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學生寢室管理制度(精選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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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高中學生寢室管理制度(精選7篇),歡迎大家分享。

高中學生寢室管理制度(精選7篇)

高中學生寢室管理制度1

一、學生按學校指定的房間入宿,不得擅自調換房間。

二、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床和熄燈。

三、宿舍裡學校配有固定的設施,不得將學校其它地方的物品拿到宿舍使用。

四、嚴格執行學校制定的“宿舍衛生”標準,做到“整齊清潔、團結友愛、愛護公物、確保安全”。

五、學生在宿舍內做到:

1、禁止午休和晚上熄燈後大聲喧譁、嬉鬧。

2、禁止往窗外、門外潑水、拋雜物。

3、禁止往便池、水槽倒剩飯、剩菜等雜物。

4、不隨地吐痰。

5、禁止私自拆、改供電線路及供電裝置。

6、禁止使用功率較大的電熱裝置。

7、不在宿舍內打球、踢球等。

8、不在宿舍牆壁上亂塗、亂畫、亂貼、亂釘、亂掛。

9、不在宿舍焚燒物品。

10、未經學校同意,不得私自在宿舍內留宿他人和在校外過夜。

六、宿舍內住宿學生每天輪流值日,積極清掃衛生。

七、節約水電,隨手關燈、關閉水龍頭,禁止從暖氣內採水。

八、室內無人時要關好門窗,以防被盜。

九、凡上述違規者,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損壞公物要賠償和罰款。

高中學生寢室管理制度2

一、住宿生常規

1、聽到起床鈴後,宿舍長負責催叫住宿學生起床,迅速整理內務工作。

2、早上學生離開宿舍,由本宿舍值日生打掃衛生。

3、按時打飯、就餐,打飯時要排隊,嚴格按學校規定時間就餐。就餐期間出現問題及時報值班老師解決。要珍惜糧食,珍惜他人勞動,剩飯菜禁止亂灑、亂倒,要倒到指定位置。

4、按時到校上課,到上課前10分鐘離開住宿區。各宿舍舍長要檢查本宿舍學生離開情況,發現問題要報告值班教師,值日生要在離開宿舍前關好門窗。上課期間不準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須持有班主任分管主任准許的假條。

5、午間有午自習時,要嚴格按照學校規定時間進行自習,禁止在室外活動,禁止回宿舍。

6、按時上晚自習,不允許無故遲到,早退,曠課。晚自習時要認真學習,不準說話、打鬧或做與學習無關的事。

7、下晚自習後,立即回宿舍,準備就寢,做好洗漱等睡前準備工作,值班教師查床時,舍長及其他同學做好配合,準確無誤後舍長簽字。熄燈鈴響後不準再說話、打鬧等出現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更不準外出宿舍樓。

8、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區,同學之間要講文明,不說髒話,要講團結,遇到困難要互相幫助,要講究儀表。言行舉止、儀表要符合學校的要求。

9、晚間遇到停電時,要在教師的指導下,正確使用火燭,以確保師生安全。

二、住宿生規則

1、按統一指定的房間、床位就寢;

2、遇到突發事件或病、事假及時報告值班人員;

3、晚上必須在規定時間前返回宿舍;晚上點名後不得私自離開;

4、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制度,按時起床、就寢、熄燈;

5、愛護宿舍內的一切公共設施,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搬動;

6、節約水電,嚴禁私用電器,嚴禁亂動公用電源,嚴禁在宿舍內燒水;

7、上課時間,不準出入宿舍樓,若有特殊情況,持班主任證明,方可進入;

8、嚴禁帶領外來人員進入宿舍私自逗留,嚴禁留宿外來人員或非本宿舍人員;

