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安全責任書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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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我們可以接觸到責任書的地方越來越多,責任書是寫明責任,明確應該承擔的任務的文書。什麼樣的責任書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建築工程安全責任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建築工程安全責任書4篇

建築工程安全責任書1

為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從業人員的人身安全,在專案織施工中應堅持“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國家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施工安全管理。現場從業人員應嚴格執行《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程式》,杜絕違規違章作業防止安全事故發生。現結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湖北長安建築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程式》,本專案部與進入現場施工的從業人員簽訂如下安全責任:

一、從業人員在施工現場作業時應嚴格按《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要全交底操作,本人如出現違規違章操作,除接受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程式》的管理和處罰外,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1、從業人員有違規違章行為時,專案部依括程式檔案給予責任人10—100元人/次的經濟處罰,並責令現場糾正。

2、從業人員有違規違章造成安全事故和經濟損失時,應依據責任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程式》承擔經濟責任和賠償損失,直至承擔法律責任。

二、進入施工現場應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和保護現場安全防護設施。

三、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有安全隱患危險時應停止作業並採取相應防範措施。

四、多次發生違規違章作業或不服從安全管理的從業人員,應無條件清退出場,停止勞務作業。

五、嚴禁酒後施工作業。從業人員凡在酒後操作所發生的一切事故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六、現場施工的從業人員應身體健康,並能適應現場作業的安全需要,如身體有嚴重疾病或身體不適狀況,應停止作業退出現場施工。

七、參與施工的分包方或勞務隊負責人應抓好所屬人員的安全生產,對所屬人員的違規違章作業應承擔連帶責任和經濟損失。有經濟分包合同的分承包方應對分包的範圍、人員承擔安全責任。

八、非現場人員,不準進入現場。現場從業人員不準攜帶非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和留宿。

九、從業人員在施工中及時報告安全隱患或檢舉他人違規違章作業的,給予5—50元的獎勵,在安全事故中搶救有功或施工中果斷採取應急措施,避免了安全事故發生的當事人給予100—500元的獎勵。

十、本專案施工的從業人員,如在施工現場以外(以施工現場大門為界)發生安全事故或引起其它糾紛由當事人全部承擔,本專案部概不負責(因工作需要專案部負責人安排外)

  從業人員簽字:

  工 程 名 稱: 專案負責人簽字:

  20xx年月日

建築工程安全責任書2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建築施工安全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實做到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特簽訂本責任合同。

工程專案:

施工地址:

一、安全責任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都應本著安全第一的原則,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甲方要對乙方人員進行場前安全教育,逐日進行安全檢查,特別對於高空作業人員要有安全防範措施。乙方管理人員為義務安全員,必須負責安全生產工作。甲乙雙方相互協助檢查工程專案中有關安全、防火等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2、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對本班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

3、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管理、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並通知甲方委派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4、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等各類規定,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和甲方聯絡,採取保護措施。

一、文明工地安全管理制度細則:

安全目標:輕傷在2‰以下,杜絕重傷和死亡事故的發生,杜絕發生機械事故。

安全約定條款:乙方必須達到省級文明工地的安全要求,否則按協議書有關條例執行。

1、安全設施管理。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動施工用電、腳手架及防護措施,對於現場機械、電器裝置應符合要求,否則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2、安全帶。對於高空作業必須戴安全帶操作,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其工作,並嚴肅批評教育甚至罰款處理,乙方高空作業時如不按安全規定操作所發生人身傷亡事故,一律由乙方負責。

3、安全帽。對於進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如不戴安全帽進入現場,甲方處罰乙方每人每次20元,並趕出工地。

4、室外高空作業。乙方人員應首先檢查腳手板、護身欄杆、架子扣件是否牢固方可操作,如發生隱患,應立即向甲方報告。直至加固到符合安全要求方可施工,否則乙方不得施工。

5、室內作業。必須檢查腳手板、馬凳是否牢固,特別在“四口五臨邊”,操作人員必須有安全防範措施和配備安全工具,否則所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6、日常安全教育。由乙方班組長進行班前安全教育,並做好記錄及反饋專案部;每次組織安全教育大會,若不參加每人每次處以元罰款;乙方進場人員沒有進行安全教育,每發現一人處罰元。

