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集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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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

1、臨床實驗室安全管理的目的是按照國家頒佈的法令、法規、保障工作人員、病人和進入臨床實驗室人員的安全,保證儀器裝置、有毒和易燃、易爆試劑的安全使用,使工作人員在安全的環境下和條件下完成日常工作。

2、工作人員須穿工作服,必要時穿隔離衣、防護鞋,戴口罩、手套和護目鏡。

3、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檢驗用品,用後進行無害化處理。

4、嚴格執行無菌技術操作規程,靜脈採血必須一人一針一管一巾一帶;微量採血應做到一人一針一管一片;對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5、無菌物品如棉籤、棉球、紗布等及其容器應在有效期內使用,開啟後使用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

6、各種器具應及時消毒、清洗;各種廢棄標本應按醫療垃圾處理。

7、檢驗人員結束操作後應及時洗手。非列印化驗單要消毒後發放。

8、保持室內清潔衛生,每天對空氣、各種物體表面及地面進行常規消毒。在進行各種檢驗時,應避免汙染;在進行特殊傳染病檢驗後,應及時進行消毒,遇有場地、工作服或體表汙染時,應立即消毒處理,防止擴散。

9、菌種、毒種按《傳染病防治法》進行管理。

10、對劇毒化學物品,壓力裝置和貴重儀器責任到人。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督查。

11、保證實驗室電、水使用的安全,防止超負荷用電。使用電爐時一定要有人看守。使用電高壓消毒鍋時,一定要遵守操作程式,以防止爆炸。下班前一定要檢查水、電開關,關好門窗,注意防盜。

12、使用強酸、強鹼、腐蝕、有害、易燃、易爆品時,應在適當的環境中正確操作,防止腐蝕、灼傷、中毒、水災和爆炸等事件的發生。

13、對工作中可能發生的以外事故,如發生醫療暴露等事件,要嚴格按照醫院制訂的預案進行,不得延誤。

14、保護好防火設施,保持應急通道暢通,便於火警時人員安全撤離。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2

實驗室是學校教學科研及學生實習的重要場所,實驗室各類人員必須牢固樹立“美化環境,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勞動保障”的思想,切實重視實驗室的環境衛生,勞動保障,安全工作。實驗室必須按“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要求,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和各種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加強安全管理。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按章操作,每次實驗前必須向學生宣傳講解有關安全及勞動保障和操作事項。認真落實消防措施,切實保證安全通道的暢通無阻。實驗完畢後負責人員應檢查電器線路、通風設施,整理好裝置,發現破損或故障須及時維修或報告,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電源,關好門窗。節假日前,實驗室人員會同實驗室主任檢查實驗室安全工作,關窗、封門,並做好記錄。假期值班人員發現異常情況時應及時處理和報告。每個實驗工作者必須認真做好勞動保障工作(包括學生)。凡因保管不當、違章操作、工作失職導致發生火災、事故、被盜而造成損失的,將追究主要安全責任人和當事人的責任,根據情節輕重,進行罰款、行政和刑事處分。

為保證實驗環境衛生,消防安全,勞動保障,特制定規定如下:

一、保證實驗室、辦公室及其走廊、衛生間等公共場所的清潔和環境優美,公共場所由清潔工每天清掃後,將垃圾送到指定地點。

二、實驗室各房間實行衛生包乾制,衛生包乾負責人應定期對所包乾房間進行一次全面清掃,全室定期進行統一大掃除。

三、為保證實驗室有一個良好的實驗環境,每天開出實驗時由任課老師負責督促上實驗課學生清掃整理。每批實驗的學生必須有專門的衛生安全協調員。(強調培養學生的安全與環境的意識)

四、實驗教學中心領導應經常監督檢查實驗工作人員和清潔工對所管辦公室、實驗室及相關範圍進行清掃。

五、實驗室的安全工作由實驗中心主任,實驗室主任全面負責,另中心設一名安全員協助搞好安全,消防工作。

六、實驗室不準吸菸、不準亂丟廢物。儀器裝置安置合理,擺放整齊。

七、人人應做到安全、合理使用儀器設施,使用完畢應關斷電源。如發現問題,應採取相應措施,以防止事故發生。

八、實驗教師應在上課前巡查本室情況,有問題應及時處理解決。下班前應對本室的門、窗、水、電等進行檢查,檢查完畢後,方能離開實驗室。

九、實驗教師及實驗工作者必須切實做好實驗前的勞動保障工作,同時必須在每次的實驗前,向學生宣傳和講解有關安全和勞動保障的事項。

十、實驗中心每月第一星期的週二下午組織進行環境衛生,勞動保障,安全大檢查,指出存在問題,登記檢查情況,定期進行階段講評。檢查情況列入學期考評指標。

十一、以上各項由室主任不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指出、改正。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3

為了保證實驗室儀器裝置正常執行,和工作人員、學生的人生安全,保障教學、科研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實驗室由專人負責裝置及人身的安全。

2、加強四防(防火、防盜、防水、防事故)。

3、來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有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場或經過上機操作培訓與考核。

4、實驗前要全面檢查安全,實驗要有安全措施。若儀器裝置在執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5、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存放在安全處,嚴禁帶電作業。

6、對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險物品,必須按物品性質進行嚴格管理,做到存放地點、位置安全可靠,數量清楚,並指定專人負責。

7、如遇火警,除應立即採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應馬上報警(火警電話為119),並及時向上級報告。火警解除後要注意保護現場。

8、如有盜竊和事故發生,立即採取措施,及時處理,不得隱瞞,應及時報告主管和保衛部門,並保護好現場。

9、實驗工作人員在檢測前必須熟悉檢測內容、操作步驟及各類儀器的效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並作好必要的安全防護。

