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臨沂蘭山區國小一年級入學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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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臨沂蘭山區城區國小招生區劃圖公佈,家有適齡兒童的家長即將進入忙碌而充實的給孩子報名入學階段。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於臨沂蘭山區國小一年級入學須知,希望大家認真閱讀!

2017臨沂蘭山區國小一年級入學須知

根據《須知》報名條件為:1、入學兒童應年滿六週歲(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身體健康、具備基本學習能力;2、常住人員子女: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在學區內有自購房產且實際居住;3、外來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監護人在蘭山區內無自購房產的):①父母至少一方持有蘭山公安部門核發的居住證; ②父母至少一方在蘭山區務工或經商一年以上;③父母在蘭山區有穩定的住所且實際居住一年以上。以上條件,截至2017年8月31日,時間至少需連續滿一年。

工作流程為:登陸“臨沂市城區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進行網上註冊——>入學資訊登記——>申報學區內學校——>區教體局和學校初驗資訊——>統籌學位——>法定監護人確認、列印《適齡兒童資訊登記表》——>攜帶證明材料原件、影印件及《適齡兒童資訊登記表》到申報學校現場稽核確認——>區教體局複審,符合條件錄取——>發放《新生入學通知書》。

(一)網上註冊:1、平臺開放時間:6月12日-30日。2、註冊流程:①進入臨沂市城區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或登入臨沂市教育局主頁);②選擇“公辦學校報名”; ③勾選《家長鬚知》下面的“我已認真閱讀並同意該條款”後,再點選“確認”;④選擇“蘭山區”;⑤選擇註冊型別(本縣區戶籍有自購房產居民;非本縣區戶籍有自購房產居民;外來經商/務工居民)。

(二)資訊登記:1、進入基本資訊錄入頁面,按要求準確、詳細填寫適齡兒童與監護人基本資訊,帶*號為必填項,如因漏項、填寫不正確,將不能完成提交資訊儲存工作,請準確、如實填寫,並以此資訊註冊學籍,學籍註冊後,終身不變。報名不分時間先後,在規定時間內報名即可。建議您錯峰填報,合理安排報名時間。2、資訊採集結束前可以在“公辦學校報名資訊查詢”裡更改報名資訊,報名資訊一經學校稽核則無法再次更改。如不打算在原填報資訊的學校申請入學,可以在“公辦學校報名資訊查詢”裡撤銷之前所填報的資訊。資訊撤銷後,適齡兒童和其監護人資訊自動刪除,不可恢復。如有需要,只能再次填寫。3、使用者名稱為適齡兒童的身份證號碼,密碼為填報報名資訊時所設定的密碼。如果密碼丟失,可以點選“忘記密碼”,系統會自動提示輸入適齡兒童身份證號碼和監護人身份證號碼,如果身份證號碼輸入正確,系統會自動隨機生成新的密碼,可以使用新密碼登入並進行密碼修改。

(三)申報學校:根據《2017年蘭山區城區國小招生區劃圖》,確認自購房或租住房所屬學校片區,選擇片區內學校;租住房的必須服從調劑,否則不予安排。

(四)資訊初審:7月6日—12日,區教體局和各國小對通過平臺提交入學申請的適齡兒童資訊,到有關部門及現場進行資格審查、核實。

(五)統籌學位:7月13日--16日,區教體局和學校根據稽核通過情況,確定招生計劃;統籌確定現場確認名單。

(六)確認資訊:7月17—19日,家長登入平臺,點選“公辦學校報名資訊查詢”模組,輸入使用者名稱和密碼,可以查詢到自己所填報的資訊和學校稽核情況,確認、列印《適齡兒童資訊登記表》。

(七)現場確認:7月20日--22日,監護人攜帶證明材料原件、影印件及簽字的《適齡兒童資訊登記表》,分批到申報學校或調劑學校現場稽核確認。

確認時須攜帶以下證件:1、常住人員子女需提供:家庭戶口簿、學區內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監護人身份證、適齡兒童《出生醫學證明》的原件與影印件。(其他情況說明詳見《2017年蘭山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2、外來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需提供:(1)身份證明:原籍戶口簿、父母身份證、蘭山公安部門核發的在有效期內的居住證、適齡兒童《出生醫學證明》的原件和影印件。(2)務工或經商證明:在蘭山區務工者,父母一方需在我區參加社會保險,繳納情況以人社部門系統篩查結果為準;在蘭山區經商者,父母一方需持有在我區的工商營業執照(未辦理三證合一或二證合一的,還需提供稅務登記證)。(3)合法穩定居住證明:提供租房合同及社群或居委會出具的在蘭山區居住一年以上的證明。以上所提供證件,截至2017年8月31日,時間需滿一年。

(八)錄取順序:

1、蘭山區戶籍的學齡兒童,戶籍地址與家庭住房一致,均在學校片區內的;

2、蘭山區戶籍的學齡兒童,戶籍地址與家庭住房不一致,但自購房產在學校片區內的;

3、蘭山區戶籍的.學齡兒童,戶籍地址與家庭住房不一致,但戶籍地址在學校片區的;

4、蘭山區戶籍的學齡兒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產在學校片區內的(祖孫不在同一戶口簿上的,需提供公安等部門出具的直系親屬關係證明);

5、非蘭山區戶籍的學齡兒童,但其監護人在學校片區內有自購房產的;

6、外來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學校有空餘學位的,根據外來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申報志願,按照在蘭山區務工或經商時間長短,依次錄取;由於學位不足而未被錄取的外來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由區教體局統籌安排到其他相對就近且有空餘學位的學校就讀;沒有空餘學位或不服從調劑的,回戶籍所在地就讀或自行申請民辦學校。

(九)7月25日-27日,列印《新生入學通知書》。

(十)7月28日,發放《新生入學通知書》。

(十一)8月28日,新生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