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目標責任書範文(精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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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責任書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責任書有助於我們更好地履行職責。我們該怎麼擬定責任書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管理目標責任書範文(精選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管理目標責任書範文(精選6篇)

管理目標責任書1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區市、縣有關安全生產工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學校相關制度職責,切實加強學校安全與門衛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物件

學校門衛管理及工作人員。

二、責任內容

1、門衛管理及其工作人員必須認真貫徹落實有關法律政策,嚴格執行學校制度職責,樹立“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本著一切為了師生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的原則,積極、認真、紮實地做好本職工作。

2、堅守工作崗位,工作態度端正。認真做好來人查詢登記與相關人員聯絡的工作,做好外出學生的詢查工作,做好交還班的記錄工作。

3、按時開關大門,妥善處理好校門口所發生的事情。上課期間,除上級領導及其車輛,任何人和車輛嚴禁進入校園。

4、門衛室內,嚴禁聚眾娛樂,不得隨意接納陌生人;有關制度責任上牆,相關記錄擺放明顯有序。

三、責任要求

1、明確職責,24小時堅守工作崗位。

2、凡工作不認真或擅自離崗等而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自負。

校長:主管副校長:門衛工作人員:

簽訂時間:年月日

管理目標責任書2

為了明確責任,切實加強對大學生村幹部的管理,保障安全,根據我鄉大學生村幹部管理辦法,經研究決定由村支部與村幹部特簽訂如下安全管理責任書:

一、大學生村幹部要服從支部的領導,認真執行我鄉大學生村幹部管理辦法,積極聽從所在村支書主任的工作安排。

二、要按時出勤,不曠工,有事要請假。要認真記好工作日誌,實事求是。

三、大學生村幹部工作日內必須在本鄉指定地點住宿,休息日、節假回家按請假審批許可權履行請假手續。

四、不允許大學生村幹部宿舍留宿他人。

五、工作乘車要坐公共汽車,嚴禁乘坐私家車或順車。如有交通工具的,上下班要遵守交通規則,注意行車安全。

六、大學生村幹部的用餐要妥善安排,加強培訓和檢查,不允許大學生村幹部吃腐爛變質食物,嚴防食物中毒。

七、大學生村幹部的用電、冬季取暖要統一管理,禁止在宿舍、辦公室私拉電線、亂安插座,對電線、採暖裝置常檢查、常維護,防止出現觸電、煤氣中毒現象。

八、禁止大學生村幹部到水庫、池塘等室外遊野遊泳,防止溺水事故發生。

九、鄉、村要經常對大學生村幹部開展安全教育,進行安全檢查,查詢不安全因素。對事故苗頭、安全隱患,重大事故,要妥善處理及時上報。

十、嚴禁大學生村幹部點選非法網站、在網上發表惡意文章。要注意自身安全,不交損友、不喝酒、不參與賭博、不參與封建迷信和色情活動,要潔身自好,做好表率。

十一、責任追究:

(一)行政村的責任人不能履行安全職責,造成村幹部出現安全問題的,鄉黨委要根據具體情節對行政村的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嚴肅處理。

(二)大學生村幹部本人如不服從鄉及行政村的管理,違反相關規定而發生安全事故,大學生村幹部本人應承擔相應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村黨支部、大學生村幹部各執一份。

村支部簽字(蓋章):

大學生村幹部簽字:

20xx年11月10日

管理目標責任書3

一、學生紀律安全:

教室內:

1、每天上、下午上課前,班主任必須到教室巡視,發現有學生未到校,必須立即與家長聯絡。如果沒有及時與家長聯絡,學生髮生問題,全部責任由班主任承擔。

2、實行每節課點名制,發現缺課學生,任課教師要及時與班主任聯絡,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要及時進行調查、處理。任課教師沒有及時向班主任反映,學生出現問題由任課教師承擔;如果任課教師及時向班主任反映了情況,而班主任沒有及時進行處理,產生後果則由班主任承擔責任。