10、進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質或有腐蝕性物質操作時,應戴好防護手套、防護鏡。

11、實驗室內使用的空調裝置、電熱裝置等的電源線,必須經常檢查有否損壞,移動電氣裝置,必須先切斷電源。電路或用電裝置出現故障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後,方可進行檢查。

12、實驗室應配有各類滅火器,按保衛部門要求定期檢查,實驗室人員必須熟悉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確保消防通道暢通,一旦發生火情,便於疏散和滅火。

13、實驗室內不準吸菸和吃食物。

14、高壓氣體鋼瓶的存放應滿足實驗環境條件的規定。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4

一、確保全體實驗人員自身安全和公司財產不受損失,實驗人員應該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實驗室負責人為該實驗室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按“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自然災害事故)要求,作好安全管理工作。

二、實驗室主任應全面負責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檢查實驗室的安全情況,做好安全檢查記錄,並組織實驗室人員學習有關安全方面的檔案、法規,制定有關安全防範、措施;實驗室內的裝置的安裝和使用管理,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大功率實驗儀器裝置用電必須使用專線,嚴禁與照明線共用,謹防因超負荷用電著火。

三、定期檢查儀器裝置,保持儀器裝置效能良好,對於不經常使用或長期不用的裝置,應定期通電、保養。

四、實驗室內的實驗人員必須掌握實驗室裝置、儀器操作方法,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實驗室負責人有責任監督實驗人員按操作規程操作。

五、實驗室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在實驗室內吸菸,在實驗過程中,實驗人員要遠離迴轉、移動及起吊位置,不得超載使用起吊裝置,注意他人和自身安全。

六、實驗室門鑰匙由該實驗室管理人員管理,技術中心需到實驗室

管理管理人員處借用,並做好交接手續。鑰匙不得隨便交給他人,嚴防丟失、配製。嚴禁挪用、損毀實驗室內的電氣設施和器材。

七、保持室內清潔、整齊,實驗工作完成後,注意關好門窗,斷電,檢查實驗室內儀器裝置是否完好,確保實驗室內沒有異常,方可離開。

八、負責實驗室管理的人員,下班前應檢查實驗室的門窗及電源都關閉且無異常情況後方可離開。

九、未經實驗室工作人員許可,任何人不許隨意動用實驗室的儀器裝置。凡使用貴重、大型精密儀器及壓力容器或電器裝置時,使用人員必須遵守操作規程,堅守崗位,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因不聽指導或違反操作規程,導致儀器裝置損壞要追究當事者責任,並按有關規定給以必要的處罰。

十、班後和節假日,要切斷電源、水源、關好門窗、保管好貴重物品,清理實驗用品和場地。凡因保管不當,違章操作,工作失職發生火災、事故、被盜造成損失,應追究實驗室管理人員和當事人的責任。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5

一、 實驗室是教學、科研的重要場所,必須加強科學管理,注意安全工作,建立和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二、 落實定期與不定期的實驗室安全衛生檢查工作,並有檢查記錄。

三、 實驗室內不準高聲談笑,不準抽菸,不準隨地吐痰,不準亂丟紙屑雜物。

四、 實驗時要注意安全,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準動用與本實驗無關的其它儀器裝置,經常做好事故應急準備,遇到事故要採取緊急措施,並報告有關人員。

五、 實驗室管理人員應對不遵守操作規程,又不聽勸告或制止者,令其停止實驗,對違章操作造成事故者須追究責任。

六、 大型精密儀器、貴重物品和危險品,要有專人管理,必須嚴格使用登記手續。

七、 下班前管理人員必須搞好清潔衛生,關好門窗、水龍頭,斷開電源,進行安全檢查。

八、 保持實驗室內環境整潔,走道暢通,裝置器材擺放整齊。實驗室內嚴禁放置私人物品、自行車和傢俱等。

九、 消防器材要放在明顯的便於取用的位置,周圍不得堆放雜物,嚴禁將消防器材移作他用。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6

第一條、實驗室是開展實驗教學和科學研究的場所。為了維護實驗的正常秩序,保障人身和國家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以預防為主,各實驗室要指定一名責任心強的同志擔任安全員,定期檢查實驗室的安全工作,消除事故隱患。

第三條、對新調進的工作人員和初次參加實驗的學生,要進行安全教育,熟悉安全防火設施和規章制度。外來人員到實驗室參觀,須經教研室主任或實驗室管理人員批准。

第四條、實驗室存放貴重物品和危險品(易燃品、易爆品、劇毒品、放射性物品)要有嚴密的保管措施,防止丟失或汙染。領、用、剩、廢、耗的數量要詳細記錄,歸檔存放,妥善保管,以避免發生事故。實驗三廢的排放要符合環保要求。保衛處和教務處要負責監督。

第五條、保證實驗室的消防通道和人行通道暢通,不準在走廊過道和樓梯間設立鐵閘或堆放儀器裝置及雜物等。

第六條、進行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和有害細菌的實驗,必須有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實驗指導人員必須在場監護。學生做實驗時要開啟消防通道。

第七條、實驗室電氣裝置安裝、維修和拆除,以及燒焊等作業,必須經主管部門批准後,由符合資格的專業人員負責施工。嚴禁亂拉、亂接電源電線。未經實驗室工作人員許可,不得動用實驗設施和物品。

第八條、要經常檢查實驗室的電源、氣源、水源、火源和放射源是否安全,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實驗室的消防器材,要定期檢查更換,保證隨時可用。

第九條、離開實驗室,要關好實驗室門窗,關閉電源、火源和氣源。節假日使用實驗室須報經教研室主任或實驗室管理人員批准。實驗樓除值班人員外,一律不許住人,

第十條、保持實驗室內安靜、整潔。除實驗需要外,不準在實驗室內使用明火和蒸煮食品。

第十一條、發生事故,除立即組織搶救處理外,必須按規定上報。重大事故,要保護好現場。對事故的責任者將依據情節和學校的有關規定責令賠償、行政處分直至送交司法部門處理。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7