7、違章處理。對乙方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人員每次處罰 元。

①高處作業未穿防滑鞋,未按規定鋪板和設定防護欄杆。

②2米以上(含2米)高處作業未繫好安全帶。

③沒有防護設施或防護設施不全的高處作業。

④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特種作業人員不持證上崗。

⑤非本工種人員亂摸亂動機電裝置。

⑥未執行本工種安全技術交底,違章作業、冒險蠻幹。

⑦不走正式安全通道,翻爬欄杆、腳手架等違章行為。

⑧高處作業向下拋投物體。

⑨機電裝置缺防護裝置,未按操作規程操作。

⑩破壞現場各種防護裝置、防護設施和安全標誌,未經工程管理部門批准,隨意挪動或拆除。

三、現場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乙方必須確保所有進場的人員,年滿18歲且身體健康。老、弱、病、殘、家屬、小孩及童工不得進入現場,否則,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在施工工地由於乙方內部管理不嚴而誤傷他人,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人員與其它人員發生打架鬥毆事件,責任自負,並且甲方將按《文明施工規定》嚴加處罰。乙方人員外出發生走失和其它任何不安全事件責任由乙方自負,甲方概不負責。

3、乙方人員和家屬未經專案部許可不得在施工現場和生活區內擺攤設點,開食堂、賣副食,以防止中毒和發生意外。

4、施工現場所有材料進場必須按規定碼放整齊、達到文明工地要求,工序交接時(鋼筋料:餘料、扎絲、套筒、保護帽、墊塊、清理乾淨、豎向報驗時無任何相應材料,並清掃周圍地面;木工:頂板、樑內、結構架內材料、地面清掃、拆模後材料清理、地面粗掃等;混凝土工:板面掃水、放線後樓面清掃乾淨、拆模後樓面清除清掃每次澆砼後施工面、車輛進出口路面清掃、餘料處理等;外架工:每日檢查密目網、防護、腳手板、拉結點、外架上的材料清理等;鋼筋加工:鋼筋分類、分項、碼放整齊,掛標示牌、廢料進箱施工區域清掃等)所有工種完工報驗時,必須達到以上規定,並檢查外架上無任何材料。宿舍要隨時保持乾淨、整潔、衛生,物品擺放整齊有序、無異味排好值日表並有專人負責。甲方每週至少兩次不定期檢查,各班組、各房間,評比打分。對最差房間或班組進行—元處罰。文明施工之花費按現場人員均分。生活區樓上水池及一樓地面積水,劃分區域或排班清理、清掃。甲方每日專人定時檢查達不到要求的處以—元罰款。

5、職工在施工現場,生活區有節約設施材料及水電的責任,對隨意浪費者,甲方將對其處以該設施材料原值—倍的'罰款。各班組進入宿舍按每人—元作為插頭、燈泡、電線、排插及完工後清理房間垃圾的押金。嚴禁賭博、集眾鬧事、酗酒等不文明行為出現,對違反者視情節輕重除對當事人處以—元罰款,並對所屬班組處以—元罰款。情節嚴重的交公安部門處理。

6、施工現場內(包括生活區)嚴禁亂倒垃圾,嚴禁隨地大小便,一經發現,亂倒垃圾每人每次元,隨地大小便每人每次—元整。

7、施工過程中必須注意成品、半成品的保護工作,對成品、半成品造成破壞的,除令其修補完好外,另外以—元罰款。嚴禁偷盜和損壞公物。違反者對當事人處以被盜材料原價—倍罰款。

8、臨時用電。乙方必須從甲方指定的電箱,並有專業電工接用電源,嚴禁私自亂拉亂接。

9、機械管理。乙方自帶機械裝置及工具,安全由乙方負責。使用甲方機械,必須遵守操作規程,合理使用,按要求進行維護及保養,禁止野蠻操作。因自身因素違章操作造成事故,由乙方獨自承擔。

10、治安保衛。

①乙方人員必須遵守現場各項規章制度及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

②乙方人員必須符合有關外來人口管理規定,做到手續齊全,並按有關規定辦證件。

③所有人員攜帶物件出門必須有物資部開據出門證。

④外來人員必須持有關證件到門衛處辦理來客登記。

⑤任何人不得翻越圍牆及大門,不得擾亂門衛秩序。

⑥乙方集體宿舍不得男女混住,不得臥床吸菸,不得私自留宿外來人員。

⑦宿舍不得存大量現金(1000元以上)及貴重物品,以防被盜。

11、消防保衛。

1施工現場嚴禁吸菸,不得隨便動用明火,施工用火必須辦理動火令。

2電氣焊割作業必須符合國家禁火區域劃分和分級動火審查手續動火。

3木工棚、鋼筋棚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刨花、木屑、鋸末應及時清理,做到工完場清。

