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飯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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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社會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食堂飯卡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食堂飯卡管理制度

食堂飯卡管理制度1

1、飯卡統一由行政人事部製作和發放。

2、飯卡必須是由行政人事部人員填寫後加蓋“行政人事部專用章”方能使用。

3、公司全體職員在每個月月底最後一天下午18:30前將當月飯卡交行政人事部並領取次月飯卡。

4、開餐時職工必須出示工作證和飯卡,並將飯卡交行政人事部值班人員登記,登記後方能領取食物就餐;如就餐職工未出示證件或證件不齊,行政人事部可拒絕該職工就餐。

5、任何職員飯卡不得轉借他人使用。

6、飯卡遺失需及時到行政人事部補辦飯卡,行政人事部一律按20元/張收取補卡費用(按成本價附加處罰金方式收取)。

7、無論是否用餐,公司均不補款或退款。

食堂飯卡管理制度2

為規範機關食堂飯卡的發放與管理,保障好機關工作人員的就餐,維護良好的食堂就餐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飯卡與就餐人員分類

1.飯卡分為工作證和臨時飯卡,工作證名稱為“珠海市香洲區機關工作證”, 顯示持證人員照片、主管單位資訊和編號,包括飯卡、門禁功能。臨時飯卡名稱為“香洲區機關第一/第二食堂就餐卡”,顯示人員照片、主管單位資訊和編號,使用期限最長為1年,到期後各單位根據需要續函延期,僅限飯卡功能。

2.就餐人員分A、B兩類,其中:A類適用於區領導、各單位幹部職工和區直合同制人員和部分在編在崗的社會協管員、社工等人員;B類適用於退休返聘人員、經區級會議研究通過的購買服務人員、外單位掛職鍛鍊和跟班學習人員,經團區委安排的實習生(實習期一般為兩個月),以及各單位臨聘人員和從本系統內部借調的人員。

二、餐費標準

1.A類,早餐2元;中、晚餐均為4元;

2.B類,早餐4元;中、晚餐均為8元。

每人每餐限刷卡一次,僅限本人使用,不提供打包服務。

三、飯卡適用物件

1.一食堂用餐單位:區委辦(區府辦)、區委組織部、區人大、區政協、區紀委(監察局)、區委政法委、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區行政服務中心、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區發展改革和統計局、區商務局、區投資促進服務中心、區科技工業和資訊化局、區總工會、區委統戰部、區宣傳部、區新聞中心、區檔案局、團區委、區工商聯、區人防辦、區婦聯、區僑聯、區科協、區金融服務中心、區“兩建”辦、梅華街道機關工作人員(以上排名不分先後)。

2.二食堂用餐單位:區財政局、區城市管理局機關工作人員、區教育局、區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區司法局、區民政局、區安監局、區審計局、區社科聯、區徵拆辦、區文體旅遊局、區文聯、翠香街道機關工作人員、建設銀行文園路支行(以上排名不分先後)。

3.特殊情況:因工作需要,充值後,區各部、委、辦、局“一把手”及各街道書記(主任)均可在一、二食堂內用餐。

四、辦卡流程及規定

1.工作證:新辦或補辦免收費,新辦卡需提供申請函並附上身份證影印件及相關證明檔案(如新進公務員需提供介紹信、借調人員需提供借調函、合同制人員需提供組織部花名冊)和白底免冠電子照片辦理。工作證只為在編幹部職工辦理;確有特殊情況,經本單位主要領導在申請函上加具意見後可為借調人員和合同制人員辦理臨時工作證。

工作人員調往區外單位或辭職離開的,應及時交還工作證給辦卡員(系統設定6個月閒置期,無使用記錄的,飯卡將自動凍結。需本人持卡到區機關事務管理局辦理解凍或退費,退費有效期不超過一年)。

2.臨時飯卡:新辦卡需繳納押金100元,同時提供申請函並附上身份證影印件及相關證明檔案(如借調人員需提供借調函、合同制職工需提供組織部花名冊、購買服務人員需提供常務會議決定通知)。如臨時飯卡遺失,補辦需提供單位出具的遺失證明並交50元工本費(工本費不予退還,此筆費用按月上繳區財政)。

五、退卡內餘額注意事項

(一)退工作證(飯卡)內餘額

1.卡主須提供身份證影印件;

2.卡主本人無法親自辦理的,受託人須提供1份加蓋單位公章的授權委託書(註明卡主和受委託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卡主人無法親自辦理的原因),並提供卡主和受託人身份證影印件。

(二)退臨時飯卡押金

1.卡主須提供身份證影印件、押金單和臨時飯卡。

2.如押金單/臨時飯卡遺失,卡主除提供身份證影印件外,還須提供1份加蓋單位公章的'押金單/臨時飯卡遺失證明。

卡主無法親自辦理的,受託人須提供1份加蓋單位公章的授權委託書(註明卡主和受託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註明卡主押金單/臨時飯卡遺失,以及卡主無法親自辦理的原因),並提供卡主和受委託人身份證影印件。

證卡辦理需通過OA系統處理,收到資料後一般5個工作日內辦訖。

食堂飯卡管理制度3

為維持食堂就餐秩序,規範飯卡的使用,現出行《關於宿遷市體校食堂飯卡使用細則暫行通知》如下:

一、工作人員及運動員所持就餐飯卡明確規定人手一張,每人飯卡設定每天消費的上限, 僅限本人就餐使用。

二、就餐的工作人員必須於每月5日前到總務科充本月飯卡,過期未充扣減相應天數的夥補(如遇放假順延);就餐的運動員必須於每月月底假前或每月30日前將飯卡交由各隊教練員統一收齊,並附詳細人員名單一份交與總務科充卡。

三、總務科統計好人數告知食堂準備下月的餐品數量。請假、退隊、外出比賽等運動員無論有無牽涉到退夥補均必須提前一天辦理退隊、請假、外出比賽等相關手續,手續必須由各隊教練員向訓練科上交請示單由訓練科簽字、分管校長批示後送至總務科備案。請假時飯卡與請假單統一繳納,當天辦理手續的次日執行。未辦理任何手續的,無論其是否在食堂就餐,不算請假。當月請假在次月按照請假單批示予以扣除個人應繳納的天數。

四、每月月底根據集體實際放假天數在次月予以扣減個人應交納的部分。隊員及運動隊由各隊教練員向訓練科上交請示單由訓練科簽字、分管校長批示後送至總務科備案,當月請假在次月按照請假單批示予以扣除個人應繳納的天數。外出比賽,因已有比賽預算,個人自交部分不予退夥,多出的金額由食堂安排另行補餐。

五、新職工或隊員入校時,行政後勤工作人員有辦公室扎口統一報送分管校長籤批,運動員由訓練科同意扎口報送分管校長籤批後報至總務科為其製作飯卡一張,首張飯卡不收取費用,供個人使用。如若丟失,立馬掛失。飯卡的卡內金額視如現金,所有人就餐飯卡個人必須規範使用,妥善保管。飯卡丟失後第一時間至總務科辦理掛失手續,並收取工本費10元/張。總務科每月如數公示補辦飯卡人員姓名及補辦交款金額。

六、離職離校人員必須提前告知總務科退飯卡,其它無特殊情況者,總務科不受理退飯卡事宜。

七、非本校工作人員到食堂就餐者,按照外來人員就餐管理辦法執行。

八、特殊就餐人員,經對口科室報送分管校長籤批後到總務科辦理就餐券。

九、每月十五號前各隊運動員應交齊當月伙食費個人自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