9、嚴禁在宿舍內抽菸、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嚴禁亂串宿舍。

11、做好宿舍保衛工作,不準把蠟燭等火種帶進宿舍,不私拿同學的物件。

12、未經班主任批准,不準直接去親戚、同學家過夜。

13、不得向窗外、樓下及其他地方亂扔雜物,亂倒髒水。

14、不能把收音機、錄音機、隨身聽、CD、MP3等帶入宿舍。

15、不能在床、門、門窗玻璃、牆壁等處亂貼亂畫。

16、熄燈後,不能在宿舍內說話,影響其他人休息。

17、宿舍內的衛生間只限晚間使用。

高中學生寢室管理制度3

1、地面:清潔,無痰跡、積水、汙跡、果殼、廢物等,無雜物或垃圾堆放。用拖把拖乾淨,禁止水衝。

2、門窗、牆壁:室內牆壁、天花板、燈管無灰塵、蜘蛛網、汙損,牆壁整潔無塗畫;玻璃明亮,無破損,無糊紙及貼物,牆壁無汙跡。

3、生活用品:洗漱用具歸類擺放,整齊統一。小物品收放整齊,床下鞋子擺放整齊,鞋跟向外成一線,床下無雜物亂放。

4、床上用品:被子要疊放整齊(統一為方塊型)統一放在一頭;枕頭下面不要放雜物,放在床頭,方向一致;床單幹淨、平整,蚊帳掛起,整齊,床上用品要定期洗晒,保持乾淨,健康

5、宿舍文化和整體效果:整體效果良好,室內乾淨、整潔、美觀、舒適,,物品擺放整齊。

以上宿舍衛生標準,由各宿舍長負責帶領本宿舍成員嚴格執行。衛生委員負責每天檢查各宿舍衛生,對於不合格的宿舍進行記錄並通報該宿舍定期整改。班主任教師將進行不定時檢查,如發現不合格寢室,按照相關班規進行處罰。

高中學生寢室管理制度4

學生宿舍是學生生活和休息的重要場所,也是學校精神文明建立的視窗。我校學生宿舍實行全封閉管理。為規範和完善學生宿舍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宿舍是學生生活、休息的主要場所。宿舍內的同學要熱愛宿舍,維護集體榮譽,同學之間要互敬互幫,真誠相待,爭創文明宿舍。

二、週五、週六晚,學生因返家不在校住宿,必須經班主任同意,然後將統一發放的請假條交給管理員。沒交假條的班級,出了問題,班主任要負責。各宿舍區要憑請假條到各宿舍進行嚴格查鋪。一旦查出未請假返家,但人又不在寢室住宿的,要立即報告班主任;如果未查出而學生又有在外留宿,宿舍管理員要負責。

三、愛護宿舍內的公物,嚴禁在宿舍內燃燒紙屑、雜物;不用腳踢門;不得砸玻璃、撬門、撬鎖;不準拆卸和損壞公共設施。如有違反者,除接受校紀處理外,還需按原價賠付,並加上修理費。

四、學生必須按指定的房間和床位住宿,不準擅自換房、私自占房和私自搬動,調換宿舍內床鋪以及公用設施。

五、要愛護公物,自覺節約水電、如有損壞或丟失要按價賠償或罰款,宿舍門鎖不準擅自調換、拆裝,不準私自配製鑰匙。

六、所有住宿生憑胸卡進出宿舍區,嚴禁無證出入,更不得進入異性宿舍。

七、學生個人錢物要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現金不得超過50元。各人的飯卡、銀行卡不得轉借他人。

八、宿舍內嚴禁賭博、酗酒、喧譁、打球、打架、鬥毆,嚴禁做一切危害身心健康的活動,違者予以紀律處分。

九、遵守作息制度,按時起居,準時熄燈,保持宿舍區安靜,不準大聲喧譁和起鬨,不準高聲開啟收錄機,以免影響周圍同學休息。

十、注意宿舍安全,室內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不準擅自接電線,不準燒電熱杯、電爐、煤爐、酒精燈等爐具,一經發現除沒收其違章物品外還要據情節給予罰款及紀律處分。

十一、建立樓層宿舍管理輪流值班制,室長負責制,宿舍衛生值日記錄制度。經常保持室內外環境衛生,做到每天一小掃、每週一大掃,不亂拋果皮紙屑,亂倒垃圾,不準向窗外倒水,向洗漱間水池和小便池倒雜物,以免堵塞下水道。

十二、學生宿舍發生違紀事件,本室人員知情不報,因而查不到責任人則由本宿舍全體人員共同負責。

十三、建立“星級宿舍”評比制度,對長期髒亂差的寢室,取消其全室成員當學期一切榮譽稱號的評比資格,對達到星級標準的宿舍和人員給予掛牌和物質獎勵。

高中學生寢室管理制度5

1、為維護學校的治安秩序,保護廣大學生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規定。

2、學生宿舍必須以校為單位組織好學生安全值班、負責管理好各系各門棟的宿舍安全。

3、學生宿舍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水器等電熱器具;嚴禁私接電線、改裝電路、安裝插座;禁止在蚊帳內點蠟燭或點燈;禁止在宿舍內生火做飯;禁止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等危險物品進入學生宿舍。

