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紀守法從我做起徵文結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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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是安康的基石,守法是和諧的根本。下面有本站小編整理的遵紀守法從我做起徵文結尾,歡迎閱讀!

遵紀守法從我做起徵文結尾

遵紀守法從我做起徵文結尾

“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這是八榮八恥中的一句話,道理個個都明白,要人人做到卻不容易!

就拿遵守交通法規來說吧!小時候我們常唱著這樣的一首兒歌:“紅燈停,綠燈行,黃燈等一等……”可是長大了,卻什麼都忘記了。前段時間網上熱炒的“中國式的過馬路”,就是說一些國人過馬路時不管紅燈綠燈,只要能湊成“一小撮”就往前闖。過個馬路都鬧成了國際笑料,聽起來真是感到慚愧!這“一小撮”行人中,有沒有我們學生的身影?有沒有我自己呢?我的確不敢拍著胸脯說“保證沒有”!

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一個國家即使經濟實力再強,假如沒有健全的法制,沒有遵紀守法的國民,仍不能算是一個真正文明、強大的國家,照這個標準來看,我們離真正的“強盛”還有相當一段距離。

關於遵守法律,還有這樣一個感人的故事:古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因對神不敬被“當權者”判了極刑,臨刑前,他的弟子們決定幫他越獄,而且一切都準備妥當了。但蘇格拉底卻說:“我的信仰中有一條就是法律的權威,既然法律判處我極刑,作為一個好公民,我必須去遵守。”也許有人會說蘇格拉底迂腐,但他用生命捍衛法紀尊嚴的`精神,卻讓我們肅然起敬。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我們需要學法,懂法,守法,用法。假以時日,我們國家不僅經濟實力足夠強大,而且“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榮辱觀也真正成為一種被全社會廣泛認同、自覺追求的公共時尚,到那時,中華民族的實力才能軟硬兼備,傲立於世界民族之林。

古人云:“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遵紀守法也是這樣,我們青少年要從小事做起,從現在做起,從我做起!在學校遵守學校紀律和規章制度,在社會上遵守社會公德和法律、法規,爭做遵紀守法的小模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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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胡錦濤提出 “ 八榮八恥 ” 以後 , 我認為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可是有些人卻不這樣想。

一天我正在看 “ 揚子晚報 ” ,突然一則 “ 血淋淋鹿肉讓孩子受驚 ” 的新聞一下子引起了我的注意。仔細的看了一下,原來 “ 白馬公園 ” 美食節時有一位燒烤攤主的攤上有一塊殘缺的鹿肉,這引起許多孩子的驚叫 , 其中有一個叫段健紅的小朋友對攤主說 :“ 梅花鹿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 是不可以獵殺的。 ” 可攤主卻沒有理睬他 , 一遍、兩遍、三遍都沒有迴應。

還有一次 , 我看到一個少先隊員急匆匆地上學校 , 卻碰到了紅燈 , 眼看快要遲到了 , 他心裡十分著急。這時一位叔叔說 :“ 小朋友 , 別等了 , 現在走還來得及 ” ,說完那位叔叔跑著闖過了紅燈,可那位少先隊員卻沒有走。他想,如果我現在闖紅燈 , 也許不會遲到 , 可就不是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市民 , 我不能走。於是他一直等到綠燈亮了 , 才快步的穿過馬路 , 向學校跑去。

想想那位攤主比少先隊員大 , 比她們懂得多 , 卻不懂得遵紀守法。難道他們不為自己的行為而感到羞恥嗎 ? 難道只有獵殺熊、燒梅花鹿肉才能賺錢嗎 ? 那位少先隊員遵紀守法的優秀品質不值得我們學習嗎?

從今天開始,不管以前怎樣 , 我們都要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市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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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報紙上、電視上都展開普法教育,要求所有人都要遵紀守法。

可是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很多人都沒有很好地遵守法律。比如說交通法規在生活中和我們息息相關。要求在過人行道時汽車應該禮讓行人。在去年的報紙上報道一輛公交車沒有遵守交通法規,在人行道上沒有禮讓行人,結果撞死了六個人,害得別人家庭破裂。

有一次,我過馬路時看見一個人看車不多的時候闖紅燈。因為紅燈停留的時間太長了,所以我也想闖過去。但是我又想:平時老師教我們不能闖紅燈,要等綠燈亮了才能走,所以我還是再等等吧。作文

我們大家不僅要遵守交通法規,還有其他的法律法規我們也要遵守。如果不遵守法律法規,小的如偷盜、打架,大的如搶劫、殺人,就觸犯了法律,就會受到法律的嚴懲,就會造成許多家庭破裂,妻離子散,讓家人悲傷痛苦。如果大家都遵守法律法規,不但自己安全,家庭平安,社會也就安穩了。

我們不但要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還要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從小樹立“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觀念,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小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