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餐飲員工管理制度範本(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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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小型餐飲員工管理制度範本(通用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小型餐飲員工管理制度範本(通用5篇)

小型餐飲員工管理制度1

1、 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如有違反,按集團相關規定處理。

2、 請假提前三天告之領導,請假條一天前送到,必須由本人或親屬送達,病假當天須寄交病假條,醫院證明,必須由本人送達,如有特殊情況,可親屬代送。

3、 上班時必須按規定著裝,戴工號牌,著裝要整齊乾淨,不佩帶首飾(手錶除外),不留長指甲,女餐飲員工要統一盤花,化淡妝,穿肉色絲襪,男餐飲員工不得留長髮,鬍鬚,穿深色襪子。

4、 站位期間,站位要端正,不可背靠牆或傢俬櫃,不得私自竄崗,打鬧,爭吵,不得跑,大聲喧譁,唱歌。

5、 要時刻用好禮貌用語,必須“請”字當頭,“謝”不離口,如遇客人或領導要主動打招呼。

6、 上班期間不得玩或接聽私人電話,手機一律關機,上下班必須走餐飲員工通道,不可走前門,不得進入吧檯重地。

7、 上班期間不能擅用店內設施及物品。

8、 不得擅自接觸客人的隨身物品,不得與客人帶的小孩嬉戲玩耍。

9、 熟悉本店現階段供應的酒水和菜單價格。

10、 禁止偷吃偷喝,偷拿店內財務,情節嚴重者將轉交司法部門處理。

11、 內部餐飲員工的私用物品不可帶入餐廳,統一放在更衣櫃。

12、 當班領班及值班人員必須檢查好燈,門窗,排風,水電及衛生;

13、 餐飲員工用餐時不可倒飯倒菜,禁止浪費。

14、 下級必須服從上級,上級有錯也要先服從後投訴,要有層級管理,不得頂撞,爭吵。

15、 工作期間不要嚼口香糖,不要吃零食,在任何時候都要維護自身的形象,不要發脾氣。 嚴禁在店內外打架鬥毆,違者重罰。

小型餐飲員工管理制度2

為了提高刁家燉肉館的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益,貫徹“各盡所能”,也為貫徹“按勞分配”原則提供重要依據。特制定考勤管理制度,暫訂以下條款:

一、總則:

經理是考勤管理者。各部門要實事求是,認真執行。

各部門員工必須嚴格遵守考勤制度,以及現行的點名制度。

各位員工必須嚴格按照酒店規定的時間上下班,各部門員工不得私自倒班,換休,如有特殊情況需向經理提出申請,否則按曠工一天處理,如換休造成工作脫節或重大過失者視情況予以嚴肅處理。

二、點名及考勤統計規定:

所有員工出勤均須點名, 忘記點名者,須當日向經理說明理由,由經理核實後,且接受每次扣罰2元處罰,未履行相應手續者按曠工處罰;每個部門管理員,每月25日須將次月排班表交經理,因特殊原因需要臨時更換班次的,須向經理說明。一律按核對的考勤計算員工工資,考勤記錄統計時間為每月1日至5日,每月4日前需將前月員工考勤表核對後連同《請假單》一併交經理。

考勤記錄和考勤報表將作為工資表製作的最終依據,一經交到經理,各部門無權更改或補充。如因病事假、公差、外勤等特殊原因未能點名,應向所在部門經理說明情況。

三、考勤的計算:

全勤:正常工休外沒有請假,遲到,早退,曠工的,全勤獎50元,工休沒休的加發當天基本工資。

休班:本店員工每月有2天休班,

遲到:工作時間開始30分鐘內未簽到;

早退:工作時間結束前30分鐘內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曠工: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含30分鐘);

請假未經批准或不服從工作分配,擅自不到崗;

不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或無正當理由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凡各種假期逾期,未向有關部門辦理續假手續;

上班時間擅自離開工作崗位60分鐘以上;

