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林綠化養護管理制度範本(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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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園林綠化養護管理制度範本(精選3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園林綠化養護管理制度範本(精選3篇)

園林綠化養護管理制度1

一、適用範圍

本制度規定適用於全市各類城市綠地園林規劃設計、建設和養護管理。

二、原則

(一)堅持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城市綠化規劃設計、建設應從“可持續發展”戰略出發,統籌兼顧生態效益和景觀效益,保持現有綠化存量,大力發展園林綠化事業,著重生態環境改善,使每一塊有限的綠地發揮最大生態效益。

(二)堅持以人為本原則

城市綠地建設應貫徹人與自然和諧共存的原則,因地制宜,各類綠地功能合理,滿足不同人群的使用要求,創造良好的生態和景觀效果,促進人們身心健康

(三)堅持科學規劃、科學種樹的原則

科學規劃各類城市綠地,堅持先規劃後建設的原則,做到建設必須有規劃,施工必須有設計。以科學的態度,按照季節栽種不同樹種,適地適樹,大力發展鄉土樹種。

(四)堅持“三高”、“三化”、“三精”原則

堅持高起點、高標準、高品位的原則,按照標準化、規範化、工藝化的要求,城市園林綠地規劃、施工和養護管理做到精心、精品、精細。

(五)堅持建設節約型園林的原則

按照自然資源和社會資源迴圈與合理利用的原則,在城市園林綠化規劃設計、建設施工、養護管理等各個環節中最大限度地節約各種資源,提高資源使用效率,減少資源消耗和浪費,獲取最大的.環境、社會和經濟效益。

三、城市綠地建設

昆明四季如春,年溫度變化不大,但幹、溼季分明,每年一月份和六月作為植樹月,一月份栽種以落葉樹為主的樹木,六月份栽種常綠樹為主的樹木,廣泛開展城市綠化義務植樹活動。

城市綠地建設與城市建設同步。保證500米服務半徑,大力建設城市公園綠地,建設城市溼地公園,打造城市風景林。

城市改造專案中的綠地履行報批手續,以儲存現有綠化為原則,不得隨意砍伐、移栽修剪樹木。

新建道路綠化以常綠喬木綠化為主,滿足道路綠地率指標要求。

樹木栽種按照“昆明市園林綠化樹木種植月曆”(見表一)的要求,選擇適合的樹木進行栽種。保證栽種成活率達95%以上。

四、綠化指標要求

(一)公園綠地綠化指標必須滿足《昆明市公園綠化規劃種植設計導則(試行)》中綠化面積不得少於公園用地陸地面積的80%,綠化用地內樹木的綠化覆蓋面積不得少於綠化用地面積的80%,常綠喬木的數量不得少於喬木總數量的80%的要求。

(二)居住區綠地率新區建設不低於30%,舊居住區改建綠地率不低於25%。

(三)道路綠化:園林景觀路綠地率不小於40%;紅線寬度大於50米的道路綠地率不小於30%;紅線寬度在40-50米的道路綠地率不小於25%;紅線小於40米的道路綠地率不小於20%,城市幹道綠化普及率98%以上,道路綠化達標率在80%以上。

(四)附屬綠地、防護綠地滿足綠化用地內樹木的綠化覆蓋面積不得少於綠化用地面積的80%。常綠喬木的數量不得少於喬木總數量的80%的要求。

五、園林綠化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為進一步加強園林綠化的規範化建設和管理,必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城市綠化條例》、《公園設計規範(CJJ48—92)》、《城市綠地設計規範(GB50420—2007)》、《城市綠化工程及驗收規範(CJJ/T82—99)》、《城市道路綠化規劃與設計規範(CJJ75—97)》、《城市綠化規劃建設指標的規定(建城〔1993〕784號)》、《城市綠線管理辦法》、《城市溼地公園規劃設計導則(試行)》、《昆明市城鎮綠化條例》、《昆明市都市計畫管理技術規定》、《昆明市公園綠化規劃種植設計導則(試行)》、《昆明市綠色圖章制度》、《昆明市城市綠線管理規定》、《昆明市城市園林綠化植物栽植工程技術規範(試行)》、《昆明市城市立體綠化技術規範(試行)》、《昆明市園林綠化養護技術規範》、《昆明市城市綠化養護管理考核標準》等法律、法規和規章進行城市綠地規劃設計和建設工作,實施規範化管理。

