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管理制度(精選6篇)

才智咖 人氣:1.98W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考核管理制度(精選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考核管理制度(精選6篇)

考核管理制度1

為提高站的管理水平,實現公司下達生產經營規劃目標,促進班組規範化、精細化管理,增強組員凝聚力,班組榮譽感,危機感和責任意識,提高班組長的能動帶頭作用,班組解決問題能力,體現從量到效益的轉變,按效取酬的原則,結合本站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細則。

一、 考核原則:

1、 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根據考核條件和標準,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對被考核班組作出恰如其分的評價;

2、 注重工作實績原則。在對被考核班組進行全面考核的基礎上,以完成工作實際效益為主;

3、 民主公開原則。考核結果及時通知考核班組;

4、 全面考核,綜合評定。採用工長檢查,考核領導小組評定相結合。

二、 考核範圍

站內所有班組,共五個班組,分別是試驗室班、配合班、修理班、裝載機班、機操班。

三、 考核內容

1、 安全管理

2、 文明生產

3、 專業管理

4、 質量成本

5、 精神文明建設

考核滿分共100分,考核按《第三攪拌站班組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執行。

四、 考核方法、程式

1、 考核評定執行按月評定,月底結算。

2、 成立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餘治剛

副組長:吳鑫、張勇

成員:何治安、蔣技、曾先偉、劉學林、何躍平

3、 工長每天對班組工作情況進行檢查,並記錄,月底彙總,評定考核成績。

4、 考核領導小組,根據工作效益,進行綜合評定。

5、 班組長對組員進行考核,並上報考核領導小組。

五、 考核獎金分配辦法

1、 考核第一名獎勵單價提高1%元,倒數第一名單價降低1%;

2、 班組長負責分配組員的考核獎金,並上報考核領導小組稽核;

3、 違反站內規定,對班組進行罰款,記錄並上報考核領導小組;班組長進行內部調查處理,上報考核領導小組。

4、 考核領導小組對班組長上報的優秀組員進行綜合評定和稽核,擇優進行表彰獎勵。

5、 班組長根據《第三攪拌站班組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自己分配組員收入,並上報考核領導小組。

六、本辦法自20xx年4月1日執行,相關事宜由第三攪拌站考核領導小組解釋。

考核管理制度2

為加強和提升員工績效和本公司績效,提高勞動生產率,增強企業活力,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使公司獎懲有所依循,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

1.總則

1.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礎,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據。

1.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負責,各部的考勤管理應指派專人負責,並報人事部備案。

1.3各部、處(班組)必須指派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考勤員,逐日認真記錄考勤。

2.考勤員職責

2.1按規定及時、認真、準確地記錄考勤情況;

2.2如實反映本單位考勤中存在的問題;

2.3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

2.4及時彙總考勤結果,並做出報告;

3.考勤記載符號

出勤:∨ 事假:×

病假:○ 曠工:◎

婚假:+ 喪假:±

產假、探親假:□

工傷假、夜班、計劃生育假、看病、倒休:△。

4.各部門應在28日前將當月考勤彙總報財務部門核算工資獎金,季初5日前將該季度考勤彙總報公司人事部。

5.事假

5.1員工遇事須於工作日親自辦理的,應該事先請假。如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報、電話、書信、口信等方式請假。如果假期不夠應提前辦理續假手續。

5.2一般員工請假4日內,由其直接主管審批,5日以上由部門主管審批,一般主管請假,由部門主管或總經理審批;部門主管請假,由公司總經理審批。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5.3員工每季度累計事假不足4日者照發工資,同時帶薪事假日數可累計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帶薪事假的日數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為11日,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8日;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5日;9月至11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2日;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帶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數不足應享受帶薪事假日數者,不足的日數按加班處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傷,憑合同醫院病休證明,準病假。非合同醫院的病休證明經主管領導批准,也可給予病假。