弄虛作假出具假證明,請假事由與休假事實不相符;

利用病、事假為其他單位或個人從事有關贏利性業務;

四、請假規定:

1、病假:

員工病假一般須經鎮級以上醫院開具證明,可向部門經理請假,但不可電話或委託他人請假或代他人請假(特殊情況除外)。無醫院的病假無效、員工請病假在2天以內則經理批准,2天以上須經總經理批准;員工如患急病出需立即通知部門經理請假,並儘快補辦有關手續,以便部門統籌安排工作,非工傷的病假需按酒店規定扣除相應工資,工傷按有關政策執行。

2、事假:

員工因私事不能上班,可以提前一天申請事假。事假在2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批准, 2天以上須經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的事假按曠工處理,假期內按酒店規定扣除相應的工資。

3、特別休假:

法定假日:全年共3天,春節3天,

婚假:本人結婚,休假7天;子女結婚,休假1天

喪假:配偶、父母(含養父母、繼父母)、子女的葬禮,休假7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葬禮,休假1天;

五、缺勤及請假期間工資待遇:

1、遲到(早退):按扣罰5元計算

2、病假:病假只取消當天基本工資

3、事假:

A:事假1天,取消當天基本工資+扣1天基本工資

B:事假2天,取消當天基本工資+扣2天基本工資

C:事假3天,取消當天基本工資+扣3天基本工資

如此類推,直至當月工資扣完為止。

曠工:

A:曠工60分鐘以下考勤記遲到+罰款5元

B:曠工2小時以下的考勤記遲到+罰半天工資款

C:曠工半天,取消當日半天基本工資+扣1天基本工資;

D:曠工1天,取消當日基本工資+扣2天基本工資;

E:曠工2天,取消當日基本工資+扣4天基本工資;

F:連續曠工3天自動離職。

六、離職的處理辦法

辭職:到工資發放日發放未發放的工資,工作滿半年的押金全額退還,不滿半年的扣除服裝摺舊費。

自動離職或開除:沒收所以未發放的工資及獎金,押金。

七、請假批准許可權

1、請假,必須經批准

2、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1-2天由部門經理批准,2天以上由總經理批准。

3、部門經理級員工請假須由總經理批准;

小型餐飲員工管理制度3

1、遵守考勤制度,上崗前檢查個人儀容儀表,以飽滿精神狀態投入工作。

2、瞭解例會內容,及當天工作安排,熟記當天菜品酒水供應情況,急推、沽清與特色菜品等。

3、餐前檢查各區域的設施、照明系統,餐桌、餐椅是否損壞,硬體設施是否運轉正常。

4、值早班人員按單中數量領用補充本區域低值易耗品,以備開餐使用。

5、餐前整理檢查本區域檯面、餐具等衛生,並按標準把餐具擺放整齊。

6、按照所定工作崗位,面帶微笑,標準站姿熱情迎客,無論何時何地只要見到客人必須點頭微笑親切致意。

7、客到時,必須請客人出示導購卡,在餐中應將導購卡插在餐位的臺卡上,不可隨意亂放;餐中不得將臺卡拿下餐檯,必須放在相應的餐檯上。

8、餐中不可扎堆聊天,不可倚靠在服務檯,始終保持正確的站姿。

9、客到後根據情況,為客人套放椅套,並做相應示意與提醒。

10、有針對性的運用推銷語言介紹建議客人點茶點酒。

11、餐中要求值臺人員為客進行熱情周到、靈活的服務,具有良好的與客親情溝通意識以及員工之間相互協助的團隊意識。

a、無論餐中服務還是為客結賬,只要值臺人員離開本區域,必須與鄰臺人打招呼,並進行相應的.工作交接。

b、作為鄰臺前來協助其值臺的人員,在其回來後,一定要進行必要的交接,以免延誤時機或客情等

12、上菜前,要求先整理檯面擺撤菜盤,上菜必須報菜名。

13、能夠根據不同的情況,為客人提供分菜服務。

14、席間服務中,應先徵詢客人意見,再為客人撤換菜盤、骨碟等餐具。

15、餐中保持檯面整潔,桌面雜物(紙巾、殼、骨、刺等)應及時用夾子、托盤清理。

16、對客人勤問勤添酒水,有良好的酒水推銷意識。(抓住任何機會和永不放 棄最後的推銷機會)

