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管理制度(精選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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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用水管理制度(精選9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用水管理制度(精選9篇)

用水管理制度1

為了有效地保障全校師生的飲水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對可能發生的群體性飲用水突發事件,特制訂有關管理制度:

一、學校飲用水有主管校長負責,並配備專職或兼職的飲用水衛生管理人員。

二、必須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並積極配合、主動接受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監督。

三、學校飲用水必須有建立健全的衛生安全管理制度,將各崗位責任制,責任到人,嚴禁非飲用水工作人員隨意操作飲用水,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師生飲用水的衛生與安全。

四、加強學校內部自身的衛生管理,定期對學校飲用水的衛生情況進行檢查。做好飲用水操作從業人員的體檢工作,並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相關的衛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訓。

五、學校衛生室應加強對學校飲用水衛生的業務指導和日常巡視。

六、建立健全飲用水中毒或者食源性疾患的報告制度及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

七、保障水源周圍30米內無汙染。

八、定期對蓄水設施進行清洗、消毒及水質檢測。

九、消毒產品有衛生許可批件。

十、免費為全校師生提供開水。

用水管理制度2

一、認真執行有關衛生條例,堅持滅“四害”的常規工作,確保我校師生的飲水安全。

二、學校飲用水設施要有案可查。保管員要明確設施所在地的位置及數量。

三、學校採取鼓勵學生自帶飲用水和學校補充一部分飲用水的方式進行管理,任何個人都不得自行經營飲用水。

四、保管員和責任人要對飲水設施定時進行維護,保證飲水設施的正常使用。

五、定時對飲水設施進行衛生清理和消毒。每月進行一次清洗。每三個月進行一次消毒。經常觀察飲水設施內外部的衛生和水質情況,及時清除汙垢,保證師生飲用水的乾淨和衛生。

六、消毒工作須請專業人員指導。

七、責任人須做好責任區內環境衛生,保持整潔的衛生環境。

八、定期進行除“四害”的工作,使工作區內的除“四害”的要求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防止傳染病的發生。

九、責任人須對飲水裝置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確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十、如遇上述以外的問題,及時向學校主管部門彙報,由學校統一安排處理。

用水管理制度3

一、全體師生應樹立節約用電、節約用水、安全用電的思想,養成隨手關燈、隨手關水龍頭的良好習慣,注意保護水電基本設施。

二、嚴禁使用大功率電熱器具,禁止使用電爐、電飲具、熱得快的電熱器具,違者除沒收電熱器具外處以罰款50元/次。

三、學生教室內嚴禁任何人亂拉接線板、亂拉電線,一經發現,除沒收外,作違紀處理並處以罰50元/次。

四、值班人員發現水龍頭、走廊燈損壞,應及時上報反映通知總務處,以便及時維修。

五、學生用水後不關水龍頭或用水玩耍,任水長流,一經發現給予警告,如有再犯,給予罰款(10元/次)處理。

六、故意損壞水龍頭、電錶、配電箱、消防設施、應急裝置等水電設施者,除照價賠償外,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七、下午放學後,值班人員應全面檢查公共場所的水、電設施,及時關閉水龍頭。

八、學生做實驗使用電器完畢後須及時將外按電源插頭拔下,尤其是在停止供電後,不得將電器處於使用狀態,避免由此引起火災等用電事故。

九、嚴禁任意動用辦公樓、教學樓中的消防設施,禁止開啟配電箱開關,違者嚴肅處理。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負擔。

用水管理制度4

1、凡在校內單獨使用水龍頭的教職工,一律應安裝水錶。超過學校規定用水量的必須按自來水公司水價交納超用水量的水費。

2、未安裝自來水龍頭的教工使用公共水龍頭必須節約用水,不用水時必須自覺關閉水龍頭,工作人員下班時必須自覺檢查水龍並沒有是否關閉,避免下班好浪費用水,如發現浪費用水的,將進行公開批評。

3、全校師生必須自覺愛護學校的用水設施。任何人發現公共用水設施漏、損時,必須立即告訴學校水電工,以便及時進行維修。故意損壞用水設施者,應負擔全部維修費用,並處於維修費1——5倍的罰款。

4、學生公寓管理人員必須根據需要開、關自來水水閥們。學生上課、上晚自習、下半夜及無學生住宿時必須關閉水閥(管理人員打掃衛生時除外)。如違規浪費用水,責任人按浪費水量進行全額罰款(罰款起點為10元)。

