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進入一所學校學習,有很多事情是需要注意的。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蒐集的一篇“端州區2016國小一年級入學須知”,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招生物件
必須年滿六週歲(2010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從未入讀過國小,身體健康(有正常的學習能力),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端州區戶籍兒童;
2.享受相關政策性照顧人員的子女和符合《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的非端州戶籍兒童;
3.具有積分資格,申請入讀公辦學校並達到錄取分數線以上的非端州區戶籍兒童。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物件 | 報名地點 | 報名時間 | |
第一類 | 端州戶籍兒童 | 戶籍或住址所在地段學校 | 5月7-8日 |
第二類 | 符合政策性照顧兒童 | 端州區教育局 | 5月9-13日 |
符合《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的兒童 | 各片區指定學校(沙湖國小、十一小、睦崗國小) | 5月14-15日 | |
第三類 | 符合積分資格非端州戶籍兒童 | 預報名:家長通過電腦平臺或手機平臺錄入資料 | 5月16-22日(未成功預報名的家長可於5月22日到睦崗國小、河苑國小要求幫助) |
提交申請——指定報名點:河苑國小、沙湖國小、九小、十一小、睦崗國小)(非端州戶籍兒童報名地點非入學地點,為減少報名壓力,請家長錯開時間、地點報名) | 6月18-19日、6月25日 |
三、報名程式
(一)端州戶籍
報名程式:
地段所屬學校報名 → 監護人填寫登記表及流動申請(流動申請為自願原則) → 學校確認資料 → 完成報名程式 → 學校查核資料 → 流動抽籤 → 發放入學通知書 → 報到註冊(特別說明:從2016年開始教育部門將與公安部門對接端州戶籍適齡兒童戶籍資訊,報名時家長所出示的兒童戶口簿內容與資料庫資訊一致方可報名)。
需提供證明:
(1)《端州區國小適齡入學兒童登記表》(學生家長可在網上下載填寫,也可到報名點取表填寫);
(2)選擇報讀學校依據的,能證明戶址或住址的證明 (以下三種情況由家長選擇其中之一作為確認地段依據,只能單選不能多選) :
①兒童戶口本(按戶址地段報讀);②兒童父母名下的房產證(按住址地段報讀的);③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產證及其為戶主的戶口本(選擇該項作為入讀依據的,兒童父母其中一方須與房產持有人的戶口都在該地址上);
(如已購房但未取得房產證的,由住建部門按房產地址集中查核,無需家長另行提供證明);
(3)兒童出生證;
(4)兒童免疫證,由端州區內醫療機構加蓋“入學驗證專用章”,報名後學校會加蓋“xx學校已報名”印章,兒童即完成報名程式,不能再到區內其他學校報名。
以上資料報名前,請家長準備好影印件,報名時原件及影印件交報名點備查。
4月30日前已取得端州區戶籍兒童可申請片區內流動到其他有學位空餘的學校,流動辦法見附件3。已報名成功的兒童,不能再到區內其他學校重複報名。5月1日至8月31日遷移入戶端州者視學位情況由教育局統籌安排,不保證安排在所屬地段學校。8月31日後遷戶的不接受學位安排申請。
(二)符合“第二十七條”規定兒童
報名程式:
指定報名點報名 → 監護人填寫申請表 → 報名點確認資料 → 教育局複核資料 → 區教育局就近統籌安排學位 → 發放入學通知書 → 報到註冊
需提供證明:
(1)《非端州區戶籍兒童入讀公辦學校申請表》(學生家長可在網上下載填寫,也可到報名點取表填寫);
(2)兒童戶口本、出生證、免疫證(防疫機構加蓋“入學驗證專用章”);
(3)父母雙方或一方在端州區的戶口本或連續居住五年以上居住證明(當年報名月份往回推算連續計算);
(4)有穩定職業證明:兒童父母至少一方在端州區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五年證明(當年報名月份往回推算連續計算);