一、目的

規範各類實驗操作,保證化驗員操作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財產不受損失,確保檢測工作正常有序地進行,並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實驗室各類操作的安全管理。

三、職責

實驗室負責人負責對安全操作的監督;化驗員負責安全操作規範的貫徹實施。

四、內容

(一)、一般要求

1、嚴禁化驗人員將與檢驗無關的物品帶入化驗室(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2、凡從事各種產品檢驗的工作人員,都應熟悉所使用的藥品的效能,儀器、裝置的效能及操作方法和安全事項;

3、進行檢驗時,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規程進行,掌握對各類事故的處理方法;

4、實驗室內要有充足的照明和通風設施;

5、進行檢驗時,勞動保護用具必須穿戴整齊;

6、所有藥品、樣品必須貼有醒目的標籤,註明名稱、濃度、配製時間以及有效日期等,標籤字跡要清楚;

7、禁止用手直接接觸化學藥品和危險性物質,禁止用口或鼻嗅的方法去鑑別物質。如工作需要,必須嗅聞時,用右手微微扇風,頭部應在側面,並保持一定距離。嚴禁用燒杯等器具作餐具或飲水,嚴禁在實驗室內飲食;

8、用移液管吸取有毒或腐蝕性液體時,管尖必須插入液麵以下,防止夾帶空氣使液體衝出,用橡皮吸球吸取,禁止用嘴代替吸球;

9、易揮發性或易燃的液體儲瓶,在溫度較高的場所或當瓶的溫度較高時,應經冷卻後方可開啟;

10、凡參加實驗專案的人員,必須熟悉所使用物質的性質,操作規程、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項;

11、在進行有危險性工作時,應採取安全措施,參加人員不得少於二人;

12、在器具中放加熱藥品時,必須放置平穩,瓶口或管口禁止對著別人和自己;

13、加熱試管內的溶液時,管口不得對著面部,加熱時要不停地搖晃,以防止因上下溫度不均發生沸騰而引起的燙傷,加熱蒸餾結束後應先拿出冷凝管後移開酒精燈以防產生倒吸使儀器破裂;

14、在移動熱的液體時,應使用隔熱護具輕拿輕放,穩定可靠;

15、工作服一旦被酸、鹼、有毒物質及致病菌等玷汙時必須及時處理;

16、停電停水時,要及時切斷電源,關閉水閥;

17、廢酸廢鹼,有機溶劑以及易燃物質,必須經過中和處理後,方可傾倒指定地點,禁止直接傾入水槽中;

18、化驗工作結束後,所有儀器裝置要清洗乾淨,切斷電源,關閉水、電、氣閥門,溶液、試劑和儀器應放回規定地點;

19、下班時,應檢查電源是否切斷,水、氣閥門是否關閉;

20、實驗室內應設定砂箱、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當室內發生易燃易爆氣體大量洩露的危險情況時,應立即停止動用明火及能產生火花的工作,立即關閉閥門,開啟門窗,加快通風。

(二)、玻璃儀器的安全使用

1、玻璃儀器在使用前要詳細檢查,有裂紋或損壞的不得使用;

2、搬取有液體(1升以上)的瓶子時,必須一手握住瓶頸部,一手託瓶底,不準單獨握住頸部以防負荷大、重而崩裂脫落,較大的瓶子宜放在瓶架上搬取;

3、在常壓下使用的玻璃器皿,溫度不得超過500℃(指硬玻璃),下壓或負壓操作時,不得超過400℃,溫度的升降應緩慢進行;

4、裝鹼性溶液的瓶子,宜使用膠皮塞,以免腐蝕粘住;

5、清洗裝有腐蝕性、危險性物質的器具時,必須將危險物質除淨後,再用水清洗乾淨;

6、非耐熱器皿和廣口瓶、量筒、表面皿、稱量瓶等,禁止用明火直接加熱,不得在器皿內進行放熱的操作,如器皿內有水珠應放在烘箱中烘乾;

7、注意勿使玻璃和瓷器區域性受熱、受冷。例如在加熱、冷卻裝置的操作過程中,防止器皿區域性急劇的溫度變化而破裂。

(三)、電器裝置的安全使用

1、嚴格遵守電器作業安全規定,非電工嚴禁從事電器作業。檢修電器裝置、線路、開關照明、安裝臨時電源作業,均應由電工作業;

2、電器裝置,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接地,推上電閘時要扣緊,拉下電閘時要徹底,推進必須快速;

3、在同一電源上,不能同時使用過多儀器裝置,以免造成負荷過大;

4、使用電器裝置時,要檢查電源電壓是否與使用裝置的電壓相符;

5、絕緣不合格,導線裸露或破裂,發現漏電的電器裝置儀器,不準使用,要儘快修理;

6、如電器裝置的線路一旦發熱或溫度超過規定,而發生故障,應立即切斷電源,由電工檢修;

7、電器裝置應嚴防受潮,禁止用溼布擦拭電源開關。如有水珠附上,禁止拉、合電閘;

8、在加熱電器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當用電爐加熱的容器破裂時,必須切斷電源,然後再進行處理;

9、所有電熱裝置,必須放在石棉板上,發熱量大的裝置還應架空,並採取隔熱措施;

10、當室內有易燃易爆氣體和蒸汽時,必須確認合格後,方可給電器裝置和儀器送電;

11、在有易燃易爆氣體、粉塵的室內,所用的電器裝置和照明應符合防爆要求;

