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裝置設施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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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起重裝置設施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起重裝置設施管理制度

起重裝置設施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起重裝置管理,保證起重裝置的安全執行,加強對裝置維護保養檢查,及時發現裝置故障隱患,進行排查治理,預防裝置安全事故的發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我公司起重裝置,為汽車吊、天車和電動葫蘆。

第三條起重裝置由裝置材料部負責管理,指定專人負責,逐臺建立裝置登記卡,根據本單位裝置情況制定起重裝置的定期檢查制度,國家技術監督部門年檢情況要記入裝置登記卡,與其產品說明以及資料等有關技術資料一起立卷存檔。

第二章裝置使用管理

第一條起重裝置操作者要嚴格執行起重裝置操作規程,如發現違章作業要嚴厲考核。

第二條起重裝置操作者必須經過訓練考試,並持有操作證方可獨立操作,未經專門訓練和考試不得單獨操作,如發現無證上崗擅自操作起重裝置的要嚴厲考核。各單位要建立起重裝置臺帳,裝置操作規程要上牆。

第三條起重機械安全裝置和勞動保護設施,不得任意損壞,一經損壞,必須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及時整修。嚴格“十不弔”制度,一經發現車間安全員應及時制止;並教育當事人,必要時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出現事故及時組織搶救,並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保護好現場,做好“三不放過”教育工作。

第三章裝置維護檢查管理

第五條應根據使用情況,按規定一年或二年作一次技術檢驗,檢驗時應當檢查金屬構架各種動力裝置,傳動機構,電氣裝置,安全裝置,制動器,鋼絲繩鏈條,吊勾鏈銷和緊韌體是否完好,安裝得是否妥當和磨損程度等情況,並且對起重機械作靜負荷試驗和動負荷試驗。

第六條各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保養,對發現的隱患要及時填寫起重裝置檢查表,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1、各分公司每月定期檢查,起重裝置檢查表要每月報裝置技術部備案。

2、裝置材料部要對各單位起重裝置使用情況不定期抽查和每季定期檢查,填寫起重裝置檢查表,入檔儲存。

第四章裝置年檢制度

第七條安全保衛部負責同國家技術監督部門聯絡辦理年檢工作。

第八條對新安裝,改造,大修的起重裝置的安全技術,必須符合GB3811-83《〈起重機設計規範〉》等規定,技術資料、合格證齊全,必須經集團公司和本單位有關部門進行聯合驗收合格,經國家技監部門檢驗註冊後方能使用,起重機械的技術引數和電氣控制系統都不得任意修改,確需修改時,一定要事先提出設計方案,並經有關部門和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使用。

第九條對停用未滿一年,仍在年檢期的起重裝置,需要重新起用的,必須經裝置、安全等部門聯合檢查,進行負荷試驗、作業系統和執行系統鑑定合格後方允許使用。如不合格,按照檢查出的裝置隱患進行整改,直至符合使用要求。

第十條對停用滿一年以上,需要重新起用的,必須請國家技術監督部門進行年檢審,發放合格證後方允許使用。如不合格,按照檢查出的裝置隱患進行整改,直至符合驗收標準。

起重裝置設施管理制度2

1、操作人員的管理

操作人員在上崗前要對所使用的起重機械的結構、工作原理、技術性能、安全操作規程、保養維修制度等相關知識和國家有關法規、規範、標準進行學習掌握。經當地技術監督部門培訓取得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兩個方面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操作。

2、起重機械的“三定”管理

“三定”管理是指定人、定機、定崗制度。起重機械的“三定”制度首先是制度的制定和制度形式的確定,其中定人、定機是基礎。要求人人有崗有責,起重機臺臺有人操作管理:“定崗”責任是保證。

3、定期檢查維護管理

起重機械使用單位要經常對在用的起重機械進行檢查維保,並制訂一項定期檢查管理制度,包括日檢、周檢、月檢、年檢,對起重機進行動態監測,有異常情況隨時發現,及時處理,從而保障起重機械安全執行。

(1)日檢。

由起重工負責作業的例行保養專案,主要內容為清潔衛生,潤滑傳動部位,調整和緊固工作。通過執行測試安全裝置靈敏可靠性,監聽執行中有無異常聲音。

(2)周檢。

由維修工和起重工共同進行,除日檢專案外,主要內容是外觀檢查,檢查吊鉤、取物裝置、鋼絲繩等使用的安全狀態、制動器、離合器、緊急報警裝置的靈敏、可靠性,通過執行觀測傳動部件有無異常響聲,及過熱現象。

