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防溺水安全教育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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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都跟責任書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責任書有助於明確每個人的目標和責任範圍。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責任書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幼兒園防溺水安全教育責任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幼兒園防溺水安全教育責任書

幼兒園防溺水安全教育責任書1

臨近夏季,氣溫炎熱,全國各地少年兒童不慎溺水身亡的悲劇時有發生。為了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政和縣學校安全工作精細化管理要求》,特制定家長、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請家長加強對學生課後、週末、暑假安全的監護和教育,教育學生認真遵守學校以下規定,共同做好學生安全工作。

一、家長、學生必須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嚴防溺水事件發生。

二、學生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溝、渠、水庫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器具當船來划水,不到河邊釣魚、捉蝦等。

三、到校園後不得隨意外出,外出必須經班主任同意,必須履行請假手續,不得不請假私自外出。

四、上學、放學途中要結伴而行,按時回家。

五、不準私自在上學、放學途中擅自與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不準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險惡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要去游泳必須有家長陪同。

六、一旦發現有人溺水,應及時呼救,讓成年人來搶救,未成年學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七、學校設立私自游泳舉報電話,鼓勵學生積極舉報,互相監督。

八、家長必須並且時刻對學生進行防溺水安全教育,監護學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行為,家長、學生若視生命如兒戲一旦發生溺水事件後果自負。

九、學生家長要認真學習以上內容,按以上規定教育孩子認真遵守本責任書,珍愛生命、安全成長。

十、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生、家長、班主任簽字後,家長留存一份,學校留存一份。

  簽名:

  20xx年3月

幼兒園防溺水安全教育責任書2

在每年發生的中國小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農村中國小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殺手之一。隨著夏季的來臨,中國小生髮生溺水事故又進入高發期,歷年全國各地陸續發生多起中國小生(幼兒園)溺水身亡的事故,教訓十分慘痛。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精神,為了學生的健康和安全,學校以班為單位與各位學生家長(監護人)簽定防溺水安全責任書,學校和家長必須提高安全意識,增強安全責任意識,共同加強防溺水教育,同時承擔相應的教育管理責任。

一、共同教育學生:

1、在上學、放學途中要結伴而行,按時到校、回家。

2、要教育學生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與他人結伴遊泳;不在無家長或教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學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3、一旦發現有人溺水,應及時呼救,讓成年人來搶救,未成年學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二、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學校不承擔事故責任;

(一)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二)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三)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四)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三、家長要盡到監護人的職責。

學生在上學和放學途中、節假日期間的安全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家長或監護人要加強平時的教育和監管,嚴禁孩子私自下河、塘、庫、渠、堰等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讓孩子健康成長。

  簽名:

  20xx年3月

幼兒園防溺水安全教育責任書3

隨著夏季到來,我國進入了高溫、強降水、雷擊、颱風等自然災害的高發期;也是孩子意外事故,尤其是溺水、交通事故的高發期。到目前為止,全國各地陸續發生多起中國小(幼兒園)學生溺水身亡的事故,教訓十分慘痛。為了保證您孩子的安全,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精神,積極做好防患工作,我園與各位幼兒家長(監護人)簽定防溺水安全責任書,各位家長要明確自己是幼兒安全第一監護人,切實增強安全責任意識,加強孩子的防溺水教育,認真履行監護和教育管理責任。

一、家長加強對幼兒的防溺水知識教育,落實以下監管責任。

1、加強對孩子的安全教育與監管,做到按時護送幼兒入園、按時接幼兒回家。

2、嚴禁孩子在上學、放學途中到河邊玩耍或同意幼兒擅自下水游泳、嬉水、玩耍或擅自與同伴下河、下堰、下水庫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得同意幼兒獨自到和邊游泳、嬉水、玩耍。

3、要去游泳必須有家長陪同下,準備必要的安全設施後,方可到安全水域游泳,如果發現有人溺水,應及時呼救,讓成年人來搶救,未成年幼兒禁止盲目下水施救。

4、在雨季如遇惡劣天氣等特殊情況可以不到校或推遲到校,可在家長幫助下電話向老師請假。

5、教育孩子在雨天,不要隨便接觸電源和帶電電器;不得在雷雨時避雨樹下、電線杆下或其它易發雷電的地方。預防雷擊事故發生。

二、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1、在幼兒無家長接送獨自入園或離園途中發生的;

2、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幼兒自行到校發生的;

3、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三、家長要盡到監護人的職責。

幼兒在上學放學途中、節假日以及上級部門通知放假期間的安全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家長或監護人要加強平時的教育和監管,嚴禁孩子私自到河邊玩耍或下河下堰等危險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

四、幼兒在我園就讀期間本責任書均有效。

  簽名:

  20xx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