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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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積極引導和規範微型消防站安全重點單位志願消防隊伍建設。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

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篇1

1、消防站實行24小時值班制,每班不少於6人。值班期間不許請假、脫崗、溜崗。

2、按時上班,若有遲到者,未提前請假者按遲到論處。

3、凡在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下班又未經請假者,按早退論處。

4、對待消防工作要高度警惕,不得拒絕上級交給的各項任務,站員不能對工作處於消極態度。

5、值班中,不允許酗酒,凡因酗酒造成的一切後果自負。

6、值勤時發生故障,應及時彙報並儘快處理,且有書面記錄、簽字,否則產生後果由本人自負。

7、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記錄要認真填寫,站部做不定期檢查。

8、根據《消防法》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管理好自己的責任區域,管理員對要檢查本班值班人員是否到齊,並做好登記。

9、消防站值班室公共衛生應人人遵守,不允許在牆上亂釘亂畫,隨地吐痰和亂拋雜物,每日早晨交班時要打掃自己的環境責任包乾區,保持良好的內務衛生。

10、對火警電話應保持高度警惕,接到火警後要迅速及時趕赴火災現場,告訴親友不許隨意使用火警電話。

11、工作時間內嚴禁干與工作無關的事,凡未經請假不許離開工作崗位。

12、全站人員除遵守店規店紀外,應遵守消防站各種規章制度和工作標準。

13、全站人員要團結互助,共同做好本職工作。

14、對每次的體、技能訓練要克服各種困難,努力提高自己的身體素質及各種滅火技能。

15、要愛護公物,不無故損壞,對故意損壞者,按價賠償。

16、正常情況下,職工上班期間,值班人員不得打鬧、喧譁,應開展學習和正常工作,夜晚站員宿舍不得留宿他人。

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2

1、消防站站長在安全環保部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

2、負責全站的日常全面工作,經常組織全站人員學習政治、消防法規、規章制度、工作標準和有關規定,嚴格抓好全站的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強消防站全面建設,不斷提高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和整體戰鬥力。

3、負責組織全站人員的業務和技能訓練,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經常組織防火、滅火演習,熟練本級組織指揮戰術和消防工作業務,加強公司的消防管理,及時消除隱患。

4、負責站裝備器材的管理,熟悉各類器材、裝備、設施的效能和數量、質量,健全各項管理規定並抓好落實,始終保持裝備、器材和設施處在良好的備戰狀態,符合滅火作戰的要求。

5、負責全站人員工作分工的勞動組合,熟悉站員的擅長,科學分工,優化組合,嚴格勞動紀律和安全管理,實施獎懲手段,模範帶領全站人員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6、組織消防人員深入現場,掌握公司廠區的防火工作情況,整理收集消防工作經驗和資料。

7、定期向安全環保部及公司領導彙報消防工作情況,協調有關問題,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8、副站長在站長領導下協助站長工作,站長不在時,履行站長職責。

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篇3

一、微型消防站職責:

1.宣傳消防安全知識,提高群眾自防自救能力,協作做好消防工作;

2.開展防火巡查,報告火災隱患,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3.制定防護區域滅火預案,定期開展演練;

4.撲救初起火災,協助保護火災現場;

5.依法應當履行的其他職責。

二、微型消防站隊長應履行以下職責:

1.組織指揮初起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

2.組織制定執勤、管理制度,掌握人員和裝備情況,組織開展滅火救援業務訓練、落實安全措施;

3.組織熟悉所在單位的道路、水源和單位情況以及滅火救援預案,掌握常見火災及其他災害事故的種類、特點及處置對策,組織建立業務資料檔案;

4.組織開展防火巡查、消防宣傳教育;

5.及時報告工作中的重要情況。

三、站點消防員應履行以下職責:

1.根據職責分工,完成初起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任務;

2.掌握所在單位的道路、水源、單位情況和常見火災及其他災害事故的處置程式及行動要求,熟悉滅火救援預案;

3.保持個人防護裝備和負責保養裝備完整好用,掌握裝備效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4.負責防火巡查和消防宣傳教育。

5.根據值班備勤制度,班長負責監督檢查值班人員的各項工作情況,與防護區域各消防控制中心的資訊溝通情況,及時通知到巡查、檢查消防員。

6.各站設專門的通訊員,負責站內、站與站、站與各專案消防安全管理部門、消防控制中心對消防安全情況的實時聯絡與資訊溝通;負責站內通訊裝置日常維護管理,保障通訊正常。

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篇4

一、消防站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消防站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報警聯動控制裝置需要設定在手動狀態時,應有火災時能迅速將手動控制轉換為自動控制的可靠措施。嚴禁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聯動控制的防火捲簾等防火分隔設施設定在手動控制狀態;

三、消防站應當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確保及時發現並準確處置火災和故障報警;

四、消防站工作人員每班不得少於2人,一名負責值班時報警部位的核實和緊急情況的處置,一名負責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

五、消防站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應取得《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資格證》,持證上崗,並存放在消防站備查;

六、消防站工作人員應按時上崗,並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員未到崗前交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七、消防站工作人員應按時上崗,並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脫崗、替崗、睡崗,嚴禁值班前飲酒或在值班時進行娛樂活動,因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應提前向單位主管領導請假,經批准後,由同等職務的人員代替值班;

八、應在消防站的入口處設定明顯的標誌,地下的消防站門上的標誌必須是帶燈光的裝置;消防站應設定一部外線電話、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滅火器等消防器材,並配備相應的通訊聯絡工具;

九、消防站工作人員要愛護消防站的設施,保持控制室內的衛生;

十、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消防站,隨意觸動裝置;

十一、消防站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堆放與裝置執行無關的物品或雜物,嚴禁與消防站無關的電氣線路和管道穿過;

十二、消防站內嚴禁吸菸或動用明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