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彙編15篇)

才智咖 人氣:3.23W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彙編15篇)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裝置完好率達到100%,並做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館、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木工房、機房等場所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菸,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並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內住戶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後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一、認真學習和切實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學校加強對全體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牢固樹立消防安全觀念。

二、建立和設定各個要害部門的安全通道。確保各處走道,樓梯口的暢通,平時不準在樓層通道及安全出口處堆積物品。

三、開展經常性的檢查,發現隱患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將各類事故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

四、對師生員工經常進行防火教育,不斷增強防火意識。

五、不準違章用電、用火,下班之後及時切斷必要的電源,並對電源線路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六、不得任意亂拉電線,亂接電源,若確需要接拉電線,必須與總務處聯絡,經同意後,方可按要求進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線路、開關、照明燈具等電氣裝置應及時維修或更換。

七、發現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為要及時制止、舉報,一旦發現火警,應及時報警119。

八、生活用火要特別小心,火源附近不要設定可燃、易燃物品。

九、平時加強對學生消防安全教育,養成不玩火、不玩電、不玩消防設施等習慣。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1、各類物資倉庫屬廠區重點防火部位,必須設定醒目的禁火標誌,非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執行出入登記制度。

2、庫房內要保持乾淨整潔,貨物擺放有序,對敞落得棉絲、油布、廢紙等易燃物質應該及時消除。

3、庫房內不得架設臨時電纜,因工作需要時,必須經車間、科室負責人批准,報安環科備案,並在限期內及時拆除。

4、庫房內嚴禁煙火和動火,需要防火作業時,需廠安環科審批後,辦理“動火證”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後,方可動火明火作業。

5、庫房內只准使用100W以下的白熾燈或日光燈照明。

燈頭要與物品距50公分以下間距,嚴禁使用其他燈泡照明和電熱具取暖。

6、庫房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產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按消防部門規定設專庫存放,專庫內保持通風,防溼、防晒。

7、倉庫管理人員每天下班前,必須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認無事故隱患,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8、工作人員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救火災的基本方法,對配備器材必須妥善保管,嚴格執行《二鋼廠消防器材管理暫行規定》。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一、為貫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針對員工宿舍的環境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二、生產車間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為各車間課長,負責本部門消防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組織開展 消防安全教育。

三、車間內要保持環境清潔,各種物料碼放整齊並遠離熱源,注意室內通風。

四、保證車間內防火通道的暢通,出口、走道處嚴禁擺放任何物品。

五、車間內不得私接亂拉電源、電線,如臨時需要,需報安全生產小組批准,由機電課辦理。 用後及時拆除。

六、使用各種裝置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

七、各機械裝置執行期間,要加強巡視,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八、避免各種電氣裝置、線路受潮和過載執行,防止發生短路,釀成事故。

九、車間內禁止使用明火,如確實需要,須填寫《動火申請》,徵得安全生產小組同意,在採 取有效安全措施後,方可使用。使用期間須由專人負責,使用後保證處理妥當無隱患。

十、公司安管員按時對各生產車間內各部位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報告壁掛整改。

十一、車間內消防器材及設施必須由專人負責,定點放置,定期檢查並填寫點檢表,保證完 好不效,隨時可用。

十二、當日工作結束前,應檢查車間內所有閥門、開關、電源是否斷開,確認安全無誤後方 可離開。

十三、發現火災險情按《消防應急預案》操作,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由義務消防隊及時、有效的撲救,並立即報警同時向公司報告。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學校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xx國小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⒈ 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⒉ 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裝置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⒊ 教室、辦公室、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⒋ 圖書館、實驗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⒌ 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⒍ 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⒎ 每天的值日人員要加強巡視,發現學生有危險行為要及時制止,出現火險要全力保護學生,及時報告火情。

⒏ 德育處、班主任等每學期均要用集體晨會、講座、主題班隊會、宣傳欄、 安全手冊等形式積極對學生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⒐ 年級組長、班主任、專用室負責人是本年級辦公室、本班教室、本專用室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校長負責,按照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和安排,實施和組織落實相關的消防安全職責。

⒑ 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動火作業:

1. 防火、滅火措施沒落實的不動火作業。

2. 周圍雜物和易燃品、危險品未清除的不動火作業。

3. 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採取安全措施的不動火作業。

4. 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可燃液體的容器、管道,用後未清洗、未乾燥的不動火作業。

