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單位安全生產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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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單位安全生產責任書

監理單位安全生產責任書1

為了加強煤礦安全管理,做到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實現上級主管部門及其它部門下達的安全管理目標,完成各項安全生產指標,根據《煤炭法》、《安全規程》、《特別規定》、《山西省煤炭管理條例》等有關要求,制定《安全目標管理責任狀》。

一、安全生產目標

1、所管轄範圍內控制指標,重傷事故“0人”死亡事故“0”輕傷事故“0人”。

2、保證監測監控中心執行正常。

3、保證校驗室按規定時間校驗各種儀器、儀表。

4、保證各傳輸線路暢通無阻,出現故障及時維護。

5、保證監控探頭、分站吊掛位置合理,顯示準確無誤。

二、職責範圍

1、軌道下山負責分站、傳輸線的人員定位、傳輸線的維護。

2、迴風下山負責瓦斯感測器、風速感測器、傳輸線的維護。

3、9203回採工作面順槽負責分站、瓦斯感測器、傳輸線的維護、局扇開停感測器。

4、採區掘進工作面負責分站、瓦斯感測器、傳輸線的維護。

5、風機房負責分站、瓦斯感測器、負壓感測器、風門感測器、風速感測器。

6、主斜井負責總傳輸線的維護。

7、監控中心負責監控系統的安裝、除錯、維修和管理工作。

8、校驗室負責報警礦燈、光學甲烷瓦檢儀、行動式瓦檢儀等儀器、儀表的檢修、校正、標校、換藥等管理工作。

9、負責井下各類感測器的安裝、維護。

三、管理內容及技術要求

監控中心主任在技術副礦長的領導下,負責全礦井的工作如下:

1、監控中心的管理

2、校驗室的管理

3、各種感測器、線路維護的管理

4、礦燈的標校、燈房的管理

技術要求:

監測監控中心管理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通風安全質量標準化安全監控的要求進行實施和管理。

(一)、監測監控技術管理

1、巡檢工負責全礦井上、下監測監控系統的安裝、維護、除錯、維修和管理工作,確保訊號準確、暢通無阻。

2、校驗工負責全礦報警礦燈、瓦斯檢查器、行動式瓦檢儀器等,儀器、儀表的檢修、校正、換藥等管理工作,確保儀器儀表正常使用。

3、隨時掌握各種採掘工作面動態情況,提前使井下新作業面具備監測監控的條件,密切配合生產。

4、協調通風科搞好採煤、掘進風量調配工作,掌握好工作面瓦

斯、風量、風速、風門感測器的管理。

5、負責向供應部門提供所需的備品、備件、材料等計劃,以備緊急使用,備用量保持100%。

6、深入井下檢查監控系統路線工作狀態、探頭位置,保證各系統正常執行。

7、對井上、下所有作業點巡迴檢查,發現問題彙報上級領導。

8、完成領導交辦的任務,認真執行“三大規程”及上級有關“一通三防”的指示。

(二)、裝置、設施管理

1、監測監控裝置必須按使用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在入井前,通過48小時通電執行,除錯合格後方可下井安裝。

2、下井安裝後,要進行執行前各項指標的除錯,合格後方可使用,井下除錯不合格的,必須立即更換或上井檢修。

3、與檢測裝備關聯的電器裝置、電源線及控制線由機電隊指定專人維護,在改線和拆除時,必須提前與有關部門聯絡,與巡檢人員現場共同處理。

4、因故障檢修與安全檢修裝置的電氣裝置需停止監測時,必須經技術礦長同意,制定安全措施,上報縣局方可執行。

5、瓦斯探頭受過一次高濃度瓦斯衝擊時,必須進行校正並做好記錄。

6、各種裝置在井下連續執行6個月,必須升井檢修。

7、井下裝置要定期維護除錯,每隔7天用標準氣樣和空氣樣對

感測器進行標校除錯,除錯後必須認真填寫除錯維護記錄。

8、必須對校驗工作負責,定期校驗,要求各種儀器儀表和感測器靈敏可靠準確無誤。報警點斷電、覆電,濃度必須準確,各地點探頭安裝位置必須符合規定,並做好各種記錄。

四、責任落實

1、根據上級下達的安全生產任務和安全指標,確定其基本工資,根據下井的次數、時間及工作效率確定其效率工資。根據安全指標的實現情況,確定其安全工資。根據質量標準化考核評分情況,確定達標工資。