六、城市綠地規劃設計編制要求

(一)城市綠地規劃設計包括總體規劃階段、修建性詳細規劃階段、專案施工設計階段。

(二)城市綠地佈局應以批准的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為依據,確定其綠地的範圍和性質,編制規劃設計。

(三)城市公園綠地按照不同地域、不同地段、不同服務人群進行規劃設計,因地制宜,設定休閒、康體鍛鍊、兒童遊嬉等內容,設定避災場地,綠化以植物造景為基本原則,適地適樹,創造多種植物生存空間和小環境。營造出物種豐富、配置合理、群落穩定、景觀優美的植物景觀。

(四)城市道路綠化以組織車流、方便行人行走為主要功能,兼顧綠化、美化環境,提高綠化覆蓋面積的功能。堅持經濟、適用、美觀、自然的原則,遵循本地自然環境和物候特徵,利用豐富的本土植物和自然景物,修建道路時保留原有的古樹名木和綠化效果良好的原有樹木,凸現城市地域綠化特色。

(五)居住區綠化要滿足居住環境的需求,佈置相對集中的中心綠地,並設定老人、兒童活動場所。

(六)城市綠地設計克服鋪張浪費、苛求形式、貪大求洋,或硬造人工景觀等做法,提倡建設節約型綠地,施工節約,中水回用、管養方便。

(七)城市中古樹名木必須原地保留,不得移栽。

(八)各類城市綠地的規劃設計應由持有相應資格證書的設計單位承擔,方案按規定報縣(區)、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准。

七、園林綠化規劃設計審批管理

(一)各類新建和改擴建專案,在經規劃部門審批,獲得《規劃許可證》後,報市級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綠化指標、綠化方案審批。

(二)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按照程式對新建、改建、擴建專案的綠化指標進行“綠色圖章”審批,根據專案單位提供的圖紙和綠化方案前往實地檢視,並按規定進行指標核算,符合要求的予以批准。

(三)主城範圍內建設規模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公園綠地規劃方案需報市園林綠化局審批後,方可實施。規模在200平方米以下的公園綠地規劃方案由各區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四)提交審批的綠化規劃方案按照修建性詳細規劃的編制深度要求提交圖紙和說明書。即:現狀分析圖、豎向規劃圖、總平面規劃圖,植物規劃配置圖,重要位置的縱剖面、橫剖面圖、1-2個主要園林建築單體方案和說明書。

(五)各縣(市)、區按照要求,對綠化建設專案的規劃成果進行歸檔。

園林綠化養護管理制度2

為更好地為住戶創造一個生態的生活環境,加強我小區區園林綠化管理,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具體狀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小區綠化管理實行職責包乾制,包乾單位要做好本小區的綠化維護工作,負責管理好本小區內的花、草、樹木,嚴防損壞。

第二條:包乾單位的綠化管理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要忠於職守,愛崗敬業,努力學習,較全面的掌握園林專業知識;勤奮工作,培育養護好花卉苗木,不得因旱澇蟲等引起的花卉苗木死亡事故發生;園區內如發生花卉苗木被盜、破壞等事故,要及時報告主管部門或保衛處及財務處。

第三條:園林綠化是小區的重要組成部分,凡已規劃與建設的綠地,不得隨意佔用綠地、改作他用,不得損毀綠地。

第四條:新建、改建、擴建做到及時綠化。小區的綠地面積佔用地總面積的比例,要貼合國家要求。各種線路、管路的架設要充分思考綠化,對妨礙綠化的,要想辦法轉入地下。

第五條:小區內要做到定期除草,定期鬆土、定期施肥,定期修剪草皮及綠籬,造型樹等,施水要充足,到達水肥充足,花草常綠。地下停車場上大喬木及生長不良的喬灌木應每季度施農家肥一次,綠籬及草皮每年鬆土1至2次。