6.2年累計病假超過半年,其工齡滿9年的員工按75%計發工資;工齡滿4年(合4年)的員工按70%計發工資;工齡不滿4年的員工按65%計發工資。

6.3到醫院看病,給假半日,記“看病”考勤,不影響工資,超過半日記事假考勤。

7.工傷

7.1因公負傷、因工緻殘,持醫院診斷證明並經人事部確認,可按工傷假記考勤,工傷假期間工資照發。

7.2因公負傷的職員,傷愈復發,經鑑定後,以工傷處理。

8.婚假

員工結婚持結婚證書,享受婚假4日。男女雙方都到晚婚年齡(男26週歲、女24週歲)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對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結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間工資照發。

9.喪假

員工配偶、子女、父母或養父母死亡,給喪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給喪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計路程假,假期工資照發。

10.產假、計劃生育假

10.1產假一般為57日,5個月內的早產產假為30日,雙胞胎產假為70日,產假應產前產後連續計算,假期工資照發。

10.2符合晚育年齡(女24週歲)並領取獨生子女證者產假為70日。女員工生育無人照顧者,經女方單位出具證明,可酌情給男方15日以內的假期,按計劃生育假記錄考勤。

10.3女員工計劃外生育,其休息時間以事假論處。

10.4各種節育、絕育手術按醫務部門的休假證明准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絕育手術後需護理,可持絕育手術證明享受3日的計劃生育假。

10.6員工如果1年內做兩次人工流產,其中一次按事假記。

11.探親假

11.1享受探親假的條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滿1年的正式員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與其父母或配偶團聚且同父母或配偶異地分居者,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11.1.2員工喪偶已滿1年且未重新結婚者,如有未成年(18週歲以下)的子女寄養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親假的待遇;

11.1.3自幼由養父、養母或撫養人撫養長大,現仍與其保持經濟關係的員工,經養父母、撫養人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開具證明,可享受探親假待遇;

11.1.4領取結婚證書的員工,可在當年再享受最後一次探親假的待遇;

11.1.5已婚職員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親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況的員工不能享受探親假待遇:

11.2.1各種學校畢業生,在試用期間不享受探親待遇。試用期滿,方可享受探親待遇。

11.2.2員工在培訓期內不享受探親待遇,培訓期滿後,方可享受探親待遇。

11.2.3喪偶、離婚的職工,當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親假的待遇。

11.2.4家居遠郊區縣,已按規定給予了交通補助費的員工,不再享受探親待遇。

11.2.5員工與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團聚連續滿1個月,未婚員工當年與父母團聚連續滿20日者,不享受探親待遇。

11.3員工探親假期

11.3.1員工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1個月。

11.3.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日;自願兩年探親一次的可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日。

11.3.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日。起始時間是結婚第二年;

11.3.4探親假期是員工與親人團聚的實際時間,員工探親時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路程假。探親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節日。

11.3.5探親假期內工資照發。

11.3.6探親假原則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況,員工經批准也可分兩次使用探親假,但只給一次路程假,報銷一次往返路費。

11.4探親假管理

11.4.1員工探親,須事前填寫探親申請表,經部門領導批准並報人事部稽核,財務部憑人事部批准的探親申請予以報銷往返路費;

11.4.2各部門應根據工作的情況,有計劃地安排員工探親,員工本人應服從組織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點應經公司領導批准。

12.2主管人員平時加班3小時以上按實際加班時間存休,不足3小時的加班加點,不累計加班存休。

12.3員工平時加班按實際加班時間給予同等時間存休,確實不能倒休時按本人日平均工資的150%計發加班工資。

12.4公司員工在法定節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節)按本人日工資的200%計發加班工資。

12.5員工有特殊事務,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時各部門應加強存休的記錄管理。

13.曠工

13.1凡下列情況均以曠工論處:

13.1.1採取不正當手段,塗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

13.1.2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崗;

13.1.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13.1.4打架鬥毆、違紀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13.1.5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勤。

13.2曠工扣發相應工資。

14.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15.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考核管理制度3