12、發現有人觸電時,應先切斷電源,並立即進行搶救。

(四)、有毒、有害物質的管理與使用

A、管理

1、盛裝有毒物質的容器,在標籤應註明“有毒”或“劇毒”字樣和醒目的危險標誌;

2、凡毒性化學品應分類貯存,不得與易燃易爆物品及氣化腐蝕性等化學品貯存在統一庫房;

3、凡劇毒化學品應用專門鐵櫃單獨存放,堅持雙人兩鎖兩本帳制度;

4、建立健全的毒藥品管理制度,入庫、發放時必須認真檢查記錄,定期清點,帳物必須一致,發現數量不符時應立即認真追查原因,及時報告,毒品應配備兩名專人進行管理,堅持雙人兩鎖兩本帳制度;

5、有毒藥品庫嚴禁非保管人員入庫,保證有毒藥品庫絕對安全;

6、各部門領取有毒藥品必須由兩名可靠的專人負責,並填寫領料單,登記數量;

7、有毒藥品的發放與領取應加強計劃管理,使用部門(單位)領導應嚴格履行有毒藥品領用審批手續;

8、使用部門按生產、檢驗的需要定期編制計劃送相應部門。

B、使用

1、有毒藥品庫貯存量不得過多,一般不許超過一個月的使用量;

2、使用有毒藥品時,必須當日使用,當日領取,用多少領多少,嚴加保管,不準無關人員接觸,如使用有剩餘,必須立即退回有毒藥品庫,不準在使用地方存放;

3、使用過的裝置工具一定要清洗乾淨,使用過的廢水一定要進行處理,並定期取樣化驗分析,沉澱的廢渣要埋在指定的地點;

4、凡裝放有毒藥品的工具如鐵罐、麻袋、玻璃瓶、塑料袋等不許亂放、隨意處理,必須經過消毒,化驗無毒才能使用或處理;

5、在使用有腐蝕性、刺激性及劇毒物品時,如:強酸、強鹼、濃氨水、氫化物、三氧化二砷、碘等必須戴膠皮手套和防護眼鏡,且須有人監護;

6、禁止將有毒物質或致病菌擅自挪用或帶出實驗室,發現丟失或被盜竊,應及時報告;

7、從事微生物檢驗的人員,工作結束後應洗手消毒,下班時應脫下工作服。

(五)、易燃易爆物質的安全使用

1、凡使用與空氣混合後能形成爆炸的混合物時,必須在通風櫥內進行操作;

2、嚴禁在火源附近進行易燃易爆物質的操作。酸、苯、甲苯、丙酮、汽油等易燃物質,其附近不得有明火;

3、進行有爆炸性的操作,所用的玻璃容器,必須使用軟木或膠皮塞,禁止使用磨口瓶塞;

4、禁止將易燃物質(如苯、甲醇、乙醇等)進行明火蒸餾或加熱。其沸點低於100℃者,應在水浴上加熱,沸點高於100℃者,應在油浴上加熱。水浴和油浴應使用閉式電爐,禁止油浴加熱到接近油的著火溫度;

5、加熱易燃液體時,必須在冷卻迴流器的燒瓶中進行;

6、蒸發可燃液體時,禁止將蒸汽直接排在室內空間;

7、熔融石蠟時,應放在砂浴上進行,切莫過熱,以免著火;

8、禁止將氧化劑與可燃物品一起研磨,不能在紙上稱量氫氧化鈉;

9、使用爆炸性物品(如:高氯酸、過氧化氫等)禁止振動、碰撞和磨擦;

10、易發生爆炸危險的操作,應採取安全隔離措施,具有特別危險的操作(如使用放射性物質)應採取特殊防護措施,並在符合規定的隔離室內進行;

11、加熱操作或實驗過程中,如發生著火爆炸,應立即切斷電源,熱源和汽源進行滅火;

12、取用鉀、鈉、鈣、黃磷時必須使用專用鉗子,禁止用手接觸。鉀、鈉、鈣存放在煤油中,禁止與水或蒸汽接觸,黃磷應放在水中,均應浸沒於液體下面與空氣隔離;

13、揮發性有機藥品,應放在通風良好的地方、冰箱或鐵櫃內,低燃點的易燃品,不能放在火源附近,若室溫過高時,應備有冷卻裝置。

(六)、腐蝕性、刺激性物質的安全使用

1、稀釋濃酸時,必須將酸注放水中,用玻璃棒緩慢不停地進行攪拌,禁止將水直接注入酸中,稀釋時,應緩慢進行,若溫度過高應待冷卻後再進行;

2、溶解化學物品和稀釋濃溶液時,必須在耐熱容器和硬質玻璃器具中進行;

3、在處理髮煙酸和強腐蝕性物品時,要特別謹慎,防止中毒或灼傷;

4、當酸、鹼溶液、化學試劑灼傷面板或濺入眼睛時,應立即用清水沖洗、救護,情節嚴重的急送醫院;

5、開啟盛溴、過氧化氫、鹽酸、氫氟酸、發煙酸等物質的瓶塞時,瓶口不得對著人;

6、溶解氫氧化鈉或氫氧化鉀時,要嚴防沸騰濺出,酸鹼中和時應緩慢進行,嚴禁液體飛濺;

7、禁止濃硝酸與可燃物接觸;

8、如需將濃酸或鹼中和時,應先行稀釋,絕不許將濃酸、濃鹼直接中和。

(七)、防火安全

1、實驗室內嚴禁抽菸,不準亂拋火柴或其它火種;

2、實驗室必須設定防火裝置,由專人負責保管和補充,滅火器材應放在固定地點。化驗人員每人都必須熟悉防火知識,並能操作;

3、使用易燃揮易揮發試劑時,附近必須沒有火源或遠離火種;

