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火災事故安全的應急預案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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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為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後果,通常需要預先編制一份完整的應急預案。那麼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突發火災事故安全的應急預案範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突發火災事故安全的應急預案範文

突發火災事故安全的應急預案1

為了避免火災事故發生造成現場混亂,貽誤救災時機,造成重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明確各職能部門在火災發生時的職責和分工,結合本產地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應急預案:

一、火災應急的組織架構

1、為了統籌指揮,部門確定主任為火災總指揮,負責火災應急時代全盤指揮工作。註冊安全主任在火災發生時不在廠內時總指揮由組長擔任;節假日期間由部門安排的值班負責人擔任。

2、組長是火警時的副指揮。在總指揮的領導下負責現場具體的滅火搶救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現場指揮。

3、總指揮、副指揮和現場指揮應在接到火警後的第一時間內趕到火災現場。

4、為配合火災搶救工作,部門特成立消防突擊隊,由車間各骨幹組成,在總指揮和現場指揮的領導下進行搶救的具體工作或協助消防隊參與滅火搶救工作。

5、各部門或車間在火災發生時應隨時聽任總指揮的排程,參與滅火搶救工作。

二、火災發生初期的應急響應工作

1、在本部門(車間)發生火災時,在崗員工應立即對初起火災進行撲救,就近原則運用滅火器材(如滅火器、消防栓等)撲滅火源;使用滅火器要注意以下要點;先拉開保險栓,操作者站在上風位置,側身作業,手按壓柄,距火點二米位置膠管對準火源掃射。

2、當火勢未能得到控制時,要立即通知安全負責人。

3、當班安全員接到火警後,立即通知全廠警戒並通知主任迅速調集全體人員利用身邊的滅火器材趕到火災現場參加撲救,並且做好火災現場人員秩序維護和無關人員的疏散撤離工作。

4、當火災蔓延到非本廠力量所能控制的程度時,在崗員工應立即敲破玻璃按響火災按鈕使用消防栓,並安排報警------119,(報警人員應向消防部門詳細報告火災的現場情況,包括火場的單位名稱和具體位置、燃燒物質、人員圍困情況、聯絡電話和姓名等資訊)。並安排人員到路口接消防車,以使消防隊員把握火災情況和儘快抵達,採取相應的滅火措施,抓住救災時機。

5、火災應急總指揮和現場指揮在接到火警後應在第一時間內趕赴火災現場指揮撲救工作,切斷生產區的電源,同時保證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轉。

6、火災警報拉響後各部門應立即切斷電源,並組織本部門(或車間)人員撤離到安全區域待命。

三、火災的滅火撲救工作

1、火災應急總指揮根據現場的情況對消防突擊隊進行初步分工,分別成立滅火組、供水組、搶救組、後勤組等各個小組,做好消防隊到來之前的輔助性工作;如火災情況的調查、人員受困情況的初步估計、各消防裝置的準備就緒、救災道路的暢通等,並隨時與消防隊保持聯絡以彙報情況。

2、消防隊趕到時,應急總指揮和現場總指揮應立即向消防隊詳細彙報災情情況,協助消防隊制定滅火撲救方案。

3、消防突擊隊應以“救人重於救火”,“先控制後消滅”的原則果斷地協助消防隊員參與滅火任務。

4、個部門(或車間)的主管人員隨時為消防隊員和消防突擊隊提供火災現場的具體情況,為滅火撲救工作提供有效的建議,並隨時聽從應急總指揮的排程以參與滅火撲救工作中去,並且積極配合醫療救護人員參與人員的急救護理工作,儘量減少人員傷亡。

四、火災事故的處理工作

1、火災撲滅後,各部門(車間)應立即清點本部門(車間)的人員和受損物資,儘快確定人員傷亡和物品損失情況並彙報上級做好記錄並存檔。

2、人資部應儘快協調各部做好醫療救護工作,包括醫療經費的提供、受傷人員的住院安排與護理以及意外傷害保險的理賠工作等。

3、裝置維修組配合相關部門(車間)人員對受損裝置儘快安排修復並投入生產產出使用。

4、以安全主任為主,各安委會成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調查火災發生原因並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事故處理。

5、安委會作出事故調查報告,同時總結本次火災事件的教訓,在全體員工中實行安全事故的教育培訓,杜絕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五、疏散自救方法

1、熟悉環境,臨危不亂;每個人應對生活、工作的居住建築結構及逃生出口熟悉,平時應做到了然於胸,而當身處陌生環境也應當養成留意通道及出口的方位等等習慣,便於關鍵時刻逃離現場。