1、根據公司關於績效考核的原則,制定全廠績效考核總框架,為各部門制定具體考核細則提供技術支援。

2、督促各部門根據績效考核總體框架制定出適合本部門的績效考核細則。

3、收集各部門績效方案進行評審,找出不合理項並與相關部門溝通解決,直至相關部門對考核細則做出合理修改。

4、指導部門負責人開展考核工作,為績效管理 實施過程提供幫助,向員工 解釋相關績效考核制度 問題。

5、監督績效考核實施過程,檢查各部門在實際工作中對考核細則的執行情況,杜絕徇私舞弊等不正當現象發生。

6、月底收集各部門績效考核彙總,並對各部門績效考核彙總進行檢查分析,指出其中不合理的考核專案令其及時改正,監督績效工資的制定與執行。

7、將當月考核中出現的問題反饋到各部門,使其績效考核彙總不斷完善。

8、以月報的形式總結當月全廠績效考核工作情況

9、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務。

考核管理制度4

為了規範車間生產管理,將崗位責任制落到實處,使其成為一項長期有效的機制延續下去。經公司研究決定,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制度。

(一)原則

第一條 崗位責任制考核堅持以事實為基礎,實事求是。

第二條 考核制度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合理的原則。

第三條 考核制度堅持以人為本,量才適用原則。

(二)考核機構

第四條 考核工作在公司總經理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同時由人事部門牽頭,成立考核領導小組。由 任組長, 任副組長,組員有

第五條 不同時期考核工作量不同,考核領導小組可根據實際情況,臨時抽調其它部門人員參與考核。

(三)方法與程式

第六條 考核的方法採用三項合一的方式,即車間主任由生產主管、人事部、車間員工三方面來評定,形成最後結果。車間其他員工由車間主任、人事部、車間相關人員三方面進行評定,形成結果,此三項的分值比例為4:3:3。

第七條 人事部採用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抽查兩種方式。

第八條 考核分為月考核、季度考核、年會考核和年終考核。

第九條 車間主任的考核首先由車間員工對其領導力、親和力、滿意度等方面評定,並進行綜合打分,滿分為100分。其次由生產主管根據其平時表現及車間規劃、物品擺放、產量、車間執行力等進行綜合打分。最後人事部根據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抽查所得結果對其進行打分。

第十條 車間其他員工的考核首先由車間相關員工對其領導力、親和力、滿意度、工作態度等方面評定,並進行綜合打分,滿分為100分。其次由車間主任根據其平時表現任務完成情況、與車間員工配合情況等進行綜合打分。最後人事部根據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抽查所得結果對其進行打分。

第十一條 綜合得分報總經理處,簽字以示通過。

(四)考核專案

第十二條 車間主任考核專案:

1、車間管理管理狀況(有序、可以、無序);

2、車間員工請假稽核及員工考核(好、一般、不好);

3、車間衛生情況(乾淨、不乾淨);

4、車間物品擺放情況(整齊、不整齊);

5、生產進度跟蹤情況;

6、車間及生產情況月總結報告的撰寫;

7、生產任務完成情況;

8、車間員工工作安排及調配;

9、報工前的監管;

10、出勤率及加班情況;

11、對公司要求的執行力度(堅決執行、執行、不執行)。

第十條 生產管理人員考核專案:

1、車間日生產計劃的制定(合理、不合理);

2、車間產品尾數的清查程度(徹底、不徹底);

3、車間產品尾數清理程度(及時、拖延);

4、產品次品率、廢品率的計算(準確、不準確);

5、對車間員工不正當行為的指正頻率(經常、偶爾、沒有);

6、補料申請書的撰寫(及時、不及時);

7、生產進度跟蹤程度(清楚、不清楚);

第十四條 車間統計員考核專案:

1、資料統計的準確性(準確、不準確);

2、車間報工的真實性(真實、虛報);

3、各訂單出貨後,次廢品率合算及撰寫說明報告;

4、反饋問題是否及時(及時、不及時);

5、車間生產計劃的分解與安排;

第十五條 車間領料員考核專案:

1、物料領取及時性;

2、資料準確性;

3、對廢品報廢及時性及廢品統計彙總;

4、返修品處理及時性;

5、出勤狀況;

6、與車間主任工作協作程度。

第十六條 車間付料員考核專案:

1、付料的準確性;

2、付料及時性;

3、周付料統計;

4、與車間主任工作協作程度;

5、出勤率。

第十七條 包裝組組長考核專案:

1、產品包裝質量(好、不好);

2、本組當日計劃完成情況;

3、本組組員工作情況記錄;

4、對本組組員考核情況;