(3)月檢。

由裝置安全管理部門組織檢查、同使用部門有關人員共同進行,除周檢內容外,主要對起重機械的動力系統、起升機構、迴轉機構、執行機構、液壓系統進行狀態檢測,更換磨損、變形、裂紋、腐蝕的零部件,對電氣控制系統,檢查饋電裝置、控制器、過載保護、安全保護裝置是否可靠。通過測試執行檢查起重機械的洩漏、壓力、溫度、振動、噪聲等原因引起的故障徵兆。經觀測對起重機的結構、支承、傳動部位進行狀態下主觀檢測,瞭解掌握起重機整機技術狀態,檢查確定異常現象的故障源。

(4)年檢。

由單位領導組織裝置安全管理部門挑頭,同有關部門共同進行,除月檢專案外,主要對起重機械進行技術引數檢測,可靠性試驗,通過檢測儀器,對起重機械,各工作機構運動部件的磨損、金屬結構的焊縫、測試探傷,通過安全裝置及部件的試驗,對起重裝置執行技術狀況進行評價,安排大修、改造、更新。

起重裝置設施管理制度3

一、起重裝置(塔吊、龍門吊、龍門架、垂直運輸機械、汽車吊橋式吊)在大修達到安全標準後必須經不關部門驗收准入後方可使用,對不驗收就使用造成事故者,追究事故直接責任者責任。

二、器材科要全面負責日常起重機械的`技術工作,安全科負責日常安全監察工作和檢查使用者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

三、安全科、器材科、操作手發現起重裝置存在嚴重隱患時均有權停止使用,並及時報告主管經理,採取措施整改後方準使用。

四、發生調和事故時,使用單位要立即報告器材科、安全科,並保護好現場。器材科組織有關單位進行調查、分析、處理,把處理情況書面報主管經理,不得隱報、謊報、拖報。

五、起重裝置的安全裝置,必須齊全有效,在使用中損失的、缺少的,使用單位要立即採購,組織修復。

六、露天作業的起重機械,當風力大於六級時禁止使用,停止工作後必須把起重機械固定得牢固可靠。

七、起重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嚴格的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後,方準持證上崗,起重機械要嚴格定人、定機制度,不斷提高對裝置的機械效能掌握,延長使用壽命。

八、起重機械的零部件缺損或機械裝置存在不安全隱患,個別領導置之不理,長期不予解決,操作人員可以拒絕操作,並報告安全科、器材科及公司領導。

九、器材科、安全科每年至少要對起重機械進行兩次專業檢查,並確定整改時間、單位,由器材科、安全科督促實施。

十、器材科要根據檢修制度,編制年度檢修計劃,確定起重裝置的大修、中修或報廢並組織實施。

十一、起重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做到十不弔:

1、超額定負荷不弔;

2、光線暗淡訊號不明不弔;

3、吊索捆綁不牢不弔;

4、整拉斜掛不弔;

5、氧氣瓶爆炸危險的物品不弔;

6、帶稜角缺口物件未墊好不弔;

7、被吊物件上站人或物件擺放活動不弔;

8、行車吊掛物件進行加工不弔;

9、埋在地下死物不弔;

10、違章指揮不弔。

起重裝置設施管理制度4

為加強起重機械裝置管理,提高裝置的完好率,強化裝置的使用、維修、保養及檢測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裝置的基礎管理

⒈、起重裝置要進行統一編號,分類建帳立卡,每年至少要對實物清查盤點一次,保持帳、卡、物相符。

⒉、起重機械裝置要建立技術經濟檔案。內容包括:原始技術資料和交接驗收憑證:歷次大修理、改造記錄;運轉時間記錄;事故記錄及其他有關資料。

⒊、起重機械裝置實行統一報表制度,按規定編報各項統計報表,並定期組織統計分析,提出改進起重機械裝置管理、使用、經營、維修的分析報告。

二、起重裝置的採購管理

起重裝置採購必須堅持登記備案管理制度,購買經省登記備案的產品,做到三證(登記備案證、產品合格證、產品許可證)齊全。

三、起重裝置的租憑管理

⒈、起重機械裝置由公司供應,專案部都要關心愛護正確使用,及時維修、保養,不違章作業,不超荷使用,不帶病操作,發現故障及時由專業人員到施工現場按照修理規範標準要求進行修理,確保各項裝置完好率達到,杜絕重大裝置事故的發生。