2、嚴格執行“我礦09年安全管理實施方案”。

3、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按“安全管理處罰條例”執行。

下寺頭煤業有限公司

xx年X月

下寺頭煤業有限公司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狀

監控中心主任:

工人:

監理單位安全生產責任書2

甲方: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龍巖市金融商務中心一期b地塊專案部專案監理部(以下簡稱乙方)為切實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實現安全生產無事故,確保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保障專案施工人員的人身和專案財務的安全,維護公司的社會聲譽和經濟利益,甲乙雙方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目標

(一)、安全生產

1、嚴格貫徹執行《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

2、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監理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全面貫徹執行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杜絕死亡、重大事故及其他重大責任事故,輕傷事故率控制在2%以內。

4、杜絕物體打擊、高空墜落、坍塌、車輛傷害、機具傷害、觸電、淹溺、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

5、事故隱患的整改要嚴格定人、定時、定措施進行,整改率達到100%。

6、新職工、民工上崗前安全教育培訓率達100%。

7、安全檢查:甲方質安科組織對各單位(或專案部)的檢查每月不少於1次;各承包班組的安全自查每月不少於4次;作業班組應堅持每天檢查。

8、無員工違法違紀而受司法處分的案件。

(二)、文明施工

1、企業形象標識佈置臨街建築物施工外架上掛logo牌,廣告牌格式及大小由營銷策劃部統一規定。

2、安全文明基本標準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應參照《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XX和當地建設主管部門。關於建設圍牆及大門設定需滿足當地政府主管部門要求,同時按照招投標管理規定報批。

3、五牌一圖工程標牌為施工總平面佈置圖,工程概況牌、文明施工牌、管理人員牌、安全生產牌、消防保衛牌。工程概況牌設定在工地圍柵的醒目位置上,載明專案名稱、規模、開竣工日期、施工許可證號、建設單位、設計單位、質量、安全監督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聯絡電話等。施工現場存在重大危險源的,還應當在醒目位置掛設"公示牌"。

4、腳手架主體施工階段作好外架封閉施工,圍檔高度超出工作面不小於

1.5米,未封閉到位的單體工程不得進入下道工序施工。施工圍檔鋼管必須作紅、白(或黑、黃)油漆標記、安全網必須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網,施工圍檔應堅固、安全、美觀並規範成線,並作到定時清洗。對破損安全網要及時更換。外封閉架必須作標幅、標語,註明施工棟號、樓層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標語。

5、工序銜接交叉合理,交接責任明確。

6、建立嚴格的成品保護措施和各種材料、構件、半成品按現場平面佈置圖堆放整齊,施工場地平整,道路暢通。

7、工程範圍內的通道,落實打掃和養護管理措施,確保平整、暢通、無坑塘積水等現象。

8、加強現場施工管理,每道工序做到了手清,加快施工進展,做到工完場

清,不留尾巴。

二、責任措施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接受甲方安全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和指導。

2、在專案施工作業前,要對員工進行必要的安全防護知識教育,貫徹落實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增強員工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3、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嚴禁違章操作;施工作業現場確保安全用電,配電箱必須按規定安裝漏電保護器,配電線路符合規範要求,嚴禁使用不符合行業規範要求的電器材料和電線,嚴禁帶電作業。

