的後勤保障工作;
5.4.6 負責協調廠區供電、供水設施的`搶修工作。
5.5 相關部門
5.5.1 財務部負責颱風災後保險理賠工作,參與裝置、設施災害的調查與評估;
5.5.2 黨委辦負責宣傳教育工作;
5.5.3 有關部門服從應急指揮部的指揮與調配。
6 通訊聯絡
6.1 防颱風應急通訊聯絡方式有內部電話、市話、行動電話、小靈通等;
6.2 內部聯絡為本公司辦公、住宅固定電話和員工的行動電話;
6.3 外部聯絡電話號碼
7 應急準備
7.1 物資準備
7.1.1 食品準備:綜合部設定相對固定的食品供應點,並與食品和飲用水生產廠家簽訂災後食品、飲用水供應協議。颱風發生後,綜合部聯絡各食品供應點安排一定數量食品供應受災幹部群眾;
7.1.2 衣被和救生物品準備:由市救災物資倉儲中心儲備,綜合部根據災情向市救災物資倉儲中心申請供應棉衣棉被、日用品、帳篷等日常急需物品和救生物品;
7.1.3 物資材料準備:生產部材料倉庫要保持儲備一定數量的防颱風物資存量,備品倉庫要保持儲備一定數量的發供電裝置備品備件。
7.2 應急準備
7.2.1 水庫排程班人員在臺風季節及時跟蹤廣州中心氣象臺天氣預報,監測颱風走向和趨勢,及時向防颱風應急總指揮部報告;
7.2.2 執行值班人員在臺風季節應密切聯絡中調,接到中調防颱風應急命令後,立即向防颱風應急總指揮報告;
7.2.3 防颱風應急總指揮接到颱風預告後,根據颱風走向和趨勢的發展情況,及時啟動防颱風應急預案,釋出應急準備指令,全公司人員立即進入應急準備狀態
7.2.4 正在檢修的線路和主變等室外裝置、設施應停止工作;
7.2.5 生產部應加強執行值班管理,及時調整、充實執行值班人員,安排,保證現場值班人員具備處理大型事故的能力;
7.2.6 生產部應組織生產裝置、設施搶險隊伍,隨時準備完成各種搶修任務;
7.2.7 生產部應組織人員認真巡查生產裝置、設施,特別是保證廠用電系統、緊急備用電源、防洪備用電源、直流系統、廠房排水系統、電力通訊系統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7.2.8 生產部觀測班應對大壩、廠房周圍排水溝進行檢查,防止水淹廠房或山體滑坡;
7.2.9 生產部觀測班應檢查廠房門窗、棚架牢固程度;
7.2.10 生產部水庫排程班應做好颱風預報資訊的收集、跟蹤和傳遞工作,及時報告颱風走向和趨勢的發展情況;
7.2.11 生產部水庫排程班在臺風雨來臨以前應做好洪水預報,提出排程方案(詳見《洪水排程方案》);
7.2.12 綜合部組織檢查公司內部通訊以及外線電話線路通道暢通,特別是保證防颱風應急總指揮部通訊暢通;
7.2.13 綜合部組織檢查廠區道路及車輛,保證交通秩序正常;
7.2.14 綜合部組織檢查廠區辦公樓房、生活區樓房門窗及棚架牢固程度;
7.2.15 綜合部立即通知停止大壩、廠房參觀。張貼告示,疏散遊客;
7.2.16 綜合部組織協調檢查廠區供電系統,發現薄弱環節,及時加固;
7.2.17 防颱風應急準備指令釋出後,各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要按照防颱風應急指揮部的部署和職責分工,隨時準備抗擊特大臺風災害的襲擊,並做好搶險救災、恢復生產的工作準備;
7.2.18 如果同時符合《超標準洪水應急預案》啟動條件,應同時啟動該預案;
7.2.19 如果同時符合《黑啟動緊急預案》啟動條件,應同時啟動該預案;
7.2.20 防颱風應急指揮部適時向員工發出避災疏散的指令和公告;
7.2.21 防颱風應急指揮部應協調組織防颱風搶險救援隊伍;
7.2.22 防颱風應急指揮部及時釋出防颱風應急期交通、社會治安管制等項措施;
7.2.23 防颱風應急指揮部研究部署防災救災工作,監督、檢查應急預案的實施,協調處理有關事項。
8 應急響應
8.1 人員、物資調運
綜合部根據需要立即調集救災物資,保證搶險救災人員、物資的緊急調運。
8.2 緊急救援
8.2.1 颱風災害發生後,公司全體員工在防颱風應急總指揮的統一領導下,根據災情提供緊急支援,有效地組織搶險救災、恢復生產工作;
8.2.2 搶險救護隊伍,對遇險群眾及險情實行緊急救援;
8.2.3 受傷人員需緊急送外救治的由綜合部送往市救護中心;
8.2.4 發生生產裝置事故,執行值班人員按規程規定進行事故處理;
8.2.5 出現生產裝置、設施異常和故障,生產裝置、設施搶修隊伍實行緊急搶修;儘快恢復生產。
9 災後恢復生產
9.1 災情穩定後,各有關部門組織動員員工,在防颱風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積極開展生產、生活自救行動,努力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
9.2 各級人員應堅守崗位,全面投入抗險救災工作;
9.3 技術安監部制訂生產裝置、設施搶修的安全技術方案,監督落實有關措施;
9.4 執行值班人員密切聯絡中調,儘快恢復正常的執行方式;
9.5 水庫排程班人員密切跟蹤廣州中心氣象臺天氣預報,監測天氣情況;
9.6 生產部做好生產裝置、設施異常和故障搶修工作;
9.7 技術安監部協調指導生產裝置、設施異常和故障搶修工作;
9.8 綜合部恢復公司內部通訊以及外線電話通訊;
9.9 綜合部協調恢復廠區水電供應及開放大壩、廠房參觀;
9.10 綜合部協調恢復廠區交通、治安秩序;
9.11 綜合部協調做好房屋維修、重建工作。
10 宣傳
10.1綜合部根據防颱風應急指揮部提供的情況和部署,適時向公眾釋出災情等有關資訊;
10.2黨委辦做好宣傳報道工作。
11 保險理賠
災情發生後,技術安監部組織相關人員,對受損壞裝置、設施進行評估,及時確定理賠方案,儘快實施保險賠付。
12 附則
12.1本預案生產部每五年組織一次演習;按公司《安全生產獎罰規定》進行考核;
12.2本預案由技術安監部負責解釋,自頒佈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