寢室安全管理制度(精選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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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寢室安全管理制度(精選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寢室安全管理制度(精選8篇)

寢室安全管理制度1

1.建立學生寢室管理組織,聘用道德素質好、責任心強、身心健康的舍務管理人員。

2.有專門的舍務管理值班室,制度上牆。明確專門部門負責學生寢室安全管理,落實治安目標管理責任制。舍務管理值班人員要經常巡視學生寢室,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處理或報告,謹防各類事故的發生。

3.制定寢室安全文明衛生公約,建立考核、評比、公佈、獎懲制度。

4.住宿人員相對固定。如需變動,由管理部門調整,個人不得擅自變動。

5.不準將閒雜人員帶入寢室,學生寢室會客須經舍務人員同意並登記;女生寢室男性不得入內,特殊情況須經學校保衛部門批准。

6.學生寢室禁止外來人員留宿。嚴禁男女混宿。

7.加強消防管理,學生寢室配置一定的滅火機械,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裝修,確保消防通道暢通,不準私自接電源,不得使用蠟燭照明。

8.加強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防火、救火、逃生的常識,進行安全疏散演練。

9.加強學生寢室防盜教育管理。合理安裝防盜設施,教育學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錢物,建立現金儲蓄制度。

10.寢室內嚴禁存放易燃、劇毒、易爆、放射、易腐蝕等危險物品。

寢室安全管理制度2

寢室所有人員必須做好用電、防火為重點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員(含外聘及外來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並服從HRM部的統一管理和安排。

根據《消防法》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寢室主管部門對寢室的安全負責,各住宿人員為第一責任人。

禁止破壞供電、消防、防雷裝置和設施。非緊急情況下,任何人不得隨意將消防設施堵塞、損毀、挪動、試用或挪為它用。

各住宿人員必須保證樓道暢通無阻,禁止在樓道內堆放雜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各住宿人員要會使用滅火器,如發現著火,立即採取措施撲滅初期火災,同時迅速疏散人員並報警。火警電話119,報警時須講明著火單位名稱、地址、電話、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並及時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車。

1.禁止在寢室吸菸、生火、玩火、焚燒物品以及燃放煙花爆竹等,點燃蠟燭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場,用不燃物支墊,並遠離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2.禁止攜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劇毒以及有腐蝕性、傳染性等妨礙公共安全和衛生的危險物品。

3.寢室內安全用電,嚴防火災。禁止燒煮、烹飪等。

4.禁止在寢室內私接電源,安裝插座。除電腦和電吹風(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電器一律不準使用,使用電腦的人員需至HRM部登記,並得到允許後方可使用。

4.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屬線代替保險絲。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裝置、電氣設施,私自修理供電設施。

5.禁止在蚊帳內點燭設燈看書。

6.禁止將插座、電器等帶電體放於床上、從席子裡下穿過或與可燃物連線(例如電扇放在床內吹風)。

7.禁止在電線燈頭、燈管等電器裝置上搭掛衣物或烘烤物品。

8.人員離室鎖門時,務必檢查並關閉窗戶及電燈、電扇、電腦、充電器等所有電器裝置的電源。

9.禁止在寢室內聚眾賭博、酗酒、扔摔酒瓶、故意起鬨、打架鬥毆、吸毒、色情等一切影響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不正當行為。

10.禁止攀爬及破壞門窗、陽臺、防護網。禁止站在窗臺或活動物體上收晒衣服,以免造成危險。

11.禁止任何人攜帶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進入寢室,個人攜帶的管制刀具(《對部分刀具實行管制的暫行規定》)請主動上交保衛,若查到將至少給予警告處分。

對於上述違反行為,如在寢室內被發現,但無人主動承認且無法查明,則視為全寢室共同違規。並結合產生後果的輕重給予警告、記過等處分。以及賠償造成的損失。

寢室安全管理制度3

1、職工上、下班不得大聲喧譁,影響學生休息。

2、職工寢室晚上九點之前熄燈,深夜不得外出或晚歸。

3、保持樓道、房間清潔,不得隨意扔垃圾、雜物、隨意吐痰等。

4、寢室內不得從事賭博、打架、吵架、著裝得體,不得做有礙文明形象的事。

5、住宿職工不得進入學生寢室,特別是女生寢室。(生活老師除外)