3、班主任要利用班會對學生進行自我保護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教育等各項紀律安全教育,並做出記錄,學校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教師尤其是班主任要加強學生各種安全紀律教育,要求學生輕走慢放,不得在任何時候任何地點瘋打追逐。不爬高,樓梯走廊嚴禁學生瘋打鬧,禁止手扶欄杆或滑手,禁止在樓梯上玩,加強雨雪天的安全教育.學生髮生任何意外教師要在第一時間與家長聯絡,並及時彙報給學校。

4、規範學生進校園制度,凡是學生進到校園,任何教師或學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學生回家,學生中途因病或其他事必須回家,須由政教處負責人員簽字生效,並要及時通知家長。如果因工作安排不到位,致使學生出現安全問題,則由安排回家的教師承擔責任。

5、加強學生用電管理,除陰雨天外,各班要及時關好照明用電。

教室外:

1、課間學生不遵守校規校紀,出現安全事故,班主任要承擔教育責任。

2、師生要樹立向課堂四十五分鐘要質量的意識,教育學生聽鈴聲及時上課。

3、教師派學生去辦任何事情,必須強調安全問題,在此過程中學生出現安全問題,由委派教師全面負責。

4、課間操、放學、上下課等學生上下樓梯、各種活動一定要按學校的規定有秩有序,班主任要加強教育管理。當節任課教師要全面負責,學生髮生事故,任課教師承擔相應的責任;班主任如果沒加強教育管理,根據事故大小給予一定處分。大型集會等其他重大集體活動,班主任要對學生全面負責,如出現安全事故,班任承擔責任。體育教師負責全面組織管理工作。

5、加強學生吃飯紀律教育,在校吃飯學生各班要加強管理,如果學生在道路上吃飯或外出買飯、吃飯,總之由於沒遵守紀律而出現事故,由班主任承擔教育責任。

6、用水要節約,不能亂動水閥,造成損失則要進行全部賠償。

學校外:

1、教師要加強學生校外紀律安全教育,不爬高、不玩火電鞭炮等任何危物品、不到池塘、工地、深山等任何危險的地方、不騎摩托車等。

2、教師要加強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要求學生遵章出行。

3、學生要遵守社會公德,凡是因不遵守社會公德被群眾或其他教師反映情況屬實者,在班級考核中給予扣分。

二、教師教學行為安全措施:

1、教師要按時上課,提前侯課,鈴聲一響必須在教室。上課期間不準再接待家長和客人,不得離開教室(特殊情況除外)不得接聽電話。如果由於教師上課不及時或離開教室,學生出現任何問題,則全部責任由該教師承擔。

2、從上課鈴響到本節課下課時間,任課教師要對學生課堂上的所有行為負起責任,教室(各室)內有電源插頭等易發生危險的地方嚴禁學生觸控玩耍,任課教師要對學生進行全面的安全教育與管理,強調實驗操作的規範性,運動前的安全問題等,如果學生出現不應有的事故,所有責任要由任課教師承擔。

3、按時下課,不能脫堂。因脫堂導致學生課間行為匆忙,發生事故,教師要承擔全部責任。

4、體育課,學生必須做好課前準備,上課鈴響前帶到操場,上課鈴響必須進行規範性上課,學生上下課帶隊均由體育教師負責,如教師不到位,學生出現問題,教師要承擔全部責任。如果鈴響後學生沒帶到位或紀律較混亂,均屬於沒有及時上課。

5、所有教師不得私自調課,調課必須向教導處申請批准,並且及時補課。

6、嚴格請銷假制度,有事不能到校,必須提前向教導處請假,請假時必須彙報自己的課程安排,回來後及時銷假。上班時間有事外出,要說明理由,請假時必須彙報自己的課程安排,回來時及時銷假。

7、教師有事不能參加任何集體或大型活動者,必須及時向校長、值日領導請假。

8、放學後,教師留下輔導學生或做其他事情,教師本人必須留在教室,不能讓學生留學生,並要親自護送學生回家,發現留學生而教師本人不在教室,而在此期間學生髮生事故者,則由該教師承擔全部責任。

9、衛生大掃除時間班主任必須合理安排,和學生一起打掃衛生,加強衛生時的安全教育,並做好相應記錄,不得利用此時間做其他任何事情。由於教師不到位而出現問題由班主任承擔責任。