5. 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場所未採取安全措施,危險性未排除的不動火作業。

6. 在進行高空焊割作業時,未清除地面的可燃物品和採取響應的防護措施的不動火作業。

7. 未配有滅火器材或器材不足時不動火作業。

8. 現場安全負責人不在場時不動火作業。

9. 現場安全負責人要堅守崗位,加強觀察,發現不安全苗頭立即停止動火作業。

10. 一旦發生火災或爆炸事故時,要立即報警和組織撲救。

11. 動火作業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12. 完成動火作業後,動火人員和現場責任人要徹底清理動火作業現場後才能離開。

13. 嚴禁燃放煙花、炮竹和燃燒廢料廢品。

明火使用:

1. 工業樓宇內正常使用明火的設計及工藝必須符合消防法規定,必須配足有效的消防器材,要有足夠的應變措施。

2. 正常使用明火燃料要嚴格按規定儲存、發放和使用。對油管、煤氣罐、儀表、接頭、閥門等關鍵部位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對用火環境、用火裝置及工藝裝置要定期檢查及時排除失火隱患。

報備稽核:

1. 凡在工業園區內進行動火作業之前和承擔作業的單位、個人,必須向管理人(物業部、保安部、工程部)申報稽核。大型動火作業須經消防支隊防火科同意。

2. 凡使用燃料能源進行機械裝置驅動、加工、生產的企業單位必須經消防部門稽核許可。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為加強我校消防工作,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確保全校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部門負責人為防火安全第一責任人。

(二)、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定消防安全標誌,要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三)、後勤、保衛人員定期進行防火巡查、防火檢查,及時發現、派查、消除火災隱患和建議。

(四)、針對各部門的特點,採取不同的防火措施,並經常對師生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

(五)、建立防火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並設防火標誌,實行專人嚴格管理;

(六)、校內要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在各種出口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制訂重點部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

一、施工現場應建立消防領導小組,建立義務消防隊,負責對施工現場消防安全進行管理,車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施工現場的平面位置,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應明確防火重點區、倉庫、配電室、要配備滅火器材,有醒目的消防安全標誌,有消防安全負責人。

三、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築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四、臨時用電管理要嚴格按照用電的安全管理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電氣火災。

五、車間每週檢查安全工作的同時,檢查消防安全工作,發現火災隱患要制定措施,有專人負責,限期進行整改,管理制度《車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進行消防器材檢查的內容要點:

a消防箱:槍、帶、箱體是否完好無缺,栓閥無嚴重生鏽。

b滅火器:無缺損、無過期,“壓力”以滅火器壓力錶指標在綠格內為壓力正常。

六、經常檢查、記錄消防器材裝置完好情況,確保消防器材裝置裝置處於良好狀態;檢查消防通道,時刻保持暢通;檢查消防管理規定的履行情況,及時糾正消防違章和清除火險隱患。

七、施工現場應設立吸菸室,現場、倉庫、集體宿舍,配電室等地嚴禁吸菸。

八、增強防火意識,定期學習消防知識,掌握車間內滅火器材操作技術及使用方法。

九、保護消防標識、消防器材完好及確保消防通道暢通。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

1、各類物資倉庫屬廠區重點防火部位,必須設定醒目的禁火標誌,非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

2、庫房內要保持乾淨整潔,貨物擺放有序,對敞落得棉絲、油布、廢紙等易燃物質應該及時消除。

3、庫房內不得架設臨時電纜,因工作需要時,必須經車間、科室負責人批准,報生產技術部備案,並在限期內及時拆除。

4、庫房內嚴禁煙火和動火,需要防火作業時,需生產技術部審批後,辦理“動火證”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後,方可動火明火作業。

5、庫房內只准使用100W以下的白熾燈或日光燈照明。燈頭要與物品距50公分以下間距,嚴禁使用其他燈泡照明和電熱具取暖。

6、庫房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產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按消防部門規定設專庫存放,專庫內保持通風,防溼、防晒。

7、倉庫管理人員每天下班前,必須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認無事故隱患,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8、工作人員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救火災的基本方法,對配備器材必須妥善保管,嚴格執行《鋼廠消防器材管理暫行規定》。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一、店上應每月召開一次消防安全例會。會議主要的內容應以研究、部署、落實本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措施為主,如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應隨時組織召開專題性會議。

