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精選5篇)

才智咖 人氣:2.48W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廠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精選5篇),歡迎大家分享。

廠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精選5篇)

廠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

第一節 總 則

第一條 安全生產是關係到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關鍵,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企業法定代表人是本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要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企業的各級領導人員和職能部門,必須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

第二節 公司領導安全職責

第三條 總經理安全職責

1、在公司董事會的領導下,對公司的安全生產負總責。

2、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指令。

3、不定期組織召開安委會成員會議,總結、佈置安全生產工作。

4、健全安全組織機構,及時調整、充實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及時研究解決生產中的重大安全問題。

5、把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作為公司日常重點工作來抓,在制定年度計劃時,一定要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安全技術措施費用專款專用。

6、按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對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拿出處理意見後向公司董事會彙報,執行董事會的決定。

第四條 生產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1、直接領導安全生產部門的工作,定期聽取彙報核實研究解決或審批有關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包括一級動火作業的審批)。

2、組織制訂、修訂企業內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

3、組織全廠性的安全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4、組織開展各類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5、組織對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的調查和處理,並及時向上級主管領導或部門報告。

6、定期召開安全、防火委員會會議,分析企業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7、抓好安全教育與安全考核工作,特別是特殊工種的培訓和技術考核。

第五條 其他副總經理(包括總經理助理)安全職責

1、在各自分管的業務範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

2、定期檢查所分管的各部門對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3、負責處理所分管部門安全工作存在的重大問題。

4、負責組織所分管部門內的重大事故調查處理。

5、按照“五同時”的原則,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時候,同時對安全工作進行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

第三節 中層領導安全職責

第六條 車間(部室)主任、副主任安全職責

車間主任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副主任對分管業務的安全工作負責,其職責是:

1、保證國家和企業安全生產法令、規定、指示和有關規章制度在本車間貫徹執行,把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2、組織制訂並實施車間安全管理規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組織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車間級安全教育和班組級安全教育;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開展崗位技術練兵。

4、不定期組織車間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生產裝置、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等處於完好狀態,並教育職工加強維護,正確使用。

5、組織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表彰先進班組和個人。

6、對本車間發生的事故及時報告和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注意保護現場,查清原因,分清責任,採取防範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部門批准後執行。

7、負責一級、二級動火和固定動火點的申請,組織並落實好動火時的安全措施。

8、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24小時有人管生產、管安全。

第七條 專職安全員安全職責

1、協助本部室主任全面負責全廠的安全工作。

2、負責安全措施的督促、落實工作。

3、負責全廠安全消防設施的檢查、督查工作。

4、參與全廠的安全大檢查並協助科室主任完成事故隱患通知的下達及督促檢查落實情況。

5、負責全廠動火、動土作業票據的審批工作及現場安全措施的指導工作。

6、協助部室領導做好對消防隊的管理工作。

第八條 排程員安全職責

1、全面協調、組織生產事宜。

2、協助部室主任組織、協調在生產中所出現的有關事宜。

廠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

本制度的目的就是為各生產人員提供行動指南,使各位員工在工作中有規可依、有章可循,令公司的一切生產活動規範化、程式化、制度化。每位員工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既是勞動者又是管理者,希望各位員工能夠隨時以管理者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

基本工作守則

1、 遵守廠紀廠規,服從上級工作安排,認真執行上級工作指示。 2、 努力學習,勤於鑽研,不斷提高勞動技術與自身素質。

3、 樹立勤儉節約觀念,愛護公共財物,講究公共衛生,不得任意損壞或塗鴉任何公物。

4、 工作期間嚴禁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嚴禁串崗閒談、離崗會客、離崗打電話等一切私活。

5、 工作期間嚴禁打瞌睡。

6、 生產過程中遇到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時,必須逐級彙報,尋求解決方法。

值機員崗位職責

1、上班時間要提前10分鐘與上一班交接,瞭解清楚機臺所用的原料及織布情況。

2、看機過程中要做到每一匹佈下布時搞一次機臺衛生,以防由於飛花聚集太多而造成布面飛花疵點及打針,另外機臺的地面衛生也要隨時保持乾淨,及時清掃,清掃的垃圾倒入垃圾筒。

