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司消防管理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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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最新公司消防管理制度範本,歡迎大家分享。

最新公司消防管理制度範本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1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教職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幼兒園後勤每月對幼兒園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複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人員應將檢查情況及時報告幼兒園,若發現幼兒園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幼兒園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範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上課時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將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並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效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發現裝置故障時,應及時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3、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並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並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裝置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幼兒園後勤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瞭解消防裝置的執行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裝置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幼兒園應當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隱患整改的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裝置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班放學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八、燃氣和電氣裝置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裝置,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裝置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並經維修部確認後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裝置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並記錄。

3、電器裝置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並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2

一、目的:

保障物業公司所管理區域內的的公共安全和預防火災的發生,為業主和使用人的工作、生活提供安全舒適的環境。

二、範圍:

適用於物業公司安全消防管理工作。

三、消防主管職責

(一)領導消防安全機構,貫徹執行消防法則。

(二)組織制定、佈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並定期向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報告消防工作情況。

(三)組織防火安全檢查,整改火險隱患。

(四)對員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五)組織、領導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工作。組織對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

(六)組織制訂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

(七)組織撲救初期火災和指導安全疏散。

(八)調查火警事故,協助公安消防監督機關調查火災原因。

四、工作程式:

(一)安全宣傳

1、收集有關法律、法規、條例、案例,找出轄區安全防範弱點和存在的問題。

2、結合轄區安全防範實際,編擬宣傳材料。

3、每季度組織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檢查。

4、如有具體針對性的材料,應及時分發到甲方。

5、具有典型意義的案件材料,應及時分發到甲方。

6、關於轄區安全防範管理的規章制度、管理規定,應及時分發到甲方。

(二)安全檢查

1、消防設施裝置每月檢查一次。

2、每次檢查形成文字記錄。

3、實行統一登記、逐級負責、專人管理制度。

4、消防器材由保安統一編號、定位、使用、保養,每月檢查一次。

5、每天必須檢查指揮中心是否能正常執行,各報警探頭是否損壞,報警模組板能否和監控中心聯通。

6、緊急疏散通道、消防指示燈是否正常執行。

7、消防設施配備是否齊全。

8、消防標識是否清晰完好。

(三)消火栓的檢查

