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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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最新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通用7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最新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通用7篇)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1

一、目的

規範各類實驗操作,保證化驗員操作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財產不受損失,確保檢測工作正常有序地進行,並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實驗室各類操作的安全管理。

三、職責

實驗室負責人負責對安全操作的監督;化驗員負責安全操作規範的貫徹實施。

四、內容

(一)、一般要求

1、嚴禁化驗人員將與檢驗無關的物品帶入化驗室(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2、凡從事各種產品檢驗的工作人員,都應熟悉所使用的藥品的效能,儀器、裝置的效能及操作方法和安全事項;

3、進行檢驗時,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規程進行,掌握對各類事故的處理方法;

4、實驗室內要有充足的照明和通風設施;

5、進行檢驗時,勞動保護用具必須穿戴整齊;

6、所有藥品、樣品必須貼有醒目的標籤,註明名稱、濃度、配製時間以及有效日期等,標籤字跡要清楚;

7、禁止用手直接接觸化學藥品和危險性物質,禁止用口或鼻嗅的方法去鑑別物質。如工作需要,必須嗅聞時,用右手微微扇風,頭部應在側面,並保持一定距離。嚴禁用燒杯等器具作餐具或飲水,嚴禁在實驗室內飲食;

8、用移液管吸取有毒或腐蝕性液體時,管尖必須插入液麵以下,防止夾帶空氣使液體衝出,用橡皮吸球吸取,禁止用嘴代替吸球;

9、易揮發性或易燃的液體儲瓶,在溫度較高的場所或當瓶的溫度較高時,應經冷卻後方可開啟;

10、凡參加實驗專案的人員,必須熟悉所使用物質的性質,操作規程、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項;

11、在進行有危險性工作時,應採取安全措施,參加人員不得少於二人;

12、在器具中放加熱藥品時,必須放置平穩,瓶口或管口禁止對著別人和自己;

13、加熱試管內的溶液時,管口不得對著面部,加熱時要不停地搖晃,以防止因上下溫度不均發生沸騰而引起的燙傷,加熱蒸餾結束後應先拿出冷凝管後移開酒精燈以防產生倒吸使儀器破裂;

14、在移動熱的液體時,應使用隔熱護具輕拿輕放,穩定可靠;

15、工作服一旦被酸、鹼、有毒物質及致病菌等玷汙時必須及時處理;

16、停電停水時,要及時切斷電源,關閉水閥;

17、廢酸廢鹼,有機溶劑以及易燃物質,必須經過中和處理後,方可傾倒指定地點,禁止直接傾入水槽中;

18、化驗工作結束後,所有儀器裝置要清洗乾淨,切斷電源,關閉水、電、氣閥門,溶液、試劑和儀器應放回規定地點;

19、下班時,應檢查電源是否切斷,水、氣閥門是否關閉;

20、實驗室內應設定砂箱、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當室內發生易燃易爆氣體大量洩露的危險情況時,應立即停止動用明火及能產生火花的工作,立即關閉閥門,開啟門窗,加快通風。

(二)、玻璃儀器的安全使用

1、玻璃儀器在使用前要詳細檢查,有裂紋或損壞的不得使用;

2、搬取有液體(1升以上)的瓶子時,必須一手握住瓶頸部,一手託瓶底,不準單獨握住頸部以防負荷大、重而崩裂脫落,較大的.瓶子宜放在瓶架上搬取;

3、在常壓下使用的玻璃器皿,溫度不得超過500℃(指硬玻璃),下壓或負壓操作時,不得超過400℃,溫度的升降應緩慢進行;

4、裝鹼性溶液的瓶子,宜使用膠皮塞,以免腐蝕粘住;

5、清洗裝有腐蝕性、危險性物質的器具時,必須將危險物質除淨後,再用水清洗乾淨;

6、非耐熱器皿和廣口瓶、量筒、表面皿、稱量瓶等,禁止用明火直接加熱,不得在器皿內進行放熱的操作,如器皿內有水珠應放在烘箱中烘乾;

7、注意勿使玻璃和瓷器區域性受熱、受冷。例如在加熱、冷卻裝置的操作過程中,防止器皿區域性急劇的溫度變化而破裂。

(三)、電器裝置的安全使用

1、嚴格遵守電器作業安全規定,非電工嚴禁從事電器作業。檢修電器裝置、線路、開關照明、安裝臨時電源作業,均應由電工作業;

2、電器裝置,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接地,推上電閘時要扣緊,拉下電閘時要徹底,推進必須快速;

3、在同一電源上,不能同時使用過多儀器裝置,以免造成負荷過大;