3、接紗時儘量打十字結,紗尾不能超過1釐米,包括接小紗,手上要乾淨,不能捻紗,每個輸線輪繞紗在8-10圈,每個班2次檢查輸線輪上繞紗的現象。

4、經常要檢查布面是不是有質量問題,比如壞針、堅條、橫條、破洞、漏針、花針、斷拉架、斷絲等,下布時要裡外仔細檢視布面,有質量問題時自己解決的要及時處理,自己不能處理的要及時向領班反映並跟進解決後的質量情況。

5、所看機臺所用原料要堆方整齊,不能散落在地上,做到期及時拆包及時架紗。

6、發現有黃白紗、油汙紗、爛紗等疵點紗要作標識後隔離放置,避免好壞紗混淆。

7、機位邊的棉紗要放整齊,不能xxxx放置,紗叉及風xxxx用完要掛好,風管亦要整齊捲起。

8、不能漏寫、錯寫布飛及落布卡的內容,寫後要檢查兩次或以上,確保準確。

9、色紗轉胚紗,要全面清潔機臺,以防色纖、飛花影響布面質量。

10、兩面不同花紋的布類要由抽針位剪開檢查兩面是否有花針、花點、油針等問題。

11、色織布、抽針布、提花布,落布必須對回OK板。

12、落布重量一般保持在20kg左右,偏差可在-+0.5kg,不能隨意超重或偏輕。

13、不能亂調機臺變頻,不準私自調機,嚴禁無油無風開機。

14、不得私自剪掉任何疵點。

15、值機員需在班長指引下用紗,未經允許不得私自到其他機臺取紗用。

16、按規定在間絲處落布,間絲不能超過6圈,再由間絲中間剪開落布,即布頭布尾各間2-3圈。

17、下班前要把所看機臺的衛生徹底打掃一遍,圓機底下、卷布架上、檯面上不能有明顯飛花和油汙。

18、要盡忠職守,有較好的責任心,服從公司領導安排,不能有敷衍塞責的行為,並且在日常的工作中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

19、同事之間要互幫互助,團結協作,共同努力把工作做好。

質檢員崗位職責

一、上班落班時做好交班工作。

二、每落一疋布要及時並認真檢查布面、棉紗質量,並將每疋布所發生的質量問題作記錄。第一疋之後的布疋都要認真檢查布頭,避免有漏查及廢布外流造成損失;

三、檢查每疋布的布飛及布頭所需寫明的資料是否清晰準確。

四、發現針路、花針、油針等嚴重的質量問題要及時向班長反映,並跟進處理後布疋質量情況;

五、每疋布不能超過6個疵點/20kg,超出範圍的另行處理。

六、查色布時遇到嚴重質量問題要及時反映。

班長崗位職責

1、提前15分鐘上班,巡視車間機臺,瞭解車間生產進度。

2、檢視驗布記錄,對各機臺的質量情況做到心中有數,特別留意質量問題較多的機臺。

3、安排值機員看相應的機臺,其中要注意快機與慢機、分紗機臺、清紗機臺與正常機臺之間的合理搭配。

4、當班織完布的紗需入倉的要及時做好標識,註明客戶、紗支、批號、機號、日期等祥細資料,機臺用紗出倉及入倉都要以書面形式寫張出倉紙和回倉紙交由紗倉倉管作記錄。

5、當班班長要時常巡機,留意機臺狀況,布面質量,布飛、落布卡內容是否準確並一致,環境衛生是否良好,一切棉紗及工具是否放置清晰整齊等。

6、領好所需要用的針,值機工換針時,班長必須要求以舊換新,並親自拿針,同時做好記錄,不可換錯針,要清楚各機臺所用針型號。

7、班長要及時清理機臺夾板上的廢舊資料。不得收漏或遺失落布卡。

8、新開機臺,班長注意以下事項:

