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學生安全責任書(精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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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責任書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簽訂責任書可以有效提升我們的自覺性和主動性。想學習擬定責任書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有關學生安全責任書(精選6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關學生安全責任書(精選6篇)

學生安全責任書1

家長

學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國的未來,與學校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是每個家長應盡的責任和義務;讓每一個學生都健康成長,早日成為國家棟梁,也是學校和家長共同的願望。

一、學生自入學校上學、上課期間,應在校內活動,嚴禁私自出校門。走讀生及在校外學屋就餐的學生中午時間的安全由其監護人或校外託管責任人負責。

二、嚴格請假制度。學生因事、因病確需出校門,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同時,學生應通知家長在學校門口接,做好登記後方能離開學校;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長應及時同班主任取得聯絡,嚴禁學生私自離開家門。

三、學生放學後,家長應及時接走,嚴禁學生放學後在校外逗留;由此引發的不安全後果,由監護人負責。

四、要求孩子不要亂拉電線、動插座等帶電物品,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制止。

五、嚴禁到校外各種水庫、河溝、水塘等洗澡、溜冰、玩耍,出現問題,有監護人承擔責任。

六、學生上學和放學回家的路上,學生安全管理,由監護人負責。

七、不準未滿2歲兒童騎自行車上路,行車走路不闖紅燈,十字路口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

八、嚴禁學生在上學期間乘座“三無”車輛、超載等不合格車輛上學和回家,如因乘車上學和回家出現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九、嚴禁學生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塊、雜物、彈彈弓、拿竹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對不按規定要求而出現的問題由家長負責。

十、家長、學生與各班和學校簽定了此責任書,家長就要教育,管護好學生。若因家庭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出現事故,或由於學生不服從管理,出現的一切後果,由學生本人及其監護人自行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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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2

為了確保在會考期間我校考生的安全,特簽訂學生安全責任書,責任內容如下:

一、明確安全責任

班主任及班級帶隊教師,是全班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做好組織、管理工作,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規定的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及班級帶隊教師的組織和管理。

二、責任要求

1、考生必須服從班主任及班級帶隊教師的管理;

2、考前考後,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準時到達乘車地點,乘車時不得隨意將頭、手伸出窗外;注意交通安全。

3、考生必須按學校規定,統一吃、住、行;不準以任何理由在外吃飯,住宿,乘車;不得自行去考場和回住宿點。

4、考生必須按時就寢,遵守就寢紀律,不準高聲喧譁,不準在宿舍內追、打、玩,影響其他考生休息;

5、早、午、晚不準外出,如果有特殊事確實需要外出的,必須有帶隊教師陪同。

6、考試期間,考生個人應管理好自己的生活用品、錢物及學習用品,以免被盜;特別是准考證。

7、考生應注意個人的身體健康狀況,注意個人清潔衛生,如有身體不適,必須及時向該班班主任及帶隊教師反映情況;

8、考生不準去買黴爛、變質、腐蝕食品,以免中毒;不準接受陌生人贈送的食品。

9、考生不準外出喝酒、吸菸;去網咖、歌廳等娛樂場所。

10、考生考試結束,集體返校解散後,必須立即回家,不準走家串戶,不得搞聚會,不得下河洗澡。經家長同意後方可外出;才算本校學業終了。

11、家長同志要對考生進行考前教育,提示考生考試期間注意事項,正確對待考試。教育考生注意飲食衛生和交通安全。教育學生聽從學校安排,必須遵守學校規章制度,不得有要畢業了就不服從管理的思想,有事報告老師,文明調解,尊重三年來教育自己,幫助自己的老師和同學。

12、學校原則上要求家長陪考,確因特殊原因不能陪考的,應向班主任聯絡並教育好自己的子女。

13、不能統一住宿的學生,應徵得家長同意並告知班主任老師的自己的住處及聯絡方式,有事及時向班主任老師聯絡。

三、責任追究

各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及班級帶隊教師的管理,對因擅自行動,無視學校安全紀律而造成安全事故發生的,一切後果自行負責,且學校將嚴肅處理,嚴重者報送公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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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3

為確保學生上學期間的人身安全,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路,根據上級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總責。學校與各班簽訂安全責任書。

2、學校經常進行安全法紀教育,檢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的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紀守法。用《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國小生守則》來規範子女的言行,做到家、校教育結合。