17、餐中值臺人員應勤巡臺,加強眼神服務意識,觀察客人需求,對客人的需求必須有應答聲。

18、值臺人員應保持良好的上菜劃單習慣,及時發現錯菜、漏菜以及所須催的菜品。

19、催菜應根據菜品情況和客人情況進行適時催菜,不可隨意下催選單。

20、及時將放在服務檯上的菜品上桌,不可因上菜不及時,造成關於菜品溫度或上菜速度的投訴。

21、對於客人換臺、換菜、退菜、餐中預定等需求,必須及時通知主管。

22、對突發事件和客人投訴能靈活應變,巧妙使用語言與溝通技巧,處理不了時,及時彙報上級。

23、結賬時,核對選單,並準確核加整單與導購卡上的菜品,唱收賬單,最後由負責結賬的值臺人員和傳單員在導購卡上雙方簽字,將導購卡交於銀臺。儘量由銀臺人員(傳單員)來結賬。

24、對於閉餐後和結完帳的客人的服務,值臺人員不可忽視怠慢,必須善始 善終的保持優質的服務。

25、客人離開前主動提醒客人不要遺忘物品,如有發現客人遺忘、丟失物品應及時上報上交,不可私自藏匿,一旦發現給予開除。

26、餐中服務人員能適時、正確、充分的使用收碗車與樂百美進行快速翻檯;並在客人走後,按撤臺程式,將不同種類、規格的餐具和器皿標準碼放。

27、按擺臺標準補臺,並將餐椅集中整齊碼放於指定位置。

28、輕拿輕放小件餐具物品於指定地點,本區域人員自行清洗、擦拭、歸位。

29、值臺人員根據當餐使用情況,填寫低值易耗品領用單和餐具配備單。

30、區域指定人員於閉餐後換取布草,並準確填寫布草交接記錄。

31、值臺人員於規定時間內將pda集中送於指定的地方,不得延誤電腦更新。

32、閉餐後整理清潔區域、檯面等衛生,擦拭收碗車、樂百美車並放於指定地點,由領班檢查。

33、 檢查巡視區域有無隱患,關閉所有電源後,方可離崗。

小型餐飲員工管理制度4

食品安全關係到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係到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穩定。為保障消費者健康權益,保證餐飲食品安全,本單位鄭重承諾:

1、嚴格遵守、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餐飲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職責,落實餐飲服務安全各項管理制度。

2、保證依法取得和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等相關證照後從事餐飲服務活動,並按規定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3、依法建立並落實食品(原料)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新增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採購記錄制度,認真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食品合格證明檔案、產品標識和食品及原料質量,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嚴把進貨關,保證本單位食品(原料)購進的可追溯性、真實性,以防範和控制食品安全風險。查驗記錄儲存期限不少於二年。

本單位保證不採購使用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及其製品;不採購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製品;保證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供的肉類及其製品索證資料的真實性。

本單位保證不採購使用“地溝油”、“不合格一次性筷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的食品、食品原料、新增劑及食品相關產品。

4、保證提供餐飲服務的場所環境、裝置設施、佈局流程及操作過程符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的標準和要求。不使用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規禁止使用的食品及原料。

5、保證規範食用油脂和新增劑管理使用,杜絕新增非食用物質,不超範圍、不超劑量濫用食品新增劑。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裝材料,不使用未經消毒合格的餐飲具、工具、容器。

6、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督查制度,規範經營行為,提高餐飲服務質量和自律意識,同時自覺接受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承擔社會和法律責任。