A、檢查機臺用紗是否正確,織排間、色織布應注意機臺的色號、缸號、支數以及路數是否與生產單一致。色織布必須圍好網布方可開機。

B、檢查布面質量,不能有針路、油針、起橫、夾痕、粗細紗等質量問題。

C、如以上問題未符合要求,必須要機修員處理妥當之後方可交接簽名開機。

D、每臺機必須由機修、班長簽名後方可開機。

9、對生產過程中機臺出現事故或質量問題的,班長處理後應簽名並註明時間、原因,自己無法處理的,應立即通知機修。

10.生產不飽和的情況下,班長應安排值機員輪休。

11.班長收到《排產單》後,要仔細核對其中的內容,如有不明之處必須問清楚。

12.班要注意值機員及質檢員的勞動紀律,嚴格執行值機員、質檢員考評工作。

13.幫助值機員解決技術上的問題,做好日常培訓工作。

14.做好交班記錄,寫清機臺情況,值機人員名單、耗針數、機臺運轉註意的問題。

機修工作崗位職責

1、服從工作安排,要求教機速度快,問題判斷處理準確,教機疵點布少。

2、 必須按工藝單指示教機,有疑問可直接與機修主管商討,不得擅自更改,教好機後須經機修主管核准後方可交機。

3、 教機員須核對排產單,機頭卡、紗支、工藝同機上是否一致。

4、 教好機臺,必須保證布面質量,不能有油針、針路、起橫、夾痕,同時第一匹布必須質量跟蹤,查驗胚布並簽名,發現有問題及時處理,不能處理必須上報。

5、教好機,工具要收拾放好,機臺要處理乾淨,同時保證油氣管正常,轆仔、牙帶保持一致。

6、洗機轉針筒後不可有油針,教機後第一匹布可慢速運轉,非工藝原因,機臺必須按規定轉速運轉。

7、機臺交接,機修必須在落布卡簽名並註明時間。

2

8、如接到質量投訴,必須第一時間處理並跟蹤下一疋布的質量情況。

9、 生產過程中機修如因機臺故障或質量問題進行教機,事後必須在落布卡上簽名並註明時間。

10、每臺機必須用標籤註明使用織針型號,織布必須備確認板交車間質檢。

11、教機布必須磅過並記錄,教機布不可超過2.5kg疵點不可超過8個。

12、機修發現開關失靈,須立即修理或更換。

13、機修員要定期保養機臺各部件,並要認真做好《機臺保養卡》。

辦公室人員管理制度

一、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上級的領導和工作安排,與同事團結友愛,工作互相配合,努力做好本職工作,準時上班,真正起到管理人員的模範帶頭作用。

二、辦公室是公司對外的重要視窗,辦公室人員的言行舉止,代表著公司的良好形象,有客人來主動招呼,熱情接待,並斟茶水,接聽電話要禮貌用語等。

三、上班時間要全心全意做好本職工作,做到虛心好學,不懂就問,不要不懂裝懂而造成工作失誤,同事與同事之間相互溝通配合,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當日的工作要求當天儘量完成。

四、當班時嚴禁看書報.吃早餐同零食。不得串崗閒談,不得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五、不準在辦公室玩電腦遊戲及其他消遣活動。

六、做好檔案資料的保密工作,妥善保管重要檔案單據其他物品。

七、在辦公室不準撥打私人電話,接聽電話要做到長話短說,客人有留言或轉述電話內容要迅速、準確、清楚。

八、注意節約使用辦公文具,紙張等易耗品要求儘量兩面使用,筆及其他的耐耗品要以舊換新,最後一位同事下班時要記得關燈,關電腦,門窗,鎖好門。

坯布質量考核標準

一、不可修補疵點8只以上屬等外品;布面不乾淨坯布扣款1元/匹。油花衣屬不可修補疵點,每匹布在10只內超出5只,每隻扣2元;超出10只,屬於等外品;嚴格按匹重要求落布,無關線的坯布扣款5元/匹;超出或不到規定範圍1㎏以上的,扣款2.5元/㎏,試樣布、掃尾布重量不到,由主管領導簽字可免扣;轉數未到時,如出現大疵點,內銷單100轉以內可落布,外銷單30轉以內可落布。

二、因長漏針、長花針、橫直稀路、紗換錯、次點超標等剪布,每公斤次佈扣款2.5元,且擋車工扣除產量工資。

三、10米內長漏針扣款每米1元,淡花針、邊軋破、針換錯免半但扣除產量工資。

四、可修次點的規定:常規品種,以20kg/匹計,可修疵點6-15只,扣0.10元/㎏;洞眼15-25只扣0.4元/㎏,26只及以上算次品扣款2.5元/kg。

五、不規則抽針布出現漏針500㎝以上按第三條淡花針釦款,特殊規格另定。

六、坯布長疵點出現跨匹,第二匹始由班長承擔20%扣款;如有跨班,交班後坯布由第二班組長承擔20%.