3、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遊戲,不跨越欄杆,不爬圍牆,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4、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並承擔一切費用。

5、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準時到校或回家,不準在途中玩耍。否則,如發生意外,責任在學生方。

6、嚴禁學生擅自到溝塘、江河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方負責。

7、學生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

8、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炮、玩銳利器具等,一旦出現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9、學生在校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當事人責任。

10、學生應嚴格遵守《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造成的後果學生自己負責。

11、凡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12、本責任書學生、家長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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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4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防範措施,依法處理學校各類安全事故,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為我校學生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特與家長簽訂學生人身安全責任書。

1、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文明禮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組織學生觀看有關安全教育錄影帶,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一些安全防範急救措施,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範能力,做到警鐘長鳴。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3、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等教育,禁止不到年齡的學生騎車上學,確保學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

4、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校期間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如學生不遵守校規,打架鬥毆,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學校負責處理事件,根據情節輕重,責成當事人家長負責一切經濟損失。

5、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負責並督促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按時上課,活動,有事要請假,事畢要消假,學生不能請假的由家長代請,如果無履行請假手續學生未到校上課,私自外出購物,校外就餐等,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有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

6、放學和上學父母及其它監護人要負責按時接送,否則,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事故,由家長或其它監護人負責,如:學生放學後不回家,私自在學校玩耍、到街上上網、打檯球或與校外人員玩耍造成的人身財產安全事故,責任有其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7、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經常和學校保持聯絡,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要及時通知學校,密切與學校配合,確保學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場所的人身及財產安全。

8、學生每天上學前和放學後學生的安全責任由學生家長(監護人)承擔安全責任,學生未按時回家,家長應及時尋找。

9、課間休息時間,由值周行政、值周教師、班主任處理在校學生的偶發事件。10、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支援學生參加人身平安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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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5

尊敬的學生家長:

為了保證您的孩子安全,請您對孩子加強安全教育,加大對您的孩子的監管。我校根據教育部出臺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提醒學生和家長時刻注意安全,並簽定<<學校與家長、學生安全責任書>>。

一、溫馨提醒同學和家長:

1、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和證件,謹防被盜或遺失;請勿輕信他人,謹防受騙,愛護公物,不侵佔、不損害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2、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室內無人或晚上睡覺時要鎖好門窗。

3、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請向老師、班主任、年級組長、領導或相關部門反映,不要用武力解決問題。

4、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請勿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和車況不好的車輛。

5、禁止使用、收藏治安管制刀具和其它器械,禁止學生在無監護人監管的情況下在校外租房居住,校園內禁止使用一次性餐飲用具,禁止學生帶寵物入校。

二、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1、學生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放學後、節假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安全事故。

2、學生在教室私自生火取暖,使用大功率電器,亂接電線發生的安全事故。

3、學生在校外無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的攤點購買食品發生飲食安全事故。

4、學生參加各項體育活動、實驗等,均要在教師的指導下規範操作,學生未按照教師的要求私自違規操作發生的安全事故。

5、學生翻越或推拉圍牆、欄杆、門窗,私自進入施工區,私自下河(塘)游泳發生的安全事故。

以上各條未涉及到的有關方面參照教育部出臺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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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6

中國小生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期望,是家庭的幸福!學生的安全是學校和家長共同擔負的職責,為了使學生能夠健康的成長,我們學校和各位學生家長共同攜起手來,“關注學生生命、關愛學生生命”,共同做好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監管工作,為此,學校和各位家長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家長要教育學生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鬧,橫穿馬路或過街道要小心,注意避讓車輛。

二、年齡在12歲以下的國小生上下學不準騎自行車,中學生上下學不準騎摩托車、電動車,家長要做好對學生的監管工作。

三、家長要監督學生堅決禁止乘坐農用車、載貨車、報廢車和無牌、無證、無保險的“三無”車輛。禁止乘坐有超員、超速或7座以下的小麵包車輛。

四、家長要和學校密切配合,加強對學生交通安全的教育和乘坐車輛的監督,如家長髮現學生乘坐不符合要求的車輛,及時彙報交通運輸部門和教育部門,撥打交警大隊報警電話:xxx和學校監督電話:xx。

五、學生上午到校時間為7:00-7:30,放學時間為11:45;下午到校時間為14:10-14:30,放學時間為17:30;學生上下學由其監護人負責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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