小型餐飲員工管理制度5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良好的住宿環境,特制訂本規定:

一、宿舍統一由宿舍管理人員管理,其工作任務如下:

1、整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安全、衛生等;

2、監督輪值人員對環境衛生的清理和維護;

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及時上報;

4、 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公司領導並送醫院。

二、管理制度:

1、 員工宿舍為員工休息場所,每位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保持環境清潔。

2、 住宿人員需排輪值人員,負責公共地區的清潔,物品修善,水、電、門窗等的巡視、管理及其他聯絡事項。

3、 員工應自覺保持衛生間的衛生乾淨,講究公德,便後衝廁,管理人員應加強巡視。

4、 確保宿舍衛生,被褥要放整齊,生活用品擺放有序。內務管理及物品擺設應規範、整齊,衣物掛在指定區域。

5、菸灰、菸蒂不得丟棄地上,嚴禁將易燃易爆、劇放射物品、槍1支彈1藥、特種刀具等危險物品不得放置寢室。嚴禁在宿舍內亂寫亂畫,亂釘釘子。

6、 嚴禁在宿舍內賭博、酗酒或從事其他違法活動,一經發現視按酒店相關制度進行處罰。

7、 宿舍內不得私藏管制刀具,不準在宿舍內尋釁鬧事,嚴禁鬥毆、賭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動以及傳播放映反動、淫穢書畫、照片、錄音、錄影,堅決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不法行為。電視、收音機使用時聲音不得過大,以免妨礙他人休息。

8、 未經他人同意不得隨意翻動他人物品,違者按照酒店相關制度處罰。

9、 不得隨意損壞宿舍內的物品,違者按價賠償。

10、宿舍人員必須在晚上24:00時之前返回公司宿舍,超過24:00時未返回,宿舍長有權拒絕進入宿舍,工作原因除外。晚上24:00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若有違反者,給予20元罰款;因工作需要開燈時,離開後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11、 有損壞公共設施裝置的,並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沒有發現肇事人的,由宿舍人員均分承擔賠償金。

12、 住宿員工必須服從宿舍管理人員的管理,不許大聲喧譁,做到按時就寢,員工歸寢後無論任何情況,員工一律不得留外人。

13、 員工對所居住宿舍,應儘管理人責任,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床位。不準擅自轉調床位,不準冒名頂替住宿,不準私自留宿他人,如有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關係及進出時間。

14、 不得在員工宿舍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寢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不準在宿舍內臥床吸菸生產火取暖,不準使用電爐、電炒鍋、煤爐、煤氣灶、酒精爐、電飯煲燒飯炒菜,不得隨意亂拉私接電線、電燈和用電燈烘鞋,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15、 住宿人員的現金、貴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或被盜個人自負,嚴禁把門鑰匙轉交他人,進出房門時,要隨手關好門和窗。

16、 洗浴時注意安全,正確使用熱水器,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17、 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宿舍管理人員檢查。

18、 住宿人員不得私配、調換宿舍鑰匙,如有特殊需求上報酒店管理部門,由酒店管理部門統一配置。

19、 請工程部與每月1日、15日協同宿舍管理人員對宿舍水電、設施裝置、安全等進行檢查、維護,如酒店部門在抽檢中發現違規安全之類問題,將對其管理人、工程人員考核。

三、水、電的分配使用及規定:

1、 住宿人員住宿產生的相關水電費用由住宿人員統一平攤,具體費用劃分由宿舍管理人員統計。

2、 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3、 淋浴的水、電用畢即關閉,換下衣物及垃圾不得丟棄於浴室。

四、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外,並呈報公酒店管理 部門議處:

1、 不服從宿舍長的監督、管理者。

2、 在宿舍賭博(打麻將)、鬥毆及酗酒。

3、 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4、 擅自於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 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誡不改者。

6、 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7、 有偷竊行為者。

對有違反上述規定的人和事,酒店管理部門有權處理並根據違反情況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警告、罰款、情節嚴重者提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