七、在擋車過程中,如發現擋車未經主管同意,私自剪布或私剪次布藏匿,一律按紗價五倍扣款,並嚴重警告一次;如果發現第二次作開除處理。

八、經確定因機器不正常造成坯布質量問題疵點超標,由保全工簽字後擋車工可免扣款,納入保全考核裡。特殊情況經主管領導簽字後可免扣。

九、學徒工三個月內質量免扣一半。

廠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

第一條 為加強浮橋管理,維護營運秩序,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本省境內水域從事浮橋營運及其相關活動的單位和個人。

第三條 浮橋管理應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誰“誰建設(投資)誰負責、誰批准誰負責、誰收益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責任制,嚴格落實安全管理職責。

第四條 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浮橋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及時協調、解決營運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加強所轄浮橋營運設施的管理,保證安全責任制的落實。

第五條 有浮橋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鄉鎮浮橋的安全管理,應當明確一名負責人具體負責轄區浮橋的安全管理工作,並設定安全管理機構或人員具體負責浮橋日常安全管理,督促轄區浮橋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的浮橋安全管理工作,其設定的海事機構履行具體安全監管職責。

水利、公安、黃河河務、安監等部門依照各自職責,做好浮橋管理的有關工作。

第七條 從事浮橋經營必須成立經營性浮橋公司,有滿足經營、安全管理要求的組織機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固定的辦公場所,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第八條 浮橋公司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完善安全生產條件,建立健全和組織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對經營範圍內的營運安全負責。

浮橋公司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嚴格督促、檢查和落實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排查和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浮橋公司工作人員以及其他營運從業人員,應當熟練掌握崗位技能,履行崗位職責,嚴格遵守操作規範,並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第九條 浮橋公司的從業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公司負責人應當具備企業法人經營資格和安全培訓證書。

(二)每座浮橋至少有一名熟悉浮橋架設與拆解業務的工程

技術人員。

(三)每座浮橋應當配備二名以上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四)浮橋公司經營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和裝置維護人員,應當接受市級以上海事管理機構組織的業務培訓,並持證上崗。

(五)拖帶船舶應當按規定配備持有有效證書的船員。

第十條 浮橋必須配備具有良好適航狀態並配備能夠滿足浮橋架設和拆解需要的拖輪等輔助性船舶。

第十一條 浮橋承壓舟必須由船舶檢驗機構認可的船廠建造;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向所在地船舶檢驗機構申請檢驗,並取得有效的《船舶檢驗證書》、《船舶所有權證書》。

第十二條 浮橋兩側應當設定安全可靠護欄,配備足夠的救生、消防、照明等安全防護裝置。

第十三條 浮橋公司必須持有海事機構頒發的《安全檢查記錄簿》,並接受安全檢查。

第十四條 浮橋公司應當加強對拖帶船舶的日常保養,使其處於良好的適航狀態。

浮橋承壓舟之間應當連線牢固。

浮橋用電線路及其敷設符合有關技術規定。

第十五條 浮橋公司應當對浮橋舟體、舟體間連線裝置、繫泊裝置、救生、消防、照明等裝置、設施進行經常性檢查,確保浮橋安全技術狀況良好。

第十六條 浮橋公司應當根據營運水域的實際情況,制訂相應的救生、消防、防汛、防凌、預防惡劣天氣以及防止浮橋斷裂和承壓舟衝離等方面的應急預案,報有關主管部門備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遇有洪水或者大風、大霧、大雪等惡劣天氣以及其他嚴重影響營運安全情形時,應當停止營運,予以公告,並向所在地交通海事部門報告。

遇有調水調沙、防汛、防凌等緊急情況時,應當按規定及時拆解浮橋。

第十七條 浮橋兩端應當設定《過渡須知》標牌和明顯的限速、限重、限載、限距、限寬等標誌,並有專人指揮車輛通行。

第十八條 浮橋營運必須做到:

(一)禁止在浮橋上通行的車輛超車、掉頭。

(二)禁止運輸易燃、易爆、劇毒化學品等危險貨物的車輛通過浮橋。

(三)禁止客運車輛載客通過浮橋,客運車輛通過浮橋時乘客必須下車步行通過浮橋。

(四)禁止超限、超載車輛通過浮橋;車輛是否超載以車輛製造廠家核定的載重量為準;過載車輛應當單車單向通過浮橋。

(五)禁止在浮橋上騎行自行車。應當推車經過。

第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海事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加強浮橋公司營運安全的日常監督檢查,制定並組織實施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發現浮橋公司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應當責令其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整改;浮橋公司未改正或者拒不整改的,責令其臨時停止營運;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浮橋公司,應當依法取消其經營資格。

