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執業醫師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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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資格考試(又稱醫師執業考試、醫師執照考試)是世界各國普遍採用的醫師資格認可形式,也是有關醫師的`法律和醫師管理制度的核心內容之一。1998年6月26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醫師法》,最終以法律形式確定了我國實行醫師資格考試製度。醫師資格考試分實踐技能考試和醫學綜合筆試兩部分。實踐技能考試由國家醫學考試中心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師資格認證中心統一命題,省級醫師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醫學綜合筆試部分採取標準化考試方式並實行全國統一考試,由國家醫學考試中心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師資格認證中心承擔國家一級的具體考試業務工作。

衛生執業醫師簡介

考試分為兩級四類,即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兩級,每級分為臨床、中醫、口腔、公共衛生四類。中醫類包括中醫、民族醫和中西醫結合,其中,民族醫又含蒙醫、藏醫、維醫、傣醫、朝醫、壯醫。

類別

截至目前,我國醫師資格考試共有36種類別,報考類別全稱及程式碼詳見表。


方式

實踐技能考試採用多站測試的方式,考區設有實踐技能考試基地,根據考試內容設定若干考站,考生依次通過考站接受實踐技能的測試。每位考生必須在同一考試基地的考站進行測試。

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於9月中旬舉行,具體時間以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公告時間為準。執業醫師考試時間為2天,分4個單元;執業助理醫師考試時間為1天,分2個單元,每單元均為兩個半小時。

醫學綜合筆試全部採用選擇題形式。採用A型和B型題,共有A1、A2、A3、A4、B1五種題型。助理醫師適當減少或不採用A3型題。醫師資格考試總題量約為600題,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總題量為300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