二、消防安全例會應由消防安全責任人主持,有關人員參加,並應形成會議紀要或決議下發有關部門並存檔。

三、會議議程主要有聽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有關消防情況的通報,研究分析本單位消防安全形勢,對有關重點、難點問題提出解決辦法,佈置消防安全下一階段的工作。

四、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召開的專題會議紀要或決議,應報送當地公安消防部門,並提出針對性解決方案和具體落實措施。

五、本店如發生火災事故,事故發生後應召開專門會議,分析、查詢事故原因,總結事故教訓,制定整改措施,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應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及時開展防火巡查。

二、應進行每日防火巡查。門店在營業時間應至少每2小時巡查一次,營業結束後應檢查並消除遺留火種。

四、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有無鎖閉;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防火檢查制度

一、防火檢查應定期開展,各崗位應每天一次。

二、檢查中發現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立即消除隱患;不能當場消除的,及時上報主管負責人消除解決。

三、防火檢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1、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

3、消防安全標誌的設定情況;

4、滅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況;

5、建築消防設施執行情況;

6、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7、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

8、防火巡查落實情況及其記錄;

9、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10、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實情況;

11、樓板、防火牆和豎井孔洞等重點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況;

12、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預案一、組織機構

以企業領導為總負責,組建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機構,由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組成,具體分工如下:

1、滅火行動組:由保衛科科長任組長,併兼任火場臨時指揮員,滅火行動組主要負責本企業的一般初級火災的撲救工作。

2、通訊聯絡組:由辦公室主任任組長,負責通訊聯絡及各部門的統一協調。

3、疏散引導組:由人事科科長擔任組長,負責火災時人員的安全疏散及財產的安全轉移。

4、安全防護救護組:由安全科科長擔任組長,負責火災時車輛、醫療救護等後勤保障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預案二、報警和接處警程式

1、報警監控中心必須配備火警電話,值班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對企業的重點要害部位進行全方位24小時監控。

2、監控中心收到監控區的火警訊號及火警電話後,應立即用對講機通知值班人員、巡邏員趕赴現場,並電話通知值班領導。

3、值班室必須配備必要的救災設施。值班人員趕赴現場後,如未發生火災,應查明警示訊號的報警原因,並做詳細記錄。

4、如有火災發生,應根據火情,立即撥打“119”報告消防隊,並將資訊反饋監控報警中心,同時進行滅火及疏散工作。

5、監控中心根據火災情況,調集有關人員啟動滅火和應急預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預案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式與措施

1、為使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順利進行,保衛科應加強日常性檢查,確保消防通道暢通。

2、公共聚集場所(人員相對集中的場所)應保持消防通道暢通,出入口有明顯標誌,消防通道及安全門不能鎖閉,疏散路線有明顯的引導圖例。

3、火災發生時,疏散引導人員應迅速趕赴火場,利用應急廣播指揮人群有組織地疏散。

4、疏散路線儘量簡捷,就近安排,走道內應設疏散指示。

5、疏散引導組工作人員要分工明確,統一指揮。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預案四、撲救一般初級火災的程式和措施

1、當火災發生時要沉著冷靜,採用適當的方法組織滅火、疏散。

2、對於能立即撲滅的火災要抓住戰機,迅速消滅。

3、對於不能立即撲滅的火災,要先控制火勢的蔓延,再開展全面撲救。

4、火災撲救要服從火場臨時指揮員的統 一指揮,分工明確,密切配合。

5、當消防人員趕到後,臨時指揮員應將火場現場情況報告消防人員,並服從消防人員統一指揮,配合消防隊實施滅火、疏散工作。

6、火災撲救完畢,保衛部門要積極協助公安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落實“三不放過”原則,處理火災事故。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預案五、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式和措施

1、所有參加滅火與應急疏散工作的工作人員應開啟通訊工具,確保通訊暢通,服從通訊聯絡組長的調遣。

2、救災小組成員應在火場待命。

3、醫務室人員在現場及時救治火場受傷人員,必要時與地方醫院聯絡救治工作。

4、應調集車輛,確保交通暢通。

5、指定專人對被搶救、轉移的物資進行登記、保管,對火災損失情況協同有關部門進行清理登記。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預案六、日常工作