第二十條 違反本辦法,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或者海事管理機構、有關部門依據各自的職責,依法進行處罰、處理;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報告程式和調查處理規定辦理。

第二十一條 國家對於浮橋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2015年4月8日起施行。

浮橋安全管理制度2015-07-05 14:41 | #2樓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浮橋管理,維護營運秩序,保障運輸安全,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在本省境內水域從事浮橋營運及其相關活動的單位和個人。

第三條縣級以上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浮橋管理工作,其設定的港航管理、船舶檢驗 、海事機構履行具體管理職責。

鄉、鎮人民政府負責鄉鎮浮橋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經營資質

第四條擬從事浮橋經營的,必須成立經營性浮橋公司。

第五條浮橋公司應當有滿足經營、安全管理要求的組織機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固定的辦公場所。

第六條浮橋公司的從業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公司負責人中至少有一名具有相關專業中等以上學歷、熟悉浮橋架設與拆裝業務的工程技術人員 ;

(二)每座浮橋至少配備二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應當與浮橋公司簽訂二年以上的勞動合同;

(三)浮橋經營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和裝置維護 人員,應當接受港航管理機構組織的業務培訓,並持證上崗;

(四)拖帶船舶應當按規定配備持有有效證書的船員。

第七條浮橋必須配備具有良好適航 狀態並能滿足橋體拆解、日常維護、緊急救助 等工作要求的拖帶船舶。

第八條承壓舟、船舶應當持有有效的《船舶檢驗證書》 、《船舶所有權證書》、《船舶國籍證書》 。

第九條浮橋公司應具有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的註冊資本。

第三章審批程式與申請條件

第十條浮橋籌建和開業均按下列許可權審批:

(一)市行政區域內的浮橋,由縣港航管理機構稽核、市港航管理機構審批。

(二)省內市際間浮橋,經縣、市港航管理機構逐級稽核後,報省港航管理機構審批。

(三)省際浮橋,由所在縣、市港航管理機構逐級稽核,報省港航管理機構商有關省港航管理機構審批。

第十一條浮橋籌建單位辦理審批手續時應當向當地縣級以上港航管理機構出具下列檔案:

(一)水路運輸 企業籌建申請書;

(二)主管部門的批准檔案;

(三)籌建可行性研究報告 ;

(四)公司章程 ;

(五)浮橋建設的技術性能說明書、地理圖 、平面佈置圖 (含浮橋兩側通道);

(六)所在地縣級以上海事機構簽發的《水上水下施工作業許可證》;

(七)河務機構或水利機構的審批檔案;

(八)企業名稱 預先核准通知書;

(九)所在地市級海事機構出具的《浮橋架設稽核意見書》。

港航管理機構自接到籌建申請後,根據浮橋建設發展規劃及社會運力、運量 綜合平衡情況,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做出批准籌建或不批准籌建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申請籌建單位自接到港航管理機構的批准籌建通知後,應在一年內達到港航管理機構要求的開業條件。

第十二條浮橋籌建單位申請開業,應持下列檔案按籌建申請程式,辦理開業申請手續:

(一)水路運輸企業開業申請書;

(二)籌建批覆檔案;

(三)按本辦法第十四、十五條的規定取得的有關證書及影印件;

(四)本辦法第六條規定人員的勞動合同、學歷、資格證明及其影印件;

(五)辦公地點、負責人名單及組織機構表;

(六)會計師事務所 出具的驗資證明 ;

(七)第三者 責任險 保單 及影印件;

(八)企業經營安全管理制度文字。

港航管理機構在接到浮橋籌建單位呈報的開業申請書及相關材料後,於三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開業或不批准開業的決定,並向被批准開業單位核發《水路運輸許可證》 。

開業申請單位持《水路運輸許可證》到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申請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從事經營活動。

第四章建造、檢驗與登記

第十三條浮橋承壓舟必須由船舶檢驗機構認可的船廠建造。

第十四條浮橋承壓舟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向所在地船舶檢驗機構申請檢驗,並取得有效的《船舶檢驗證書》。

第十五條浮橋公司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條例》 ,向海事機構申請辦理船舶登記,並取得《船舶所有權證書》、《船舶國籍證書》。