4、酒精燈或噴燈必須在火種熄滅的情況下,才能新增酒精;

5、加熱可燃液體時,不能直接用火加熱,必須在水浴上加熱或加墊石棉網;

6、要經常檢查電線是否有漏電現象;

7、實驗室裡,可燃試劑的貯存不宜超過規定量(一個月的使用量)。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8

在化學實驗中,經常使用各種化學藥品和儀器裝置,以及水、電、煤氣,還會經常遇到高溫、低溫、高壓、真空、高電壓、高頻和帶有輻射源的實驗條件和儀器,若缺乏必要的安全防護知識,會造成生命和財產的巨大損失。因此實驗室必須按"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要求,建立健全以室主要負責人為主的各級安全責任人的安全責任制和各種安全制度,加強安全管理。

一、重要規定:

(一)穿著規定:

1. 進入實驗室,必須按規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2. 進行危害物質、揮發性有機溶機、特定化學物質或其它環保署列管毒性化學物質等化學藥品操作實驗或研究,必須要穿戴防護具(防護口罩、防護手套、防護眼鏡)。

3. 進行實驗中,嚴禁戴隱形眼鏡。(防止化學藥劑濺入眼鏡而腐蝕眼睛)

4. 需將長髮及鬆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在處理藥品之所有過程中需穿著鞋子。

5. 操作高溫之實驗,必須戴防高溫手套。

(二)飲食規定:

1. 避免在實驗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學藥品後需先洗淨雙手方能進食。

2. 嚴禁在實驗室內吃口香糖。

3. 食物禁止儲藏在儲有化學藥品之冰箱或儲藏櫃。

(三)藥品領用、儲存及操作相關規定:

1. 操作危險性化學藥品請務必遵守操作守則或遵照老師操作流程或進行實驗;勿自行更換實驗流程。

2. 領取藥品時,該確認容器上標示中文名稱是否為需要的實驗用藥品。

3. 領取藥品時,請看清楚藥品危害標示和圖樣;是否有危害。

4. 使用揮發性有機溶劑、強酸強鹼性、高腐蝕性、有毒性之藥品請必定要在特殊排煙櫃及桌上型抽菸管下進行操作。

5. 有機溶劑,固體化學藥品,酸、鹼化合物均需分開存放,揮發性之化學藥品更必需放置於具抽氣裝置之藥品櫃。

6. 高揮發性或易於氧化之化學藥品必需存放於冰箱或冰櫃之中。

7. 避免獨自一人在實驗室做危險實驗。

8. 若須進行無人監督之實驗,其實驗裝置對於防火、防爆、防水災都須有相當的考慮,且讓實驗室燈開著,並在門上留下緊急處理時聯絡人電話及可能造成之災害。

9. 做危險性實驗時必須經實驗室主任批准,有兩人以上在場方可進行,節假日和夜間嚴禁做危險性實驗。

10. 做有危害性氣體的實驗必須在通風櫥裡進行。

11. 做放射性、鐳射等對人體危害較重的實驗,應制定嚴格安全措施,做好個人防護。

12. 請將廢棄藥液或過期藥液或廢棄物必須依照分類標示清楚,藥品使用後之廢(液)棄物嚴禁倒入水槽或水溝,應例入專用收集容器中回收。

(四)用電安全相關規定:

1. 實驗室內的電氣裝置的安裝和使用管理,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大功率實驗裝置用電必須使用專線,嚴禁與照明線共用,謹防因超負荷用電著火。

2. 實驗室用電容量的確定要兼顧事業發展的增容需要,留有一定餘量。但不準亂拉亂接電線。

3. 實驗室內的用電線路和配電盤、板、箱、櫃等裝置及線路系統中的各種開關、插座、插頭等均應經常保持完好可用狀態,熔斷裝置所用的熔絲必須與線路允許的容量相匹配,嚴禁用其他導線替代。室內照明器具都要經常保持穩固可用狀態。

4. 可能散佈易燃、易爆氣體或粉體的建築內,所用電器線路和用電裝置均應按相關規定使用防爆電氣線路和裝置。

5. 對實驗室內可能產生靜電的部位、裝置要心中有數,要有明確標記和警示,對其可能造成的危害要有妥善的`預防措施。

6. 實驗室內所用的高壓、高頻裝置要定期檢修,要有可靠的防護措施。凡裝置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必須接地;定期檢查線路,測量接地電阻。自行設計、製做對已有電氣裝置進行自動控制的裝置,在使用前必須經實驗室與裝置處技術安全辦公室組織的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自行設計、製做的裝置或裝置,其中的電氣線路部分,也應請專業人員查驗無誤後再投入使用。

7. 實驗室內不得使用明火取暖,嚴禁抽菸。必須使用明火實驗的場所,須經批准後,才能使用。

8. 手上有水或潮溼請勿接觸電器用品或電器裝置;嚴禁使用水槽旁的電器插座(防止漏電或感電)。

9. 實驗室內的專業人員必須掌握本室的儀器、裝置的效能和操作方法,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10. 機械裝置應裝設防護裝置或其它防護罩。

11. 電器插座請勿接太多插頭,以免電荷負荷不了,引起電器火災。

12. 如電器裝置無接地設施,請勿使用,以免產生感電或觸電。

(五)壓力容器安全規定

1. 氣瓶應專瓶專用,不能隨意改裝其它種類的氣體;

2. 氣瓶應存放在陰涼、乾燥、遠離熱源的地方,易燃氣體氣瓶與明火距離不小於 5 米;氫氣瓶最好隔離;

3. 氣瓶搬運要輕要穩,放置要牢靠;

4. 各種氣壓表一般不得混用;

5. 氧氣瓶嚴禁油汙,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汙;

6. 氣瓶內氣體不可用盡,以防倒灌;