10、教師要關愛學生,不得以任何理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凡是經反映調查屬實者,情節較輕者教師考核列最後一名;嚴重者還要進行停課反思,乃至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1、教師不得私自組織學生參加任何校外活動,不得利用雙休日私自讓學生到校補課,不按規定導致學生髮生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12、教師要樹立學校主人翁意識,不管發現任何問題,要及時反映,各項工作做到防患於未然。

三、後勤管理安全落實措施:

1、教師個人或集體用電,包括微機、錄音機和飲水機等,教師必須親自操作,不得委派學生操作,如出現問題由委派教師承擔一切責任。

2、各辦公室負責人要合理安排教師進行值日,並對辦公室所有工作進行督導和管理,值日教師要認真履行職責,負責當天本辦公室的所有工作。

4、總務處要加強對學校食堂、商店衛生檢查,確保學生飲食安全。

5、學校所安排的值日工作,要嚴格按坐班制度認真負責,確保學校各方面的安全。凡是不能按學校要求做好值日工作的,如果造成損失或給學校造成嚴重影響者,要進行賠償。

四、值日領導安全落實措施:

值日領導要認真、全面落實值日領導職責,要對值日當天的所有事情負全責,進行檢查、監督、糾正和教育。如因工作不到位失職,則追究其責任。

五、學生值日教師安全:

學生值日教師認真按值日教師職責落實各項檢查,有事及時向值日領導彙報。

青州市邵莊初級中學(蓋章)

校長:杜學慶

責任教師(簽字):

日期:

管理目標責任書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合理、明確地制定員工的績效目標,更好的激勵員工,使員工的績效能夠與個人薪酬有效掛鉤,依據《績效考核制度》精神,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管理辦法適用於公司及所屬各部門所有員工。

第二章目標責任書的實施

第三條目標責任書實施原則:

(一)公平、公開、合理、有效;

(二)有激勵與牽引作用。

第四條目標責任書實施依據:

依據《績效考核制度》中績效考核方式規定,公司必須以目標責任書形式作為主要績效考核方式。

第五條目標責任書存在形式:分為月度目標責任書與年度目標責任書兩種形式,原則上月度目標責任書應為年度目標責任書的有效分解。

第六條目標責任書實施範圍:

(一)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幹部須簽訂年度與月度目標責任書。

(二)公司普通員工須簽訂月度目標責任書,年度業績總結須系月度目標責任書總結匯總。

第七條目標責任書中指標確定與核算要求:

(一)目標責任書中各項指標的確定應公平、合理、有效,有一定的激勵作用。

(二)目標責任書中各項指標均應有詳細可行、直觀清晰的核算標準,要使簽訂目標責任書的個人能自我核算出自己的績效工資或獎金。

(三)目標責任書的核算應真實考核、並按責任書核算規定結合考核結果發放績效工資或獎金。

(四)目標責任書中績效工資或獎金的核算方式應與本公司(部門)的效益考核機制與分配機制相結合。

第八條目標責任書的簽訂:

(一)公司與各部門經理簽訂的目標責任書:由公司總經理班子會同相關職能部門討論形成考核指標體系與核算標準;辦公室負責組織簽訂目標責任書。

(二)各部門與內部人員簽訂的目標責任書:由各部門自行負責。

(三)目標責任書應簽訂到個人,且不能出現兩人(含)以上籤訂完全相同指標的現象。

第九條目標責任書的考評:

(一)公司與各部門經理簽訂的目標責任書:辦公室負責組織考評。

(二)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內部人員的目標責任書完成情況考評與總結工作。

(三)財務部有權對目標責任書考核結果中與薪酬掛鉤的部分予以複查。

第十條目標責任書考核結果的應用:

(一)目標責任書考評結果直接與薪資、獎金掛鉤。

(二)月度目標責任書考評結果所佔績效工資權重為100%。

(三)年度目標責任書考評結果所佔獎金權重:

1、公司總經理:利潤指標所佔權重為60%,質量指標所佔權重為20%,管理指標所佔權重為20%。

2、公司經營性部門、職能部門經理:各項指標所佔權重按照當月(年)所簽訂的目標責任書上具體規定執行。

3、各部門經理以下人員:指標考評結果所佔權重為100%。

第三章目標責任書實施情況考核

第十一條對於未按照本辦法第七條"目標責任書中指標確定與核算要求"執行的,一經查實,財務部門有權直接扣除該部門主管當月(年)績效工資或獎金的30%。

第十二條屬於應簽訂目標責任書範圍內的人員,如經查實未簽訂目標責任書的,財務部門有權不予支付該人員當月(年)的績效工資或獎金,並有權直接扣除該人員直接主管與所在部門主管當月(年)績效工資或獎金的30%。

第十三條對於在對目標責任書複查過程中發現無法核算或核算不清楚的,將視為無目標責任書,一經查實,財務部門有權不予支付該人員當月(年)績效工資或獎金,並有權直接扣除該人員直接主管與所在部門主管當月(年)績效工資或獎金的30%。

第十四條對於各部門有意給本部門內部人員或別部門核算不合理的績效工資或年終獎金的行為,將視為不道德的行為,一經查實,財務部有權予以調整,並有權直接扣除具體經辦人與該部門經理當月(年)績效工資或獎金的50%。

第十五條總經辦查出的有關責任書未簽訂、指標無法核算等違反本辦法規定的情形,按制度落實後,應以書面形式及時反饋給財務部。

第四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管理辦法解釋權歸總經理辦公室,監督執行權歸地華集團總經辦。

第十七條本管理辦法自二0XX年八月十一日起正式執行,前期相關規定有與本制度相牴觸的地方自行廢止。

管理目標責任書5

一、依法行政。

我局嚴格按照《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雲南省城市建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楚雄州人民政府關於在楚雄市開展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批覆》,切實履行城市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和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做到依法行政。

二、政務公開。

公開單位職能和科室職責;公開行政許可事項和相關服務專案的法律依據、資格要求、必備手續、辦理程式、辦理流程、辦理時限和服務標準;發放便民服務卡,公開工作人員身份和工作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三、科學管理。

對市容市貌標準,清掃保潔要求,園林綠化規劃與設計,綜合行政執法等工作進行公示、公告,提高城市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增強公眾參與意識。加強內部管理,嚴格執行《楚雄市城市管理局目標考核責任制》,實行獎勤罰懶的激勵機制。

四、優質服務。

實行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和服務承諾制。強化服務、便民意識,做到嚴格管理,熱情服務,以人為本,切實體現熱情、便民、公正、公開的原則。

五、廉潔從政。

嚴格執行廉潔從政各項規定,堅決杜絕以權謀私、假公濟私、徇私舞弊以及吃、拿、卡、要等行為,嚴禁不作為、亂作為。

六、責任追究。

全面實施行政問責制,凡是在工作中對執行“四項制度”不力或者服務物件不滿意的工作人員給予通報批評並限期改正,對不作為、亂作為、效率低下,引起群眾強烈不滿造成影響的,按照《楚雄市城市管理區域性門行政負責人問責辦法》進行問責;對在執法過程中,有執法過錯和錯案的行為,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肅追究當事人的行政責任。

管理目標責任書6

為充分調動集團各經營單位管理人員積極性,確保集團總部下達給各經營單位年度經營目標的實現,集團總部(以下簡稱甲方)授權給以為第一責任人(以下簡稱乙方)負責總部港的'經營管理。按照責、權、利對等的原則,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20xx年度經營目標責任書,以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本責任書一經簽字即對甲乙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

一、目的。

在完善公司以經理人負責製為主要內容的經營管理機制的基礎上,充分調動集團各經營單位經營管理人員積極性,充分挖掘人力資源潛力;建立集團總部對各經營單位的經營目標責任考核體系,以加強總部對各經營單位的有效監控;推動各經營單位乃至整個晨明集團經營管理工作逐步向理性、科學、精細和規範的方向發展,用科學的指標評價體系替代20xx年的計劃考評;推動各經營單位管理手段和經營風格的轉變,增強各經營單位管理層的責任意識和經營管理能力。

二、20xx年年度考核期間:

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為乙方經營過程活動提供必要資金、裝置、後勤等支援和保障;

2、甲方有責任努力降低公共費用開支,減輕各經營單位公共分攤費用負擔;