第五章營運管理

第十六條浮橋公司應當參加所在地港航管理機構組織的年度審驗。《水路運輸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浮橋公司應當向原審批機關申請換髮。

第十七條浮橋企業應當按照《山東省水路運輸管理費徵收和使用實施辦法》和《山東省內河航道養護費徵收和使用辦法》的規定,向港航管理機構繳納運輸管理費和航道養護費。

第十八條浮橋的通行費收費標準由營運單位提出申請,按規定由港航管理機構稽核,報省物價部門批准。

浮橋應在收費處設立公告牌 ,公佈收費依據、收費專案、收費標準和投訴舉報電話。

第十九條浮橋收費應當使用省港航管理機構統一印製的票據。

第六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條浮橋公司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實行安全管理目標責任制。

第二十一條浮橋公司應當根據浮橋架設水域的實際情況,制訂相應的防汛、防凌 、預防惡劣天氣和其他突發險情 的應急預案,並定期進行演練。

遇凌、洪汛不能確保營運安全或妨礙行洪時,浮橋公司應當及時拆除浮橋,暫停營運,並予以公告和向港航管理機構報告。

第二十二條浮橋公司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定期對浮橋舟體、舟體間連線裝置、繫泊裝置、救生、消防、照明等裝置、設施進行檢查,確保浮橋安全技術狀況良好。

第二十三條浮橋必須持有海事機構頒發的《安全檢查記錄簿》,並接受安全檢查。

第二十四條浮橋兩端應當設定《過渡須知》標牌和限速 、限載、限距、限寬標誌,並配備專人指揮過往車輛。

禁止在浮橋上騎行自行車。

第二十五條過載車輛和運輸易燃、易爆等危險品車輛,應當單車單向通過浮橋。

第二十六條浮橋公司應當加強對拖帶船舶的日常保養,使其處於良好的適航狀態。

第二十七條浮橋兩側應當設定安全可靠的護欄,配備足夠的救生、消防、照明裝置。

浮橋用電線路及其敷設符合有關技術規定。

第二十八條浮橋發生安全事故,浮橋公司應當立即組織救助,並按有關規定報當地公安、海事機構調查處理。

第二十九條有浮橋的鄉鎮政府應當明確一名負責人具體負責鄉鎮浮橋的安全管理工作,並設定安全管理機構或人員,具體負責浮橋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督促鄉鎮浮橋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條國家對於浮橋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由山東省交通廳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於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原《山東省黃河浮橋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傢俱生產企業必須依法建立健全本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各崗位責任人員,責任內容和考核獎懲要求,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包括以下六個層面:

一、法人代表安全生產職責;

二、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

三、領導班子及其它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

四、中層部門安全生產職責(各管理、車間、工序等)和部門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

五、班組和班組長的安全生產責任;

六、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設施、裝置管理和檢修維修制度

1、企業設專電工必須搞好裝置管理和維修,並行政部和生產部主要領導分管這項工作。

2、建立裝置臺帳、卡片、裝置牌板以及裝置分佈圖裝置規格、型號、購進時間、運轉、檢查情況,損壞、報廢等都必須詳細記載。

3、機電裝置要做到定期檢查、維修,半年一大修、一季—中修、每月一小修、日常班檢查維修,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裝置帶病運轉。

4、主要裝置(推臺鋸.平刨.壓刨.雙面刨等)機器安全防護裝置必須明確專人負責,掛上專責牌,專責人員必須建立崗位責任制。

5、裝置管理,操作人員愛護裝置,經常對裝置進行擦洗和注油.接班時要嚴格檢查裝置各部位是否正常、開機後要注意運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領導和有關人員進行處理。

6、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杜絕事故的發生。

7、加強裝置管理和維修,保證裝置正常運轉。

具有較大危險、危害因素的生產工序安全管理制度

1、企業安全管理部門牽頭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對本企業生產系統進行全面排查,確定具有較大危險有害因素的生產場所。

2、對已確定的具有危險有害因素的生產場所,如鍋爐.蒸氣房.庫房等,噴漆房制定有效的安全技術整改措施。

3、為保證安全整改措施落實,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方案,嚴格落實整改完成時間,整改任務責任人,整改資金到位,責任人,使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得到及時的治理和排除。