7. 開啟氣門時應站在氣壓表的一側,不準將頭或身體對準氣瓶總閥,以防萬一閥門或氣壓表衝出傷人。

8. 搬運應確知護蓋鎖緊後才進行。

9. 容器吊起搬運不得用電磁鐵、吊鏈、繩子等直接吊運。

10.廠內移動儘量使用手推車,務求安穩直立。

11.以手移動容器,應直立移動,不可臥倒滾運。

12. 用時應加固定,容器外表顏色應保持顯明容易辨認。

13. 確認容器之用途無誤時方得使用。

14. 每月檢查管路是否漏氣。

15. 查壓力錶是否正常。

(六)環境衛生

1. 各實驗室應注重環境衛生,並須保持整潔。

2. 為減少塵埃飛揚,灑掃工作應於工作時間外進行。

3. 有蓋垃圾桶應常清除消毒以保環境清潔。

4. 垃圾清除及處理,必須合乎衛生要求應按指定處所傾倒,不得任意傾倒堆積影響環境衛生。

5. 凡有毒性或易燃之垃圾廢物,均應特別處理,以防火災或有害人體健康

6. 窗面及照明器具透光部份均須保持清潔。

7. 保持所有走廊、樓梯通行無阻。

8. 油類或化學物溢滿地面或工作臺時應立即擦拭沖洗乾淨。

9. 養成使用人員有隨時拾撿地上雜物之良好習慣,以確保實習場所清潔。

10. 垃圾或廢物不得堆積於操作地區或辦公室內。

11. 工業消防用水,應與飲用水分別由不同放於一定處所。

12. 盥洗室、廁所、水溝等應經常保持清潔。

二、安全防護

(一)防火

1. 防止煤氣管、煤氣燈漏氣,使用煤氣後一定要把閥門關好;

2. 乙醚、酒精、丙酮、二硫化碳、苯等有機溶劑易燃,實驗室不得存放過多,切不可倒入下水道,以免集聚引起火災;

3. 金屬鈉、鉀、鋁粉、電石、黃磷以及金屬氫化物要注意使用和存放,尤其不宜與水直接接觸;

4. 萬一著火,應冷靜判斷情況,採取適當措施滅火;可根據不同情況,選用水、沙、泡沫、CO2 或 CCl4 滅火器滅火。

(二)防爆(化學藥品的爆炸分為支鏈爆炸和熱爆炸)

1. 氫、乙烯、乙炔、苯、乙醇、乙醚、丙酮、乙酸乙酯、一氧化碳、水煤氣和氨氣等可燃性氣體與空氣混合至爆炸極限,一旦有一熱源誘發,極易發生支鏈爆炸;

2. 過氧化物、高氯酸鹽、疊氮鉛、乙炔銅、等易爆物質,受震或受熱可能發生熱爆炸。

(三)防爆措施

1. 對於防止支鏈爆炸,主要是防止可燃性氣體或蒸氣散失在室內空氣中,保持室內通風良好。當大量使用可燃性氣體時,應嚴禁使用明火和可能產生電火花的電器;

2. 對於預防熱爆炸,強氧化劑和強還原劑必須分開存放,使用時輕拿輕放,遠離熱源。

(四)防灼傷除了高溫以外,液氮、強酸、強鹼、強氧化劑、溴、磷、鈉、鉀、苯酚、醋酸等物質都會灼傷面板;應注意不要讓面板與之接觸,尤其防止濺入眼中。

(五)防輻射

1 化學實驗室的輻射,主要是指 X-ray, 長期反覆接受X-ray照射,會導致疲倦,記憶力減退,頭痛,白血球降低等。

2.防護的方法就是避免身體各部位(尤其是頭部)直接受到X-ray照射,操作時需要遮蔽和縮時,遮蔽物常用鉛、鉛玻璃等。

3.“三廢”處理

1. 廢氣。產生少量有毒氣體的實驗應在通風櫥內進行。通過排風裝置將少量毒氣排到室外;產生大量有毒氣體的實驗必須具備吸收或處理裝置。

2. 廢渣少量有毒的廢渣應埋於地下固定地點。

3. 廢液。對於廢酸液,可先用耐酸塑料網紗或玻璃纖維過濾,然後加鹼中和,調PH值至6-8後可排出,少量廢渣埋於地下;對於劇毒廢液,必須採取相應的措施,消除毒害作用後再進行處理;實驗室內大量使用冷凝用水,無汙染可直接排放;洗刷用,汙染不大,可排入下水道;酸、鹼、鹽水溶液用後均倒入酸、鹼鹽汙水桶、經中和後排入下水道;有機溶劑回收於有機汙桶內,採用蒸餾、精餾等分離辦法回收;重金屬離子(包括 )沉澱法等集中處理;

(六)實驗室傷害的預處理

1. 普通傷口:以生理食鹽水清洗傷口,以膠布固定。

2. 燒燙(灼)傷:以冷水沖洗15至30分鐘至散熱止痛→以生理食鹽水擦拭(勿以藥膏、牙膏、醬油塗抹或以紗布蓋住)→緊急送至醫院。(注意事項:水泡不可自行刺破)

3. 化學藥物灼傷:以大量清水沖洗→以消毒紗布或消毒過布塊覆蓋傷口→緊急送至醫院處理。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9

一、科學實驗室的安全工作、環境保護工作、消防工作是關係到人身和財產安全的頭等大事,要經常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安全知識的教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學校應定期對實驗室安全技術管理工作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二、科學實驗室設一名兼職安全員,具體負責安全工作。對不符合規定的操作或不利於安全的因素進行監督,有權停止有礙安全的操作。