4、使用電器裝置時,要檢查電源電壓是否與使用裝置的電壓相符;

5、絕緣不合格,導線裸露或破裂,發現漏電的電器裝置儀器,不準使用,要儘快修理;

6、如電器裝置的線路一旦發熱或溫度超過規定,而發生故障,應立即切斷電源,由電工檢修;

7、電器裝置應嚴防受潮,禁止用溼布擦拭電源開關。如有水珠附上,禁止拉、合電閘;

8、在加熱電器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當用電爐加熱的容器破裂時,必須切斷電源,然後再進行處理;

9、所有電熱裝置,必須放在石棉板上,發熱量大的裝置還應架空,並採取隔熱措施;

10、當室內有易燃易爆氣體和蒸汽時,必須確認合格後,方可給電器裝置和儀器送電;

11、在有易燃易爆氣體、粉塵的室內,所用的電器裝置和照明應符合防爆要求;

12、發現有人觸電時,應先切斷電源,並立即進行搶救。

(四)、有毒、有害物質的管理與使用

A、管理

1、盛裝有毒物質的容器,在標籤應註明“有毒”或“劇毒”字樣和醒目的危險標誌;

2、凡毒性化學品應分類貯存,不得與易燃易爆物品及氣化腐蝕性等化學品貯存在統一庫房;

3、凡劇毒化學品應用專門鐵櫃單獨存放,堅持雙人兩鎖兩本帳制度;

4、建立健全的毒藥品管理制度,入庫、發放時必須認真檢查記錄,定期清點,帳物必須一致,發現數量不符時應立即認真追查原因,及時報告,毒品應配備兩名專人進行管理,堅持雙人兩鎖兩本帳制度;

5、有毒藥品庫嚴禁非保管人員入庫,保證有毒藥品庫絕對安全;

6、各部門領取有毒藥品必須由兩名可靠的專人負責,並填寫領料單,登記數量;

7、有毒藥品的發放與領取應加強計劃管理,使用部門(單位)領導應嚴格履行有毒藥品領用審批手續;

8、使用部門按生產、檢驗的需要定期編制計劃送相應部門。

B、使用

1、有毒藥品庫貯存量不得過多,一般不許超過一個月的使用量;

2、使用有毒藥品時,必須當日使用,當日領取,用多少領多少,嚴加保管,不準無關人員接觸,如使用有剩餘,必須立即退回有毒藥品庫,不準在使用地方存放;

3、使用過的裝置工具一定要清洗乾淨,使用過的廢水一定要進行處理,並定期取樣化驗分析,沉澱的廢渣要埋在指定的地點;

4、凡裝放有毒藥品的工具如鐵罐、麻袋、玻璃瓶、塑料袋等不許亂放、隨意處理,必須經過消毒,化驗無毒才能使用或處理;

5、在使用有腐蝕性、刺激性及劇毒物品時,如:強酸、強鹼、濃氨水、氫化物、三氧化二砷、碘等必須戴膠皮手套和防護眼鏡,且須有人監護;

6、禁止將有毒物質或致病菌擅自挪用或帶出實驗室,發現丟失或被盜竊,應及時報告;

7、從事微生物檢驗的人員,工作結束後應洗手消毒,下班時應脫下工作服。

(五)、易燃易爆物質的安全使用

1、凡使用與空氣混合後能形成爆炸的混合物時,必須在通風櫥內進行操作;

2、嚴禁在火源附近進行易燃易爆物質的操作。酸、苯、甲苯、丙酮、汽油等易燃物質,其附近不得有明火;

3、進行有爆炸性的操作,所用的玻璃容器,必須使用軟木或膠皮塞,禁止使用磨口瓶塞;

4、禁止將易燃物質(如苯、甲醇、乙醇等)進行明火蒸餾或加熱。其沸點低於100℃者,應在水浴上加熱,沸點高於100℃者,應在油浴上加熱。水浴和油浴應使用閉式電爐,禁止油浴加熱到接近油的著火溫度;

5、加熱易燃液體時,必須在冷卻迴流器的燒瓶中進行;

6、蒸發可燃液體時,禁止將蒸汽直接排在室內空間;

7、熔融石蠟時,應放在砂浴上進行,切莫過熱,以免著火;

8、禁止將氧化劑與可燃物品一起研磨,不能在紙上稱量氫氧化鈉;

9、使用爆炸性物品(如:高氯酸、過氧化氫等)禁止振動、碰撞和磨擦;