5、採掘、開挖施工作業,應先查明地下通訊設施、管道線路等佈設情況,嚴禁因盲目、野蠻施工等造成經濟損失及影響公司聲譽。

6、涵管等材料的裝卸和安裝必須符合安全操作規範,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嚴禁運輸車輛人貨混裝。

7、施工作業時員工必須配備和穿戴好勞保防護用品、用具,禁止穿拖鞋、赤腳和赤膊進入施工現場。

8、加強對員工的交通安全教育,防止員工外出期間發生交通事故。

9、教育員工遵紀守法,嚴禁黃、賭、毒活動,嚴禁員工參與違法犯罪活動。

10、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嚴防施工工地和生活住地發生火警、火災事故。

11、對發生的各類安全生產事故,按照有關規定應立即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並立即上報甲方主管領導及部門,採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不得隱瞞、推諉、逃避。

三、責任形式

乙方在簽訂承包合同的同時須向甲方交納工程的質量、安全生產保證金,本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保證金為20萬元整。

四、保證金的管理:由甲方財務設立保證金管理專用賬戶進行專項管理。

五、獎罰

1、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受市(區)級以上安監部門通報批評者,每次罰3萬元。

2、對安全事故隱患或經常出現安全問題,限期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按甲方有關制度進行處罰。

3、施工現場取得標準化工地榮譽證書,按3萬元獎勵兌現。

六、重大責任事故的處置原則

1、乙方為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文明施工、安全生產負全責。

2、在施工過程中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乙方承擔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甲方協助事故的善後處理,發生一起費用計入乙方施工結算。

七、對本責任書的考核:由甲方質安科,財務,在專案竣工時實行考核。經考核,未實現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目標的,除將保證金收歸甲方所有外,因事故原因造成一切經濟損失也全部由乙方承擔;實現《責任書》目標的,安全生產保證金全額返還乙方。

八、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九、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自動失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總監: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監理單位安全生產責任書3

為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加強長深高速公路長春至雙遼段建設專案CSJ04合同段駐地監理辦公室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維護正常的安全生產秩序,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全面落實安全工作“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明確安全管理職責和要求,駐地監理代表XXX(甲方)與安全監理工程師XXX(乙方)簽訂xx年度安全生產責任書。

一、雙方職責內容

甲方安全職責:

1、駐地監理代表是駐地辦安全監理的第一責任人,對駐地辦安全監理工作全面負責。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專案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法律、法規、標準、政策和制度,把安全生產貫穿本駐地辦工作的全過程。

3、確定駐地辦專職安全監理人員,負責建立並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分工明確,責任到人,檢查並考核安全監理責任制落實情況。

4、組織編寫駐地辦安全監理計劃,確定本專案安全監理目標。稽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規程,親自主持並批准重大安全技術措施和隱患治理計劃,切實保證對安全生產資金投入的監督。

5、以教育、檢查、分析、除患等多種方式,全面落實《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各項安全保障措施,從大局出發,督促和要求全體監理人員和其他人員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6、堅持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對本專案的安全生產工作有分析、有部署、有落實、有記錄。及時貫徹落實上級單位安全生產的指示精神,總結經驗,分析形勢,解決好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做到會會講安全,處處重安全。同時積極組織、參與各級安全生產專項活動,保證駐地辦人員參與率和受教育率達100%,提高監理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7、堅持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經常對駐地人員、設施裝置、道路及駐地區域進行巡視檢查,及時發現並消除各類事故隱患。

8、協助政府部門、指揮部、總監辦檢查、監督駐地辦安全監理人員的工作。

9、協助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落實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並督促、檢查有關事故後的現場整改情況。

10、組織編寫駐地辦安全監理工作月報,安全監理專題月報。

11、保證駐地無火災、爆炸、飲食中毒、被盜、被搶等惡性事故發生;無職工重傷以上事故發生;無行車事故或一次損失萬元以上的責任事故發生;無重大裝置損壞事故;無因違章指揮、失職等而導致的責任事故發生;無因我方駐地區保障不當等原因引發的其它各類事故發生。