2、保持鎮定,明辨方向;突遇火災時應保持鎮定,不要盲目地跟從人流和相互擁擠,儘量往空曠或明亮的地方和樓層下方跑。若通道被阻,則應背向煙火方向,通過陽臺,氣窗等往室外逃生。

3、不如險地,不拿財物;不要因為害羞或顧及貴重物品,浪費寶貴時間,緊記生命最重要。

4、簡易防護,掩鼻匍匐撤離。

5、火已近身,切勿驚跑;如果身上著火切勿驚跑和用手拍打,驚跑和拍打只會形成風勢,加速氧氣補充,促使火勢。正確的做法是:立即脫掉衣服就地打滾,壓住火苗,能及時跳入水中或讓人向身上澆水更有效。

突發火災事故安全的應急預案2

為落實《消防法》切實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確保人員的生命及財產安全修訂此方案。

一、組織領導

1、成立以單位負責人為總指揮、單位分管安全為副指揮、單位防火領導小組為組員的預案指揮部、指揮部通常設在值班室或安全辦。

2、成立以各部或科室義務消防員為基本的消防隊伍。

二、處置原則與方法

(一)、處置原則:沉著冷靜、消於初期、忙而不亂、先人後物、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財產的損失。

(二)處置方法

1當得到報警訊號經實地檢視確定火災的危險性。

2事發部門領導立即組織本部門義務消防員和其他同志採取各種手段撲救爭取將火災消滅在初級階段並及時向119指揮中心報警。

3火災消除後、安全部門要做好現場的保護和調查火災發生的原因、及時總結教訓和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2.當發生火災,具有蔓延趨勢的:

(1)指揮部成員立即到指揮位置,組織人員疏散、財物的搶救。

(2)迅速向“119”報警並觀察火勢蔓延的方向和現場情況,開闢消防通道並向火場救災指揮部報告。

(3)發生人員疏散緊急命令,並利用廣播系統宣傳在人員疏散過程中應注意事項迫降消防電梯運送消防隊員和滅火器材到現場。

3、疏散方法

樓層消防隊員維持消防電梯前的秩序,必要的配備應急照明燈,為疏散人員指引方向,所有疏散人員應保持鎮靜,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疏散人員後消防樓梯上應靠右邊依次下樓,右手扶樓梯把手,左手搭在前一個人肩上緊接而下,嚴禁擠、推、搶道、防止發生傷人事故。

三、各類人員職責

(一)火場總指揮員職責∶

1、組織設立指揮部、瞭解火場情況。

2、確定一名副手到總機房負責通訊聯絡、確保通訊暢通,提高通訊效率和準確性。

3、確認火災類別等級,根據著火地點的燃燒物品、著火空間、範圍判斷火災類別、等級(在短時間內有能力自救的、可視為初級火情,火勢超初級火情的輕度或火勢雖小、但固有易燃易爆物品,可能引起爆炸和火勢蔓延的、應視為中級以上火情)

4、根據火災類別和等級確定是否向公安消防“119”報警,是否需要疏散人員、向各部門下達指令、明確分工。

5、組織滅火搶救隊伍,以各部門義務消防員為主體撲救火災,救護傷員、搶救物資等。

6、公安消防隊員到場後,及時取得聯絡、聽從消防人員指揮及火災現場的基本情況等。

7、火災災撲救後,組織人員保護現場、清點人員、物資做好善後工作。

(2)、安全辦職責

1、接警後立即趕到現場,並根據火場情況向總指揮部提供有效的撲救方案。

2、按總指揮指令負責現場指揮,組織義務消防人員和就近職工投入救人滅火、搶救物資、疏散員工。

3、立即派人向火場運送滅火器材。

4、根據滅火需要,確定是否起用消防滅火系統。

5、指派人員在底層控制電梯使用和維護秩序。

突發火災事故安全的應急預案3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指導方針,進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管理機制,明確應對突發性事件的程式、職責和措施,切實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性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各類突發事件的發生,確保員工的生命和公司的財產安全,及時、有效、正確地實施應急救援。根據國家的有關安生生產的法律法令,結合本公司實際,制訂本應急預案。

第一條、突發性事件的內容

1、預防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近期主要是預防火災安全;

2、預防疾病;

3、預防食物中毒;

4、突發性工傷事故。

第二條、突發性事件救援指揮部的組成及職責

1、突發性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餘樵

副總指揮:季峰 丁崢元

成員:劉文海 王海金 唐榮 王豪 陸俊 卞介永

2、總指揮、副總指揮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全面負責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現場醫療救護指揮、受傷人員現場搶救及護送轉院等工作;