5、臨時工作的完成情況;

6、對工作臺、衛生責任區的監督檢查及清掃安排;

7、本組浪費現象的預防;

8、出勤率;

9、與車間主任工作協作程度;

第十八條 印字組組長考核專案:

1、印字的質量;

2、本組當日計劃完成情況;

3、本組組員工作情況記錄;

4、對本組組員考核情況;

5、臨時工作的完成情況;

6、出勤率;

7、與車間主任工作協作程度;

第十九條 套套組組長考核專案:

1、產品套套質量(好、不好);

2、本組當日計劃完成情況;

3、本組組員工作情況記錄;

4、對本組組員考核情況;

5、臨時工作的完成情況;

6、對工作臺、衛生責任區的監督檢查及清掃安排;

7、與車間主任工作協作程度;

8、出勤率;

9、柄裂現象的控制;

10、本組生產浪費問題的控制;

第二十條 粘皮組組長考核專案:

1、粘皮的質量;

2、本組當日計劃完成情況;

3、本組組員工作情況記錄;

4、對本組組員考核情況;

5、臨時工作的完成情況;

6、出勤率;

7、與車間主任工作協作程度;

8、本組浪費問題的控制。

考核管理制度5

為加強和提升員工績效和本公司績效,提高勞動生產率,增強企業活力,調動工的工作積極性,使本公司之獎懲有所依循,並使廣大員工能全面遵守廠規,秉公平、公開、公正原則、賞罰分明,依據國家有關法規而制定此考核制度。

績效考核針對員的在廠表現。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全體幹部職工包括試用期內的員工和臨時工。

考核方法

公告:獎懲之公佈於每月一次

評級考核辦法

〈一〉分為主管幹部和一般人員兩種考核,主管幹部依據該主管部門績效衡量其

1.部門工作專業能力。

2.對工作的計劃推動能力。

3.對工作的組織能力。

4.對工作上團隊運用之協調能力。

5.對工作問題上的改善能力。

6.對平日工作主動積極,負責盡職的責任感

7.自我開發能力

〈二〉一般從業人員考核其

1.作業效率。

2.作業品質。

3.作業配合性。

4.服從管理度。

5.出勤狀態

6.行為狀態

〈三〉考核等級通常分a.b.c.d.四等,原則上依比率分配

〈四〉考核結果再併入出勤狀況,作最後核定考核等級。

〈五〉考勤扣分:

1.有下列情形。不得為a等

a.曠工記錄。b.除公假外有其他請假記錄者c.警告三次以上者(含)

2.有下列情形。不得為a.b等

a.請假兩日(含)以上的或遲到.早退兩次(含)以上,b.記小過一次(含)

3.有下列情形。不得為a.b.c等

a.曠工一天以上三天內的,b.記小過三次者。

底分為50分

獎勵種類區分如下:

評分專案及分數如下:

專案嘉獎小功大功工資上調晉級

10分20分30分.

在以下情況中,可以加10分:

a.能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且沒有差錯

b.良品率指標穩步達標以上

c.拾金不昧呈轉交公司

d.積極參與公司各項活動,表現突出的

e.愛護公司財物,並有具體事蹟者。

f.積極主動維護公司制度並有具體事蹟者

g.主動參與各項援助工作,精神可嘉者,

在以下情況中,可以加20分:

a.對於主辦業務有重大進展或改革績效者

b.執行臨時緊急任務能按時完成,表現優秀者

c.檢舉重大違反規定或損害公司權益事項者

d.參與緊急救援工作,主動承擔,並處置得宜者

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加30分:

a.對主辦業務有重革新,提出方案,經採用後成績卓越者

b.對於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權益事情,能事先舉報或防止,使公司避免重大損失者

c.遇意外事件或急變,能隨機應變,措施得當,不顧自身安危,勇敢救護而保全人身及公物而減少損害者。

d.研究改善工程制辦法,提高產品質量,降低成本有顯著功效者

e.對於生產技術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採用後的確具有成效者

懲罰的'種類

懲罰專案及懲處罰分如下:

專案警告小過大過降級違紀辭退

扣10分20分.30分.