1、落實消防責任制,宣傳消防知識,提高員工消防意識。

2、每年應保證1-2次消防演習。

3、定期檢查、維護消防設施。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

一、冷庫建築消防安全存在的問題

1. 建築耐火等級滿足不了規範要求。據調查,有些冷庫是利用廢舊的廠房、庫房改建而成;有的直接採用夾芯隔熱板和輕鋼結構,未進行任何防火處理;有的採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聚氨脂泡沫塑料和玻璃纖維等易燃材料作保熱材料,這些冷庫的耐火等級很難達到二級耐火等級要求,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蔓延和整體坍塌。以煙臺保稅港區**食品有限公司為例,該公司南側冷庫為夾芯板建築,芯材的適用性雖然由天津消防科研所出具合格檢測報告,煙臺市消防支隊也於20xx年出具了建築驗收合格手續,但從當前防火要求看,滿足不了消防安全需要。

2.建築防火分割槽面積過大。隨著一些新型冷庫建築材料的應用和實際儲藏規模的需要,冷庫的建築規模也在成倍增加,一些裝配式冷庫的建築面積可達上萬平方米,因沒有進行適當的防火分隔,一旦發生火災,火勢會迅速蔓延。

3.安全疏散滿足不了規範要求。冷庫建築出於保溫和使用功能上的需要,往往將庫房、冷間等不同的功能區串聯起來,難以滿足每個功能區都具有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有些食品加工廠直接把冷庫設在生產車間內,生產與冷藏混為一體;有些冷庫設在地下室內,卻沒有直接通向地面的安全出口;一旦發生火災,冷庫中的人員和物資很難進行有效的疏散,造成損失和傷亡的擴大。從檢查中看,保稅港區海傑食品有限公司生產車間與冷庫間毗鄰相通,為達到食品衛生相關要求,將原設計的6個安全出口只留下2個(已責令整改),這種情況在此型別生產企業普遍存在。

4.消防設施嚴重不足。由於對冷庫建築認識上的模糊和偏差,尤其是將一些規模不大的裝配式冷庫簡單地作為一個冷藏裝置,對其需要設計和配置哪些消防設施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和概念,造成冷庫的消防設施幾近空白,一旦發生火災,只能任其燃燒,望火興嘆。

5.施工和日常管理措施不到位。由於冷庫內用來保溫的聚苯乙烯泡沫塑料、聚氨脂泡沫塑料和玻璃纖維等材料都具有很強的易燃性,還有一些防水塗料也能揮發出可燃氣體與空氣形成爆炸混合物,若在施工中不採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很容易因動火用電發生火災。

二、冷庫火災特點

冷庫建築是以嚴格的隔熱性、密封性、防潮隔氣性、堅固性和抗凍性來保證建築物的質量。以上建築特點及使用功能,決定了發生火災時具有大跨度鋼結構、多層倉儲、危險化學品、人員密集場所甚至地下建築等多種火災特點。火災發生時,陰燃、明火、爆炸等多種燃燒形式可能並存且相互影響。燃燒隱蔽,情況複雜。冷庫初期燃燒時,陰燃火焰在夾牆內隱蔽向上部或平行方向發展,外部不易發現。火勢加大後,各類電器系統、製冷劑和製冷機械會產生許多複雜的變化,常伴隨洩漏、爆炸等情況。火勢蔓延速度快,易形成立體燃燒。

冷庫的大空間、大跨度造成了儲存物資較多和保溫材料用量加大,為火勢加速蔓延提供了基礎。低溫條件下冷庫起火陰燃時間長,起火成災後很難控制,多層冷庫的地板、樓面、屋頂、牆體都大量使用保溫材料,為確保冷庫承重,保溫材料大多使用稻殼、軟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聚氨醋泡沫塑料等物質,發生火災時火勢蔓延速度快,極易形成立體燃燒。毒害氣體多,易發生爆炸造成人員傷亡。一般情況下冷庫起火,都是空氣不足,燃燒不充分,這時一氧化碳含量高,容易發生急性中毒。尤其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等化工發泡劑作保溫層的冷庫,著火後釋放出大量刺激性毒氣,易造成人員中毒。冷庫內氨氣管道破裂出現氧氣洩漏後,會散發出大量氨氣,除對人員有毒害外,遇明火還可發生爆炸。

三、冷庫火災預防措施

1.冷庫的建設施工必須符合相關安全規範要求。冷庫選址應堅持遠離居民區和主要交通要道的原則,配電線路設計安裝要採取可靠的保護措施。冷庫內部固定安裝的電氣線路應採取穿管明敷,照明燈應具有防潮性。氨壓縮機房應列為乙類火災危險廠房,應採用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築。且氨壓縮機應設有安全閥等緊急洩壓、起壓連鎖停車及聲光報警訊號裝置。