4、凡本校人員出入學生宿舍一律憑校徽、有效證件出入,非本校人員必須驗證登記,經同意後方可入內,不得在樓內留宿,有特殊情況確需留宿的,須經所在院系和保衛處同意後方可留宿。

5、宿舍按時開關大門,宿舍關門後因特殊情況要進出的,應向門衛出示證件或證明,經門衛同意並查驗登記後方可進出。

6、學生各種情況離校期間,其宿舍由各院系安排學生看守;學生不得擅自跨院系、跨宿舍居住;任何人不準侵佔和借居畢業生離校後閒置宿舍,各院系在管理上應相互配合。

7、不準在宿舍牆上張貼各類海報、廣告、啟事和其它未經學校允許的張貼物;學生不得在宿舍區內搞任何經商活動;門衛應禁止小商販進入宿舍區。

8、學生應妥善保管好個人物品,現金及時存入銀行並設定密碼;房內無人時必須關窗鎖門;攜帶貴重物品出門自覺接受門衛的檢查和登記。

9、提高警惕,嚴防各類案件發生,發現案情或險情,發現可疑人員或可疑現象,要及時報告並主動配合,提供線索,見義勇為,消除隱患。

10、門衛應嚴格按照工作職責完成本職工作。值班期間不得擅離職守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1、本規定由校保衛處負責解釋和執行。

12、本規定公佈之日起生效。

高中學生寢室管理制度6

清掃員主要負責宿舍內公共部位的衛生清掃和維護。做到:地面、潔具、窗臺、樓梯等全天清潔;牆面、棚面、無灰塵、無塗抹、無劃痕;窗戶明亮,空氣新鮮無異味,潔具、窗戶等設施裝置無損傷;關好窗戶、關好水門。

一、清除垃圾,倒痰盂,沖洗廁所,擦拭潔具、窗戶窗臺、洗漱臺、樓梯扶手等,拖掃地面,開窗通風,保持樓內空氣新鮮;

二、維護樓外和院內衛生,保持衛生清潔,沒有紙屑、雜物等,積雪時注意及時清理出過道,特別是臺階的清理,保證學生出入的安全。

三、經常巡視和維護各部位衛生,保持全天潔淨,檢查走廊窗戶、電燈、衛生間水門等無人時是否關好。

四、負責公共區域內的設施裝置的維護,教育學生正確使用,自覺愛護。

五、教育學生按要求用塑料袋盛裝垃圾,並按指定時間和位置存放。

六、發生跑水、堵塞等事故時,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向舍務教師報告。

七、做好工作記錄,經常向舍務教師彙報工作,主動接受監督。

高中學生寢室管理制度7

學生宿舍作為學生學習生活的重要場所與素質教育的重要陣地,其安全穩定是學生實現全面發展的基礎。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本著“以育人為根本、以管理為手段、以服務為宗旨”的工作理念,旨在為學生的成長與成才營造良好的氛圍與和諧的環境。為了發揮學生宿舍的育人功能,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特制定本規定。

一、學生入宿

1、學生宿舍由學校統一管理安排,學生必須按指定的宿舍入住。學生如需調換宿舍,須在規定時間內,經學院稽核、由學院統一至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辦理手續後方可調換。各類申請表格請至xxx下載。

2、學生臨時借用宿舍鑰匙必須憑本人有效證件到值班室辦理借用手續,丟失鑰匙要及時上報宿舍管理中心,並憑本人有效證件交款後補配。因特殊原因確需調換門鎖的,須報宿舍管理中心批准、備案。費用學生自理。

3、學生住宿費標準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收取,住宿費每新學年初繳納一次。因退學、轉學、休學等學籍變動而退宿時,住宿不滿一學期的,按一學期收取住宿費,超過一學期不滿一學年的,按一學年收取住宿費。

4、安裝空調的寢室,住宿學生應按照《空調租賃協議》相關內容執行。

二、作息制度

1、學生宿舍的晚間熄燈時間:

週日-週四:23:00。

考試期間:24:00。

週五、週六、節假日:通宵供電。

裝有空調的學生寢室,應按照熄燈時間自覺熄燈。

2、住宿學生應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按時起床,晚間熄燈之前必須回到宿舍。熄燈後,應保持安靜,以免影響其他同學的休息,不得無理要求延遲熄燈時間;在熄燈同時,由宿舍值班員關閉宿舍樓大門。

3、學生熄燈後歸來的,應向宿舍值班員出示本人有效證件,說明原因並按規定登記。對於無特殊原因而經常熄燈後歸來的學生,宿舍值班員有責任對其進行批評教育,並及時向學生宿舍管理中心及相關學院反映情況。

三、宿舍安全

學生入住前,統一簽訂《住宿協議書》與《學生宿舍安全承諾書》,明確權利義務,承擔安全責任,認真履行諾言。

1、宿舍樓內嚴禁帶入和使用違章電器。主要包括:

①電熱類電器如電熱棒、電熱毯、電熱壺、電熱杯、電爐、取暖器等;

②高功率電器如電吹風、電水壺、電夾板、捲髮棒等;

③烹煮類電器如電飯煲、電熱鍋、電磁爐等。

2、嚴禁損壞學生宿舍公共財物、公共設施,嚴禁挪用、損壞消防器材和設施。

3、嚴禁使用明火如焚燒、蠟燭、酒精爐等,嚴禁拉閘,嚴禁私自改動電錶,嚴禁私拉電線、插座,嚴禁在床上使用交流電電器,嚴禁使用超長接線板與充電應急燈等。

4、嚴禁使用劣質接線板、充電器、插座等存在安全隱患的“三無”產品。

5、嚴禁出租床位、留宿非本寢室成員住宿。

6、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和有毒有染等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物品進入學生宿舍。

7、嚴禁吸菸、酗酒、賭博、搓麻將、打架鬥毆等違紀行為。

8、嚴禁宿舍內停放自行車,樓內禁止飼養寵物。

9、嚴禁宿舍內放置管制刀具。

10、嚴禁高空拋物。

11、提高安全意識,發現漏電和電器故障及時報修,做到人離燈滅、人走機停、人離寢室切斷電源。

12、嚴格執行值班室會客制度。正常履行公務人員須佩帶有效證件出入宿舍,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宿舍。

四、行為規範

1、學生應妥善使用和愛護宿舍內水電設施、門窗玻璃、傢俱、燈具、電話設施等公物。

2、提倡節約用水用電,離開宿舍時,關閉水電。

3、自覺保持宿舍環境的清潔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在宿舍內做到垃圾袋裝化,垃圾袋帶出宿舍樓並扔到指定垃圾箱內。宿舍內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不亂潑水,不將飯菜倒在水槽裡,不向窗外亂扔雜物,不在牆面亂塗、亂畫、亂張貼。

4、學生應維護宿舍內的生活秩序,不在宿舍樓內打球、踢球、溜冰等。

5、學生應積極參加宿舍樓內的“文明修身”和“民主管理”活動。

6、提倡健康文明生活。學生在宿舍內不得有吸毒、傳播、複製、販賣非法書刊和音像製品等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不得參與非法的傳銷和進行邪教、封建迷信、宗教等活動;不得從事有損大學生形象、有損社會公德的活動。

7、行為舉止要文明禮貌,學校老師、檢修或衛生檢查人員來到宿舍時,要主動開門,禮貌回答有關問題。同學之間要互幫互助,相互關心,形成團結友愛的良好氛圍。

8、未經學校有關部門批准,任何學生、單位及團體不得在宿舍內從事經營性活動及收費性服務活動。

五、用電管理

1、本、專科學生每人每月免費使用5度電(按月結算),超額部分由該宿舍住宿學生自行支付。學生可憑身份證等有效證件至購電站購電,電費價格採用上海市居民用電價格。

2、每學期開學初,各寢室可根據住宿人數至購電站一次性免費領取6個月的`用電額度。

3、電錶有購電提醒功能,當電錶剩餘電量低於20度時,電錶會自動斷電一次作為提醒。此時,學生可憑有效證件到購電站購電,以恢復供電。

六、退宿手續

1、畢業生按照學校規定的日期離校,離校時憑離校手續單辦理退宿手續,並交還鑰匙等有關物品。

2、畢業生因特殊原因需延長住宿的,應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稽核後,到學生宿舍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相關手續,統一安排入住。