乙方安全職責:

1、安全監理工程師是專案安全管理的具體實施人員,負責本專案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具體管理工作,對駐地監理代表負責,對所在專案安全事故的發生負有安全責任。

2、安全監理工程師應認真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規程,標準;特別是《安全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的相關內容,不斷提高安全生產的監控管理水平,積極落實各項安全生產監控管理制度。

3、編寫安全監理實施細則,明確安全監理的方法;安全監理措施;安全監理的控制要點。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開工前,應將專項安全監理細則中的相關內容施工單位進行交底。

4、協助駐地監理代表編制駐地辦安全應急預案,並組織參加演練。

5、自覺接受上級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安全事故預防應應急處理能力。

6、督促施工單位及時上報分包單位資質、三類人員和特種人員的資格。

7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安全專項施工方案,並提出意見。

8、審查專案部安全技術規程、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保證技術上可行。

9、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檢查施工單位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置情況。

10、複核施工承包單位施工機械,腳手架等安全設施的驗收手續,並簽署意見。

11、檢查施工單位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安全交底及交底記錄情況。

12、負責對專案部安全培訓、教育和考核工作的監督。

13、督促施工單位進行安全自查,參加施工現場的安全檢查。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14、加強安全技術管理,積極採用安全先進技術和安全防護裝備,組織研究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方案。

15、應對施工現場安全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視檢查,每天不少於一次,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項分部工程的全部作業面每天應巡視到位,並做好記錄,配合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做好監督管理工作,對巡視檢查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部位,及時書面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責令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並呈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16、對工程涉及安全的關鍵部位和涉及安全的特殊施工工序及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理工程師要進行旁站,如實準確的做好安全旁站記錄及時填報安全旁站監理記錄表,做好存檔備查工作,旁站時應堅守崗位,履行職責,發現問題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對重大問題應及時向駐地監理工程師報告,下達暫停施工令並及時採取應急措施,確保施工整理及安全。

17、協助安全事故、火警事故的調查分析,並具體督促、檢查有關事故後的現場整改情況。

18、編寫安全監理工作月報,安全監理專題月報。

19、填寫安全監理日記。

20、收集整理安全監理資料(包括影像資料),完工後與監理資料一併歸檔。

二、責任承擔

1、甲方在專案建設過程中未能全面完成安全職責,依照和專案簽訂的安全責任書的相關條款承擔相應處責任,後果嚴重的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乙方因工作失誤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安全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雙方責任人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責任人簽字:xx乙方責任人簽字:xx

xx年x 月 x日xx年 x月x日

xx辦公室

監理單位安全生產責任書4

為保障生產安全,防止事故發生,保護員工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產安全法》之規定加強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牢固樹立“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安全意識,不斷開創安全生產工作新局面,現與公司專案建設各責任單位安全責任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一、目標管理內容

(一)企業成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有專職的安全員,並報安委辦備案,層層落實並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二)專案經理、安全員、技術員、放炮員、機械手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做到職責明確,責任到人,安全措施到位和制度上牆。

(三)有安全生產標語5幅、警示牌1塊。每週不少於1次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學習教育,形成記錄備查,並對職工每月每人收取50元的安全保證金,年內考核兌現。

(四)礦場必須按照礦山安全操作規程作業,禁止違章、違規指揮和作業,保證安全生產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五)作業前,必須對工作面進行安全檢查,清除危石和其他危險物體。作業中,應隨時觀測檢查,當發現工作面有裂隙可能塌落或有大塊浮石浮泥及傘簷體懸在上部時,或有其它安全隱患時必須迅速處理,處理中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受其威脅地段的人員和裝置應撤至安全地帶,並及時排除處理,處理要有專人負責,有記錄有結果。

