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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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實驗室安全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實驗室安全制度

實驗室安全制度1

一、確保全體實驗人員自身安全和公司財產不受損失,實驗人員應該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實驗室負責人為該實驗室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按“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自然災害事故)要求,作好安全管理工作。

二、實驗室主任應全面負責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檢查實驗室的安全情況,做好安全檢查記錄,並組織實驗室人員學習有關安全方面的檔案、法規,制定有關安全防範、措施;實驗室內的裝置的安裝和使用管理,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大功率實驗儀器裝置用電必須使用專線,嚴禁與照明線共用,謹防因超負荷用電著火。

三、定期檢查儀器裝置,保持儀器裝置效能良好,對於不經常使用或長期不用的裝置,應定期通電、保養。

四、實驗室內的實驗人員必須掌握實驗室裝置、儀器操作方法,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實驗室負責人有責任監督實驗人員按操作規程操作。

五、實驗室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在實驗室內吸菸,在實驗過程中,實驗人員要遠離迴轉、移動及起吊位置,不得超載使用起吊裝置,注意他人和自身安全。

六、實驗室門鑰匙由該實驗室管理人員管理,技術中心需到實驗室

管理管理人員處借用,並做好交接手續。鑰匙不得隨便交給他人,嚴防丟失、配製。嚴禁挪用、損毀實驗室內的電氣設施和器材。

七、保持室內清潔、整齊,實驗工作完成後,注意關好門窗,斷電,檢查實驗室內儀器裝置是否完好,確保實驗室內沒有異常,方可離開。

八、負責實驗室管理的人員,下班前應檢查實驗室的門窗及電源都關閉且無異常情況後方可離開。

九、未經實驗室工作人員許可,任何人不許隨意動用實驗室的儀器裝置。凡使用貴重、大型精密儀器及壓力容器或電器裝置時,使用人員必須遵守操作規程,堅守崗位,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因不聽指導或違反操作規程,導致儀器裝置損壞要追究當事者責任,並按有關規定給以必要的處罰。

十、班後和節假日,要切斷電源、水源、關好門窗、保管好貴重物品,清理實驗用品和場地。凡因保管不當,違章操作,工作失職發生火災、事故、被盜造成損失,應追究實驗室管理人員和當事人的責任。

實驗室安全制度2

一、實驗室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認真執行坐班制,不遲到、早退,不擅離崗位,遇特殊情況外出,及時掛牌通知。

2.樹立為教學服務的思想,認真學習有關教學大綱和教材,刻苦鑽研業務,努力勤奮地學習和工作,及時瞭解教學進度,安排好切實可行的實驗計劃,並協同教師認真落實各種實驗聯絡單制度,確保100%的實驗開出率。認真領會實驗要求,做好學生實驗的各項準備工作,幫助教師做好演示實驗。

3.全面負責一個學科的實驗室管理工作,儀器室要保持整潔,儀器陳放整齊規範,儀器帳物清楚規範,做到帳帳、帳物相符,並認真做好儀器添置、申報、驗收、上帳,及時做好儀器的清點、報損、一般的維修保養等有關工作。

4.做好每學期的儀器自查,每年一次清查登記、造冊工作,並與總財產核對一次,保證正確無誤。

5.積極參加教研活動,及時向教師介紹新儀器、新實驗,認真做好實驗室、儀器室的安全保衛工作,管好各樓道大門。

6.嚴格遵守實驗室管理制度,安全實行專人負責,切實做好水、火、電等安全防範工作,及時管好實驗樓樓道的電燈。危險藥品有專人負責,專櫃儲存使用,杜絕事故的發生,為師生創造良好的教學環境。

7.做好衛生保潔工作。

8.積極配合課外小組活動,做好各項有關工作。

9.完成教導主任、校長交給的其他工作,完成教委儀器站佈置的各項工作。

二、實驗室管理制度

(一)儀器使用辦法:

1.演示需要儀器,早三天通知,並填好實驗預約通知單,分組實驗早一個星期通知,並填好實驗預約通知單,演示實驗儀器用後及時歸還到儀器室(分組實驗儀器安排好後,通知上課老師)。做好實驗後,通知實驗教師收回儀器並驗收。

2.教師演示和學生實驗過程,應嚴格注意安全,使用危險藥品時必須先經領導批准,正確配置,教師與實驗教師一起稱出數量,填好物品使用單,用後必須及時回收清理,並在物品使用單上寫明回收數量情況等。

3.學校儀器一律不許隨便拆裝,如確實需拆裝時,應說明理由,由學校批准。拆裝後並按時復原。貴重精密儀器應報請上級批准。

4.教師要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實驗制度,並要求學生愛護儀器財物,保持實驗室整潔。

(二)借用制度:

1.校外借用儀器須由領導批准。

2.校內教工因工作需要,需借用儀器、工具,要有借條。

3.本組教師用工具要有借條。

(三)賠償制度:

1.教師做實驗時如損壞儀器,須說明原因並向實驗教師登記。凡因工作不負責任而損壞者,要負責賠償。

2.學生實驗時,凡不按實驗規章行事或任意破壞損壞儀器者,除教育批評外,需上報教導處,並酌情賠償。

(四)管理制度:

1.自購及下撥儀器須及時分類登記。

2.儀器應經常保持整潔,每學期清點一次。如有缺少,及時查明原因。

3.配合各科教師保管儀器。如有破損及時維修,每年暑假檢修一次。

4.每年與校總務處財產保管員核對一次,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以防止危險物品丟失。

5.對有毒和易燃易爆的實驗藥品要嚴格管理和存放。

6.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的物品進入實驗室,在沒有教師允許的情況不準使用明火。

實驗室安全制度3

一、實驗室內嚴禁煙火,也不能在實驗室內點火取暖,嚴禁閒雜人員入內。

二、充分熟悉安全用具,如滅火器、急救箱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並妥加愛護,安全用具及急救藥品不準移作它用。

三、盛藥品的容器上應貼上標籤,註明名稱、溶液濃度。 四、危險藥品要專人、專類、專櫃保管,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制度。各種危險藥品要根據其效能、特點分門別類貯存,並定期進行檢查,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五、不得私自將藥品帶出實驗室。