2.加大監督力度,落實安全責任制度。

由於對冷庫建築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認識不足,冷庫建築消防監督管理還不完善。公安消防機構應及時將冷庫的消防安全工作納入管理視線,加大日常監督管理力度,督促單位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證落實到位。

3.提高安全意識,加強日常監督管理,要定期對冷庫建築物開展檢查。如冷庫建築物主體是否出現沉降,冷庫地坪防凍設施運轉工作是否良好,冷庫隔熱層表面有無開裂,是否有鼠洞、結霜、滴水跑冷等現象,冷庫凍結間、快速預冷間結構主體的建築材料是否有凍融迴圈破損狀況,冷間電線、電纜穿越冷庫隔熱層處有無異常狀況,冷庫防雷接地設施的效能狀況,都應逐一加以檢查,並作好記錄。

4.消防設施器材完善,具備控制初起火災能力。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應根據其特點安裝空氣取樣式極早期火災探測系統。冷庫的氨製冷壓縮機可設定可燃氣體探測器報警。消防自動滅火系統宜選用十粉自動滅火系統。要對冷藏冷庫現場擺放的各類消防器材和救護用品經常進行維護、保養,定期進行全面檢查,及時更新失效的消防器材及救護用具,使其隨時處於良好的備用狀態。

5.嚴把消防技術稽核關、驗收關。對於已經投入使用的冷庫,公安消防部門要會同建設、規劃、安監、工商等部門組織聯合檢查,對不符合規範要求的,要責令整改,對存在重大安全問題,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要堅決停止使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3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其他有關消防法律法規。

2、將消防工作納入工作規劃,確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與單位正常工作兩不誤。

3、配齊配足消防器材,確保消防演習活動正常開展。

4、定期召開消防工作會議,研究解決消防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並逐步完善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消防工作臺帳。

5、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並將消防知識納入培訓教育,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培訓教育。

6、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督促各科室認真執行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加強消防安全防範。

7、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滅火逃生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8、配合區消防大隊開展火災調查,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9、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各項任務。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各科室負責人應每日對本科室進行防火巡查。

3、辦公室每季度組織一次消防安全檢查,並認真填寫防火檢查記錄。

4、檢查情況應及時通報,對存在的火災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各科室負責人管理,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裝置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分管安全保衛工作的領導負責,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裝置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4)各科室的消防器材由本科室管理。

 四、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裝置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科室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二)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向辦公室領導提出申請。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並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五、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建立義務消防隊,並在辦公室主任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及演練。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裝置、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義務消防員進行培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4

為了加強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結合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機房控制室內不得會客、吸菸、不得動用明火,應在明顯位置張貼禁菸標識。

二、機房或控制室內不得堆放有大量物品、不得存放雜物及易燃易爆等物品。

三、機房或控制室工作人員交接班前後必須認真檢查電機線路、機器執行、裝置運轉情況是否正常。

四、用於機器裝置保養維修使用的油漆或其他化工材料,包括包裝物、擦試劑、塗料等物料用 完後放置到指定位置,不得隨意丟棄。

五、機房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認真學習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並持有特殊工種資格證書。

六、機房或控制室內嚴禁私自拉電源或安裝電氣裝置。

七、機房或控制室內應當配有相應數量的滅火器,值班人員應瞭解位置和使用方法,並且實行責任制,堅持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遇有火災、火險及時撲救與報警。

八、機房控制室內的所有裝置、電氣線路要經常性的進行檢查和保養。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公司是以儲糖為主的大型物流企業,為切實加強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國家財產及職工生命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內貿系統倉庫消防安全管理條例)等消防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公司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公司確定一名行政副職分管防火安全工作,推行安全目標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制。各部門負責人和各崗位職工均對本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確保我司消防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

第三條 各駐司單位和駐司民工,必須服從本公司消防安全的統一管理,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共同維護國家財產的安全。

第四條 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屬地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監督。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五條 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企業法人代表為本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第六條 為切實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我司建立了由公司黨政主要領導成員和各部室負責人組成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保衛部是消防安全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負責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條 公司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有下列職責:1、根據公司實際召開安全例會,宣傳、貫徹、執行消防工作方針、條例、規定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推動、檢查、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重點防火季節的專項治理工作。2、組織制定對電源、火源、水源及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3、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防消知識,提高職工的防火安全意識。4、組織防火安全檢查,研究制定重大隱患整改方案,並針對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下達“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消除火災危害。5、定期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並將消防工作納入考評。

