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學生安全的責任書(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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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人們運用到責任書的場合不斷增多,責任書是寫明責任範圍、職責,多用於平行的文書。責任書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關學生安全的責任書(精選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有關學生安全的責任書(精選5篇)

學生安全的責任書1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我院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維護學校的安定、穩定和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確保廣大同學的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學校學生行為準則》等有關檔案精神,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請遵照執行。

第一條 嚴格遵守學校消防安全的有關規定。

1、嚴禁在學生宿舍使用違規電器(如電爐、電熱棒、電飯煲、電吹風及其它偽劣電器產品以及煤油爐、液化氣爐等違禁液、氣加熱器具。

2、嚴禁在宿舍內亂拉電線,佈置電線。離開宿舍時,必須關掉一切電源,做到人走電關。

3、嚴禁學生在宿舍、教室、圖書館等室內公共場所吸菸。使用蚊香須擺放於安全處。

第二條 嚴禁住校生在外擅自租住民房。住校生晚上必須按學校規定準時返回自己宿舍住宿,嚴禁學生未經請假夜不歸宿。嚴禁在學生宿舍留宿異性和外來人員。人員外出必須嚴格遵守請、銷假制度

第三條 嚴禁學生到正規游泳場所以外的任何水域游泳。

第四條 學生外出集體活動,必須經過申請,報學院、學校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外出。嚴禁出入不健康娛樂場所。

第五條 晚上返回宿舍須結伴而行。嚴禁攀爬圍牆、鐵門。

第六條 嚴禁學生酗酒、尋釁滋事、鬥毆、打群架。

第七條 購買電腦的同學自覺遵守國家計算機網路安全管理辦法的規章制度、且須簽訂安全管理責任協議。

第八條 珍視飲食衛生,維護身心健康,不到無健康證等不衛生場所購買、食用食物。

第九條 所有學生對人身、公共財產安全都應盡充分注意的義務,如遇突發性事故,所有知情(發現)者、當事人,都應積極施救並在第一時間向輔導員報告或報警;知情不報者,將承擔相應的責任。

結合以上條例特此成立以班長為組長,紀保委員為副組長,學習委員、生活委員、體育委員、各寢室長等為成員的班級安全領導小組及事故處理小組。班長負責全面安排工作,各成員具體負責某一時段的安全工作。如:體育委員負責體育活動中的安全工作;生活委員負責班級的財產安全電器安全工作;紀保委員負責課前點名及課堂教學安全工作;學習委員負責網路安全工作及彙總班級安全日制工作等;各寢室長負責各寢室的財產,人身安全等。

本人已經明確以上安全責任書中所有規定,並保證認真遵守。若因違反以上規定造成任何事故,本人願意承擔一切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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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

學生安全的責任書2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關於做好學校暑假安全工作的要求,切實做好暑假學生人身安全的各項工作,杜絕暑假期間學生一切非正常事故的發生,學校特與學生、學生家長簽定暑假責任書:

一、學生家長責任:學生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要求對學生暑假離校期間安全進行全面監護。要把學生暑假期間防溺水、防觸電、飲食衛生、交通安全作為防範重點,切實擔負起監護人的責任。

二、學生責任:提高安全防範意識,保證自身的生命和財產的安全,在暑假期間必須做到:

1、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在公路上跑鬧、玩耍嬉戲,不攀爬車輛,不乘坐無牌照的`營運車;橫穿公路要走斑馬線,不得隨意橫穿;不騎飛車,不併排騎車,不私自騎車外出。

2、防溺水安全:嚴禁到水庫、河、水坑等處私自玩耍洗澡;不得到水庫、小河等地方釣魚;不準私自下坑、河、池、水庫等危險水域游泳(遊玩)、洗澡、戲水、划船;不能擅自與同學結伴遊泳,更不能到無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等。

3、用電安全:要在家長的指導下逐步學會使用普通的家用電器;不要亂動電線、燈頭、插座;不要在標有“高壓危險”的地方玩耍等。

4、防火安全:不準玩火,不得攜帶火種,以免發生火災。發現火災及時撥打119,不得逞能上前撲火;小心、安全使用煤氣、液化氣灶具等;不準玩火,不準私自上山野炊,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不隨便放煙花、爆竹等。

5、飲食安全:自覺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飯前便後勤洗手,防止傳染病的發生;購買有包裝的食品時,要看清商標、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三無”食品、過期食品一定不要購買食用;生吃瓜果要注意洗乾淨後才可食用,不吃腐爛、變質的瓜果;不準隨便吃不認識的野果,不吃過期和黴爛變質的食品,注意飲食衛生等。

6、防汛防暑安全:在夏季雷雨天氣,不在大樹及高大建築物下避雨,避免被雷電擊中;大雨天氣,不要外出,如遇洪水要順樓梯到高樓層或地勢較高的地方防汛;高溫天氣,長時間在野外要採取降溫措施,防止中暑等。

7、自然災害方面的安全:不要到涵洞、陡坡等事故多發地區遊玩;掌握地震、雷電等自然災害發生時自救、逃生的知識,掌握野外防災自救常識;儘量不參加帶有危險性的旅遊活動,堅決杜絕到人跡罕至的地域或未向遊人開放的區域旅遊或探險。