六、有危險的實驗在操作時應使用防護眼鏡、面罩、手套等防護裝置。

七、能產生有刺激性或有毒氣體的實驗必須在通風櫥內進行。 八、濃酸、濃鹼具有強烈的腐蝕性,用時要特別小心切勿使其濺在衣服或面板上。廢酸應倒入酸缸,但不要往酸缸裡傾倒鹼液,以免酸鹼中和放出大量的熱而發生危險。

九、實驗中所用藥品不得隨意散失、遺棄,對反應中產生有害氣體的實驗應按規定處理,以免汙染環境,影響健康

十、實驗完畢後,對實驗室作一次系統的檢查,隨時關好門窗,防火、防盜、防破壞。

化學實驗室安全使用操作規程

為了順利地做好化學實驗,保證實驗成功,保護實驗儀器裝置,維護每個師生的安全,防止一切實驗事故,特制訂本實驗室安全操作規程。

一、未進實驗室時,就應對本次實驗進行預習,掌握操作過程及原理,弄清所有藥品的性質。估計可能發生危險的實驗,在操作時注意防範。

二、實驗開始前,檢查儀器是否完整無損,裝置是否正確穩妥。 實驗進行時,應該經常注意儀器有無漏氣、碎裂,反應進行是否正常等情況。

三、燈火加熱時要注意安全。在酒精燈快燒盡、燈火還沒熄滅時,千萬不能注入燃料;酒精燈熄滅時,要用燈帽來罩,不要用口來吹,

防止發生意外;不要用一個酒精燈來點燃,以免酒精溢位,引起燃燒。點燃的火柴用完後立即熄滅,不得亂扔。

四、使用氫氣時,要嚴禁煙火,點燃氫氣前必須檢查氫氣的純度。使用易燃、易爆試劑一定要遠離火源。

五、要注意安全用電,不要用溼手、溼物接觸電源,實驗結束後應及時切斷電源。

六、加熱或傾倒液體時,切勿俯視容器,以防液滴飛濺造成傷害。給試管加熱時,切勿將管口對著自己或他人,以免藥品噴出傷人。

七、嗅聞氣體時,應保持一定的距離,慢慢地用手把揮發出來的氣體少量地煽向自己,不要俯向容器直接去嗅。

八、凡做有毒和有惡臭氣體的實驗,應在通風櫥內進行。

九、取用藥品要選用藥匙等專用器具,不能用手直接拿取。

十、未經許可,絕對不允許任意混合各種化學藥品,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十一、稀釋濃酸(特別是濃硫酸),應把酸慢慢地注入水中,並不斷攪拌。

十二、使用玻璃儀器時,要按操作規程,輕拿輕放,以免破損,造成傷害。

十三、使用打孔器或用小刀割膠塞、膠管等材料時,要謹慎操作,以防割傷。

十四、實驗剩餘的藥品既不能放回原瓶,也不能隨意丟棄,更不能拿出實驗室,要放回指定的容器內。

十五、嚴禁在實驗室內飲食,或把餐具帶進實驗室,更不能把實驗器皿當作餐具。

十六、實驗結束,應整理好桌面,把手洗淨再離開實驗室。

實驗室安全制度4

在化學實驗中,經常使用各種化學藥品和儀器裝置,以及水、電、煤氣,還會經常遇到高溫、低溫、高壓、真空、高電壓、高頻和帶有輻射源的實驗條件和儀器,若缺乏必要的安全防護知識,會造成生命和財產的巨大損失。因此實驗室必須按"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要求,建立健全以室主要負責人為主的各級安全責任人的安全責任制和各種安全制度,加強安全管理。

一、重要規定:

(一)穿著規定:

1. 進入實驗室,必須按規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2. 進行危害物質、揮發性有機溶機、特定化學物質或其它環保署列管毒性化學物質等化學藥品操作實驗或研究,必須要穿戴防護具(防護口罩、防護手套、防護眼鏡)。

3. 進行實驗中,嚴禁戴隱形眼鏡。(防止化學藥劑濺入眼鏡而腐蝕眼睛)

4. 需將長髮及鬆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在處理藥品之所有過程中需穿著鞋子。

5. 操作高溫之實驗,必須戴防高溫手套。

(二)飲食規定:

1. 避免在實驗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學藥品後需先洗淨雙手方能進食。

2. 嚴禁在實驗室內吃口香糖。

3. 食物禁止儲藏在儲有化學藥品之冰箱或儲藏櫃。

(三)藥品領用、儲存及操作相關規定:

1. 操作危險性化學藥品請務必遵守操作守則或遵照老師操作流程或進行實驗;勿自行更換實驗流程。

2. 領取藥品時,該確認容器上標示中文名稱是否為需要的實驗用藥品。

3. 領取藥品時,請看清楚藥品危害標示和圖樣;是否有危害。

4. 使用揮發性有機溶劑、強酸強鹼性、高腐蝕性、有毒性之藥品請必定要在特殊排煙櫃及桌上型抽菸管下進行操作。

5. 有機溶劑,固體化學藥品,酸、鹼化合物均需分開存放,揮發性之化學藥品更必需放置於具抽氣裝置之藥品櫃。

6. 高揮發性或易於氧化之化學藥品必需存放於冰箱或冰櫃之中。

7. 避免獨自一人在實驗室做危險實驗。

8. 若須進行無人監督之實驗,其實驗裝置對於防火、防爆、防水災都須有相當的考慮,且讓實驗室燈開著,並在門上留下緊急處理時聯絡人電話及可能造成之災害。

9. 做危險性實驗時必須經實驗室主任批准,有兩人以上在場方可進行,節假日和夜間嚴禁做危險性實驗。

10. 做有危害性氣體的實驗必須在通風櫥裡進行。

11. 做放射性、鐳射等對人體危害較重的實驗,應制定嚴格安全措施,做好個人防護。

12. 請將廢棄藥液或過期藥液或廢棄物必須依照分類標示清楚,藥品使用後之廢(液)棄物嚴禁倒入水槽或水溝,應例入專用收集容器中回收。

(四)用電安全相關規定:

1. 實驗室內的電氣裝置的安裝和使用管理,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大功率實驗裝置用電必須使用專線,嚴禁與照明線共用,謹防因超負荷用電著火。