第八條 根據我司實際,建立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消防培訓及實際演練,積極開展自防自救工作,做到“三懂兩會”即:懂預防措施,懂儲存商品性質和消防裝置效能,懂防火滅火知識;兩會:會滅火戰術,會使用和排除消防裝置、器材的故障。

第九條 我司實行安全值班制度,每天24小時對庫區進行安全檢查,特別是加強對重點部位的巡視檢查,行政值班由帶班長負責組織實施。

第三章 消防安全教育

第十條 我司各級領導必須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堅持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動全員安全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能的不斷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確保國家財產和人身免受火災危害。

第十一條 通過開展群防群治活動,組織職工結合崗位工作實際,擺現象、找問題、查隱患、定措施、搞整改,確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標的落實。

第十二條 防火宣傳教育內容:1、深入宣傳貫徹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部門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2、教育職工掌握防火滅火常識和滅火技能,做到“三懂三會”。3、教育職工自覺遵守消防法規,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程,落實崗位防火責任制。

第十三條 防火宣傳教育和要求:1、定期普遍教育:重點防火季節和重大節日前,利用會議、板報等多種形式向全體職工進行以防火為中心的安全教育。2、針對性的教育:平時根據檢查發現的問題和上級機關通報的火災案例及時進行教育。3、重點教育:對重點部位的員工,結合崗位特點進行操作規程和防火安全教育,對保衛卡口和巡邏人員進行提高專業素質教育。4、個別教育:對調入我司和內部調崗的職工,保衛部在其上崗前進行安全防火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對外來作業人員隨時進行防火和安全操作規程教育。5、開展防火、滅火科技教育:通過組織“義務消防隊”活動和舉辦消防技術訓練班,聘請專業消防人員舉辦防火科技講座,提高職工的消防技術水平,改進消防工作。

第四章 火源管理

第十四 條明火作業管理1、凡在庫區進行焊接、切割、烘烤、熬煉和噴燈等明火作業,由動火部門提出申請,保衛部在進行現場勘查後,負責辦理“明火作業許可證”。“明火作業許可證”應註明動火級別、申請部門和動火部位、動(用)火人及監護人、明火作業理由、現場實施安全措施狀況、動火時間和地點等內容,並經主管領導、保衛部共同稽核簽字後,組織實施。2、明火作業必須在“明火作業許可證”批准的有效時間內作業,凡提前、延期或變更明火作業時間地點的,必須重新辦理相應手續。3、明火作業前,在作業現場必須配備足量的相應消防器材,明火作業負責人對全體作業人員詳細講明動火方案和動火過程中可能發生的異常情況、預防措施和處理辦法,做好作業現場的安全檢查及清理工作,保衛部派人對現場監督。4、明火作業人員必須穿戴合格的防護用品,動火裝置、工具應安全完好,相應的附屬裝置、工具應安全、靈敏、有效,發生異常情況動火人必須立即停止動火作業,實施救助措施。5、每天動火作業完畢,作業人員應清理作業現場,熄滅餘火和飛濺的火星,並及時切斷電源,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確認安全無誤後,方可離開作業現常6、動火作業完畢,保衛部應對動火現場進行檢查,監督作業現場的清理,確保安全。7、大風天(4級風以上)室外禁止明火作業。8、未經批准私自動用明火的,保衛部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9、外來施工單位在我司進行明火作業,必須履行我司明火作業管理制度和其它有關規定。

第十五條 爐火使用管理1、使用爐火取暖的部門必須向保衛部提出書面申請,經保衛部審查合格後開據爐火使用證,方可按裝爐具。嚴禁私自按裝使用爐火。2、辦公室在收到經保衛部批准的“爐火使用證”後,方可發放爐具。3、爐具按裝後,必須經保衛部檢查批准方可投入使用。4、使用爐火部門,必須有專人對爐火進行管理,並嚴防一氧化碳中毒。5、需提前或延期使用由所在部門向保衛部申請,經批准後方可提前或延期使用。6、嚴格執行爐火管理辦法:⑴應做到“兩定、把三關、四有、五不準”。兩定是:定爐型、定地點。把三關是:把宣傳教育關、把爐火按裝關、把檢查驗收關。四有是:有制度、有專人管理、有指定爐火安放地點、有消防器材。五不準是:不準用易燃液體點火、不準在爐旁放可燃物、不準在爐旁烤衣物和其它易燃物、不準無人封火過夜和看火人睡覺、不準任意挪動爐火。⑵熱爐灰須用水澆滅無餘火後,再倒入指定地點。7、對違反制度者,保衛部必須勒令停火進行整改,對勸阻不聽者,按有關規定處罰。