三、科學實驗室使用制度,要張掛在明顯地方,嚴格貫徹執行。每逢重大節假日要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四、對裝置,要制定嚴格的操作規程和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

五、科學實驗室要做好通風排氣工作。有毒藥品的使用要嚴格按規定操作,如有撒落,應立刻採用科學方法處理。接觸過有毒藥品的手,應及時清洗乾淨。

六、對易燃、易爆和劇毒等危險品,要按規定存放,並妥善保管。領用時必須經保管老師批准,同時要有可靠的安全防範措施,剩餘部分要立即放回,並做好詳細記錄。

七、電器裝置和電源線路必須按規定裝設,禁止超負荷用電。不準亂拉亂結電線。

八、實驗室內不得明火取暖,嚴禁抽菸。

九、配齊消防器材並能保證應急使用。實驗教師要學習和掌握實驗室傷害救護常識,能在突發事故中做好急救工作。

十、對違反操作,玩忽職守,忽視安全而造成火災、被盜、汙染、中毒、人身重大損傷,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裝置損壞等重大事故,實驗室要保護好現場,立即向學校報告。學校有關部門要及時對事故作嚴肅處理,追究有關人員相關責任。對隱瞞不報或縮小、擴大事故真相者,應予以從嚴處理。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0

一、 實驗室由上自然科學課教師負責管理。

二、 實驗臺、凳,應編號。學生上課要排隊進入室內按編號就座,保持室內肅靜、整潔,不準打鬧、不準在臺上、牆上亂刻亂畫。

三、 上實驗課前,教師必須預習實驗內容,明確目的要求,熟悉方法步驟,掌握基本原理。

四、 學生認真聽教師講解實驗目的、步驟、儀器效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

五、 學生要自己動手,親自操作,仔細觀察實驗現象,認真記錄,實事求是填寫報告,不允許抄襲別人的實驗結果。

六、 實驗時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發生,如發現跡象應立刻報告教師處理。

七、 儀器、藥品和試劑不得濫用和損壞,應違章操作損壞儀器、裝置,照價賠償。

八、 室內物品一律不得私自帶出室外,違者批評教育。不聽勸告者,公開點名批評或罰款。

九、 實驗完畢,必須清點儀器,在原處擺放整齊,做好清潔工作,有秩序的離開實驗室,並關好門窗,如失職造成損失,扣學期貢獻獎或按損失程度,追究事故責任。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1

一、實驗室是教學科研的重要基地,實驗室的安全管理是實驗工作正常進行的基本保證。凡進入實驗室工作、學習的人員,必須遵守實驗室有關規章制度,不得擅自動用實驗室的儀器裝置和安全設施,不準在實驗室吸菸,就食,不準隨地吐痰。

必須遵守本制度。

二、實驗室工作人員及參加實驗的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安全條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三、實驗室內安全設施、標誌必須齊全有效。

四、實驗室供電線路的安裝必須符合實驗教學的需要和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定期檢查,及時維修。

五、實驗室要做好防火、防觸電等工作,要配備滅火機等消防器材。

六、實驗室要採取防盜措施,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非實驗室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儀器保管室內。

七、每日最後離室人員要負責檢查水、電、門窗等有關設施的關閉情況,確認安全無誤,方可離室。節假日前各室人員應進行安全檢查,並作好記錄。

八、對實驗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整改,若發生安全事故,應在採取補救措施的同時如實報有關部門,對造成安全事故者,應根據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及時處理。

九、實驗室工作人員作為實驗室安全防護的當然責任者,應隨時隨地按照本制度進行檢查,做好安全防護工作,院領導要經常督促檢查。

十、實驗中如發生事故,應有急救措施,同時保護現場,並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學校保衛處電話:89003119)

檔案的管理制度:

1、資料員對檔案進行分類登記造冊,並按存檔年限,定期清理到期資料,並分類造冊,辦理銷燬手續;

2、借閱檔案時應登記,並應當日歸還;

3、需借用存檔檢驗報告時,應由質量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等親自提取並簽字,其他人不得借用;

4、資料室執行《實驗室內務管理控制程式》,應加強防火、防蛀、防黴、防盜工作,保證檔案資訊的安全;

5、嚴格遵守本站《為使用者保密和保護技術所有權程式

監測員職責:

1、必須持證上崗,正確熟練地掌握本崗位監測分析的技術和有關儀器的使用和維護;

2、遵守工作制度,嚴格執行檢測規範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計量器具,按規定填寫原始記錄,按時報送檢測結果;

3、嚴格執行分析質量控制有關規定,檢測前做好充分準備,檢測過程中堅持控制好準確度和精確度。檢測時發現異常及時彙報,主動提出合理建議,對自己出具的檢測資料負責。測試完畢及時整理、清洗器具;

4、搞好儀器裝置的維護、保養,認真填寫使用記錄。不得使用未經檢定合格或超遲檢定週期的計量器具進行樣品檢測;

5、堅持原則、忠於職守,不受其他因素干擾。做到科學、求實、公正、廉潔,保證檢測資料的科學性、公正性和準確性,自覺遵守保密制度,維護使用者權益;

6、刻苦鑽研業務知識,收集和掌握與本人有關的國內外檢測技術發展現狀與動態,不斷提高檢測能力和服務水平;

7、愛護公共財物,節約試劑、水電,保證室內清潔整齊,維護公共場所衛生,時刻做好安全檢查工作。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2