(5)無違反計劃生育的證明(由戶籍地計生部門出具)。
(三)符合政策性照顧人員子女
報名程式:
填寫《非端州區戶籍兒童入讀公辦學校申請表》 → 到區教育局提交相關材料 → 區教育局稽核材料 → 區教育局就近統籌安排學位 → 發放入學通知書 → 報到註冊
需提供證明:
詳見《端州區外來人員隨遷子女憑積分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暫行辦法》(2015年修訂)附件3《端州區政策性照顧人員子女申請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提交材料一覽表》
(四)具有積分資格的非端州戶籍兒童
報名程式:
網上預報名(家長登入端州教育資訊網網上錄入報名資訊) → 監護人按照教育局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報名點辦理申請手續(在可接收積分入學兒童學校名單申報1-3所學校)→ 現場查驗資料、家長確認報名 → 教育局稽核資料(家長可網上查詢稽核情況) → 公佈全區接收積分入學最低分數線 → 相關學校公佈積分入學申請兒童分數及學位安排情況 → 發放入學通知書 → 報到註冊
需驗證或提供的證明:
(1)《非端州區戶籍兒童入讀公辦學校申請表》(根據家長預報名錄入的資訊及現場查驗資料由報名點列印,無需家長提供);
(2)兒童戶口本、出生證、免疫證(防疫機構加蓋“入學驗證專用章”);
(3)兒童父母戶口簿;
(4)兒童父母雙方或一方在本區的居住證明(注:此項僅兒童父母為肇慶市內非端州區戶籍居民需要提供;端州區居民及外市居民由公安部門提供集體資料,網上查驗,無需家長另行提供);
(5)兒童父母至少其中一方的社保證明或其為法人代表的工商營業執照(此項人社部門或工商部門提供集體資料,網上查驗,無需家長另行提供);
(以上(1)-(5)為必備內容)
(6)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雙方或一方在本區房屋產權證原件及影印件,或父母在本區的正式房屋租賃證明;(如已購房但未取得房產證的,由住建部門按房產地址集中查核,無需家長另行提供證明);
(7)兒童父母大專以上學歷證書、規定的技術職稱證明(服務單位必須在端州區方可積分);
(8)兒童近三年在讀端州城區幼兒園年限證明(計分有效年限為2013年至2016年,提交端州區教育局在冊幼兒園的有效證明方可積分);
(9)監護人作法人代表的.單位近五年內納稅額證明。
(以上(6)至(9)為可選內容,作為積分計分依據)。
凡需要家長提供的內容需準備好影印件,報名時原件及影印件交報名點備查。
(五)延緩入學規定:端州區戶籍適齡兒童,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向教育局提出申請,由端州區教育局批准後可延緩入學。辦理時請攜帶戶口本。去年辦理延緩入學的,今年入學報名請攜帶延緩入學證明。
四、溫馨提醒
1.學位申請是按全區統一時間進行,廣大家長要對照申請條件提前準備好各項證明材料,按照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申請學位。逾期申請,公辦學位不能保證提供。
2.所 有報名資料資訊將由相關的公安、人社、住建、工商、衛生等部門核查。提供失效、不符合條件或虛假資料的申請是無效申請,由此造成的後果,由家長負責。端州 戶籍兒童將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校,不保證能安排在地段學校;非端州區戶籍兒童不予安排公辦學位;情況嚴重者,將予以登記,交由相關部門處理。
3.家長鬚按照每所學校公佈的招生範圍和接受申請學位型別,對照自己的條件來申請規定學校的學位。未按照公佈的招生範圍和學位型別來申請學位,其申請為無效申請。
4.就近入學並不是指就讀離自己住址距離最近的學校。學校的招生地段由區教育部門根據轄區人口分佈、道路和住宅小區、歷史沿革等情況進行劃分。
5.2016年所有招生資訊將通過端州教育資訊網或學校公佈,請廣大家長密切留意,及時登入端州教育資訊網、學校網站或公告欄瞭解最新的入學資訊。
端州區教育局招生工作諮詢電話:2232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