3、畢業生在辦理離校退宿過程中,須接受學生宿舍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對宿舍內的傢俱、門窗玻璃、門鎖、燈具、水電、電話等設施裝置的驗收,如有丟失、損壞的,按照《住宿協議書》相關條款執行,照價賠償。

4、提倡文明離校,畢業生在離開宿舍時,應保持宿舍內的乾淨整潔。

5、因退學、轉學、休學等原因退宿時,憑學校學籍管理辦公室出具的證明到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辦理相關手續。

6、學生辦理走讀需退宿的,應在規定時間內,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填寫校外住宿登記表與校外住宿承諾書,經家長簽字、學院稽核後,到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辦理走讀手續。

七、三級建家

1、學生宿舍開展“三級建家”評比活動,每學年評選出“合格之家”、“優秀之家”與“模範之家”。

2、每學年初進行“三級建家”的申報工作,並對申報的寢室進行檢查評審,第一學期末進行初評,第二學期末進行總評。

3、凡被評上的寢室將在網上進行公示,該寢室內學生在綜合素質測評時給予加分。

4、校優秀團員、優秀團幹部、各類獎學金獲得者所在寢室必須為“合格之家”。

5、學生黨員、市級各類評優所在寢室必須為“優秀之家”。

6、每學年衛生成績平均16分以上的寢室可參加“合格之家”的申報評選,17分以上的寢室可參加“優秀之家”的申報評選,19分以上的寢室可參加“模範之家”的申報評選。

7、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派專人檢查寢室內務,對寢室每週的衛生平均成績建立資料庫管理,並在宿舍樓內公佈。

8、寢室衛生檢查中,每學年中有兩次評分不及格的寢室,發黃牌警告,通報學院。第三次評分不及格的寢室,其學生綜合素質測評中寢室衛生專案為零分。

9、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派專人定期抽查申報三級建家寢室情況,並彙總反饋相應學院,學期末與學年末在網上進行公示。

10、凡本年度被評為“優秀之家”、“模範之家”的寢室,均可獲得年度“文明寢室”的稱號。

八、違章處理

1、學生在宿舍樓內的違章處理實行扣分制度,處理種類包括書面警告、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資格、取消住宿資格、校級行政處分等。每位住宿學生每年起始總分為10分,凡違反以下規定的,按相應分值扣除,情節嚴重者,給予相應行政處分。

2、內務衛生成績低於13分、在公共部位堆放垃圾或其他不文明行為的,扣除1分/次。

3、在宿舍內出租床位、私自調換宿舍、留宿非本寢室人員,從事邪教、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動,其他破壞或阻礙學校或宿管中心正常工作的,扣除2分/次。

4、在宿舍內酗酒、賭博、鬥毆,破壞公物、高空拋物的,扣除3分/次。

5、凡學生在宿舍樓內帶入和使用違章電器的,一經查實予以沒收,扣除5分/次。

6、在宿舍內使用明火、竊電、私自改動電錶、私拉電線插座的,扣除5分/次。

7、因學生自身原因造成宿舍樓發生火災、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情節嚴重或造成惡劣影響的,扣除10分/次。

8、其他違反《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視情節輕重給予1—5分扣分處理。

9、凡認識態度惡劣的,視情節輕重給予1—3分追加扣分處理。

10、初次扣分的,由宿舍管理中心開具白色警告單。再次扣分的,由宿舍管理中心出具黃色警告單,並抄送學院。

11、凡累計扣分高於(含等於)5分的,在宿舍樓內通報批評,取消“三級建家”評選資格,並抄送學院,由輔導員將相應情況通知學生家長。凡累計扣分高於(含等於)10分的,取消住宿資格,在樓道內張榜公示,並抄送學院,由輔導員告知學生家長。扣分情況每月在宿舍樓內公佈一次,以學年為單位累計。

12、凡取消住宿資格的,學生必須於兩天內搬離寢室。需要申請再次住宿的,一個月後,由學生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同意,向宿舍管理中心提出,酌情處理。

13、凡給予校級行政處分的,由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查實,經核准後報學工部(處)。留校察看以下的違紀處分報學工部(處)部(處)務會議批准;留校察看以上(含留校察看)處分由學工部(處)報校長辦公會議批准。各類處分結果必須由違紀學生本人簽字並向全校公佈。

本規定適用於所有住讀學生,自頒佈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