6、職工一律不準亂拉、私接電線、插座、有線電視、電腦等,如需帶電器裝置需向主管申請批准後方可使用。

7、看電視、手機充電一律插在寢室大廳的插座上,必須有人看管。

8、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如電磁爐、電水壺、電爐、熱得快等。

9、插座前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0、嚴禁任何時間在寢室內使用明火炊具,嚴禁點蠟燭。

11、各寢室嚴格遵守以上規定,對違反規定者,按照規定給予罰款50元,其中違反第8、第10條罰款1000元,造成責任事故的賠償全部損失並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寢室安全管理制度4

為改善寢室樓教職工生活環境,保障教職工生活的安全與健康,強化寢室樓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安全管理制度

1、為落實鎮江市教委安全管理條例,入住學校寢室樓的教職工必須與學校簽訂《寢室樓入住協議書》,所有在住教職工必須遵守《寢室樓安全、消防、衛生管理制度》並盡相應的安全義務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

2、各住戶不得將自己的房間、床位轉租、轉借,不得隨意留宿校外人員,確需留宿家人,如有特殊情況,應事先報告樓長或學校辦公室登記。私自轉租轉借校方收回其住房。

3、住戶加強防火、防盜、防毒的安全意識,防意外事故的發生。對自家的品的`嚴格看管,廚房門鑰匙不得隨意外借,廚房無人時要隨手鎖門,確保飲食安全。

4、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錢物,人走關窗鎖門。

5、樓道內不準堆放雜物、私設爐灶、私改線線路、私拉電線、私自修理供電設施和焚燒物品。

6、嚴禁在電線燈頭、燈管等電器裝置上拴掛蚊賬。

7、不準私自使用“熱得快”、電爐等大功率電器裝置,不準拆卸水暖裝置、電器設施。遇有壞人侵擾、偷竊破壞,要勇於鬥爭,及時報告並保護好現場。

二、消防管理抽

根據“消防法”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住戶房主為第一責任人。

1、樓內的消防水龍、滅火器等各種防火設施,除專管人員任何人不得隨意損毀,挪動。各廚房配備的消防器材四周不準堆放雜物,確保防火器材的完好有效。

2、樓內嚴禁亂拉電線,私設灶臺,不準使用熱得快、電爐等大功率家用電器。

3、各住戶必須保證防炎通道暢通,嚴禁樓道內堆放雜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4、各住戶不準私自拆卸水暖裝置,電氣裝置,嚴禁在電線燈頭、燈管及電氣裝置上拴掛蚊帳。

5、各住戶使用煤氣罐,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使用完畢,必須關好煤氣,保證安全。

6、各住戶要學會使用滅火器,如發生著火事故,立即採取撲滅初期火災,同時迅速疏散人員並報警,通報學校綜治辦火警電話119,報警時講明著火單位名稱、地址、電話、火勢大小、報案人姓名及派人一到路上迎接消防車。

三、衛生管理制度

1、各住戶保持門前清潔,不亂扔雜物,樓道內只准放一個內有垃圾袋的垃圾紙簍或小垃圾箱,垃圾袋裝滿後自覺丟在樓外的垃圾車內。

2、各住戶使用的廚房、水房要經常打掃,不積存生活垃圾,保持良好的生活環境。

3、節約用電,做到人走燈滅,離走鎖門關窗,及時關閉水龍頭,確保安全。

4、不得在走廊內亂潑水,亂倒飯菜,亂仍雜物;不得往樓外潑汙水及雜物;不得在牆上亂塗亂畫;不得在廁所內隨地便溺,便後沖水,手紙投簍。

寢室安全管理制度5

為增強員工入住寢室安全意識,保障人身及財產的安全,節約能源,正確使用電器裝置,防止發生種類安全事故。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望全體入住人員遵照執行。

一、行為規範

1、所有寢室的電源、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安裝、維修;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

3、不準使用超過1千瓦以上的電器,嚴禁使用沒有保護功能的電器裝置。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熱的快等大功率家用電器;