2. 實驗室用電容量的確定要兼顧事業發展的增容需要,留有一定餘量。但不準亂拉亂接電線。

3. 實驗室內的用電線路和配電盤、板、箱、櫃等裝置及線路系統中的各種開關、插座、插頭等均應經常保持完好可用狀態,熔斷裝置所用的熔絲必須與線路允許的容量相匹配,嚴禁用其他導線替代。室內照明器具都要經常保持穩固可用狀態。

4. 可能散佈易燃、易爆氣體或粉體的建築內,所用電器線路和用電裝置均應按相關規定使用防爆電氣線路和裝置。

5. 對實驗室內可能產生靜電的部位、裝置要心中有數,要有明確標記和警示,對其可能造成的危害要有妥善的預防措施。

6. 實驗室內所用的高壓、高頻裝置要定期檢修,要有可靠的防護措施。凡裝置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必須接地;定期檢查線路,測量接地電阻。自行設計、製做對已有電氣裝置進行自動控制的裝置,在使用前必須經實驗室與裝置處技術安全辦公室組織的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自行設計、製做的裝置或裝置,其中的電氣線路部分,也應請專業人員查驗無誤後再投入使用。

7. 實驗室內不得使用明火取暖,嚴禁抽菸。必須使用明火實驗的場所,須經批准後,才能使用。

8. 手上有水或潮溼請勿接觸電器用品或電器裝置;嚴禁使用水槽旁的電器插座(防止漏電或感電)。

9. 實驗室內的專業人員必須掌握本室的儀器、裝置的效能和操作方法,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10. 機械裝置應裝設防護裝置或其它防護罩。

11. 電器插座請勿接太多插頭,以免電荷負荷不了,引起電器火災。

12. 如電器裝置無接地設施,請勿使用,以免產生感電或觸電。

(五)壓力容器安全規定

1. 氣瓶應專瓶專用,不能隨意改裝其它種類的氣體;

2. 氣瓶應存放在陰涼、乾燥、遠離熱源的地方,易燃氣體氣瓶與明火距離不小於 5 米;氫氣瓶最好隔離;

3. 氣瓶搬運要輕要穩,放置要牢靠;

4. 各種氣壓表一般不得混用;

5. 氧氣瓶嚴禁油汙,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汙;

6. 氣瓶內氣體不可用盡,以防倒灌;

7. 開啟氣門時應站在氣壓表的一側,不準將頭或身體對準氣瓶總閥,以防萬一閥門或氣壓表衝出傷人。

8. 搬運應確知護蓋鎖緊後才進行。

9. 容器吊起搬運不得用電磁鐵、吊鏈、繩子等直接吊運。

10.廠內移動儘量使用手推車,務求安穩直立。

11.以手移動容器,應直立移動,不可臥倒滾運。

12. 用時應加固定,容器外表顏色應保持顯明容易辨認。

13. 確認容器之用途無誤時方得使用。

14. 每月檢查管路是否漏氣。

15. 查壓力錶是否正常。

(六)環境衛生

1. 各實驗室應注重環境衛生,並須保持整潔。

2. 為減少塵埃飛揚,灑掃工作應於工作時間外進行。

3. 有蓋垃圾桶應常清除消毒以保環境清潔。

4. 垃圾清除及處理,必須合乎衛生要求應按指定處所傾倒,不得任意傾倒堆積影響環境衛生。

5. 凡有毒性或易燃之垃圾廢物,均應特別處理,以防火災或有害人體健康。

6. 窗面及照明器具透光部份均須保持清潔。

7. 保持所有走廊、樓梯通行無阻。

8. 油類或化學物溢滿地面或工作臺時應立即擦拭沖洗乾淨。

9. 養成使用人員有隨時拾撿地上雜物之良好習慣,以確保實習場所清潔。

10. 垃圾或廢物不得堆積於操作地區或辦公室內。

11. 工業消防用水,應與飲用水分別由不同放於一定處所。

12. 盥洗室、廁所、水溝等應經常保持清潔。

二、安全防護

(一)防火

1. 防止煤氣管、煤氣燈漏氣,使用煤氣後一定要把閥門關好;

2. 乙醚、酒精、丙酮、二硫化碳、苯等有機溶劑易燃,實驗室不得存放過多,切不可倒入下水道,以免集聚引起火災;

3. 金屬鈉、鉀、鋁粉、電石、黃磷以及金屬氫化物要注意使用和存放,尤其不宜與水直接接觸;

4. 萬一著火,應冷靜判斷情況,採取適當措施滅火;可根據不同情況,選用水、沙、泡沫、CO2 或 CCl4 滅火器滅火。

(二)防爆(化學藥品的爆炸分為支鏈爆炸和熱爆炸)

1. 氫、乙烯、乙炔、苯、乙醇、乙醚、丙酮、乙酸乙酯、一氧化碳、水煤氣和氨氣等可燃性氣體與空氣混合至爆炸極限,一旦有一熱源誘發,極易發生支鏈爆炸;

2. 過氧化物、高氯酸鹽、疊氮鉛、乙炔銅、等易爆物質,受震或受熱可能發生熱爆炸。

(三)防爆措施

1. 對於防止支鏈爆炸,主要是防止可燃性氣體或蒸氣散失在室內空氣中,保持室內通風良好。當大量使用可燃性氣體時,應嚴禁使用明火和可能產生電火花的電器;

2. 對於預防熱爆炸,強氧化劑和強還原劑必須分開存放,使用時輕拿輕放,遠離熱源。

(四)防灼傷除了高溫以外,液氮、強酸、強鹼、強氧化劑、溴、磷、鈉、鉀、苯酚、醋酸等物質都會灼傷面板;應注意不要讓面板與之接觸,尤其防止濺入眼中。

(五)防輻射

1 化學實驗室的輻射,主要是指 X-ray, 長期反覆接受X-ray照射,會導致疲倦,記憶力減退,頭痛,白血球降低等。

2.防護的方法就是避免身體各部位(尤其是頭部)直接受到X-ray照射,操作時需要遮蔽和縮時,遮蔽物常用鉛、鉛玻璃等。

3.“三廢”處理

1. 廢氣。產生少量有毒氣體的實驗應在通風櫥內進行。通過排風裝置將少量毒氣排到室外;產生大量有毒氣體的實驗必須具備吸收或處理裝置。

2. 廢渣少量有毒的廢渣應埋於地下固定地點。

3. 廢液。對於廢酸液,可先用耐酸塑料網紗或玻璃纖維過濾,然後加鹼中和,調PH值至6-8後可排出,少量廢渣埋於地下;對於劇毒廢液,必須採取相應的措施,消除毒害作用後再進行處理;實驗室內大量使用冷凝用水,無汙染可直接排放;洗刷用,汙染不大,可排入下水道;酸、鹼、鹽水溶液用後均倒入酸、鹼鹽汙水桶、經中和後排入下水道;有機溶劑回收於有機汙桶內,採用蒸餾、精餾等分離辦法回收;重金屬離子(包括 )沉澱法等集中處理;