5、學校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根據工作需要開、關水龍頭,如不需用水而未關閉水龍頭造成浪費者,責任人按浪費水量進行全額罰款(罰款起點為10元)。

6、教工分戶用水設施如有損壞,水錶前部由學校負責維修費用,水錶後部由使用者自負維修費用。

7、故意造成水錶不轉或倒轉,視為竊水行為,竊水者取消一年用水量補貼。未在本校領工資者竊水,按180M3的水費處罰。

用水管理制度5

為了切實加強學校供、用水管理,保證學校教學和師生生活的正常進行,制訂如下制度。

1、教育師生提高商品意識,節約用水。

2、學校配備兼職水工一名,負責管理校區供水及有關供水裝置檢修。

3、水是商品,學校對各戶安裝水錶計量收費,由總務處加貼封條或標記。總務處和水工負責定期抄表並按季向用戶收取水費。嚴禁使用者在表前私自亂接水管,自行改動水錶,如有偷水者是學校教職工的按200元/次補償學校;不屬學校教職工的按400元/次補償學校,情節嚴重的依法處理。若使用者發現水錶損壞,應及時報告學校派人維修更換。

4、使用者用水設施房內部分由使用者負責所更換的配件和材料費。

5、教職工調離學校或退出住房,應先向總務處報告,安排水工登記用水數,交清水費後,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6、供水管理人員應經常檢查裝置,及時發現並消除漏水安全隱患,確保供水狀態良好。如要停水檢修,應預先通知使用者。

7、各處室辦公用水、教學用水,要做到人走要關水。

8、凡不繫本校教職工住本校者,其水的供應採取預交定金制度,不預交定金者,立即停水。

9、對未裝表的散戶按家庭常住人口收取,計收標準確定辦法:任意抽取一棟家屬樓對8月和12月兩月的用水量進行調查,取其人均用水數為未裝表散戶的常住人口人均數。

用水管理制度6

一、安全用電、節約用水人人有責。

二、水電安全工作是國小的重要工作,水電工要嚴格按規範要求操作,保證正常的水電執行,維護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

三、未經國小同意,不準隨便接線接管,確保線路管道暢通。

四、各種水電設施、裝置要經常檢查、維修保養。

五、遇管道阻塞,水籠頭破損,水管破裂,電燈損壞,路燈不亮,要及時維修。

六、遇停電、停水等情況,要採取應急措施,保證食堂等部門及時供應上水電。

七、若發生緊急情況,不能急時排除故障,必須做好安全防範措施,掛上警示號牌,確保安全。

八、安裝和維修電器裝置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裝置技術規範》進行操作,安裝接電時需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經稽核批准後由電工負責施工。

九、因工作需要必須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的,應由使用部門用電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批准後方可安裝,安裝的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符合電器安裝規範的有關規定,保證安全用電,用後及時拆除。

十、臨時電器線路使用期間,由使用部門監督,電工負責維護,操作人員停止使用時必須及時切斷電源,臨時電器線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過一週,確需延期使用的必須辦理延期審批手續,否則由電工按期拆除。

十一、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氣線路,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十二、電器裝置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並定期對裝置進行檢查、維護,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由專業人員負責維修,工作結束後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十三、每季度對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維修,並做好記錄。

十四、明火作業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辦理《明火作業許可證》,許可中應註明動火級別、申請部門和動火部位、動火人及監護人、明火作業理由、現場實施安全措施狀況、動火時間和地點等內容。不得擅自變更明火作業的時間地點。

2、明火作業現場應落實現場監護人,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護,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後方可動火施工。

3、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遵守消防安全規定,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4、每天作業完畢,應清理作業現場,熄滅餘火和飛濺的火星,並及時切斷電源。保衛部門對清理完畢的現場進行檢查。

5、未經批准私自動用明火的,保衛部門應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

十五、宿舍內嚴禁使用電褥子、電爐、電暖器等電熱裝置,嚴禁使用蠟燭、酒精爐、液化氣罐等。

十六、教學樓、實驗室、圖書館、禮堂、宿舍樓、食堂等重要場所,嚴禁吸菸。

十七、教學樓、實驗樓、圖書館等有外漏插座的用電部位,用後及時斷電,嚴禁帶電空載執行。

十八、照明燈具要嚴格管理做到人走燈滅,嚴禁長明燈。

用水管理制度7

為合理開發、利用、節約和保護水資源,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黑龍江省灌區管理條例》等有關水資源法律、法規,結合農場灌溉用水的具體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水資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屬國家所有。國家鼓勵單位和個人依法開發、利用水資源,並保護其合法權益。開發、利用水資源的單位和個人有依法保護水資源的義務。