對於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經批評教育不改的應當給予警告並扣10分

a.上班忘記帶識別證或工作時間不按規定佩掛識別證,發現一次即以警告處分(識別證一律掛在左胸前)

b.在工作場所赤足,赤膊,穿拖鞋者

c.上班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工作以外之工作者。

d.在車間吃東西者

e.破環車間,廠區,住宿區域的環境衛生者,亂丟紙屑、隨地吐痰等。

f.各人工作機臺及工作環境欠整潔,經指正後而不知整理者

g.因疏忽造成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h.不按規定填寫報表或工作記錄者

i.上班時間私自接聽私人電話者

j.檢查或督導人員不認真執行任務者

k.下班後在廠內大聲喧譁者

l.浪費材料或不愛護公物,屬情節尚輕者

m.不按規定亂粘膠帶者

n.上班時坐姿或站姿不端正者

o.不按規定報不良或廢料者

p.塗寫牆壁、機器裝置或任意張貼檔案影響觀瞻者

q.違反其它規定,情節尚屬輕微者

對於有以下行為之一的職工,應當給予記小過並扣20分:

a.對上級交待的任務,執行不力或處理不當者

b.辦事拖拉、積壓檔案、影響工作處理不當者

c.在工作場所喧譁,妨害他人工作情節嚴重者

d.未經許可擅自帶人入廠者

e.對同事惡意攻擊、誣陷、作偽造,製造事端者

f在工作時間偷懶,睡覺,閱讀書報或做其它私人事情

g.違反上級指示,情節尚屬輕微者

h.在非工作時間未經許可擅自進入工作場所者

i.言行失檢、態度傲慢、經勸導仍不服從者

j.被指派加班,加點,藉故推脫不辦理請假手續者

k.非機械故障或原料不足因素,故意降低產量標準者

l.攜帶物品出入工廠拒絕警備人員查詢檢查者

m.放長流水,開長明燈,並與管理幹部頂撞者

n.擅自利用公司電打私人電話者

o.故意拖延或藉口搪塞上級指派的工作者

p.屬警告事項,但拒絕認錯者

q.遇到意外重大問題而隱瞞真相,不向上級報告者

r.下班鈴及休息鈴未響前擅自停工者

對於有以下行為之一的職工,應當給予記大過並扣30分:

a.在上班時間喝酒者

b.上班時間擅離崗位,影響本職工作者

c.報告不實,矇蔽上級者

d.違反工作方法,嚴重影響生產或產品質量者

e.捏造不實記錄,報表或口供矇蔽上級者

f.投機取巧,牟取非份利益者

g.接受與職務有關的饋贈者

h.造謠生事,散播流言,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i.利用公司裝置製作私人或委託他人制造

j.拒絕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督導或無理取鬧者

k.破壞裝置,工具或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者

l.違反技術操作規程,或未完成衛生規定,使公司蒙受經濟損失者

m.作精神散漫又是故意不按規定時間完成生產或工作任務者

n.故意撕毀工廠的公告,檔案者

o.在禁菸區內吸菸者

p.未經許可者,擅自進入管制區域者

q.有小過行為之一,經記過處分仍不知悔改且重犯錯誤者

r.有本條款行為一,如情節較輕,且事後知道悔改的可減為記過處分

s.故意怠工作者

職工在同一年度累計有二個大過(含)以上者,可給予降級,降職處分

對於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應當給予開除

a.對上級領導及其家屬或其它職工施加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者

b.被法院判有徒刑以上的或確定被判勞動教養者

c.廠內聚眾鬧事酗酒,同事間爭吵打架或以煽動怠工罷工,影響生產或工作秩序者

d.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使公司蒙受名譽或經濟損害者

e.侵佔公款公物者

f.故意洩露公司技術上的祕密或未經許可擅自翻閱、抄錄、影印資料者

g.故意破壞裝置、工具原材料、產品或其它公物者

h.在廠內聚賭或重大傷風敗俗之行為者

i.偽造或盜用公司賬單,偽造公司檔案者

j.在同年度內記大過三次者

k.偷竊公司或他人財物者

l.在外從事第二職業或其它也非經營活動者

m.偽造工作證或借用他人的工作證或將工作證借給他人矇混入廠者

n.無正當理由拒絕領導的工作分配調動者

o.違反技術操作規範或安全衛生分配調動者

p.有記大過各款行為之一,經記大過處分後,仍不知悔改並重犯錯誤

q.有本條各條款行為之一,如情節較輕,且事後尚知悔改的商議處分

獎懲案件的公告提報

a.受獎勵或被懲罰的職工,應當按上列標準調整發當月份的工資

b.對於弄虛作假,騙取獎勵的職工,應當按照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c.對於職權濫用,利用處分職工進行打擊,報復或對應處分的職工包庇的人員,應當從嚴處置