4、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工程部。

6、禁止在寢室生火、玩火、焚燒物品以及燃放煙花爆竹等,點燃蠟燭及蚊香等需要有人在場,用不燃燒物支墊,並遠離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7、禁止攜入或易燃、易爆有毒、劇毒以及有腐蝕性、傳染性等妨礙公共安全和衛生的危險品;

8、禁止將插座、電器等帶電體放於床上,如在手機充電器在床上充電等。充電器不允許未充電,長期插在電源插座上;

9、使用電開水器時必須有人守候;

10、人員離室必須鎖門、抽取電牌,務必檢查並關閉窗戶及電燈、空調、電腦、充電器等所有電器裝置的電源。

二、其他

1、發生事故時,全體人員有義務積極配合調查;

2、不得偷到,不得打架,要按時作息。

寢室安全管理制度6

第1條管理人員按時上下班,按時開關門,保證所有寢室及上下樓通道暢通無阻。

第2條完善交接班制度,及時做好交接班記錄,嚴格執行交接班手續。

第3條嚴格按有關規章制度使用房間門鑰匙,不得私自借給他人使用。

第4條學生進入公寓後要加強巡邏,防止學生打架鬥毆等事件發生。

第5條嚴格執行學校兩休管理制度、規定,維持好秩序,對房間人數認真清查登記,對空、缺床鋪的學生做好記錄並上報學校政教處。

第6條學生公寓嚴禁外來人員進入,不得留外來人員住宿。

第7條管理人員加強對消防器材的檢查,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

第8條加強對安全指示牌等物品的檢查,對損壞的及時上報並更換。

第9條隨時檢查學生房間內隱患,包括杜絕火種進入房間、是否有管制刀具、電器及線路是否安全等。

第10條如遇到緊急情況,如火災、觸電等重大事件,及時上報學校值班領導,同時迅速撥打“119”、“110”、“120”、或“999”等電話,有條不紊的疏散學生。

第11條保障電話暢通,不亂用工作電話私聊,如電話不同及時上報學校維修。

第12條管理人員遇到學生有病,應積極幫助治療,並及時送往學校衛生室或醫院。

第13條管理人員做到24小時值班,不脫崗、離崗或串崗,夜間值班人員每間隔30-60分鐘上樓巡視一次。

寢室安全管理制度7

1、嚴禁在寢室內抽菸、點蠟,以免引發火災。

2、寢室內不準存放貴重物品,現金要加密存入銀行

3、嚴禁亂摸、亂動滅火器、供水閥門等消防設施。

4、嚴禁亂接電源、插充電器、損壞插座及電源開關。

5、嚴禁在陰陽臺上探身喊話、觀景、亂扔雜物、潑倒汙水,嚴禁在陰陽臺外晒晾衣物。

6、不上網咖、不逃夜。

7、隔斷玻璃門要輕推輕拉,當心玻璃。

8、雙休日及節假日回家必須向班主任請假並在寢室管理人員處登記。

9、嚴禁亂竄寢室、亂竄樓層、結夥滋事、在寢室內打打鬧鬧、玩危險遊戲。

10、值日生全面負責寢室安全,離開寢室時,必須鎖好門窗,出現安全事故要追究值日生的責任。

11、嚴禁住校生在校外租房住宿。

12、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向管理人員或學校報告。

寢室安全管理制度8

一、生活指導老師和各班班主任是學生寢室消防安全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要對學生寢室的消防安全負好則。應對所管理的住宿生進行住宿守則教育和消防安全的指導教育。

二、生活指導老師、各班班主任每天應到住宿生寢室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嚴格禁止住宿生在寢室內抽菸、點蠟燭、用電爐等用電器。如發現有違反消防安全制度,應及時嚴肅教育處理,並向值周行政彙報。

三、值周行政、老師,生活指導老師、班主任在熄燈後,應對男、女生寢室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和巡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彙報。要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師生安全。

四、各班班主任要認真開展住宿生生活自理教育、安全常識教育,讓住宿生儘快適應在校集體生活,認真貫徹落實學校制定的《寢室公約》。

五、注重發揮班隊幹部、寢室長的作用,管理好學生在寢室就寢情況,維持就寢紀律,確保就寢安全。發現問題要及時給班主任、值周行政、老師彙報,以便在第一時間作出處理。寢室內的照明開關要有專人負責,並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開關好室內的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