(六)實驗室傷害的預處理

1. 普通傷口:以生理食鹽水清洗傷口,以膠布固定。

2. 燒燙(灼)傷:以冷水沖洗15至30分鐘至散熱止痛→以生理食鹽水擦拭(勿以藥膏、牙膏、醬油塗抹或以紗布蓋住)→緊急送至醫院。(注意事項:水泡不可自行刺破)

3. 化學藥物灼傷:以大量清水沖洗→以消毒紗布或消毒過布塊覆蓋傷口→緊急送至醫院處理。

實驗室安全制度5

1、實驗室安全規範

1.1穿著規定:

1.進入實驗室,必須按規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2.進行危害物質、揮發性有機溶機、特定化學物質或其它環保署列管毒性化學物質等化學藥品操作實驗或研究,必須要穿戴防護具(防護口罩、防護手套、防護眼鏡)。

3.進行實驗中,嚴禁戴隱形眼鏡。(防止化學藥劑濺入眼鏡而腐蝕眼睛)

4.需將長髮及鬆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在處理藥品之所有過程中需穿著鞋子。

5.操作高溫之實驗,必須戴防高溫手套。

1.2飲食規定:

1.避免在實驗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學藥品後需先洗淨雙手方能進食。

2.嚴禁在實驗室內吃口香糖。

3.食物禁止儲藏在儲有化學藥品之冰箱或儲藏櫃。

1.3藥品領用、儲存及操作相關規定:

1.操作危險性化學藥品請務必遵守操作守則或遵照老師操作流程或進行實驗;勿自行更換實驗流程。

2.領取藥品時,該確認容器上標示中文名稱是否為需要的實驗用藥品。

3.領取藥品時,請看清楚藥品危害標示和圖樣;是否有危害。

4.使用揮發性有機溶劑、強酸強鹼性、高腐蝕性、有毒性之藥品請必定要在特殊排煙櫃及桌上型抽菸管下進行操作。

5.有機溶劑,固體化學藥品,酸、鹼化合物均需分開存放,揮發性之化學藥品更必需放置於具抽氣裝置之藥品櫃。

6.高揮發性或易於氧化之化學藥品必需存放於冰箱或冰櫃之中。7.避免獨自一人在實驗室做危險實驗。

8.若須進行無人監督之實驗,其實驗裝置對於防火、防爆、防水災都須有相當的考慮,且讓實驗室燈開著,並在門上留下緊急處理時聯絡人電話及可能造成之災害。

9.做危險性實驗時必須經實驗室主任批准,有兩人以上在場方可進行,節假日和夜間嚴禁做危險性實驗。

10.做有危害性氣體的實驗必須在通風櫥裡進行。

11.做放射性、鐳射等對人體危害較重的實驗,應制定嚴格安全措施,做好個人防護。

12.請將廢棄藥液或過期藥液或廢棄物必須依照分類標示清楚,藥品使用後之廢(液)棄物嚴禁倒入水槽或水溝,應例入專用收集容器中回收。

1.4用電安全相關規定:

1.實驗室內的電氣裝置的安裝和使用管理,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大功率實驗裝置用電必須使用專線,嚴禁與照明線共用,謹防因超負荷用電著火。

2.實驗室用電容量的確定要兼顧事業發展的增容需要,留有一定餘量。但不準亂拉亂接電線。

3.實驗室內的用電線路和配電盤、板、箱、櫃等裝置及線路系統中的各種開關、插座、插頭等均應經常保持完好可用狀態,熔斷裝置所用的熔絲必須與線路允許的容量相匹配,嚴禁用其他導線替代。室內照明器具都要經常保持穩固可用狀態。

4.可能散佈易燃、易爆氣體或粉體的建築內,所用電器線路和用電裝置均應按相關規定使用防爆電氣線路和裝置。

5.對實驗室內可能產生靜電的部位、裝置要心中有數,要有明確標記和警示,對其可能造成的危害要有妥善的預防措施。

6.實驗室內所用的高壓、高頻裝置要定期檢修,要有可靠的防護措施。凡裝置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必須接地;定期檢查線路,測量接地電阻。自行設計、製做對已有電氣裝置進行自動控制的裝置,在使用前必須經實驗室與裝置處技術安全辦公室組織的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自行設計、製做的裝置或裝置,其中的電氣線路部分,也應請專業人員查驗無誤後再投入使用。

7.實驗室內不得使用明火取暖,嚴禁抽菸。必須使用明火實驗的場所,須經批准後,才能使用。

8.手上有水或潮溼請勿接觸電器用品或電器裝置;嚴禁使用水槽旁的電器插座(防止漏電或感電)。

9.實驗室內的專業人員必須掌握本室的儀器、裝置的效能和操作方法,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10.機械裝置應裝設防護裝置或其它防護罩。

11.電器插座請勿接太多插頭,以免電荷負荷不了,引起電器火災。

12.如電器裝置無接地設施,請勿使用,以免產生感電或觸電。

1.5壓力容器安全規定

1.氣瓶應專瓶專用,不能隨意改裝其它種類的氣體;

2.氣瓶應存放在陰涼、乾燥、遠離熱源的地方,易燃氣體氣瓶與明火距離不小於5米;氫氣瓶最好隔離;

3.氣瓶搬運要輕要穩,放置要牢靠;

4.各種氣壓表一般不得混用;

5.氧氣瓶嚴禁油汙,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汙;

6.氣瓶內氣體不可用盡,以防倒灌;