3、保安人員負責現場滅火、警戒、道路管制、疏散引導、治安保衛、事故現場通訊聯絡和對外聯絡等工作;

4、行政部負責指揮、組織人員現場救火和事後現場保護,協調政府有關部門調查瞭解事件發生的原因和事件結果評估,必要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寫出書面報告;

5、生產部負責生產車間的安全管理,及時處置可能發生的一切安全事宜,遇緊急情況,應立即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請求支援;

6、在緊急狀態下,各部門負責按制定的應急預案及時、準確地實施生產、電器等裝置的緊急停用及相關事宜,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儘量減少事件所造成的損失;

7、浙CV3465、浙C0658、滬D56409、浙CV6782為應急救援指定用車,在接到指揮部救援指令後,必須火速趕赴現場集結待命。

第三條、應急保障措施

1、堅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區域為主、快速反應、協調作戰、單位救援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2、配備、配足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並經常性地進行維護保養,確保長期處於良好狀態,當前重點是要定期檢查滅火設施,排查安全隱患,確保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3、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常識教育,經常對員工進行安全技能培訓,每年舉行一次安全救援演習,提高員工處置突發性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4、確保公司各處消防通道暢通無阻,一旦發生災害,應急救援指揮部可以依法支配、統籌、調動應急救援所需的各類裝備、器材、物資等資源;

5、災害發生的部門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實施救助,並立即報告總指揮,同時報警:火警119、中毒疾病120、傷害事件110。

第四條、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職責

1、日常管理、一般突發性事件由行政部負責,其他各部門協助;

2、發生重大事故和自然災害,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並開展工作,行使工作職責;

3、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相關部門和人員參加救援行動,做好事故善後工作。

第五條、任何員工都負有保護公司生產設施及消防器材不受損壞的義務,嚴禁任何人亂用和損壞安全設施。

第六條、各部門都應積極開展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意識,提高應急反應能力;在發生重大災害事故的第一時間內必須及時報告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並積極組織、實施救助,指揮部應立即組織力量實施救援,並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第七條、應急救援指揮部應定期開展應急救災演習活動,提高全員自救、互救能力,為應急預案的實施打好基礎。

第八條、凡發現患有傳染性疾病(肺結核、甲肝、乙肝等)的員工,應及時治療和休養。

第九條、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嚴格執行政府主管部門的有關應急救援的緊急指令,全力以赴參與公共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

第十條、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突發火災事故安全的應急預案4

為在學校發生火災事故後及時有效的組織火災撲救和疏散、救護,最大限度的減少事故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預案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設立山東交通學院突發火災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亦是突發火災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火災事故發生後的現場指揮與協調,以及消防部隊到達現場後的協調配合。總指揮由學校主要領導擔任,副總指揮由綜合治理委員會主任、副主任擔任,指揮部成員由校長辦公室、保衛處、監審處、學生工作處、後勤管理處、資產管理處、基建處、宣傳部及火災發生區域的管理負責人組成。

(二)指揮部主任由分管校領導擔任,副主任由校長辦公室、保衛處、監審處、宣傳部、學生工作處、後勤管理處、資產管理處的主要負責人和發生火災事故的部門主要負責人及保衛處副處長,承辦指揮部交辦的有關事項,組織協調水電停、供、火災撲救、人員疏散、人員救護等。

(三)指揮部下設6個組

1.滅火指揮組。負責消防部隊到達火災現場前的臨時指揮,由保衛處負責制定具體滅火方案,瞭解掌握火情,調集部署滅火力量,指揮現場火災撲救。消防部隊到達現場後,組織學校滅火力量.全力配合消防部隊進行火災撲救。

2.疏散救護組。有保衛處、後勤管理處、學生工作處組成,負責消防安全通道的疏通,瞭解掌握現場被困人員的數量及所處位置,迅速進行人員疏散。對受傷人員根據情況及時進行救治或向地方醫院轉送。

3.勤務保障組。由學校院長辦公室、資產管理處、後勤管理處組成,負責水電的供、停、車輛調動、滅火所需物資的調配等。

4.警戒組。由學校保衛處治安人員組成,負責火災現場的交通管制,接應消防部隊的救火車輛,保障消防部隊救火車隊的'道路暢通,疏散圍觀人員,維持現場秩序。

5.祕書組。由院長辦公室、宣傳部組成,負責及時瞭解火災動態和撲救情況,收集撲救行動的有關資訊和資料,統一負責、口徑一致地與社會媒體搞好溝通和聯絡。

6.善後工作組。由院長辦公室、保衛處、後勤管理處、監審處及發生火災的相關部門或單位組成,負責配合公安消防機關進行火災調查,瞭解掌握火災的基本情況和波及範圍,統計火災損失,調查火災原因,火災損失及人員傷亡的各種善後處理工作。向學校提交一般火災事故的調查報告及善後處理建議書。