4、對危險有害因素的治理要儲存完整的安全整改治理檔案,妥善保管。

5、對危險有害因素要及時發現,及時治理,確保安全生產。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的消防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成立消防安全小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有關規定,制定如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每年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意識。

2、防火巡查、檢查制度,落實逐級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消防工作歸口管理,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

3、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值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4、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5、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6、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7、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8、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廠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4

一、維修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1、電氣裝置進行檢修時,應執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必須經電氣負責人審批通過後,方可開始工作,現場停,送電,必須由組長或現場負責人釋出停電,驗電,恢復送電命令,其他人員不得指揮。

2、一般電氣裝置檢修,不做帶電工作,必要時需得到有關部門允許,方可進行工作。

3、工作前,應將工作衣衣釦,袖口扣好,應使用絕緣工具(有絕緣柄的鋼絲鉗,手鋸,旋鑿等),且準備齊全檢查是否損壞,如有折裂和絕緣不良等現象應停止使用。

4、車間停電檢修與恢復電源試驗應按“泵站管理工安全操作規程”規定進行。

5、高壓電氣裝置檢修時應按照高壓泵站操作規程中所規定各項停電和送電手續。

6、臨時工作接線必須有效可靠。

7、工作時應用驗電筆明確實無電,驗電筆在裝置斷電前,應試驗是否良好。

8、如在配電間以外工作,應將配電間門鎖好,鑰匙由檢修負責人帶在身邊,不得亂放。

9、線路檢修時,在切斷電源開關處,要掛上“有人工作,不可合閘”牌,有鐵殼開關應拿下瓷插鉛絲,放在工具袋內。

10、一切待命檢修的帶電裸體,應設定防護欄,並應掛上警告牌。

11、高空作業時,應配戴安全帽,安全帶,並需要有一熟悉電氣人員進行地面監視。

二、維修鉗工安全操作規程

1、裝置修理按?裝置拆裝操作規程?執行。

2、使用電鑽戴好絕緣手套和鋪絕緣地毯。

3、在用油類清洗零件時,不能使用汽油,並注意周圍防火措施。

4、在用砂輪機時,要注意站立位置,磨削物件時,安放的角度要適當,並預先要檢查設定是否完好。

5、使用臺鉗時,工件必須放穩紮牢。

6、高空作業要注意梯子安放穩固,並佩戴安全帶。

7、各種扳手要適合螺帽的尺寸,防止用力過猛滑倒傷人。

8、在鑽床工件時,嚴禁戴手套,女工要戴好工作帽,工件要用專用工具夾緊,不準用手拿工件操作。

9、大型工件吊裝要檢查起吊工具,吊索要紮好工件,下面不能站人,手腳也不能防在工件旁或工件下。

10、使用高空裝置,要預先檢查裝置是否良好,各種防護罩、網、儀表是否具備,並做好潤滑工作。

11、使用行燈必須絕緣良好,接電合理,以防漏電。

12、各種鋒利工具要安全使用,並保管好。

三、測量低壓電機絕緣電阻的安全操作規程

低壓電機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應測量電機絕緣電阻

1、水泵電機跳閘後。

2、已停止執行七天以上。

3、電機維修後。

4、安裝新的電動機。

5、在雷雨雷電時嚴禁測試電阻。

測量絕緣電阻的操作順序:

1、被測電機必須處於靜止狀態。

2、拉開被測電機分空氣開關、刀開關,掛“禁止合閘,有人操作”警告牌。

3、測量前檢查被測電機、電纜頭確無電壓後,證實被測電機上無人工作後方可測試。

4、測量電機結束後,將被測電機裝置對地放電。

以上工作必須有2人在場,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四、電焊工安全操作規程

1、在重點部位進行焊接時,必須嚴格遵守三級動火制度,填寫好工作票,明確現場負責人、監護人,落實措施後,方可動火作業。

2、操作前要戴好防護手套、面罩,並穿好防護工作衣和防護工作鞋及腳蓋,再進行檢查電焊機、電線等是否良好後,方可進行工作。

3、焊接工作地點五米範圍內,周圍不準堆放易燃物品。

4、電極把手必須牢固地夾住電焊條,在對面焊接時,應採取必要措施,防止火花濺在頸項裡。

5、焊接過的工作物,在未冷卻前切勿拿在手中,焊接短接短小工作物價時,需要工具夾住,嚴禁用手扶,以免燙傷。

6、操作時,不得請不熟悉電焊技術知識和操作規程的容易私自作業,操作者須持有《特殊工種安全操作證》。

7、操作完畢或暫離時,須切斷電源,做好安全標誌,以防造成燙傷或其它事故。

五、起重裝置安全操作規程

1、起重要按操作程式由組長明確分工,進行交底,在不許有人的範圍內禁止站人,操作工人所在範圍應有退路以防萬一。

2、吊裝開始前和每進行一個階段的吊裝之後應詳細檢查吊裝的裝置、索具等是否有損傷和鬆動現象以及時排除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3、不弔重量不明的重大裝置,嚴禁吊裝超重物資,起吊部件時,提升或下降要平穩,避免發生急動和衝擊現象。

4、起重物件在歇工時嚴禁懸在半空中,而應放下落地或用木塊擱好,保證繩索不長期處於受力狀態。

5、要嚴格按照工種起重機具、工具的特點來使用和保養。

6、起吊時先拉緊吊索稍停一下,詳細檢查繩索紮緊是否牢固,再進行起吊,降落時要慢,固定後再鬆脫吊索或吊鉤。

7、正在起吊的部件上不準站人,起吊的物件正下方及周圍不準有人。

六、電動葫蘆安全操作規程

1、電動葫蘆應由專人使用,吊運物體前必須弄清物體重量,不得超荷,以常檢查吊鉤、鋼絲繩及制動狀況,安全附件完好狀態。

2、吊裝物體時,地面指揮發出訊號方可起吊,起吊前應原地試吊一次,檢查其工作可靠性。但停車指令不論由認發出應即停車,查明停車原因,執行時發出訊號,嚴禁運物從人頭頂運過。

3、不得把電動葫蘆作牽引式拖拉用。

4、鋼絲繩粗應與吊車負荷相適應,更換鋼絲繩應請有關部門驗審後方能使用。

5、吊運完畢後,應將吊鉤開到最高位置,將停妥後隨即關閉電源。

七、化驗室安全操作規程

1、每一操作之前,首先了解操作程式和所用藥品儀器的效能,集中精力地按要求進行工作,避免發生事故。

2、化學藥品要有專人、專門管理,劇毒藥品應設專櫃,使用應作記錄。

3、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受陽光直射,應分別放置在背光乾燥的地方,應密閉遠離火源,妥善儲存。

4、易燃易揮發性物品加熱時,不得用明火直接加熱。

5、電器裝置應有接地裝置,潮溼的手或物品不能接觸電閘。

6、化驗室不準吸菸,不得吃東西,不準用化驗器皿盛裝食物,火柴頭不得亂丟。

7、每個工作人員應掌握本室的總電源、水源位置,以便必要時採取緊急措施。

8、工作結束時,應對各種儀器的水、電、氣等進行關閉檢查。

9、化驗室應有滅火裝置,工作人員應掌握該滅火裝置的正確使用方法。

10、線上監測每次更換氮氣時應有專職人員操作,安裝完畢後必須用自來水檢查是否有漏氣現象。

八、NaClO3安全操作規程

1、每次操作必須戴上橡膠手套,操作完畢後用清水清洗橡膠手套並晾乾。

2、不小心面板碰到NaClO3溶液應馬上用自來水沖洗。

3、NaClO3溶液防止陽光直射,平時沒用時容器蓋要蓋好,防止揮發影響藥效。

廠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5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定適合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種、各機電裝置的安全操作規程,並定期檢查制度的落實情況。

二、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設定安全生產管理領導機構,生產部門和班組應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督促、教育和檢查職工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三、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教育職工嚴格執行各工種工藝流程,工藝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四、維修車輛前,應將車輛停、架牢固後方可作業。舉升裝置應由專人操作,非工作人員不準進入車下,舉車時不準檢修舉升裝置。

五、路試車輛必須由具有駕駛證及技術熟練的試車員進行,並在規定的路段上進行。

六、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學物品,粉塵、腐蝕劑、汙染物、壓力容器等應有安全防護措施和設施,壓力容器及儀表等應嚴格按有關部門要求定期校驗。

七、根據季節變換切實做好防火、防澇、防凍、防腐及防盜工作,並制定相關措施,配備消防器材。配電設施線路確保完好,效能可靠,使用移動電具應有安全防護措施。

八、發生事故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保護好現場,查明原因妥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