7.開啟氣門時應站在氣壓表的一側,不準將頭或身體對準氣瓶總閥,以防萬一閥門或氣壓表衝出傷人。

8.搬運應確知護蓋鎖緊後才進行。

9.容器吊起搬運不得用電磁鐵、吊鏈、繩子等直接吊運。

10.廠內移動儘量使用手推車,務求安穩直立。

11.以手移動容器,應直立移動,不可臥倒滾運。

12.用時應加固定,容器外表顏色應保持顯明容易辨認。

13.確認容器之用途無誤時方得使用。

14.每月檢查管路是否漏氣。

15.查壓力錶是否正常。

1.6環境衛生

1.各實驗室應注重環境衛生,並須保持整潔。

2.為減少塵埃飛揚,灑掃工作應於工作時間外進行。

3.有蓋垃圾桶應常清除消毒以保環境清潔。

4.垃圾清除及處理,必須合乎衛生要求應按指定處所傾倒,不得任意傾倒堆積影響環境衛生。

5.凡有毒性或易燃之垃圾廢物,均應特別處理,以防火災或有害人體健康。

6.窗面及照明器具透光部份均須保持清潔。

7.保持所有走廊、樓梯通行無阻。

8.油類或化學物溢滿地面或工作臺時應立即擦拭沖洗乾淨。

9.養成使用人員有隨時拾撿地上雜物之良好習慣,以確保實習場所清潔。

10.垃圾或廢物不得堆積於操作地區或辦公室內。

11.工業消防用水,應與飲用水分別由不同放於一定處所。

12.盥洗室、廁所、水溝等應經常保持清潔。

2、安全防護

2.1防火

1.防止煤氣管、煤氣燈漏氣,使用煤氣後一定要把閥門關好;

2.乙醚、酒精、丙酮、二硫化碳、苯等有機溶劑易燃,實驗室不得存放過多,切不可倒入下水道,以免集聚引起火災;

3.金屬鈉、鉀、鋁粉、電石、黃磷以及金屬氫化物要注意使用和存放,尤其不宜與水直接接觸;

4.萬一著火,應冷靜判斷情況,採取適當措施滅火;可根據不同情況,選用水、沙、泡沫、CO2或CCl4滅火器滅火。

2.2防爆

2.2.1化學藥品的爆炸分為支鏈爆炸和熱爆炸

1.氫、乙烯、乙炔、苯、乙醇、乙醚、丙酮、乙酸乙酯、一氧化碳、水煤氣和氨氣等可燃性氣體與空氣混合至爆炸極限,一旦有一熱源誘發,極易發生支鏈爆炸;

2.過氧化物、高氯酸鹽、疊氮鉛、乙炔銅、xx基甲苯等易爆物質,受震或受熱可能發生熱爆炸。

2.2.2防爆措施

1.對於防止支鏈爆炸,主要是防止可燃性氣體或蒸氣散失在室內空氣中,保持室內通風良好。當大量使用可燃性氣體時,應嚴禁使用明火和可能產生電火花的電器;

2.對於預防熱爆炸,強氧化劑和強還原劑必須分開存放,使用時輕拿輕放,遠離熱源。

2.3防灼傷

除了高溫以外,液氮、強酸、強鹼、強氧化劑、溴、磷、鈉、鉀、苯酚、醋酸等物質都會灼傷面板;應注意不要讓面板與之接觸,尤其防止濺入眼中。

2.4防輻射

1.化學實驗室的輻射,主要是指X-ray,長期反覆接受X-ray照射,會導致疲倦,記憶力減退,頭痛,白血球降低等。

2.防護的方法就是避免身體各部位(尤其是頭部)直接受到X-ray照射,操作時需要遮蔽和縮時,遮蔽物常用鉛、鉛玻璃等。

3、“三廢”處理

3.1廢氣

1.產生少量有毒氣體的實驗應在通風櫥內進行。通過排風裝置將少量毒氣排到室外;

2.產生大量有毒氣體的實驗必須具備吸收或處理裝置。

3.2廢渣

少量有毒的廢渣應埋於地下固定地點。

3.3廢液

1.對於廢酸液,可先用耐酸塑料網紗或玻璃纖維過濾,然後加鹼中和,調PH值至6-8後可排出,少量廢渣埋於地下。

2.對於劇毒廢液,必須採取相應的措施,消除毒害作用後再進行處理。

3.實驗室內大量使用冷凝用水,無汙染可直接排放。

4.洗刷用,汙染不大,可排入下水道。

5.酸、鹼、鹽水溶液用後均倒入酸、鹼鹽汙水桶、經中和後排入下水道。

6.有機溶劑回收於有機汙桶內,採用蒸餾、精餾等分離辦法回收。

7.重金屬離子(包括)沉澱法等集中處理

4、實驗室傷害的預處理

4.1普通傷口

以生理食鹽水清洗傷口,以膠布固定。

4.2燒燙(灼)傷

以冷水沖洗15至30分鐘至散熱止痛→以生理食鹽水擦拭(勿以藥膏、牙膏、醬油塗抹或以紗布蓋住)→緊急送至醫院。(注意事項:水泡不可自行刺破)

4.3化學藥物灼傷

以大量清水沖洗→以消毒紗布或消毒過布塊覆蓋傷口→緊急送至醫院處理。

實驗室安全制度6

1、臨床實驗室安全管理的目的`是按照國家頒佈的法令、法規、保障工作人員、病人和進入臨床實驗室人員的安全,保證儀器裝置、有毒和易燃、易爆試劑的安全使用,使工作人員在安全的環境下和條件下完成日常工作。

2、工作人員須穿工作服,必要時穿隔離衣、防護鞋,戴口罩、手套和護目鏡。

3、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檢驗用品,用後進行無害化處理。

4、嚴格執行無菌技術操作規程,靜脈採血必須一人一針一管一巾一帶;微量採血應做到一人一針一管一片;對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5、無菌物品如棉籤、棉球、紗布等及其容器應在有效期內使用,開啟後使用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

6、各種器具應及時消毒、清洗;各種廢棄標本應按醫療垃圾處理。

7、檢驗人員結束操作後應及時洗手。非列印化驗單要消毒後發放。

8、保持室內清潔衛生,每天對空氣、各種物體表面及地面進行常規消毒。在進行各種檢驗時,應避免汙染;在進行特殊傳染病檢驗後,應及時進行消毒,遇有場地、工作服或體表汙染時,應立即消毒處理,防止擴散。