二、應急預案的適用及演練

(一)本預案主要適用於火災發生後,消防部隊到達前的火災撲救等項工作,消防部隊到達火災現場後,應急指揮部主要起協調配合作用。

(二)本預案的演練由保衛處安排計劃,學校主要負責人批准後實施。原則上每年演練一次。

三、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事故報告

1.任何部門、院系發生火災事故後,現場工作人員或其他個人、部門必須立即在第一時間撥打火警119電話報警,並及時撥打校園110電話(無影山校區內線xxxx,外線xxxxxxxx;長清校區內線3600,外線xxxxxxxxx)報警。

2.校園110接到火警電話後,必須立即報告保衛處處長,由保衛處處長逐級向校領導彙報。

(二)火災事故發生後,保衛處立即組織人員進行現場保護,火災事故調查結束前,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對火災事故現場有任何破壞。

(三)火災事故發生後,保衛處治安人員、消防監督人員必須立即帶領保安隊員趕赴火災現場,維持治安秩序和做好交通管制。

四、消防力量的組織調配

1.第一突擊力量。保衛處各校區的保安隊員是第一突擊力量,相應校區的治安人員接到火警後,必須迅速組織帶領校保安隊員到達火場,採取相應應急措施,並將火場情況及時報告保衛處長。

2.第二突擊力量。學校義務消防員是學校的第二突擊力量,任何部位的義務消防員聞訊火災後,必須立即放下自己從事的任何工作超速趕赴火場,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積極參與引導疏散和滅火戰鬥。

3.消防部隊到達火災現場後,所有滅火力量聽從消防部隊指揮員的統一指揮。

五、勤務保障

火災發生後,任何部門和院系必須服從火場指揮部的指揮和安排,全力提供人員、車輛及其它物資、裝備,保證火災撲救及相關工作的順利進行。

六、責任追究

(一).存在安全隱患

1、發現有安全隱患的部門或區域,給予管理部門全校通報批評;

2、存有安全隱患,採取措施不力,仍有重大安全隱患的,給予責任人全校通報批評;

3、存有重大安全隱患,不採取措施,未消除隱患的,給予責任人警告處分;

4、存有重大安全隱患,不採取措施,造成後果的,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二).未經學校批准,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私自購買、私自儲存、私自使用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物品、特種裝置、設施的,做如下處理:

1、未造成後果的,收交用品,全校通報批評,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

2、造成一定影響,產生較嚴重後果的,給予嚴重警告處分,扣發半年補貼;

3、造成嚴重後果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扣發全年補貼。

(三).報送資訊

1、瞞報。

①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全校通報批評;

②造成較嚴重後果的,給予警告處分;

③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2、緩報。

(1)緩報10分鐘,給予全校通報批評;

(2)緩報20分鐘,給予警告處分;

(3)緩報30分鐘以上,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3、誤報。未經核實,提供虛假資訊:

(1)未造成嚴重後果,影響不大的,給予全校通報批評;

(2)雖未造成嚴重後果,但產生一定負面影響的,給予警告處分;

(3)影響真正事件處置,造成嚴重後果,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4、漏報。

(1)處置得當,未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批評教育;

(2)處置失當,並存在隱患的,給予全校通報批評;

(3)處置措施不利,存在重大隱患,並引發其它事件的,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四).應急處置

任何人、任何部門發現重大隱患或突發事件發生後應立即報告,並同時積極行動,採取有效措施,消除重大隱患,控制事態蔓延.不能消極對待,更不能迴避、逃脫。

1、得到報告。

(1)有明確指示,但未在10分鐘內趕到現場!給予全校通報批評;

(2)有明確指示,但在30分鐘內趕到現場,給予警告處分;

(3)未做明確指示,又未及時上報,且又未到現場的,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2、現場處置。

(1)積極組織力量,採取控制措施,但未按程式和要求採取措施,未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批評教育;

(2)雖積極採取措施,但未按程式和要求採取行動,導致矛盾激化或事態擴大的,給予全校通報批評;

(3)消極應付;冷眼旁觀;指示不明確;不採取行動的,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4)有嚴重瀆職失職行為;迴避、逃離現場的,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七、獎懲

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反應迅速,應對得當,措施紮實有效,做出突發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由學校黨委、行政進行表彰獎勵。

對在安全事件及應急處置工作中重視不夠.組織不力措施不落實,導致問題發生的要根據相關責任追究的有關制度,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