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精選6篇)

才智咖 人氣:1.98W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責任書,責任書可以更好地明確我們的責任。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責任書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精選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精選6篇)

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1

為繼續開展學校安全文明建設工作,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護廣大師生的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穩定,增強全體教師的責任感,確保我校安全的各項工作落實到實處,打造平安校園,簽訂學校安全工作責任書。

一、工作目標

1、學校校長是本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各分管領導及全體教師要經常檢查校舍、校具(門、窗、樓梯扶手、旗杆、電教器材、電教裝置、體育設施、照明線路,電源插座等)。學校教育活動場地設施裝置無安全事故隱患,各種內部保衛制度健全,保安設施齊全。特別是惡劣天氣更要重視對校舍的檢查,防止不安全因素的產生。如發現危險隱患應及時採取相應的措施。加強師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開展有效的活動,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提高自護自救能力。

2、各班老師每天必須強調安全工作,每週工作安排要有安全教育,重點教育學生掌握交通法規知識,初步瞭解消防知識和重大災難預防知識,使學生在遇險、遇火、遇難時能及時自救,及時報警,有安全教育工作記載(資料齊全,按時上交校長室存檔)。

3、門衛教師要切實做好護導工作,早晨、課間、午間,學校集體活動,保證秩序正常。

4、加強對學生活動安全的管理。嚴禁在校園內亂接電源、違章使用電器。嚴禁以任何名義自行組織學生集體服用藥品和飲品,嚴禁組織學生參與非教育性的社會活動,嚴禁未經學校審批同意私帶學生外出,嚴禁學生攀高、玩火等不安全行為。由各部門組織的一切活動要嚴密計劃、精心組織、嚴格管理,做到誰主管誰負責。

5、嚴格教育教學管理,跆拳道課、活動課沒有教師在場嚴禁學生上教室後窗涼臺等各項活動。在教育教學中由於班主任和任科教師組織和管理不妥導致發生事故的將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直接組織者的責任。

6、老師應嚴格教育學生不得乘坐非合法載客的車輛,嚴禁不滿法定年齡的學生騎車上學。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7、路隊護送教師必須準時到崗,認真履行職責將學生安全護送出校門。做好每天的清校工作,教師不經學校同意推遲教學時間,發生安全事故由教師本人承擔相應責任。嚴禁提前放學,一切責任由違反規定者自負。

8、嚴格執行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凡本班學生髮生重大事件、突發事件、傷亡事件,必須立即向學校、當地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二、老師工作職責

1、堅持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教育學生遵守《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國家政策、法令和學校的一切規章制度;

2、及時檢查、發現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和身邊的各種安全隱患,紮實開展安全教育和防範工作;

3、加強早晨談話、讀寫課、課外活動、課間活動、日常管理,建立班級常規和各種記載簿;

4、關心學生的生活和健康,加強生活管理;

5、經常與家長保持聯絡,取得家長的支援和配合,指導家長正確教育子女。

6、做好一切課前準備工作,按時進教室上課,做好課堂教學的組織工作,保證學生作息時間,按時下課;

7、無特殊情況,不坐著上課,不隨便離開教室,不與無關人員拉呱攀談家常;

8、杜絕諷刺、挖苦、體罰及變相體罰學生;

9、因事、因公外出需調課的,必須提前報教導處安排;因故要變動授課時間的需經教導處批准。

10、因教學要求需帶學生外出的,必須經校長批准,認真、周全考慮可能發生的意外情況以及解決補救的辦法;

三、考核與獎懲

1、將學校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制列入學校教師考核的重要內容。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責任人,—律取消學年評先評優晉級資格。對安全意識淡薄,玩忽職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行政、刑事責任,對因體罰、變相體罰、違反教育法規造成的學生致死、致傷、致殘等嚴重後果的要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2、對制度不嚴,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責任心不強,方法不當,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發生或逃學出走等事件的,直接責任人除參照上級指示精神處理外,扣除並直至取消全學年崗相關獎勵和工資津貼、績效工資等。