本辦法與其它辦法合併執行(出勤狀態等)

本辦法未涵蓋的方面,由管理部根據情節之輕重適當處理

所有獎懲處理按相關層級核准,並經管理部正式公告

獎懲案件者須由人事登記錄入個人檔案

本辦法如與有關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規為準

職工違反《治安管理條例》或其它法律法規的,送當地執法部門處理

考核分等

等級得分分配比例獎金係數備註

a90以上10%須於考核表內註明理由

b75-9060%

c60-7525%

d60以下5%須於考核表內註明理由

c級不變.d級辭退

注:更多資源,敬請關注

考核管理制度6

第1條績效考核目的

1、績效考核是在必須期間內科學、動態地衡量員工工作狀況和效果的考核方式,透過制定有效、客觀的考核標準,對員工進行評定,以進一步激發員工的用心性和創造性,提高員工工作效率和基本素質。

2、績效考核使各級管理人員充分了解員工的工作狀況,透過對員工在考核期內的工作業績、態度以及潛力的評估,充分了解其工作績效,並在此基礎上制定相應的薪酬調整、股權激勵、人事變動等激勵手段。

第2條績效考核作用

1、瞭解員工對組織的業績貢獻。

2、為員工的薪酬決策帶給依據。

3、為員工的晉升、降職、調職和離職帶給依據。

4、瞭解員工對培訓工作的需要。

5、為人力資源部規劃帶給基礎資訊。

第3條績效考核原則

1、公開的原則,即考核過程公開化、制度化。

2、客觀性原則,即用事實標準說話,切忌帶入個人主觀因素或武斷猜想。

3、反饋的原則,即在考核結束後,考核結果務必反饋給被考核人,同時聽取被考核人對考核結果的意見,對考核結果存在的問題做出合理解釋或及時修正。

4、時限性原則,即績效考核反映考核期內被考核人的綜合狀況,不溯及本考核期之前的行為,不能以考核期內被考核人部分表現代替其整體業績。

第4條績效考核時間安排

績效考核包括月度績效考核、季度績效考核和年度績效考核。

1、月度績效考核適用於勤務系列、技術系列(不含副總工)、管理系列的主管人員(不含銷售人員)。

2、季度績效考核適用於副總工、各部門經理、副經理和主管(不含銷售管理人員)。

3、年度考核:適用於本制度適用的所有人員。

第5條考核小組組成

1、組長由總經理擔任,負責提出年度績效考核總體要求。

2、副組長由分管人力資源副總經理擔任,負責監督考核過程並負責處理考核中出現的突發事件。

3、執行組長(負責日常業務的執行)由人力資源部經理擔任,負責組織安排各部門負責人為部門各崗位做績效考核。

4、組員由其他高階管理人員擔任,負責按時完成對直接下屬的績效考核,指導並監督本部門績效考核工作的開展。

5、人力資源部作為辦事機構,負責收集整理各部門考核結果並統一備案。

第6條考核小組職能

1、成立考核小組是為了組織、實施、監督績效考核工作。

2、小組成員負責按時完成對適用於副總工、各部門經理、副經理和主管(不含銷售管理人員)的績效考核,指導並監督本部門績效考核工作的開展,審查批准分管部門的考核結果。

3、考核小組不定期抽查部門考核結果,並針對不合理的考核結果及時提出推薦並糾偏。

4、負責修正公司現有考核制度與考核實際狀況可能存在的矛盾,從而使績效考核制度簡明有效並易於操作,最終提高被考核人的工作業績。

5、負責處理考核過程中被考核人的申訴工作,以確保績效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地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