4易燃易爆及危險品進入現場必須登記,並有專人看管。

5教育施工人員必須具備滅火常識,會使用滅火器材,下班前對燈、閘、鎖等認真檢查。

12、其它。在工地現場所發下的整改通知、處理措施、工作聯絡單等與《發包合同》、《招標檔案》、《建築施工安全責任合同》、《工地文明施工規定》、《施工方案》、《技術交底》、及《保證書》,《書》等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工作,甲方專職安全員在日常進行巡查發現,對屢教不改的安全現象進行處罰,每月罰單附施工任務單,結算給與扣除。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齊全後生效,協議作為分項承包合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財務部一份,工程完工結算完畢,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築工程安全責任書3

為加強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工作,按行業管理要求,依法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市建管局決定與承擔工程施工的 公司簽訂施工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

一、 工作目標

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關於安全生產檔案及會議精神,組織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控制目標;杜絕重特大事故,控制和減少一般事故發生。

2、施工準備階段,簽訂以企業法定代表人為中心的層層安全目標責任書,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編制具有針對性的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做好配套的道路、圍欄、施工用電及必要臨時設施、裝置的規範設定;召開施工專案動員會,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明確任務,責任到每一個進場人,做到思想、組織人員、防護措施、設施五落實。

3、施工階段,做好各項安全技術交底,開展上崗前培訓教育,履行簽字手續;分析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問題,落實必須的安全生產經費;對安全生產情況採取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第一責任人或分管領導帶隊檢查施工現場安全每月不少於2次,施工現場做到每日一查,對查出的隱患做到定人、定時間、一措施跟蹤整改到位,並做好記錄;嚴格按“一標準、三規範”所規定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腳手架、基坑支護、模板工程、“五室四口“施工用電、物料提升、外用電梯、塔吊、起重吊裝、施工機具要求落實安全措施;並按規定做好分部、分項的使用前檢查、驗收、簽字。

4、落實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在安排生產經營活動的同時,佈置好安全生產工作。嚴格獎懲兌現,發生事故及時報告;建立可供考查的各種安全生產管理資料;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務。

二、 考核辦法:

1、對責任書的執行情況作為評選先進、文明施工工地及施工企業和施工人員年度考核的依據之一,並視情況給予獎懲。

2、對不能達到工作目標出現事故隱患或發生事故的視情況給予限期整改、暫停施工整改、通報批評、罰款直至吊銷許可證、降級、取消資質等的處理。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市建管局、施工單位及專案部各一份。簽訂責任書後,方可辦《施工許可證》。

責任單位(公章) XX市建築工程管理局

法人代表:

專案經理: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築工程安全責任書4

甲方:xx鄉政府 責任人:

乙方: 責任人: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管理”的方針,進一步加強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提高施工現場管理水平,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貴州省建築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制度,制定本建築施工安全生產責任書。

凡在xx鄉行政管理區域內的建設工程,施工總承包單位(人員)必須與xx鄉政府訂本責任書。

一、甲乙雙方要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強化安全意識,通過健全規章,加強防範,完善施工管理,發揚敢管、敢抓、敢處分的“三敢精神”,實現安全生產目標。

二、安全生產責任書期限:自進場施工至工程完工為止。

三、甲方責任及義務:

1、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整體佈置,管理,負責開展日常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對發現的的問題及薄弱環節,督促限期整改。

2、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方面的問題,甲方應及時答覆或三天內處理、解決。

3、向乙方及時傳達上級、地方政府部門等關於安全生產的有關檔案精神。

四、乙方責任及義務:

1、依法對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2、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檢查中發現隱患或違章作業應及時停業整改。如有較大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向安全管理部門彙報,制定措施,按照“三定原則”落實。。

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州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網路,按照行業標準及規範組織實施。隨工程進度各項安全防護設施及時到位。施工現場的道路、圍擋、大門、消防設施、臨時用電、辦公室及其它臨時設施均必須達到標準化施工的要求。

4、必須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定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並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定明顯標誌。

5、工程總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特殊工種人員均應具備相應資格,持證上崗。設定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參與安全生產活動,並及時建立安全臺帳。

6、安全防護用品必須購置具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備案證,各項指標均應達到合格標準,嚴禁不合格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並建立勞動防護用品儲存、發放臺帳。

7、塔吊入場前應檢查合格;基礎開挖、釺探、隱蔽工程驗收,塔身及各種限位保險裝置齊全、有效,塔吊安裝必須有資質,安裝人員持證上崗。

8、應嚴格執行建築工程安全分階段核驗制度。基礎、主體、竣工階段,應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報相關機構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9、嚴格執行《工傷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事故發生後,應在兩小時內向建築行政主管部門及當地政府報告事故詳情,保護事故現場,採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或錄影。對事故的處理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xx鄉政府 乙方:

  (簽章) (簽章)

  責任人: 責任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