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紀守法從我做起優秀作文

才智咖 人氣:2.98W

“勿以惡下而為之”如若不改正自己不良的行為習慣,任由其發展,那就會一步一步走向違法犯罪的深淵。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出來的有關於遵紀守法從我做起優秀作文,歡迎閱讀!

遵紀守法從我做起優秀作文

遵紀守法從我做起優秀作文【一】

“國不可一日無法”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的義務和責任,作為二十一世紀接班人的我們,作為共青團的一員,我們更要做一個遵紀,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但在這個法治社會每天就會消失近一個班的學生,而這樣駭人聽聞,觸目驚心的悲劇每天都在上演,難道這還不足以警醒那些法律意識淡薄的人嗎?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學校的規矩是用來管理和約束我們的行為規範的。雪白的牆壁上掛著《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行為規範》,但真正深層認識和了解的人卻不少。上次做一份調查,第一道題目就是寫出《中學生守則》中一句話,結果難倒了不少人,就連中學生應該做到的行為規範都少有人知。可在校園生活中,能真正做到的人也少之又少。一下課,狹窄的樓道就擠滿了人,有的互相追逐打鬧,很有可能撞到別人;有的半個身子趴在樓臺上,隨時都有危險發生:更有甚者從樓上向下扔紙屑,還有不小心把礦泉水瓶子扔下去的,這樣的行為既害人又害己啊。上課時,如果老師沒有來,作為學生我們應該安靜地等待老師到來或者聽從課代表的安排。但我們非但沒有這樣做,反而和其他同學互相打鬧,大聲喧譁影響別的班級上課,這難道就是作為一箇中學生所應該做的事情嗎?還有一次放學的時候,我看到一群高年級的學生把一個比他們矮一個頭的孩子堵在一個黑暗狹窄的通道里索要錢財,那幾個學生手裡還有管制刀具,對孩子的安全構成了嚴重威脅。因為是第一次親眼看見這種事情的發生,我的心裡也有一點慌亂,但我隨即找到路邊群眾借來手機撥打了110,還好警察及時趕到現場,事態還沒有發展的太嚴重。古人云:“勿以惡下而為之”如若不改正自己不良的行為習慣,任由其發展,那就會一步一步走向違法犯罪的深淵。放學儘量不走偏僻陰暗的道路,最好與同學或路人同行,隨時保持警惕,及時回家。

生活中的不良行為,隨時都可能讓危險發生。咱們小時候“紅燈停,綠燈行……”這樣的歌聲僅僅在大家的耳朵裡,而沒有真正到每個公民的心裡。上下班高峰期,大家急著去接送孩子的心情能夠理解,但也不能用自己的生命去冒險啊。那天我在一個路口等紅綠燈,紅燈大約有40秒,可當離綠燈還有20秒的時候,就有一部分人耐不住性子了,在車流中穿梭,隨時可能發生交通事故。而還在等候的人中,一部分見他們都沒有事安全的過去了,於是在還有幾秒的時候也跟了上去,而在這些人中還不免有帶著孩子的老人。孩子的模仿能力很強,這樣的行為會在孩子腦中形成潛意識,成為孩子以後的不良行為。但有些開車的人也想要在這短短几秒的綠燈時間衝過去,一輛電瓶車過紅綠燈一半時,紅燈就亮了,而這位車主並沒有停下而是加足了馬力橫穿公路,差點與人群相撞,險些釀成慘劇。只有等到綠燈亮時才通行,才是對自己生命也是對別人生命的尊重。多等幾秒鐘可以有效地減少事故的發生,又何必為那幾秒種付出血的代價呢。只有遵守交通法則,才能真正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才能杜絕安全隱患。

我們要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如今青少年犯罪情況呈逐年上升的趨勢,近日,在某地發生一起偷竊案,作案手法嫻熟,被盜金額重大,警方立刻展開調查。由於這群團伙具有很強的反偵察意識,使警察辦案難度加大,但警方通過多方調查和現場遺留下來的蛛絲馬跡和快鎖定了嫌疑人,並在一間網咖將其抓獲。可令人萬萬沒有想到的實施,這起犯罪團伙竟然全部都是由幾個未成年的高中生組成的。他們正值青春的大好年華,卻因為自己錯誤的行為付出了慘痛的代價,但考慮到幾名犯罪人未成年,法院最終決定減輕處罰,給他們改過自新的機會。原本這幾個孩子聽話,孝敬父母,但由於受到一些同學的影響,他們頻繁進入網咖,還染上了抽菸喝酒的惡習。由於家人長期在外很少打電話回來,這幾個孩子心裡變得孤獨,變得更加得叛逆。從剛開始收“保護費”到打群架最後發展到偷東西,這都是由於自身對法律意識的淡薄和家人對孩子的漠不關心以及學校社會對他們法制教育的缺乏導致的。現在的'留守兒童越來越多,家長們應該在忙於工作之餘多打電話,多回家看看。學校社會也應該對這些孩子伸出溫暖關愛的手,讓這些孩子感到家的溫暖。同時加強他們的法律意識,提高他們的自身素質才是最為關鍵的。

遵紀守法,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從身邊做起,讓我們攜起手來,做一個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用我們的良好行為創造屬於大家的美好法制社會。

遵紀守法從我做起優秀作文【二】

當今社會,人口素質,社會風氣在不斷提高,人們在為了建立更和諧的社會而不斷的努力著,從古到今,像這樣的例子有很多,歷史上一些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為了維持統治的秩序,保持內部的一致,增強戰鬥力,都是非常注重紀律並帶頭遵守的。

三國時期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曹操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一次曹操帶兵出征,路過一片麥田,曹操當即下令:“任何人不得踐踏麥田,違者斬。”命令一下,人人都小心起來。偏巧,曹操的馬受驚了,奔到麥田裡去,官兵見狀,都站在田埂上,路旁邊,默默的看著。曹操牽回了馬,立即把行軍主薄叫到馬前,讓其議罪。主薄言引《春秋》說“罪不加於尊”。這件事就算了。曹操說,我自己下的令,自己帶頭去破壞他,怎麼讓三軍執行?但我是全軍之主,也不好自殺,只有處於刑法了。說著他拔出自己的寶劍,割下鬍鬚(古人是不割須不理髮的,這是當時的一種刑法)。曹操自刑,全軍震動。此後,曹操的威望就更高,曹軍的紀律也更嚴明瞭。

儘管這樣,還是又美中不足的地方,不斷的在有人以身試法,挑戰法律江西有一個例子,一個13歲的在校未成年人聽說不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擔刑事責任,於是計劃在年滿14週歲之前犯罪。經過準備策劃,他於14週歲生日前一天殺害了一個年僅11歲的女孩。當然,這是一個很極端的例子,但能說明一些問題。青少年的認識水平並不是我們想象中那麼低,他們能夠很快理解法律的規定是什麼,卻未必會遵守。他們叛逆的心理有可能會促使他們知法犯法,以身試法。所以,遵紀守法是我們每個人的義務與責任,作為祖國新一代的建設者,我們更應當去遵守去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