9、菌種、毒種按《傳染病防治法》進行管理。

10、對劇毒化學物品,壓力裝置和貴重儀器責任到人。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督查。

11、保證實驗室電、水使用的安全,防止超負荷用電。使用電爐時一定要有人看守。使用電高壓消毒鍋時,一定要遵守操作程式,以防止爆炸。下班前一定要檢查水、電開關,關好門窗,注意防盜。

12、使用強酸、強鹼、腐蝕、有害、易燃、易爆品時,應在適當的環境中正確操作,防止腐蝕、灼傷、中毒、水災和爆炸等事件的發生。

13、對工作中可能發生的以外事故,如發生醫療暴露等事件,要嚴格按照醫院制訂的預案進行,不得延誤。

14、保護好防火設施,保持應急通道暢通,便於火警時人員安全撤離。

實驗室安全制度7

一, 進入實驗室要保持安靜,自覺遵守紀律,按班級有秩序地入座,不經教師允許不得擅自擺弄教學儀器,藥品和模型標本等教學裝置。

二, 做實驗前,要認真檢查所有儀器,藥品是否完好,齊全,如有缺損應及時教師報告,予以調整補齊,未經教師宣佈開始不得擅自進行實驗。

三, 實驗藥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藥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觸傷口,實驗時所產生的有毒或腐蝕性廢物,汙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嚴格按環保部門規定處理,嚴禁隨地拋棄。

四, 實驗完畢後,要認真清點整理好教學儀器,藥品及其它裝置,

玻璃儀器要刷洗乾淨,擺放整齊,並向教師詢問儀器,藥品禁止使用情況及問題,經教師或實驗教師驗收並得到允許後,再放好桌凳關閉門窗,方可離開實驗室。

五, 要愛護公共財物,小心使用教學儀器和實驗裝置,注意節約藥品和水電。

六, 實驗室內的儀器,藥品,模型標本和其他裝置未經實驗教師許可不準帶出實驗室。

七, 熟悉滅火器材,砂箱以及校醫藥箱等的放置地點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加保護,不準移作它用。

實驗室安全制度8

物理實驗室是學校財產的重要保管單位之一,為了確保國家和學校財產安全,使實驗器材更好的為教學服務。本實驗室制定安全制度如下:

一、實驗課前應認真預習當日實驗內容,明確目的、要求和方法步驟。

二、學生進入實驗室後要按老師指定的座位就坐,要保持安靜,不經老師允許,不得隨意亂動實驗桌上的儀器。

三、認真聽老師講解實驗目的、步驟、食品效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

四、開始前和結束後,學生都要檢查桌上的儀器有無丟失和損壞。如有丟失或損壞要及時彙報給實驗指導教師。

五、做實驗時,不得擅離自己的座位,不得動用其他人桌上的實驗器材,要在認真閱讀實驗手冊的基礎上,按步聚進行實驗,仔細觀察實驗現象,詳細做好實驗記錄。

六、遇有困難或問題,應舉手向教師詢問,凡違反實驗要求而造成的損失的實驗器材一律賠償。

七、實驗時應愛護儀器,節約用電或其他物品。若損壞儀器,應照價賠償。

八、實驗完畢後,要把儀器整理歸位,桌凳排放整齊,填寫分組實驗記錄本。經教師驗收後,方能離開實驗室。

九、加強實驗安全措施,落實、完善各種安全裝置,加強安全工作。

十、認真做好物理食品的保管工作,做到帳物一致,學期及學年結束清點一次,並將清點情況報主管部門。

十一、實驗室管理人員及有關教師要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措施,認真做好防火、防盜安全工作。

十二、認真落實防火措施,定期檢查防火器材的完好情況,定期更換滅火器材,防止火災發生。

十三、經常檢查實驗室電源及電器裝置,保證電源及電器裝置安全、完好。無人時,要關閉用電電器、電源,防止事故發生。

十四、下課後關閉門窗,做好防盜工作,確保財產安全。嚴禁私自夾帶實驗室物品出教室。

實驗室安全制度9

1 、學校實驗室是進行教學、科研工作的重要基地。為切實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確保實驗室造應教學和科研工作的需要,根據學校的有關規定,結合實驗室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進行實驗室工作的所有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責,嚴格遵守學校頒佈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但自己不違章,還要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3、要重視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對初次上崗操作的教職工、學生,必須先對他們進行安全教育,使他們瞭解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在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識後,方可動手操作。

4、實驗室內的一切電源、火源、水源要設專人負責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不得隱瞞不報。

5、實驗室內不準私接亂拉電線,如工作需要,請報實驗中心協調解決,任何人不準隨意改動。

6、實驗室記憶體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都應與火源、電源保持一定距離,不得隨意堆放。

7、使用和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實驗室,嚴禁煙火。如需使用明火作業,應及時向校保衛科申請,批准後方可點火作業。

8、實驗室內需要存放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便於取用的明顯位置,指定、專人管理,全體人員要愛護消防器材,做到會使用,會報警,熟記火警電話"119"。

9、實驗室內嚴禁存人個人物品。冰箱、冰櫃、烘箱等嚴禁儲存或烘烤個人食品。

10、實驗室按規定可存入少量的危險品,特殊情況需要大量存放時,必須由實驗室提出書面申請,經實驗室中心主任同意後,報學校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存放。危險品的存放要實行專物專櫃,雙人雙鎖保管。易燃、易爆品嚴禁放人電熱乾燥箱、烘箱內。

11、實驗室內不準舉辦一切與教學實驗和科研實驗無關的活動。工作時間內不準戲鬧,儀器裝置專人管理,嚴禁隨意開動、使用他人負責管理的儀器裝置,不準將小孩或外人帶進實驗室。節假日期間要做好防盜、防火工作。

12、發生火災,火警及各種突發事件應立即組織有效的搶救,並及時上報學校有關領導,所有參加搶救人員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13實驗室安全工作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違反上述規定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當事人批評教育,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情節惡劣,造成嚴重後果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實驗室安全制度10

1、進入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實驗室的規章制度,服從本室人員的安排和管理,保持室內肅靜和整潔,做到文明實驗。

2、使用儀器裝置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認真填寫使用記錄,發生故障或損壞應及時報告實驗室管理人員。