3、甲方必須按雙方商定的工資標準和方式按月向乙方墊支經營管理人員的工資(具體標準和方式等按照集團行政人事中心批准的方案執行);

4、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過程進行檢查和監督,並提出改進意見;

5、甲方有權在乙方生產經營活動出現失控或重大失誤而乙方又無有效解決辦法時,修訂責任書有關條款或決定終止本責任書的執行。

6、連續兩月未完成相關業績指標,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警告;

7、連續三月未完成相關業績指標,甲方有權終止本責任書(新建公司適當放寬2-3月);

8、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業績進行定期的審計與考核;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及集團公司制訂的各項管理規定。

2、乙方應在計劃年度內完成下列主要經營管理指標,見附表:

專案指標、標準權重、指標數、淨利潤率。

(1)淨利潤率=稅前利潤總額/實際總收入;

(2)淨利潤=總收入—招商成本—管理費用—招商費用—財務費用—公共分攤費用—稅金;

(3)招商成本:直接材料、直接工資、直接費用(水電費用、維修費、固定資產折舊);

(4)管理費用(標準待定):差旅費、電話費、招待費、辦公費;

(5)招商費用(按租金額的1%-1.2%):佣金、回扣、業務提成;

(6)財務費用(按實際發生額計):匯兌損益、利息、銀行手續費;

(7)公共費用攤銷(按實際發生費用):職能部門的費用及上繳國家的各項規費等;

(8)稅金(按實際發生額)

(9)應分擔的固定資產原值:20xx年度折舊:

(10)其它各項費用依實際發生情況負擔。

(11)以上金額數均以到帳為準。

本條內容以財務確定的意見為準

3、乙方應在雙方簽字生效後半個月以內向甲方提供具體的可操作的、可測量的、可實現的、有時間性的目標實施詳細計劃,在獲得甲方批准後以此作為對乙方進行績效考評、監督和控制的依據。

4、乙方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地按甲方要求報送(提交)與經營活動有關的各項檔案和資料,包括:(1)年度、月度等各項工作計劃執行情況的分析報告。(2)各種財務報表。(3)年度招商政策及實施情況的跟蹤報告。(4)甲方要求提供的其它檔案和資料。(5)考核當月未完成業績指標,乙方必須向執行總裁說明未完成的原因,並拿出切實可行的改進措施。

5、乙方享有經營管理人員的指揮權;

6、乙方享有經營管理人員任用和辭退建議權以及對主管和普通員工的任用和辭退決定權;行使辭退權需實現徵詢集團法務意見,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勞動爭議。

7、乙方擁有中層及以下全體員工的考評指標體系設計,考評方式和分配方案決定權,但是方案必須提交執行總裁及董事長核准後方可實施;

8、乙方擁有對集團總部公共分攤費用的異議權,但是在獲得合理解釋後必須承擔相應分攤份額;

9、乙方擁有原材料採購、活動策劃規模、時機及定價和招商定價等建議權,但是每項建議須有書面分析報告,獲執行總裁及董事長核准後執行;

10、乙方在核定的費用管理額度內享有500元以下(含500元)單據報銷終審權;500元以上的單據報銷稽核權;以董事長確定的意見為準。

11、乙方應接受甲方對其工作能力和態度的考核,佔整個考核分值10%,表率作用;工作安全意識;工作認真程度;工作計劃性、安排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工作主動性、事業心;是否廉潔、誠信正直;對公司的戰略、決策的執行程度(細則另行規定);

12、乙方經營管理人員實得工資跟考核結果掛鉤,實得工資=考核分值x雙方商定崗位工資,考核總分值不足50%,按50%計算。其中:考核分值=實際完成利潤指標÷利潤考核指標×100分×45%+實際完成收入指標÷總收入考核指標×100×45%+乙方經營管理人員工作能力與制度考核分(百分制)×10%;請財務核算。

13、完成年度計劃指標,甲方獎勵乙方參考所在經營單位轎車一輛(10萬元左右)。三年後,轎車產權歸乙方第一責任人所有;

14、淨利潤超額部分的20%作為對乙方所在的單位的獎勵,具體獎金分配方案由乙方確定報集團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