1、生物實驗室、儀器室、標本室由生物實驗室教師專職管理,任課教師及其他科組教師需要使用實驗室做實驗或上課的,要提前一至兩天通知實驗室教師,並進行登記。

2、每個實驗室、儀器室、標本室都要配一個滅火器,每個樓層配有兩個消防栓,實驗教師掌握其使用方法,並定期檢查。

3、實驗教師每天下班前都要認真檢查門、窗、水、電等是否關好。

4、實驗教師按時上、下班,若碰上第一節課或最後一節課有時,必須提前或推遲15分鐘上班或下班,保證任課教師能拿取和放回儀器、教具等。

5、實驗教師必須掌握儀器裝置的規格、效能、工作原理,熟悉材料、藥品效能,負責做好儀器裝置的保管、使用、維修,藥品的使用、回收、處理工作。

6、每學期開學初對學生進行一次實驗安全教育,學生實驗時,實驗教師隨堂輔導,督促學生嚴格遵守實驗操作規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7、生物科老師要配合實驗教師管理好學生,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8、教師使用電教平臺時進行登記,並嚴格遵守平臺的使用操作規程。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3

1 、學校實驗室是進行教學、科研工作的重要基地。為切實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確保實驗室造應教學和科研工作的需要,根據學校的有關規定,結合實驗室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進行實驗室工作的所有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責,嚴格遵守學校頒佈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但自己不違章,還要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3、要重視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對初次上崗操作的教職工、學生,必須先對他們進行安全教育,使他們瞭解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在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識後,方可動手操作。

4、實驗室內的一切電源、火源、水源要設專人負責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不得隱瞞不報。

5、實驗室內不準私接亂拉電線,如工作需要,請報實驗中心協調解決,任何人不準隨意改動。

6、實驗室記憶體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都應與火源、電源保持一定距離,不得隨意堆放。

7、使用和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實驗室,嚴禁煙火。如需使用明火作業,應及時向校保衛科申請,批准後方可點火作業。

8、實驗室內需要存放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便於取用的明顯位置,指定、專人管理,全體人員要愛護消防器材,做到會使用,會報警,熟記火警電話"119"。

9、實驗室內嚴禁存人個人物品。冰箱、冰櫃、烘箱等嚴禁儲存或烘烤個人食品。

10、實驗室按規定可存入少量的危險品,特殊情況需要大量存放時,必須由實驗室提出書面申請,經實驗室中心主任同意後,報學校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存放。危險品的存放要實行專物專櫃,雙人雙鎖保管。易燃、易爆品嚴禁放人電熱乾燥箱、烘箱內。

11、實驗室內不準舉辦一切與教學實驗和科研實驗無關的活動。工作時間內不準戲鬧,儀器裝置專人管理,嚴禁隨意開動、使用他人負責管理的儀器裝置,不準將小孩或外人帶進實驗室。節假日期間要做好防盜、防火工作。

12、發生火災,火警及各種突發事件應立即組織有效的搶救,並及時上報學校有關領導,所有參加搶救人員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13實驗室安全工作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違反上述規定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當事人批評教育,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情節惡劣,造成嚴重後果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4

教學儀器是開展實驗教學的必備物質。必須切實加強管理,確保實驗教學正常進行。

一、備要按國家教育部頒發的《配備目錄》分類,編號,入帳。做到帳目,卡片,實物相符,每學期普查一次。

二,各種儀器,藥品應根據不同性質,效能和要求分類、入盤存放,定位入櫥,做到存放整齊,取用方便,用後復原;同時要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

三,對貴重儀器和易燃,易爆,劇毒藥品須設定專室,專櫥,雙人雙鎖管理,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四,實驗室儀器藥品等未經領導批准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辦理手續,定期歸還,歸還時由經手人負責對所借物品清點檢查。

五,平時應加強儀器保管,保養及維修工作,做到保管與保養結合,使儀器經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狀態,延長使用壽命。

六,實驗教師如有變動,應及時認真辦理移交清帳手續。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5

一、實驗室安全工作必須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凡在實驗室工作、學習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切實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水、防意外傷害等預防工作,確保人身及財產安全。

二、除正常實驗教學和科學研究以外,未經學校實驗管理員許可,任何實驗室不得挪作它用。

三、實驗室安全衛生管理要責任到人,銘牌標示。

四、實驗室儀器裝置和器材的存放要規範、整潔、有序,符合安全規範要求;實驗室嚴禁存放私人生活用品。

五、學校對新上崗的實驗室工作人員和入學新生要進行安全教育,使其瞭解實驗室消防安全環境和注意事項。所有人員都要具備消防安全常識,並能正確使用滅火器。

六、禁止在實驗室內吸菸、進食、留宿;不得在實驗室接待與實驗教學或科研等事項無關的人員。

七、實驗室工作人員要經常檢查、維護電器裝置和電源線路,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禁止擅自扳動電閘、亂接濫扯電源線路、超負荷用電;使用電烘箱、電烤箱、馬弗爐、電爐、電烙鐵等電熱器具時,要有專人現場管理,用完立即切斷電源;嚴禁非正常工作用電。

八、嚴格遵守公共網路資訊保安管理的有關規定,嚴禁利用網路實驗室製造、傳播有害或不良資訊。不得隨意拔、插網路線路及設施;不準私自拆卸、搬移任何裝置。

九、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妥善存放,專人保管;對劇毒物品要嚴格執行管理和領用制度。

十、學生實驗結束後要做好裝置、器材、工具等的復原及實驗場所的清潔整理,使之保持正常狀態。工作人員要檢查切斷電源、水源和氣源等,關窗鎖門後方可離開實驗室。

十一、學校(或實驗教學中心)對各實驗室的房門鑰匙實行統一管理,每個實驗室必須有一把鑰匙交由學校集中保管,以備急用。各處室責任人或負責人要妥善保管實驗室鑰匙,不得私自配製或轉借他人;若有遺失或損壞要及時報告,並採取補救措施。

十二、寒、暑假前必須對實驗室安全衛生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假期停用的實驗室要加貼封條。

十三、實驗室管理員要對所制定的具體制度和措施,嚴格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