⒉、由公司提供的起重等機械裝置有償使用,機械費公司收取總價的,架杆,架板按低於當地市場價租憑收取。鋼模板採用合同租賃的形式,每平方米每天租金元,工地用完碼垛整齊,報公司裝置科驗收後停收租金。機械費返還給專案部的,按裝置使用維護的情況而定,維護保養差的按返還。專案部丟失的裝置原價賠償,不允許自己購買次品補充,一經查出,予以沒收,並仍按原價賠償。

⒊、公司裝置科定期或不定期到各工地檢查起重機械使用情況,發現不安全因素或帶病作業的起重機械,口頭或書面通知專案部限期整改,並由當事人認可簽定,起重機械化裝置屬正常磨損,公司負擔維修費用,使用不當、損壞,由專案部負擔。工程附屬工程建成完工後,五日內機械裝置交回公司,如不交者按租賃收費,專案部承擔的零星工程所用公司裝置直接和專案部結算。

⒋、未經公司負責人同意,專案部私自購置的起重裝置及零星工具,其價款由專案部全部負擔,裝置歸公司所有。

⒌、停工後,對所有機械裝置都要除垢、除汙,重新整理上油,能送公司裝置科的全部送還,不能送公司的由專案部自己辦理,由裝置科派人驗收。

為了使起重機械裝置安全可靠,經常保持良好狀態,特制定以下規定:

四、起重裝置的安裝管理

物料提升機和塔式起重機安裝前,由工程技術人員作出施工組織設計,安裝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並必須選擇有拆裝資質的隊伍施工。小型裝置安裝必須符合《建築施工安裝檢查標準》規定。

五、起重裝置的使用管理

⒈、起重機械裝置使用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使用、違章操作起重機械裝置。

⒉、起重機械裝置保證機組人員相對穩定,做到定人、定機、定崗位職責的“三定製度”,且做到持證上崗。

⒊、起重機械裝置必須在裝置明顯處掛“合格準用牌”和操作人員姓名,塔機還應掛“十不弔牌”。

⒋、起重機械裝置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機械裝置產品說明書及《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及國家、行業有關規程、規定。做好“十字作業”(清潔、潤滑、調整、緊固、防腐)。

⒌、機組人員每天必須做好“日檢”及交接班工作,並認真真實填寫好“日檢記錄”交接班記錄和運轉記錄並存檔。

⒍、國家明令淘汰的起重機械裝置必須報廢,磨損嚴重,基礎件已損壞,在進行大修已不能達到使用和安全也應報廢,使用年以上的必須報廢。

六、裝置的維修、保養管理

(一)塔式起重機的保養和修理

⒈、日常保養:

①經常保持各機構的清潔,及時清掃灰塵;

②檢查各減速器的油量,如低於規定油麵高度應及時加油;

③檢查各減速器的透氣塞是否能自由排氣,若阻塞,及時疏通;

④檢查各制運器的效能,如不靈敏可靠應及時調整;

⑤檢查各連線處的螺栓,如有鬆動和脫落應及時緊固和增補;

⑥檢查各種安全裝置,如發現失靈情況應及時調整;

⑦檢查各部位鋼絲繩和滑輪,如發現過度磨損情況及時處理;

⑧檢查各潤滑部位的潤滑情況,及時新增潤滑脂。

⒉、小修(塔機工作小時以後進行)

①進行日常保養的各項工作;

②拆檢清洗減速機制齒輪,調整齒側間隙;

③清洗開式傳動的齒輪,調整後塗抹潤滑脂;

④檢查和調整迴轉支承裝置;

⑤檢查和調整制動器和安全裝置;

⑥檢查吊鉤,滑輪和鋼絲繩的磨損情況,必要時進行調整、修復和更改。

⒊、中修(塔機工作小時以後進行)

①進行小修的各項工作;

②修復或更改各聯軸器的損壞件;

③修復或更改制動瓦;

④更換鋼絲繩,滑輪等;

⑤檢查迴轉支承部分各連線螺栓,必要時更換,注意更換時高強螺栓;

⑥除鏽、油漆。

⒋、大修(塔機工作小時以後進行)

①進行小修和中修的各項工作;

②修復或更換制動輪、制動器等;

③修復或更換減速機總成;

④修復或更換回轉支承總成。

七、塔機的檢測管理

塔機安裝完畢後,公司裝置部門及時組織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進行檢測驗收和試轉試驗,達到標準要求的方可使用。其檢測標準應按《塔機起重機安全技術規程》中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