10、易發生爆炸危險的操作,應採取安全隔離措施,具有特別危險的操作(如使用放射性物質)應採取特殊防護措施,並在符合規定的隔離室內進行;

11、加熱操作或實驗過程中,如發生著火爆炸,應立即切斷電源,熱源和汽源進行滅火;

12、取用鉀、鈉、鈣、黃磷時必須使用專用鉗子,禁止用手接觸。鉀、鈉、鈣存放在煤油中,禁止與水或蒸汽接觸,黃磷應放在水中,均應浸沒於液體下面與空氣隔離;

13、揮發性有機藥品,應放在通風良好的地方、冰箱或鐵櫃內,低燃點的易燃品,不能放在火源附近,若室溫過高時,應備有冷卻裝置。

(六)、腐蝕性、刺激性物質的安全使用

1、稀釋濃酸時,必須將酸注放水中,用玻璃棒緩慢不停地進行攪拌,禁止將水直接注入酸中,稀釋時,應緩慢進行,若溫度過高應待冷卻後再進行;

2、溶解化學物品和稀釋濃溶液時,必須在耐熱容器和硬質玻璃器具中進行;

3、在處理髮煙酸和強腐蝕性物品時,要特別謹慎,防止中毒或灼傷;

4、當酸、鹼溶液、化學試劑灼傷面板或濺入眼睛時,應立即用清水沖洗、救護,情節嚴重的急送醫院;

5、開啟盛溴、過氧化氫、鹽酸、氫氟酸、發煙酸等物質的瓶塞時,瓶口不得對著人;

6、溶解氫氧化鈉或氫氧化鉀時,要嚴防沸騰濺出,酸鹼中和時應緩慢進行,嚴禁液體飛濺;

7、禁止濃硝酸與可燃物接觸;

8、如需將濃酸或鹼中和時,應先行稀釋,絕不許將濃酸、濃鹼直接中和。

(七)、防火安全

1、實驗室內嚴禁抽菸,不準亂拋火柴或其它火種;

2、實驗室必須設定防火裝置,由專人負責保管和補充,滅火器材應放在固定地點。化驗人員每人都必須熟悉防火知識,並能操作;

3、使用易燃揮易揮發試劑時,附近必須沒有火源或遠離火種;

4、酒精燈或噴燈必須在火種熄滅的情況下,才能新增酒精;

5、加熱可燃液體時,不能直接用火加熱,必須在水浴上加熱或加墊石棉網;

6、要經常檢查電線是否有漏電現象;

7、實驗室裡,可燃試劑的貯存不宜超過規定量(一個月的使用量)。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2

一、實驗室安全工作必須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凡在實驗室工作、學習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切實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水、防意外傷害等預防工作,確保人身及財產安全。

二、除正常實驗教學和科學研究以外,未經學校實驗管理員許可,任何實驗室不得挪作它用。

三、實驗室安全衛生管理要責任到人,銘牌標示。

四、實驗室儀器裝置和器材的存放要規範、整潔、有序,符合安全規範要求;實驗室嚴禁存放私人生活用品。

五、學校對新上崗的實驗室工作人員和入學新生要進行安全教育,使其瞭解實驗室消防安全環境和注意事項。所有人員都要具備消防安全常識,並能正確使用滅火器。

六、禁止在實驗室內吸菸、進食、留宿;不得在實驗室接待與實驗教學或科研等事項無關的人員。

七、實驗室工作人員要經常檢查、維護電器裝置和電源線路,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禁止擅自扳動電閘、亂接濫扯電源線路、超負荷用電;使用電烘箱、電烤箱、馬弗爐、電爐、電烙鐵等電熱器具時,要有專人現場管理,用完立即切斷電源;嚴禁非正常工作用電。

八、嚴格遵守公共網路資訊保安管理的有關規定,嚴禁利用網路實驗室製造、傳播有害或不良資訊。不得隨意拔、插網路線路及設施;不準私自拆卸、搬移任何裝置。

九、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妥善存放,專人保管;對劇毒物品要嚴格執行管理和領用制度。

十、學生實驗結束後要做好裝置、器材、工具等的復原及實驗場所的清潔整理,使之保持正常狀態。工作人員要檢查切斷電源、水源和氣源等,關窗鎖門後方可離開實驗室。

十一、學校(或實驗教學中心)對各實驗室的房門鑰匙實行統一管理,每個實驗室必須有一把鑰匙交由學校集中保管,以備急用。各處室責任人或負責人要妥善保管實驗室鑰匙,不得私自配製或轉借他人;若有遺失或損壞要及時報告,並採取補救措施。