第六條:小區內的蟲害治理工作,要以預防為主,平時多檢查,按不同季節容易發生的蟲害要及時處理;棕櫚科植物,應掛藥包,每年(2月、7月)開展不少於2次椰心葉甲蟲害防治,並用心配合市政府開展重大植物病蟲害防治;使用農藥時要控制好比例說明使用,並在小區內張貼公佈施農藥的地點及時間。

第七條:小區內要經常打掃,持續整潔乾淨。不用的花盆要堆放整齊,綠化工具按指定位置存放。化肥及農藥要嚴格管理和存放,修剪的樹枝、葉要及時清理,做到小區內清新、舒適、雅緻、美觀。

第八條:為提高小區內居民的綠化意識,區內設綠化知識宣傳欄,作到室內擺花,陽臺栽花。

第九條:包乾單位建有苗圃(花圃),節假日、喜慶活動應在路口等重要位置擺盆花,用後要及時搬回養護,確保花卉鮮豔茂盛。

第十條:除本規範外,包乾單位應配有專職管理人員,綠化建設和管理應設專門的檔案,齊全規範。

第十一條:區內的所有樹木,任何人不得擅自破壞和砍伐。需要砍伐的,務必事先報經上級園林綠化管理部門批准。

第十二條:具體管理“十不準”

(一):不準爬樹折枝、採花、扯挖苗木花卉。

(二):不準搖樹、剝皮、刻劃。

(三):不準亂挖亂種、損壞樹木根基。

(四):不準圍樹搭棚或緊靠樹身堆放建築材料及其他雜物。

(五):不準在樹上牽繩晒物、釘掛物品。

(六):不準在樹下生火燒物或靠近綠籬帶燃放鞭炮。

(七):不準攀登園林建築和在園林建築及小品上亂塗亂畫。

(八):不準穿越、踐踏綠籬、綠籬帶、花壇。

(九):不準向綠籬帶、花壇、草皮內傾倒汙水、垃圾及其他雜物。

(十):不準損壞花壇池圍、樹木護樁、園林建築、園林小品及其他一切綠化設施。

第十三條:電力、電訊等其他線路的安裝和施工涉及務必修剪樹木時,務必向園區綠化管理部門申報,由園林工人負責修剪,不經許可不得隨意亂砍。

第十四條:對認真執行本制度,植樹綠化成績突出,或檢舉揭發破壞園林綠化或園林綠化設施行為有顯著成績者,給予表揚或適當的獎勵。

園林綠化養護管理制度3

一、養護管理制度措施

景觀效果綠化養護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記錄健全,管理得當,到達黃土不露天。

二、園林綠地管理

1、綠地完整,無堆物、堆料、搭棚,樹幹上無釘拴刻畫等現象。行道樹下距樹幹2m範圍內無堆物、堆料、圈欄或搭棚設攤等影響樹木生長和養護管理的現象。

2、花壇、花帶輪廓清晰,花壇地勢平整或順平,澆灌不積水,邊緣留深不低於7cm。

3、綠地內各類攤點應證、照齊全,遵守管理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要定點、定位、定數量,持續場地整潔、造型美觀,不影響交通和園容園貌,持續攤區衛生整潔、無廢棄物,不經營國家禁止的或劣質的商品。

4、廣場、遊園內嚴格執行車輛管理規定,園內無違規車輛出入現象,各種車輛定線定點存放。5、綠地整潔,無雜物、無白色汙染(樹掛),對綠化生產垃圾(如樹枝、樹葉、草屑等)、綠地內水面雜物,重點地區隨產隨清,其它地區日產日清,做到巡視保潔。遊路、休閒場地衛生乾淨,隨時清掃全日保潔,地面破損恢復及時,無各類雜物堆放。

三、園林植物管理

1、樹冠完整,樹形整齊美觀,分枝點適宜,主側枝分佈均勻、數量適宜,內膛不亂、通風透光,無枯枝、死杈掛樹,無徒長直立枝、交叉枝,樹基部無萌櫱,樹體無傾斜現象,修剪科學合理。

2、行道樹定幹高度相同或相近,規格一致,修剪造型美觀,不妨礙行人、車輛透過和影響交通視線,無缺株,樹上無枯死枝條,折斷枝條存在,種植穴無垃圾,土質疏鬆,墒情良好,每年秋季施基肥一次,行道樹樹穴平整留深不低於7cm,澆灌不漏水。重要地段有植物、樹穴磚等材料或設施覆蓋,每年適時刷白一次。