3、實驗室應保持整潔、安靜、禁止吸菸,嚴禁存放個人物品,不得隨意住宿,更不得將儀器裝置、場地私自租借給他人使用。

4、使用濃硝酸、鹽酸、硫酸、高氯酸、氨水時,均應在通風廚或在通風情況下操作,如不小心濺到面板或眼內,應立即用水沖洗,然後用5%碳酸氫納溶液(酸腐蝕時採用)或5%硼酸溶液(鹼腐蝕時採用)沖洗,最後用水沖洗。

5、使用玻璃儀器時,要按操作規程,輕拿輕放,以免破損,造成傷害。

6、嚴禁用溼手開啟電閘和電器開關,禁止使用漏電儀器,以免觸電。

7、消防器材要放在明顯位置,嚴禁將消防器材移作別用。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盜、防爆炸、防破壞工作,防止事故的發生。

8、易燃溶劑加熱時,必須在水浴中進行,避免使用明火,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實驗,要嚴禁煙火,易燃易爆物品的儲存必須符合安全存放要求。

9、保持實驗室環境整潔,走道暢通,裝置器材擺放整齊。實驗室用的所有儀器,都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儀器使用完畢後拔出插頭,將儀器各部旋鈕恢復到原位。

10、下班時,整理好器材、工具和各種資料,切斷電源,關好門窗和水龍頭。

11、外來人員進入實驗室做實驗或參觀學習,需經部門經理批准同意後方可進行。

實驗室安全制度11

為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正常教學秩序,實驗室應注意如下安全:

一、安全用電

1、用電線路和配置應由變電所維修室安裝檢查,不得私自隨意拉接。

2、專線專用,杜絕超負荷用電。

3、使用烘箱、電路等高熱電器要有專人看守。溫箱需經長時間試用檢查,確定確實恆溫後方可過夜使用。

4、不用電器時必須拉閘斷電或拔下插頭。

5、保險絲燒壞要查明原因,更換保險絲要符合規格,或找變電所更換。

6、經常檢查電路、插頭、插座,發現破損立即維修或更換。

二、防火防爆

1、嚴格安全用電是防火的關鍵。

2、易燃、易爆物品要遠離火源。必須加熱處理者,應有專人監護。

3、超高壓汞燈在通電及斷電後的20分鐘內,不得檢修和撞擊,以防爆炸。

4、每室要有消防器材,並保證人人會用。

三、防水防盜

1、水槽內不許存放任何雜物,隨時關閉水門。需長時間流水沖洗者,必須留人監護。

2、自來水、暖氣有洩漏,要及時修理。

3、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實行雙人、雙鎖專櫃管理,領用時需經實驗室負責人批准。

4、貴重小型儀器裝置均應加鎖保管,房門安裝雙鎖。

5、下班離室前,必須檢查水、電、鎖。

四、防汙染

1、有害有毒氣體不得任意排放,必要時應到有毒氣櫃的地方處理。

2、有毒物品的空容器、包裝物和廢棄物,應交裝置科統一處理,不得隨意亂扔亂倒和當廢品出售。

實驗室安全制度12

(一)生物教師是學生進行各類生物實驗的指導者和監護者。每次實驗課前,教師必須進行先期實驗,以確認實驗的成功率和安全性,確保學生的人身和健康不受傷害。

(二)每次實驗課,教師必須強調安全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式。如果教師未強調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式,意外事故責任由教師承擔;如果學生違反安全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式,意外事故責任由學生承擔。

(三)實驗過程中若需要使用刀、剪等利刃器械,教師務必囑咐學生正確使用器械的方法,告誡學生不要相互爭搶或動作粗魯,以防被利刃扎傷、劃傷。一旦出現意外,輕則速到醫務室進行包紮,重則速帶學生到醫院進行治療。

(四)在使用乙醚時,教師應嚴格控制劑量和告誡學生正確的操作方法,並採取良好的通風措施,防止發生過敏或被麻醉的事故,一旦發生意外,教師應立即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

(五)在使用乙醚過程中,教師一定要嚴格控制乙醚的濃度和數量,防止高濃度乙醚的丟失。一旦發生丟失應立即追查,避免誤飲造到中毒事故。

(六)在觀看各類標本時,對易碎、有毒等有礙學生身體健康的標本,教師務必反覆強調注意事項,防止發生意外。

(七)實驗課結束之前,教師應關好總電源,囑咐學生關好窗戶,最後由教師鎖好大門,確保實驗室的安全。

(八)演示實驗所用實驗器材及藥品,必須由任課教師親自領取和歸還,不能由學生代領、代還,防止中途丟失而造成事故。

生物實驗室安全操作規程

實驗室安全制度13

一、實驗室內應保持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和談笑。

二、實驗室內一切裝置在使用時要細心謹慎。

三、實驗室內一切儀器裝置未經允許不得拆開,不準攜帶室外。

四、實驗室內任何用電裝置和電源不準任意摸弄,以防觸電危險。

五、任何線路未經指導教師同意,不可接通電源。

六、操作電源開關時,不可兩手同時操作,要避免面對開關。

七、任何儀表和電器,在未熟悉其使用方法前不得應用。

八、在進行電壓、電流測量時,應注意電路中的電壓表和安培表,如指標迅速指向刻度盤末端,應立即斷開電路,檢查原因,重新聯接。

九、在實驗過程中發生事故時,不要驚慌失措,應立即斷開電源,保持現場並報告指導教師檢查處理。

實驗室安全制度14

一、實驗室是教學科研的重要基地,實驗室的安全管理是實驗工作正常進行的基本保證。凡進入實驗室工作、學習的人員,必須遵守實驗室有關規章制度,不得擅自動用實驗室的儀器裝置和安全設施,不準在實驗室吸菸,就食,不準隨地吐痰。

二、實驗室工作人員及參加實驗的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安全條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三、實驗室內安全設施、標誌必須齊全有效。

四、實驗室供電線路的安裝必須符合實驗教學的需要和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定期檢查,及時維修。

五、實驗室要做好防火、防觸電等工作,要配備滅火機等消防器材。

六、實驗室要採取防盜措施,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非實驗室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儀器保管室內。