1、消火栓每月檢查一次,檢查是否有水,壓力是否正常。

2、栓體情況:消火栓是否被埋壓、圈佔、消火栓是否漏水,消火栓帽是否遺失。

3、開關情況:消火栓是否能快速開啟,正常輸水。

4、標識牌:是否遺失、乾淨。

5、消火栓水壓能否達到要求,遠距離控制能否在要求的時間達到所要求的壓力。

(四)滅火器的檢查

1、擺放位置是否擺放在陰涼、乾燥便於取用的位置,不得受到烈日的暴晒,不得接近熱源或受劇烈震動。

2、滅火器器材周圍2米內不得堆放雜物。

3、滅火器的瓶體、保險銷是否完好無損,器材是否擦拭乾淨,滅火器藥液是否減少、被動用過。

4、噴筒是否暢通(如堵塞要及時疏通)。

5、壓力錶指標是否在綠域(如在域要檢查原因,檢查後要及時灌裝)。

6、零部件是否完整(有無鬆動、變形、鏽蝕、損壞)。

7、可見部位防腐層是否完好(輕度脫落要及時補好,明顯腐蝕應送專業部門維修及進行耐壓試驗)。

8、鉛封是否完好(一經開啟,必須按規定再行充裝,重新鉛封)。

9、按時進行定期檢查、保養檢查噴嘴和噴射管是否堵塞、腐蝕損壞。

(五)消防裝備檢查

1、水帶、水槍、分水器等裝置是否完好,水帶介面是否漏水、水帶是否發黴,裝置是否正常。

2、消防拉梯:拉梯牢固程度如何,拉繩是否完好,是否能正常使用。

3、防火服、消防斧、消防繩是否完好。

(六)消火箱的檢查

1、每月逐個檢查一次。

2、栓外檢查:檢查栓門關閉是否良好,鎖、玻璃有無損壞,栓門封條是否完好。

3、隨機抽取滅火栓總數的10%測試,按消火栓報警按鈕,監控中心應由正確的報警顯示。

4、檢查箱內元件是否良好,有無脫落,栓內水龍頭有無滲漏。

5、開栓門取出水帶,仔細檢查有無破損,如有應立即修補或替換。

6、檢查水帶有無發黑、發黴,如有,應取出刷淨、晾乾。

7、將水帶交換摺邊或翻動一次。

8、檢查水槍、水帶接頭聯接是否方便牢固、有無缺損,如有,立即修復,然後擦淨在栓內放好。

9、檢查介面墊圈是否完好無缺,替換閥門老化的皮墊。

10、檢查修整全部支架,掉漆部位應重新補刷。

11、將箱內清掃乾淨,部件存放整齊後,鎖上栓門,貼上封條。

(七)施工現場的檢查

1、有沒有配置足量、適用的`滅火器材。

2、有沒有違章動工的行為。

3、有沒有亂拉電線和電源接頭用裸絲代替插頭的行為。

4、施工用的電器機具和臨時照明燈具,有沒有按照要求採用橡皮電纜線路。

5、有沒有違反規定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6、有沒有違反規定,在施工現場生火、焚燒、抽菸等。

7、有沒有未經許可,動用氧、電焊以及其它明火作業行為,有沒有足夠的防火措施等。

(八)安全通道的檢查

1、通道是否暢通、有無雜物堆放、車輛堵塞,是否有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2、疏散標誌是否完好。

3、標誌是否完好、處於明顯處、便於確認處;應急照明燈是否完好、被遮擋、損壞、緊急情況下能否照明等。

4、通道照明是否完好能正常照明。

五、檢查部位及檢查標準

(一)每月末對公共區域、公共設施進行安全檢查。

(二)節日前或有重大活動的前一天,對公共區域、公共設施進行安全檢查。

(三)檢查工作由消防負責人組織。

(四)檢查專案為所有消防滅火器材、消防栓設施是否齊全、有效。檢查配電房、風機房、電梯機房等設施裝置是否符合安全規定,門鎖是否完好。

(五)檢查各層走廊、電梯廳、樓梯是否暢通,煙感探測器、指示燈是否正常。

(六)檢查裝置層所有消防設施是否完好。

(七)檢查各機房、電房裝置是否運轉正常。

(八)檢查防火通道是否暢通,疏散指示燈及報警系統是否正常。

(九)檢查是否有違反消防安全條例的事項。

(十)檢查防火裝置能否正常使用。

(十一)檢查中發現設施裝置有異常,或其他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問題,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六、發出《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的範圍主要包括

(一)施工人員違反了安全管理規定。

(二)轄區內有不利於消防安全防範的隱患。

(三)公司內部各部門出現的不利於消防安全防範的隱患。

七、消防訓練

(一)按年度制訂出訓練計劃,擬出訓練科目和具體內容及時間安排。

(二)訓練內容按突發事件處理程式中的要求進行。

(三)參與訓練人員以全體保安員為主,適當組織公司員工和部分業主參加。

(四)做好培訓記錄內容包括:

1、培訓時間及參訓人員。

2、培訓科目及組織者。

3、培訓小結及存在的問題。

4、培訓者簽名。

5、至少保證常規培訓每月一次。

(五)培訓包括以下內容:

1、學習消防理論知識。

2、熟悉使用常用滅火器材,水帶連線。

3、瞭解火警報警程式和處理程式。

4、開展消防綜合演練。

八、消防演練

(一)目的

增強保安人員的消防意識,提高對火災撲救工作的組織和處理能力,能使全體工作人員更好地瞭解本公司所轄區域的防火制度和緊急狀態下的消防逃生路徑,提高搶險和自救能力。

(二)消防演練的頻度

消防演練至少每半年一次,特殊情況下可以增加演習次數。

(三)參加消防演練的成員

1、區域主管應為防火總負責人,區域隊長為防火總指揮。

2、其它保安人員為義務消防隊員。

(四)演練的組織

1、公司所轄區域的消防演練計劃由區域主管負責組織制定,並報公司總經理批准。

2、請消防專員現場指導,使所有參加人員能熟練掌握各種器材的效能和使用方法。

3、確定演練方案、演練日期和時間後,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

4、演練人員名單彙總後,報公司備案存檔。

(五)消防演習過程

1、後勤保障

安排公司保潔人員負責消防後勤保障,主要負責演練結束後的場地清掃工作

2、人員疏散

在消防演習過程中組織安排人員有序進行疏散,防止擁擠及不安全隱患的發生。使人員在按規定時間內轍離火場。

3、組織滅火、安全警戒

由保安人員負責組織滅火,並做好現場安全警戒工作。

4、物資搶救

對一些重要物資及危險品應及時進行搶救,以免造成更大的損失。對火場範圍內進行斷電,供水保障。

(六)總結消防演習的效果

每次消防演習結束後,區域主管應總結演習效果和經驗教訓;同時收集各方面對演習的反饋意見;將以上兩份總結書報區域經理審閱後存檔。

九、火災撲救

(一)接到火警後,必須立即調動應急分隊趕赴火場撲救火災,同時瞭解何處、何物起火等基本情況。

(二)按突發事件的處理章節的要求,並結合當時實際情況,組織撲救。

(三)及時向區域消防負責人彙報或及時報警。

(四)待公安消防部門到達後,指派專人帶路並引領取水。

(五)及時組織保安人員和公司員工積極參與火災撲救,搶救貴重物品,引導業主及工人迅速安全轉移。

十、消防監控中心當值保安接到火警電話後:

(一)立即組織最近崗位進行檢視,撲救。

(二)情況嚴重及時撥打“119”報警電話,報告區域主管。

(三)聯絡各崗位人員,組織進行撲救。

(四)密切監視報警地點情況,隨時報告。

十一、組織撲救

(一)帶領消防人員攜帶滅火器以最快速度到達火警現場。

(二)立即指揮在場人員進行滅火撲救。

(三)指揮火警現場及可能受影響範圍內的人員使用消防通道疏散。

(四)堅守火場,控制火勢,等待專業消防隊的到達。

(五)火情解除後,會同消防主管機關,認真勘查現場,收集情況,查明事故原因。

(六)組織有關部門認真總結教訓。

(七)記錄火警(火險、火災)全過程,存檔。

十二、消防報警訊號處理程式

(一)消防監控中心當值保安收到消防報警訊號報警時:

(二)迅速查明報警位置,用對講機通知巡邏保安即時到現場核實。

(三)核實保安即時報告,講清報警地點。

(四)巡邏警衛或管理員接到消防監控中心當值警衛呼叫後,要以最快速度趕到報警地點核實,要仔細觀察報警地點的每個角落,將現場情況準確明白地回報消防監控中心。

(五)經現場檢查確認屬誤報的,即時通知消防監控中心當值警衛復位;若報警地點在辦公室、業主室內等場所,進入檢查時,需向業主解釋清楚,致歉後方能離開。

(六)報警地點若在房間內且已上鎖,監控中心的保安在報告時應將此情況明確通知區域主管,若無鑰匙,且觀察到有明火或煙,有必要時必須破鎖進入現場檢查,排除險情後加鎖。

(七)經現場檢查確認為火警後,按初期火警處理程式處理。處理完畢後將訊號復位,並做好記錄。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3

1、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指定防火責任人和義務消防員,其職責是:

1.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示,開展防火宣傳,普及消防知識;

1.2組織逐級防火責任制,落實有關防火措施;

1.3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險隱患;

1.4監護動火作業;

1.5管理消防器材裝置,定期檢查,確保各類消防器材和裝置處於良好狀態,安全防火通道(包括走廊、樓梯)要時刻保持暢通;

1.6定人、定時、定措施,同時組織制訂緊急狀態下的疏散綱要;

1.7接到火災報警後,在向消防機關準確報警的同時,迅速啟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並協助消防部門查清火災原因。

2、實行使用者防火責任制,各業主為當然防火責任人,負責做好各自所屬範圍的防火安全工作。

3、消防區及樓梯走道和出口,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或封堵,嚴禁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及堆放傢俱和其他雜物。

4、不得損壞消防設施和器材,妥善維護樓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和通風設施。

5、嚴禁經營和貯存煙花爆竹、炸藥、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6、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家用電器、燃氣用具,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要經常保持清潔,切勿留有油漬,切勿明火試漏。

7、大廈內商鋪必須按每30平方米(建築面積)配備一隻滅火器(小於30平方米配備一隻,大於30平方米配備2只以上),並放置於易於取用的固定位置。

8、大廈範圍內不得燃燒香火、紙張、織物、纖維、塑料製品、木製品及其他廢棄物品,菸頭及火柴要隨時弄熄。

9、使用者進行室內裝修,需要增設電器線路時,必須保證符合安全規定,嚴禁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裝修材料應採用不燃或阻燃材料,並按規定每50平方米(建築面積)配備一隻滅火器,如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須經市消防管理機關批准,按規定進行防火處理,並按每100平方米(建築面積)配備3只滅火器。

10、需要進行燒焊等動火作業的,應向物業公司提出申請,經批准做好防護措施後,在專人監護下,方可作業。

11、發生火警時,應立即告知物業公司或撥火警電話119,並關閉電氣開關、燃氣閥門和門窗,迅速離開大廈;使用者及其他人員應迅速有序地從樓梯疏散,切勿驚慌擁擠。

12、各使用者應服從消防管理人員的管理,不得刁難、辱罵或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妨礙消防管理人員行使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