3、落葉樹生長健壯、返綠、發芽、抽梢正常,葉片大小、色彩正常,一般條件下,無黃葉、卷葉、焦葉,正常葉片儲存率95%以上。針葉樹針葉寄存3年以上,結果枝條在10%以下。

4、喬木和小喬木被病蟲危害株數不得超過1%,無蟲蛀,病害落葉,枯黃萎蔫,死亡等症狀出現,主幹,主枝上平均每100cm2害蟲的活蟲數不得超過1頭,較細枝上平均每30cm長度不得超過2頭,葉片上無蟲糞、蟲網,被蟲咬的葉片每株不得超過2%。

5、病蟲害觀察仔細、全面,控制及時有效,用藥科學,方法得當,無藥害發生。

6、花灌木:苗木生長旺盛,葉色鮮亮具有光澤,冠幅豐滿,群植時株行距均勻,高低錯落有致,無明顯病蟲害發生;栽植地或株下無垃圾,雜草;土壤疏鬆,墒情良好,每年秋季施基肥一次,根據其生物學特性進行修剪造型,確保植物造型美觀大方,及時清理枯死衰敗枝條,種植區域內無缺株現象。

7、綠籬、模紋等整形植物生長旺盛,枝葉繁茂,整齊一致。一般條件下無黃葉、焦葉卷葉,正常葉子儲存率95%以上,無枯死衰敗苗木,無明顯病蟲害發生,無雜草野樹,亂掛亂扯,無雜物及垃圾附著,無缺株。脫腳、斷帶現象。株行距均勻,種植地土質疏鬆,肥沃,墒情好;修剪及時,到達圖形清晰美觀,曲線圓滑,三面平整。

8、草花:生長旺盛。花繁葉茂,冠幅豐滿,無明顯病蟲害發生,無雜草,無旱象;廣場、街道、園內彩化造型新穎,整齊美觀,無破損、凋謝、殘缺現象。

9、草坪:植物生長整齊,長勢旺盛,色澤均勻嫩綠,無雜草、無瘋長現象,覆蓋率99%以上,修剪均勻整齊,無漏剪、少剪現象,草地平坪邊緣切整齊,效果好,修剪後及時清除草屑;適時,適量,適法施肥,無生長不良和任何肥害現象,及時澆水,無旱象,入冬後草坪全面澆冬灌水,冷季型草坪綠色期,不得少於30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於210天,病蟲害觀察仔細、全面,防治及時有效,用藥科學,方法得當,無藥害發生。

10、地被:植物生長旺盛,葉色正常,開花適時繁盛,土壤疏鬆,覆蓋率99%以上;栽植株行距均勻,高低整齊,品種或花期一致,及時清理殘花敗葉;綠地內無雜草,及時澆水,無旱象;適時、適量、適法施肥,無生長不良和任何肥害現象,病蟲害觀察仔細、全面,防治及時有效,用藥科學,方法得當,無藥害發生。

11、按照宜植必植原則,棚架、花架處種植攀緣植物和藤本植物應根據不同的攀緣特點,及時採取相應的綁縛、牽引,設定網架等技術措施,植物生長良好開花的攀緣植物應適時開花,且花繁色豔。

四、園林設施管理

1、園林設施完整率達80%以上。

2、雕塑定期重新整理,景石、小品清潔完整,果皮箱、導向牌、欄杆定期油漆,殘缺、破爛的及時維修、更換;桌椅等休息設施乾淨整潔,無亂貼、亂畫現象,健身、休閒娛樂設施及時維護、修繕,保證安全。

3、各類燈飾、噴泉、噴灌等水電設施執行良好,及時維護和隨時消除不安全隱患;湖、渠、池等水面清潔、無漂浮物,警示牌醒目、完備,定期更換;噴泉嚴格按照規定定時開放,並能保證各類應急要求。

4、公廁全天持續乾淨整潔,做到地面無垃圾、汙垢、便溺,無蚊蠅蛆蟲,無異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