3、對上級領導部門佈置的學校安全工作的任務、要求,執行不力,造成不良後果的,扣除相應績效工資。

4、學校對各責任人的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制,實行學期考核,凡達標的責任人,方能認可完成任務獲得相應績效工資。

四、附則

1、本責任書供本校使用。各班主任及各崗位負責人為安全工作直接責任人。

2、責任書各崗位責任人、學校雙方簽字(蓋章)後在責任期內生效。

3、在責任期內,責任書各條款不因負責人變化而變更或解除,接任負責人應相應履行職責。

4、責任書共一頁一份(個人部分參閱本校網站內容),學校儲存一份存檔,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責任人:

日期:

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2

為保證幼兒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確雙方責任,幼兒園與乘車幼兒家長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幼兒園、駕駛員和家庭都有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的責任,並引導幼兒遵守交通安全規則。

二、幼兒乘坐校車,在指定站點上下車,由父母(或監護人必須滿18週歲)接送幼兒。

三、等車時要求您和您的孩子在指定地點等候,要自覺維護等車秩序,排隊等候不要擁擠,不追逐打鬧,校車來時不要追著校車跑。

四、家長接幼兒下車後不要急於從車前或車後橫穿道路,應走離車輛前後20米以上,再選擇適當機會安全過馬路。

五、家長儘量按時接送孩子,為保證孩子安全,不允許孩子獨自回家。如未能按時接送、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車均要提前電話告知接送教師。

六、早間自站點上校車後到幼兒園;下午自上校車後到指定站點下車,安全教育、檢查由園方負責;幼兒早間上車之前和下午放學回家下車以後的安全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七、本責任書一學年籤一次,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責任人:

日期:

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3

為了加強校園安全管理,提高學生安全防範意識,保障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切實保障學生安全,我校特與學生及家長簽訂如下安全工作綜合管理目標:

1、增強安全和法制意識。經常對孩子進行遵規守法教育、防盜、防火、防中毒、防意外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自身防範意識。

2、加強對子女的日常管理,特別是節假日期間的安全教育,確保自己的孩子不進"三廳一室"和不進營業性的網咖,不私自游泳、滑冰和遊玩,不吸菸、不喝酒,不和社會不良人員交往。

3、加強作息時間的管理,教育孩子按時上學、及時回家,放學後、節假日不滯留學校。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要及時通知班主任,不曠課,不逃學,不私自離校出走。離開校園要向班主任請假,在家外出要同家長打招呼。

4、學校組織的活動,要認真遵守活動紀律,一切行動聽指揮,不得擅自離開活動現場;活動開始前,積極做好準備;身體不適,要及時主動報告老師。學生自行組織的校外活動,須經家長同意。

5、不在教室、及樓道內追逐、嬉戲打鬧、玩球;路上不橫衝直撞,拐彎抹角不亂闖;上下樓道要有秩序,不準前推後擁。不爬越走廊圍欄和窗戶。

6、教育孩子要遵守交通規則。學生上學、放學途中不騎"飛車",不雙手離把,不撐傘騎車,行進中要隨時注意路況(含雨雪天氣時),做到文明騎車。

7、加強衛生、飲食等方面的教育。教育孩子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作息習慣,防止孩子在路邊攤位上購買零食發生飲食安全事故。

8、家長髮現孩子有思想問題或不良行為傾向時要及時和學校溝通,商討解決問題的好辦法。

責任人:

日期:

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4

在學部的各項安全工作中,教師的安全管理是最直接,最重要的。為切實加強各項安全管理工作,明確安全責任,最大限度的預防和控制學校安全事故的發生,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和治安秩序,特制定本責任書,規定教師的安全管理職責如下:

一、建全班級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適合各學科特點的安全措施。並有責任適時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幫助學生學習安全知識。按照就近和首遇責任原則,負責課間操、午餐等時間所上課班級和就近樓道安全的指揮和管理。

