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少兒才藝大賽活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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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少兒才藝大賽活動方案

  【1】少兒才藝大賽活動方案

近日,2017年小港街道第四屆“啟明星”少兒才藝大賽啟動。此次比賽按幼兒組、1-4年級組、5-9年級組,分聲樂和器樂分別在長山社群和高河塘社群舉行,共有來自小港區域的244名孩子參加。

聲樂組這邊,幼兒組的孩子萌萌噠,有扮演小妖精的、小雷鋒、有赤腳邊跳邊唱。1-4年級和5-9年級組的大哥哥和大姐姐們,很多都是參與多屆的老面孔了,上臺有範,四人組合、三人組合、二人組合、獨唱,形式多樣、歌聲悠揚。

器樂場上,鋼琴、電子琴、架子鼓、二胡、古箏,孩子們熟練地彈奏、陶醉的表情,自信滿滿。再看看臺下的父母們,舉著相機、拿著手機,拍照片,拍視訊,拍手鼓掌,忙得不亦樂乎。家長們說,有這樣一個平臺,讓孩子們在這個舞臺上綻放自信,追逐夢想,表現下才能、鍛鍊下膽量、長一下見識,真心不錯。

  【2】少兒才藝大賽活動方案

【參賽資格】

1.參賽者必須為 3 - 13 週歲,積極、陽光的兒童,男女不限;

2.申請報名時應如實填寫個人資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個人姓名、年齡等),如有任何故意隱瞞、欺詐或篡改個人資訊資料的,一經查實,賽事組委會及主辦方有權直接取消其參賽資格;

【賽事規則】

1.參賽組別:幼兒組3-6週歲、少兒組7-9週歲、少年組10-13週歲

2.比賽時間及賽事形式:

網路報名(2017年5月4日至5月20日)

關注晨翔公眾號,後臺回覆:參加怡豐之星+年齡(什麼組別)+姓名+電話號碼

報名截止日期,5月20號

晉級賽階段(2017年5月28日/29日、6月3日/4日),10:30-12:00 簽到,13:30—17:00 比賽,自我介紹+模特走秀(運動),所有網路報名的選手均可免費參加晉級賽;

Ø 決賽階段(2017年6月17日/18日),10:30-12:00 簽到,13:30—17:00 比賽,自我介紹+模特走秀(禮服)+才藝展示,才藝展示包括但不僅限於:聲樂、舞蹈、戲曲、表演、脫口秀、樂器(樂器請自行準備)等,組委會將統一收取1280元服裝造型費(含高階定製兒童禮服1套、大賽現場化妝造型1套、商業保險1份);

3.比賽地點:怡豐城VIVO CITY 2F中廳,上海市閔行區七莘路1507號,近顧戴路

交通線路:1)軌道交通,地鐵12號線七莘路站3號口出,步行300米即達;2)自駕出行,滬閔高架莘莊立交橋方向—外環高速S20顧戴路立交橋方向出,比賽期間怡豐城提供免費停車。

4.選拔程式:

根據不同的比賽階段比賽專案逐級進階,實行10分制,由組委會授權專業評委進行評分,按總分高低排名,晉級比例根據報名人數確定。晉級賽(自我介紹3分+模特走秀運動系列7分),決賽(自我介紹3分+模特走秀4分+才藝展示3分)。

組委會將會通過簡訊或電話的方式通知及確認參賽選手資訊及初賽比賽日期;組委會將會通過微信公眾號、簡訊或電話的方式通知及確認晉級決賽的選手資訊及比賽日期;

所有參賽選手均僅限參加一場初賽,不得重複參加,一經查實賽事組委會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獎項設定】

【怡豐之星】2017少兒才藝大賽幼兒組、少兒組、少年組:

一等獎各1名、二等獎各2名、三等獎各3名,分獲獎金+獎品+獎盃+榮譽證書

【怡豐之星】2017少兒才藝大賽全國十佳,獎品+獎盃+榮譽證書

【怡豐之星】2017少兒才藝大賽金獎,獎盃+榮譽證書

【參賽協議及注意事項】

1.參賽者保證向大賽提供的所有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參賽者個人身份資訊、報名表、照片、個人簡要自我介紹、視訊影象資料等均真實有效。否則,一經發現,大賽組委會有權立即取消其參賽資格,並要求其賠償大賽因此而遭受的經濟及聲譽損失;

2.參賽者的姓名、形象(包括報名及網路報名時提供或形成的照片、視訊影象)、宣告(陳述)都可能被拍攝及在現有的地區、全國乃至全球媒體(或今後出現的媒體)播出。以上這些資料的使用取決於大賽組委會。另外,參賽者同意大賽組委會使用參賽者本人蔘賽過程的部分或全部內容。參賽者的一切個人及參賽資料有可能在全球媒體的廣告或節目中出現,包括(不僅限於)電視、報刊雜誌、廣播及網際網路;

3.參賽者在參賽過程中應服從大賽組委會的安排和管理,包括(不僅限於)大賽組委會安排的面試、體檢、訓練課程、宣傳、彩排等一系列與大賽有關的活動,選手應聽從大賽組委會的安排,並按要求參加所有活動,自比賽開始至比賽結束,非因重大情況,不得無故中途退出比賽。如有違反者,主辦方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參賽者負責;

4.參賽者完全理解並同意所有的條款規定及自己的權利,包括(不僅限於)版權等內容。在參賽過程中,賽事全程的一切內容及其更新、發展,包括但不限於對參賽者的`報名資料、參賽時拍攝的照片以及在參賽期間的形象表演等均由大賽組委會享有完整的版權、肖像權,使用範圍包括但不僅限於電視、報刊、雜誌、網際網路等全國任何地區的媒體(不論是現有的還是即將出現的媒體),並可為商業或非商業目的儲存、使用、發表、釋出等,亦可授權第三方儲存、使用、發表、釋出等而無需徵得參賽者的同意或支付報酬;

5.參賽者明白及同意晉級的選擇權完全屬於大賽組委會及其委任之評委,最終結果定出後,落選者沒有權利做出任何上訴等行為;

6.參賽者明白任何參賽者在任何地方都沒有權利制止或中斷活動的發展、製作及宣傳,任何由此引起的糾紛及造成的損失都由責任方(參賽者)向大賽組委會做出賠償;

7.參賽者應主動維護此次大賽形象並保證比賽順利進行。未經大賽主辦方書面同意,參賽者及其法定監護人不得接受任何媒體關於大賽的採訪;參賽者應當愛護公物以及比賽現場裝置,並與其他人員和諧共處,公平競賽,如因參賽者本人原因導致物品損壞、人身損害,由參賽者及其法定監護人承擔其賠償責任;如果本協議中任何條款與現行法律相牴觸,則此條款無效,但不影響本協議中其他條款的生效;

8.大賽組委會擁有對此活動的最終解釋權並可隨時修訂參賽條款及賽制,而毋需事先通知及解釋;

9.組委會收到報名資訊即視同參賽者本人完全理解並同意(不可撤銷或反悔)以上條款,任何的違約行為將直接交由大賽組委會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並賠償大賽組委會的一切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