(六)任何進入作業現場的人都必須佩戴安全帽。在距地面高度超過2米或者坡度超過30度的臺階坡面上作業時,必須使用安全繩。安全繩應當拴在牢固地點,在使用前必須認真檢查,其安全係數不得小於5,尾繩長度不得大於1米並保證安全的需要,禁止兩人同時使用一條保險繩,禁止在同一坡面上下雙層或者多層同時作業。勞動用品應符合國家檢驗標準,指導和監督作業人員正確使用,並經常檢查更新。

(七)爆破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標準gb6722-86《爆破安全規程》的規定。同時必須實行定時爆破制度,由專職爆破員進行爆破作業,在規定的下半時間進行,禁止在上班時和生產中途放炮,禁止在雷雨天、夜間和霧天進行爆破作業。

(八)責任單位應為職工購買保險,責任期內無死亡事故發生。

(九)責任單位應當加強粉塵、噪聲等的防治,制訂完善的環保、防洪、植被恢復、防止水土流失等措施。

(十)責任單位必須制訂應急救援預案,同時組建應急救援隊伍,明確救援人員,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應當立即組織搶救,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十一)責任單位不發生人員死亡、傷殘的安全生產事故。

(十二)責任單位法定代表人及責任單位的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按時參加公司安全工作會。

二、目標管理責任人

第一責任人:責任單位法定代表人;第二責任人:責任單位專案經理、安全員。

三、目標管理檢查

(一)責任單位每天工作前、中、後實行安全生產全方位檢查。

(二)公司安委辦每月定期對企業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同時採取隨機抽查。

(三)接受群眾監督,一經檢舉有安全隱患,安委辦應及時提出整改意見,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停產整頓。

四、目標考核辦法

(一)凡有目標管理內容任務的企業為年度考核物件。

(二)凡完成目標管理內容任務的企業,經檢查考核驗收後由公司評出一、二、三等獎給予獎勵,一等獎15000元,二等獎8000元,三等獎4000元。

(三)未完成目標管理的企業,按下列條款給予處理:

1、懲處物件:責任單位法定代表人、安全員和負責安全管理的人員。

2、處理辦法:

(1)發現責任單位安全員及安全管理人員不到作業現場的,每次處罰該企業xx元、安全員1000元。

(2)發現特種作業人員不持證上崗,一次處罰該企業200元,並限期改正。

(3)發現有懸浮石,一次處罰該企業500元,並立即組織人員排除懸浮石。

(4)發現作業人員未戴安全帽的,每人次處罰該企業100元,未拴保險繩的,每人次處罰該企業200元,並當場整改;發現兩次的,由企業組織職工學習;一年內發現三次及以上的,停止供應炸藥停產整改1天以上。

(5)發現未按操作規程規定開採的,一次處罰該企業5000—10000元,停產整改7天以上,待整改合格驗收後恢復生產。

(6)發現有違規運輸、裝填、起爆爆炸物品的,一次處罰該企業5000—10000元,停產整改2天以上。

(7)凡無故不參加鎮安全學習和會議的責任單位,每人次懲罰30元安全學習費,同時按照會議考勤制度處理,累計3次不參加會議的,停產學習5天以上。

(8)發生安全工傷事故出現傷殘的,每人次處罰該企業10000元,相關責任人各xx元,同時扣減辦廠時繳納的安全保證金50000元,依次類推。

(9)發生工傷死亡事故的,每人次處罰該企業50000元,相關責任人各5000元,扣減全部安全保證金,依次類推。同時停產整改後方能生產。

(10)對安全事故隱瞞不報的,經群眾或當事人舉報查證屬實的,一次處罰該企業100000元,並根據隱瞞的安全事故大小,按照上述條款進行加倍處罰。

(11)有嚴重安全隱患,拒不整改的,責令仃產進行整改,直至安全隱患整改完畢。

甲方責任人簽字:xx乙方責任人簽字:xx

xx年x月x日xx年x月x日

xx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