第十六條 吸菸管理1、我司庫區、生活區內嚴禁吸菸,必須到指定地點(辦公室)內吸咽。2、在指定的吸菸室內吸菸,菸頭必須熄滅後放入菸灰器具內,不得隨意亂扔。3、吸菸室必須保持清潔,無易燃物品,如有易燃物品,停止使用,待清理後再行使用。

第五章 電源管理

第十七條 我司生產、生活、庫區照明用電線路必須分開。電線和電器裝置必須由持有上崗證的電工安裝、檢查、保養維護。定期對線路、變壓器、避雷裝置進行檢查測試,杜絕因電線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短路等原因產生火險隱患,確保倉庫安全。第十八條庫區鋪設的配電線路,須穿金屬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護,每個庫房應在庫外單獨安裝電源開關箱,做到防雨防潮,安全用電。

第十九條 庫房內不準設定移動式照明燈具,嚴禁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照明燈頭應裝在通道上方,其垂直下方與儲存商品水平間距不得小於0.5米。對我司庫房內配備的吸溼機、軸流風機等電器裝置,必須就近配置電源插扳,電源連線線必須使用相應功率的護套線,確保安全送電,各種電器裝置工作期間,作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離崗斷電。嚴禁在庫房內使用任何非作業用電器具。

第二十條 庫區電器裝置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商品,嚴禁在庫區亂拉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裝置和漏電保護裝置,對各種機械裝置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防火裝置。操作人員使用電器裝置過程中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停止使用,及時向專業人員報告(電工、維修工)。

第二十一條 因工作需要必須架設臨時電器線路的,應由使用部門提前向保衛部提出申請,經審查批准後方可按裝。按裝的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符合電器按裝規範的有關規定,保證安全用電,用後及時拆除。第二十二條臨時電器線路使用期間,由使用部門監管,電工負責維護,操作人員停止使用時必須及時切斷電源。臨時電器線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過一週,確需延期使用的必須辦理延期審批手續,否則由電工按期拆除。

第二十三條 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器線路和設施,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章 儲存作業管理

第二十四條 我司庫區、生活區設定醒目的防火標誌,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如因工作需要動用明火作業時,應按第十四條明火作業管理要求執行。

第二十五條 庫房消防安全工作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保管員為所分管的庫房、露天垛防火負責人,對所管轄的庫房、露天垛的防火工作負責。

第二十六條 我司儲存商品實行分類、分垛儲存,庫房內儲存商品每垛佔地面積不大於100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於1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0.8米,垛與樑、柱的間距不小於0.5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2米。露天存放的商品其垛與垛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小於2米,露天貨區與建築物等之間的防火距離必須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

第二十七條 嚴禁將性質相互牴觸、串味和滅火方法不同的商品混存,庫房內要設立醒目標誌,標明儲存商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第二十八條 庫區和庫房內應經常保持清潔,對散落的包裝物、庫區落葉、雜草等應及時清除,妥善處理。

第二十九條 進入庫區的所有機動車輛,必須配帶防火帽,並嚴禁進入庫房及在倉庫區域內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條 裝卸作業結束後,作業人員必須對庫區、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

第七章 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管理

第三十一條 消防器材的配置與使用:1、保衛部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範)、我司儲存商品的效能和各部位的滅火需要,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做到配量充足,佈局合理,使用有效。2、消防器材要懸掛在固定醒目處,做到防雨、防晒、防鏽蝕、防黴爛、防凍。3、我司職工對配備的各種消防器材,必須備加愛護,對擅自挪動或做與消防無關使用的,應及時制止,對勸阻不聽者交由保衛部按有關規定處理。4、消防器材周圍不準堆放商品和雜物,不準堵塞及佔用消防通道,不準在設施和器材上掛放它物,並保持整潔。

第三十二條 消防設施的配置與使用1、我司地處市政供水偏遠地區,水壓偏低,為此我司設立第二水源(即4000立方米消防池)和加壓泵房一座。2、我司保衛部負責消防池的日常清理和維護,做到水面清潔、無雜物,遇有火災時,消防加壓泵的起動必須由卡口值班出一人和電工值班人員一起共同啟動。3、保衛部每年對消防泵、消防拴、消防閥進行檢查及試執行,以保持其靈敏有效。