十二、寒、暑假前必須對實驗室安全衛生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假期停用的實驗室要加貼封條。

十三、實驗室管理員要對所制定的具體制度和措施,嚴格執行。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3

一、實驗室是教學科研的重要基地,實驗室的安全管理是實驗工作正常進行的基本保證。凡進入實驗室工作、學習的人員,必須遵守實驗室有關規章制度,不得擅自動用實驗室的儀器裝置和安全設施,不準在實驗室吸菸,就食,不準隨地吐痰。

二、實驗室工作人員及參加實驗的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安全條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三、實驗室內安全設施、標誌必須齊全有效。

四、實驗室供電線路的安裝必須符合實驗教學的需要和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定期檢查,及時維修。

五、實驗室要做好防火、防觸電等工作,要配備滅火機等消防器材。

六、實驗室要採取防盜措施,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非實驗室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儀器保管室內。

七、每日最後離室人員要負責檢查水、電、門窗等有關設施的關閉情況,確認安全無誤,方可離室。節假日前各室人員應進行安全檢查,並作好記錄。

八、對實驗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整改,若發生安全事故,應在採取補救措施的同時如實報有關部門,對造成安全事故者,應根據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及時處理。

九、實驗室工作人員作為實驗室安全防護的當然責任者,應隨時隨地按照本制度進行檢查,做好安全防護工作,院領導要經常督促檢查。

十、實驗中如發生事故,應有急救措施,同時保護現場,並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4

一、確保全體實驗人員自身安全和公司財產不受損失,實驗人員應該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實驗室負責人為該實驗室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按“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自然災害事故)要求,作好安全管理工作。

二、實驗室主任應全面負責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檢查實驗室的安全情況,做好安全檢查記錄,並組織實驗室人員學習有關安全方面的檔案、法規,制定有關安全防範、措施;實驗室內的裝置的安裝和使用管理,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大功率實驗儀器裝置用電必須使用專線,嚴禁與照明線共用,謹防因超負荷用電著火。

三、定期檢查儀器裝置,保持儀器裝置效能良好,對於不經常使用或長期不用的裝置,應定期通電、保養。

四、實驗室內的實驗人員必須掌握實驗室裝置、儀器操作方法,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實驗室負責人有責任監督實驗人員按操作規程操作。

五、實驗室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在實驗室內吸菸,在實驗過程中,實驗人員要遠離迴轉、移動及起吊位置,不得超載使用起吊裝置,注意他人和自身安全。

六、實驗室門鑰匙由該實驗室管理人員管理,技術中心需到實驗室

管理管理人員處借用,並做好交接手續。鑰匙不得隨便交給他人,嚴防丟失、配製。嚴禁挪用、損毀實驗室內的電氣設施和器材。

七、保持室內清潔、整齊,實驗工作完成後,注意關好門窗,斷電,檢查實驗室內儀器裝置是否完好,確保實驗室內沒有異常,方可離開。

八、負責實驗室管理的人員,下班前應檢查實驗室的門窗及電源都關閉且無異常情況後方可離開。

九、未經實驗室工作人員許可,任何人不許隨意動用實驗室的儀器裝置。凡使用貴重、大型精密儀器及壓力容器或電器裝置時,使用人員必須遵守操作規程,堅守崗位,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因不聽指導或違反操作規程,導致儀器裝置損壞要追究當事者責任,並按有關規定給以必要的處罰。

十、班後和節假日,要切斷電源、水源、關好門窗、保管好貴重物品,清理實驗用品和場地。凡因保管不當,違章操作,工作失職發生火災、事故、被盜造成損失,應追究實驗室管理人員和當事人的責任。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5

一、實驗室的技術安全,環境保護,衛生和消防工作是關係到人身安全和財產安的大事。要經常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安全知識的教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驗室每學期應對實驗室安全技術管理工作情況進行一次認真檢查。

二、每個實驗室(研究室、貴重精密儀器室)設一名安全負責人,對不符合規定的操作或不利於安全的因素進行監督,有權停止有礙安全的操作。

三、各實驗室(倉庫)應根據各自工作特點,制定出具體要求和措施條例,並懸掛在明顯的地方,嚴格貫徹執行,每逢重大節假日要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四、對易燃、易爆和劇毒危險品,要按規定設專用庫房存放,並指定專人妥善保管。領用時要嚴格手續,必須經實驗室主任簽署意見,報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使用,同時要有可靠的安全防範措施,剩餘部分要立即退回倉庫,並作好詳細記錄。