二、各學科教師應負責其教學期間的安全管理工作,並有義務檢查、排除課間十分鐘學生活動的事故隱患,對無力解決的問題及各類安全事故實行即時上報制度。

三、各班主任必須制定安全應急處理預案,定期與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並做好記錄。實行每週安全事故“零報告”制度。

四、安全管理工作是各學科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對未按責任書的要求對學生進行安全宣傳、教育、管理,或因工作疏漏、無故不在當事現場而導致發生安全事故,或事故發生後處理不及時、不主動、無應急措施,相互推委延誤處理而導致事故後果進一步惡化,當事教師將承擔所發生事故的直接責任。嚴重的還將給予行政處分。

五、對於事故發生後主動積極處理,最大限度控制住事態發展,將視其實際情況酌情減輕處罰至口頭警告。對於工作紮實、有效,無重大事故發生,則實行獎勵(辦法另定)。

六、本責任書籤訂後班主任按班級管理、其他教師按學科特點在一週內建章立制。

責任人:

日期:

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5

為了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營造良好的育人環境,切實保證學生健康及生命安全。根據上級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班主任和教師要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生存教育、應急教育、自護互救教育;組織學生認真學習、牢記《新田中心國小學生安全守則》的內容,並要求學生嚴格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和安全紀律。

二、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做好防火、防電、防暴、防災、防水、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等工作,嚴禁體罰、變相體罰學生,嚴懲侮辱女學生的行為。及時報告和排除安全隱患,提高物防水平。

三、任課教師要強化課堂紀律管理,確保上課期間不發生安全事故。

四、對學生安全工作重教育、嚴管理、重防範、善處理。安全工作警鐘長鳴,保證校園內不出現安全事故。

五、對安全工作做得好的班主任、教師,學校要給予表揚和獎勵,並在評優選模時優先考慮。對因教育不夠、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而造成校園內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責任人及分管領導,學校將給予經濟處罰和報請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

責任人:

日期:

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6

為維護校園安全秩序,確保師生安全,提高教師校內駕駛車輛的安全意識,解決教師私家車校外無法停放的實際困難,根據教育體育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要求,經學校研究決定,允許教師私家車在確定的路線和限速的條件下駛入校內固定區域停放,並由學校責任人與各教職工私家車車主簽訂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第一條:簽訂物件:

本校教職工進入校園的私家車責任人。

第二條:責任目標:

杜絕因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私家車責任人具體落實好以下工作:

1、駕車人員應自覺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等交通規則。

2、教師自覺維護校園交通安全,駕駛車輛必須以5公里/每小時以下的速度進出校園,無特殊原因,學校課間活動時間嚴禁私家車進出校園。

3、私家車進出校園要早進晚出,謹慎駕駛,注意觀察,慢速行駛,不得與學生搶道。

4、任何情況下,在校園發生車輛與學生碰撞事故,事故責任將由駕駛人全部承擔。

5、學校在固定區域提供教師停車場所,私家車要按規定停放在指定區域,車輛出現碰撞刮擦事故,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6、學校僅提供從大門到停車場所的通道給教職工駕車使用,其它區域嚴禁駛入。

7、私家車嚴禁停放在校園門口和教學區,不得阻礙師生出入;

8、車輛要按時維護保養,保持車況良好,病車不出門。

9、嚴禁酒後駕車、強行超車、賭氣開車、疲勞開車、超速行駛等。

10、教師私家車必須服從學校的管理。

第三條:責任追究:

如因疏於管理、操作不當、違反責任書第二條釀成的安全事故,將按照《十五小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和《石嘴山市第十五國小機動車輛安全管理制度》嚴肅追究責任。觸犯法律的,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條:附則。

1、本責任書供本校使用。私家車車主為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

2、責任書由私家車責任人、學校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責任書各條款不因負責人變化而變更或解除,接任負責人應相應履行職責。

4、責任書一式兩份,私家車責任人和學校各執一份。

責任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