第三十三條 消防器材的管理1、根據公司實際,我司對庫房外的消防器材實行集中存放統一管理,並由保衛部負責定期進行檢查維修,保持其靈敏有效。2、各重點部位及庫房內所配置的消防器材,由各部室負責落實到崗位,不得丟失、損壞、挪動,如發現丟失、損壞要查明原因並上報保衛部,及時補充。

第三十四條 對違反本制度,按有關制度規定處理。

第八章 重點部位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十五條 根據我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求,我司確定變電室、鍋爐房和器材庫為消防安全的重點部位(以下簡稱部位)其消防安全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上級部門及本公司頒發的各項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條 部位所在部室主管領導應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抓好職工的安全教育、技術培訓,提高人員專業素質和消防安全防範意識,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第三十七條 部位職工必須熟悉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及消防器材配置情況,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須做到會使用、會保養。

第三十八條 部位職工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明火作業管理制度,外單位人員來檢查工作時,必須由主管領導或主管部門負責人帶領登記後方可進入。

第九章 建築防火管理

第三十九條 我司新建、擴建、改建工程專案,必須嚴格執行“天津市建築防火管理辦法”,切實加強建築防火管理,建築防火從建築設計抓起,直至工程驗收均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並自覺接受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監管。

第四十條 建築設計:新建、擴建、改建的工程專案設計,必須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和“天津市建築防火管理辦法”的規定,必須有與火災危險性、建設規模、功能相適應的防火、滅火設施和器材等項設計,並經公安消防機關審批後方可組織施工。

第四十一條 基建人員應配合保衛部向屬地公安消防機關辦理(建築設計防火送審)手續,領取(建築設計防火審批單)後,方可進行施工。

第四十二條 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專案施工過程中,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貫穿於工程的全過程,搞好自審自驗工作。

第四十三條 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消防監督機構核准的防火設計圖紙施工,不準擅自更改;施工期間,施工單位和保衛部應加強對施工現場及施工人員駐地的防火工作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做到邊檢查邊整改,防止火災事故和各類災害性事故的發生。

第四十四條 建設工程竣工後,須經公安消防監督機構依照工程防火設計等資料對建築工程及消防設施進行驗收,收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防火驗收合格證)後,方可投入使用,否則應按公安消防監督機關(防火驗收意見書)進行整改。

第四十五條 凡在我司施工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各項規章制度,並簽定“安全防火責任書”,承擔相應防火安全責任。

第十章 消防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制度

第四十六條 依照逐級防火責任制,我司實行三級防火安全檢查制度,即公司月查、部室周查、班組日查。各崗位執行一日三查,即班前、班中、班後檢查。

第四十七條 我司值班巡查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加強檢查,做好當班記錄;發生突發事件和發現問題,應及時採取措施進行處置,並向上級有關部門或人員報告。

第四十八條 保衛部應堅持開展經常性防火安全檢查,並積極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和公安消防監督機關適時開展各類專項檢查。

第四十九條 防火安全檢查範圍:1、貫徹落實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情況。2、火源、電源、水源使用管理情況。3、消防器材、消防設施使用、管理到位情況。4、生產裝置及要害部位的防火落實情況。5、火險隱患整改情況。6、其它有關情況。

第五十條 防火檢查過程中發現的火險隱患,依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分級進行整改,對火險隱患,必須做出詳細記錄,建立檔案,依照“三定”原則,即定人員、定措施、定時間限期整改,不準拖延扯皮。對不能及時整改的火險隱患,應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以確保安全,並報上級備案。

第五十一條 凡有條件整改而拖延不改的,由消防安全領導小組下達“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對不按“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意見整改的,按消防安全獎懲制度執行。

第十一章 火災事故調查、處理規定

第五十二條 保護現場:1、撲救火災過程中,應注意發現和保護起火地點,儘可能保護燃燒後的狀態。2、撲救後立即劃出警戒區域,限制無關人員進入。3、在現場勘察後,經公安消防部門或保衛部同意,方可清理火常第五十三條調查:由保衛部協助公安消防監督機構開展火場勘察和火災事故調查。第五十四條處理:由公安消防監督機構依據有關法規進行處理。

第十二章 消防安全工作獎懲制度第五十五條對在防火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和滅火過程中表現突出的有功人員,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