五、各種壓縮氣瓶,不可靠近熱源,離明火距離不得小於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晒,使用時禁止敲擊和碰撞,外表漆色標誌要保持完好,專瓶專用,嚴禁私自改裝其它氣體。

六、電氣裝置或線路必須按規定裝設,禁止超負荷用電。不準亂拉亂接電線,實驗室必須拉接的臨時線,用畢應立即拆除。

七、未經學校稽核批准,嚴禁使用電加熱器具。凡擅自使用電加熱器具者,除沒收器具,對使用人進行批評教育外,並按有關規定罰款。

八、有接地要求的儀器必須按規定接地,定期檢查線路,每個實驗室的安全用電、用水工作及其閘閥啟閉等由該實驗室管理人員負責。

九、實驗室內未經保衛部門批准不得明火取暖。嚴禁抽菸,除必須使用明火實驗的場所外,都需保衛部門批准才能使用明火,有違反者,實驗室工作人員有權進行制止。

十、對違章操作,玩忽職守,忽視安全而造成失火、被盜、汙染、中毒、人身重大傷損,精密、貴重、大型儀器裝置損壞等重大事故,實驗室要保護好現場,立即向本單位報告。有關部門要及時對事故做出嚴肅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對隱瞞不報或縮小、擴大事故真相者,應予以從嚴處理。

十一、新建和擴改建實驗室時必須將有害物質、有害氣體處理工作列入計劃一起施工。

十二、對違反本條例或不顧國家有關規定自行其是,學校保衛部門、實驗室管理部門有權停止其實驗和作業,並做出限期整改的決定。凡是被勒令整頓、改造的實驗室(裝備),在採取相應的措施並經市級有關部門測試合格後方可重新工作。

十三、健全安全規章制度,完備安全防範設施,各種安全設施要定期檢查,不準任何人以任何藉口借用或挪用。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6

一、實驗室由上自然科學課教師負責管理。

二、實驗臺、凳,應編號。學生上課要排隊進入室內按編號就座,保持室內肅靜、整潔,不準打鬧、不準在臺上、牆上亂刻亂畫。

三、上實驗課前,教師必須預習實驗內容,明確目的要求,熟悉方法步驟,掌握基本原理。

四、學生認真聽教師講解實驗目的、步驟、儀器效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

五、學生要自己動手,親自操作,仔細觀察實驗現象,認真記錄,實事求是填寫報告,不允許抄襲別人的實驗結果。

六、實驗時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發生,如發現跡象應立刻報告教師處理。

七、儀器、藥品和試劑不得濫用和損壞,應違章操作損壞儀器、裝置,照價賠償。

八、室內物品一律不得私自帶出室外,違者批評教育。不聽勸告者,公開點名批評或罰款。

九、實驗完畢,必須清點儀器,在原處擺放整齊,做好清潔工作,有秩序的離開實驗室,並關好門窗,如失職造成損失,扣學期貢獻獎或按損失程度,追究事故責任。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7

1、進入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實驗室的規章制度,服從本室人員的安排和管理,保持室內肅靜和整潔,做到文明實驗。

2、使用儀器裝置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認真填寫使用記錄,發生故障或損壞應及時報告實驗室管理人員。

3、實驗室應保持整潔、安靜、禁止吸菸,嚴禁存放個人物品,不得隨意住宿,更不得將儀器裝置、場地私自租借給他人使用。

4、使用濃硝酸、鹽酸、硫酸、高氯酸、氨水時,均應在通風廚或在通風情況下操作,如不小心濺到面板或眼內,應立即用水沖洗,然後用5%碳酸氫納溶液(酸腐蝕時採用)或5%硼酸溶液(鹼腐蝕時採用)沖洗,最後用水沖洗。

5、使用玻璃儀器時,要按操作規程,輕拿輕放,以免破損,造成傷害。

6、嚴禁用溼手開啟電閘和電器開關,禁止使用漏電儀器,以免觸電。

7、消防器材要放在明顯位置,嚴禁將消防器材移作別用。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盜、防爆炸、防破壞工作,防止事故的發生。

8、易燃溶劑加熱時,必須在水浴中進行,避免使用明火,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實驗,要嚴禁煙火,易燃易爆物品的儲存必須符合安全存放要求。

9、保持實驗室環境整潔,走道暢通,裝置器材擺放整齊。實驗室用的所有儀器,都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儀器使用完畢後拔出插頭,將儀器各部旋鈕恢復到原位。

10、下班時,整理好器材、工具和各種資料,切斷電源,關好門窗和水龍頭。

11、外來人員進入實驗室做實驗或參觀學習,需經部門經理批准同意後方可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