8、網路安全:不要輕信陌生人的網上邀請,不和陌生人聊天;禁止上網咖,禁止到遊戲室、檯球室、錄影室、歌舞廳等娛樂場所;不準未告知家長和網友私自外出見面、外宿和遠遊,防止被綁架、拐騙或走失;禁止玩暴力、恐怖、色情等網路遊戲等。

9、學生要熟識報警電話(火警119、盜警110、急救120、交通事故122)。

尊敬的學生家長:為了孩子的健康發展,為了孩子的美好未來,希望您密切配合學校的工作,將安全工作落到實處。讓我們的孩子高高興興回家去,安安全全到校來!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家長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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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

學生安全的責任書3

為進一步強化學院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校園安全保衛工作,增強學生安全思想防範責任,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學生遭受不法侵害、意外傷害案件(事件)的發生,根據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宜昌市公安局《關於對非義務教育在校學生開展安全教育和思想防範專項活動的緊急通知》的要求,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一、為確保自身安全,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應自覺遵守下列規定:

(一)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牢固樹立安全防範意識,防止各種事故的發生;

(二)在日常教學及其它各項活動中,應嚴格遵守紀律和有關規定,聽從指揮,服從管理;在公共場所,要遵守社會公德,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三)不得在宿舍內使用大功率、易引起火災的電器;

(四)不得破壞、亂接、亂拉電源線,不得在床上使用各類電器裝置及抽菸,離開宿舍時應自覺關閉房間電源;

(五)不得在宿舍、教室使用明火;

(六)不得在宿舍留宿異性及其他人員;

(七)不得擅自離校和夜不歸宿;

(八)離開宿舍及夜晚在宿舍休息時,要反鎖好門窗,防止財物丟失;

(九)不到無安全圍護的江河湖等水域邊玩耍;

(十)不得以攀爬、翻越等不正當方式進出學生公寓、宿舍區;

(十一)不到非正規游泳場所或無正式救生人員保護的場所游泳;

(十二)不得藉助麻將等各種娛樂工具進行活動;

(十三)不得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或受治安管制的刀具、凶器帶進學校;

(十四)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在校生不得在校內駕駛機動車輛,騎自行車嚴禁帶人。

(十五)在教學、實習過程與日常生活中,應遵守紀律或按要求活動。

二、如違反以上規定而造成人員傷害或財產損失的,由當事人承擔一切責任。

三、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本責任書一式三份,學生、輔導員(系部)、保衛處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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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

學生安全的責任書4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路,根據《中國小幼兒園管理辦法》、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裝置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2、學校的安全保衛和學校的消防設施、裝置、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有重大安全隱患而未採取措施的。

3、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4、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並未在可預見的範圍內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學校知道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患有不適宜擔任教育教學工作的疾病,但未採取必要措施的。

6、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或者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不適宜未成年人蔘加的勞動、體育運動或者其他活動的。

7、學生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8、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並未根據實際情況採取相應措施,導致不良後果加重的。

9、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

10、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未成年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

11、對未成年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相關的資訊,學校發現或者知道,但未及時告知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導致未成年學生因脫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

12、學校有未依法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的。

三、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家長(或監護人)由於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1、獨自或夥同他人到河、湖及游泳池或者其它地方游泳的。

2、隨意攀高、翻越圍牆、欄杆,搖晃體育器械,拆毀公共設施的。

3、購買不符合衛生安全標準的食品,吃不清潔的食物的。

4、來校與回家的途中,未經家長和學校同意,私自在外住宿的。

5、違反校紀校規,不聽從安排,在走廊、梯子、過道間擁擠,在校內追逐打鬧,在校內外打架鬥毆的。

6、不遵守交通規則,乘坐超載和未投保的客車、無牌無證車輛,乘坐報廢車、農用車、摩托車等非客運車輛的。

7、違反交通法規私自騎車上學的。

8、攜帶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校園的。

9、進入遊戲廳等娛樂場所的。

10、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和教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

11、在校園內玩火(住宿生不準在寢室內生火、點蠟燭、點蚊香)、玩電(住宿生不準在寢室亂搭電源線)、玩甩炮、火炮等。

12、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13、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14、在上學、放學時,如遇到惡劣天氣,家長(或監護人)必須親自護送孩子上下學。來校與回家的途中發生的事故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15、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

四、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並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

1、地震、雷擊、颱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侵害造成的。

3、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於知道的。

4、學生自殺、自傷的。

5、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下列情形發生造成的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2、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3、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4、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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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

學生安全的責任書5

1、教育學生不在水井 、機井、澇池、水庫、湖泊、大河等危險水域玩耍、捉魚、游泳。

2、監督學生在雨季、汛期往返學校不私自下水、不強行僥倖涉水,家長要親自接送,特殊情況不能到校的,可電話請假或過後補假。

3、往返學校不準隨便接觸電源和帶電電器;不得在雷雨時避於樹下、電線杆下或其它易發雷電的地方。預防雷擊事故發生。

4、學生每天自測體溫,注意預防各種疾病,嚴防手足口病及甲型h1n1流感發生,如發現疫情應及時向上級衛生部門彙報,防止傳播。

5、學生在雙休日、節假日回家、走親訪友嚴禁搭乘各種農用車輛,嚴禁搭乘"無牌、無照、無證"車輛及違章超員車輛。

備註:本責任書由學生帶給家長並簽名,如果學生沒有帶給家長私自代簽或者家長拒不簽名,本責任書照樣生效;家長若無視本責任書,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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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