七、每日最後離室人員要負責檢查水、電、門窗等有關設施的關閉情況,確認安全無誤,方可離室。節假日前各室人員應進行安全檢查,並作好記錄。

八、對實驗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整改,若發生安全事故,應在採取補救措施的同時如實報有關部門,對造成安全事故者,應根據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及時處理。

九、實驗室工作人員作為實驗室安全防護的當然責任者,應隨時隨地按照本制度進行檢查,做好安全防護工作,院領導要經常督促檢查。

十、實驗中如發生事故,應有急救措施,同時保護現場,並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實驗室安全制度15

1、物理教師是學生進行各類物理實驗的指導者和監護者,每次實驗課前,教師必須進行先期實驗,以確認實驗的成功率和安全性,確保學生的人身和健康不受到傷害。

2、每次實驗課,教師必須強調安全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式。如果教師未強調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式,意外事故責任由教師承擔;如果學生違反安全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式,意外事故責任由學生承擔。

3、學生在進行電學方面實驗時,能用安全電壓(36V)代替的儘量用安全電壓,不能替代時必須向學生說明正確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4、學生在進行帶電實驗時,尤其是使用220V電壓進行實驗時,一旦出現觸電、斷路、短路的情況,教師應採取正確的搶救方法和檢查程式,防止意外事故或連鎖事故的發生。

5、使用汞做各類實驗時,應防止容器的破損和汞的飛濺。一旦出現汞散失,要及時進行處理。

6、在進行力學等實驗時,應告誡學生所使用的導軌、配重等物品的墜落,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7、在進行光學、熱學實驗時,若使用明火(蠟燭、酒精燈)時,實驗完成後必須熄滅火源,教師負責最後的總檢查。

8、實驗課結束之前,教師應關好總電源,囑咐學生關好窗戶,最後由教師鎖好大門確保實驗室的安全。

9、演示實驗所用實驗器材及藥品,必須由任課教師親自領取和歸還,不能由學生代領、代還,防止中途丟失而造成事故。

1、生物教師是學生進行各類生物實驗的指導者和監護者。每次實驗課前,教師必須進行先期實驗,以確認實驗的成功率和安全性,確保學生的人身和健康不受傷害。

2、每次實驗課,教師必須強調安全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式。如果教師未強調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式,意外事故責任由教師承擔;如果學生違反安全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式,意外事故責任由學生承擔。

3、實驗過程中若需要使用刀、剪等利刃器械,教師務必囑咐學生正確使用器械的方法,告誡學生不要相互爭搶或動作粗魯,以防被利刃扎傷、劃傷。一旦出現意外,輕則速到醫務室進行包紮,重則速帶學生到醫院進行治療。

4、在使用乙醚時,教師應嚴格控制劑量和告誡學生正確的操作方法,並採取良好的通風措施,防止發生過敏或被麻醉的事故,一旦發生意外,教師應立即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

5、在使用乙醚過程中,教師一定要嚴格控制乙醚的濃度和數量,防止高濃度乙醚的丟失。一旦發生丟失應立即追查,避免誤飲造到中毒事故。

6、在觀看各類標本時,對易碎、有毒等有礙學生身體健康的標本,教師務必反覆強調注意事項,防止發生意外。

7、實驗課結束之前,教師應關好總電源,囑咐學生關好窗戶,最後由教師鎖好大門,確保實驗室的安全。

8、演示實驗所用實驗器材及藥品,必須由任課教師親自領取和歸還,不能由學生代領、代還,防止中途丟失而造成事故。

邯鄲市第十九中學化學實驗室安全制度

化學實驗室的藥品是按照保管試劑的要求進行分類存放,做到放火、防水、乾燥通風、避免陽光照射等,雙人雙鎖。在對藥品存放室進行一系列的檢查後,並對突發事情的處理可採取以下方案進行解決。對於一般藥品如:遇熱易變質、見光易變質、易風化、易潮解等試劑都按照存放方法避光、陰涼、通風、容器密封完好、深棕色瓶存放。對於危險藥品因不同化學藥品,各有各的特性,都採用不同的處理措施。在藥品存放室裡:

1、易燃的液體如汽油、苯、乙醇等應遠離火源、熱源、電源,遇火極易燃燒,應該採取用乾粉滅火器或者CO2滅火器撲滅。

2、易燃固體如P4、Mg 等著火點低,受熱、都能夠引起劇烈燃燒,與氧化劑、爆炸性試劑分格存放,如發生意外應用沙子、化學泡沫滅火器、和乾粉滅火器滅火。白磷長期用水密封儲存。定期檢查,半月一次。

3、遇水燃燒爆炸的物質如Na、K、Ca、電石等遇水產生大量的熱,因此,一直用煤油密封保管,並定期檢查,半月一次。如遇特殊情況,遇火發生燃燒爆炸,發生危險應採取用沙、或者CO2滅火器進行撲滅。

4、腐蝕性試劑如強酸、強鹼、液溴等存放在陰涼通風處,發生意外應該用抹布擦淨,再用水洗淨。

5、做到危險品的專室保管,而且堅持做到兩把鎖兩把鑰匙,兩人保管,只有在兩人同時在的時候才能到用危險物品。

在學生做實驗時,有時也會發生意外,實驗室也有相應的措施來處理。

1、強酸:如H2SO4、HNO3、HCL應該先用乾布擦淨,然後再用NaHCO3洗滌,最後用水沖洗。

2、強鹼物質如NaOH、KOH濺到面板上先用水沖洗,再用2—4%醋酸或1—2%的硼酸擦洗。

3、一些常用的鹽沾到面板上,不同的鹽應採取不同的措施。

a、AgNO3應用KI擦洗。

b、KMnO4應用NaHSO4或NaHSO3的水溶液清洗。

c、重鉻酸鉀(銨)先用水洗後,再用3%的Na2SO3或Na2S2O3溶液洗滌。

d、甲醛沾到面板上應立即用2%NaHCO3或肥皂水洗滌。

e、苯酚沾到面板上應先用溫水洗滌,然後用乙醇清洗。

f、苯胺應用75%的乙醇或者5%的乙酸進行洗滌,然後再用水清洗。

4、對於每一個學生實驗,在有強酸強鹼和有毒試劑、易燃易爆藥品的情況下,嚴格把關,每堂課後認真檢查,嚴禁學生私自將強酸強鹼和有毒試劑、易燃易爆藥品帶出實驗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