二、按照農場各部門的職責分工,生產經營部負責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和保護的有關工作。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引水、截(蓄)水、排水,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單位和個人有節約用水的義務。

四、對水資源依法實行取水許可制度和有償使用制度。各單位必須在灌溉前三天向農場生產經營部提交實際用水面積數和用水量申請,實行合同供水。

五、農場生產經營部下設配水管理站,負責乾渠用水調配、分水閘、渠道的看護管理工作。

六、支渠以下的用水調配由各用水單位負責,各單位應設專人負責本轄區的灌溉配水和排灌工程的管護工作,成立管水小組,負責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供水、排水情況。

七、灌溉站管理人員對工作要認真負責,在渴水期間嚴禁大溉大排,要經常檢視末端排水渠道是否有跑水現象,如有跑水有權閉閘或停泵,並及時向用水單位彙報採取相應措施後方可繼續用水。

八、各單位也應成立相應的調水配水組織。公司成立水田用水調配組織機構,水利設施維護和管理,明確責任。提水泵站,抽水井維護和管理,用水排水渠系的維護和管理。此制度應充分細化,提高可操作性,主要是做到在用水管理上有據可依。

九、根據《黑龍江省灌區管理試行辦法》第17條,第19條規定:“渴水期實行輪灌。輪灌一般原則是先下游後上遊,先老水田後新水田,先成片地後零星地。各用水單位必須嚴格執行管理單位的輪灌計劃,違者管理單位有權停止供水。”

十、實行計劃用水,科學用水。各單位要積極組織農戶利用好頭茬水,早整地、早泡田,緩解春季用水緊張的矛盾。

十一、為保證灌溉管理工作的正常執行,依法保護各用水戶的利益,對破壞水利工程設施、未經批准許可擅自取水、挖堤偷水、在幹線架泵抽水、破壞用水乾線搶水等違法行為,主管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六十五條、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九條、第七十六條的有關規定給予1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並承擔法律責任。

十二、拒不繳納、拖延繳納或者拖欠水資源費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七十條的規定,主管部門依據職權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的,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部分千分之二的滯納金,並處應繳或補繳水資源費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十三、未經農場審批,新發展的水田或不適宜發展的水田,不予供水。如強行偷水,按有關規定處罰。

十四、在開發、利用、節約、保護、管理水資源和防治水害等方面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農場將給予獎勵。

十五、本制度解釋權歸xx農場。自20xx年4月1日起執行。

用水管理制度8

1、全體師生應樹立節約用水的意識,人人養成節約用水的習慣。

2、全體師生應愛護用水器具,禁止野蠻使用損壞器具。

3、用水時儘量開小用水水量,縮短用水時間,杜絕“水長流和水白流”的嚴重浪費現象。

4、人人應養成隨手關閉水龍頭的好習慣,特別是開啟水龍頭無水時,更應隨手關閉,切勿只開不關。

5、衛生間用水在保持沖洗乾淨的前提下,合理調節沖洗水量;

6、學校建立節約用水責任制,各科室負責人和班主任為第一責任人,出現漏水現象及時到總務處報修。

7、學校經常開展節約用水宣傳與教育工作,利用會議、張貼宣傳畫等形式進行宣傳。

8、值班人員要做好巡查工作,節假日離校前做好徹底檢查工作,確保用水設施正常,不用的水閘及時關閉。

9、總務處對各用水部門主要耗水裝置要進行定期檢查,及時發現滲漏點並修理。發現人為因素導致水資源浪費時,應及時進行制止。

用水管理制度9

隨著教學的深化發展,工作、教學及生活等各方面設施的更新和改善,校內電用量大增。除了大量的正常用電之外,尚有不少浪費水、電的現象,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為了合理用水、用電,杜絕浪費,防止事故的發生,制定如下辦法:

1、增強師生安全用電的意識,全體教職公共管,消除隱患,合理用水、用電,把消耗降到最低水平。

2、電工要經常檢查供電線路和公共用電設施,發現故障及時排除,保證校內電的正常供應。

3、各班級應指定專人負責本班教室電燈、電風扇的使用和管理。若發現不合理用電(如:教室中無人而不關燈、不關電風扇;室內光線充足時不關燈;教室中人數少而燈使用多等),視情節輕重,每次賠償5-30元。損壞用電設施者,應賠償維修工料費外,還處予5-30元罰金。

4、各部門、班級或個人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共場所及裝置時,要注意安全用電、用水。使用結束時,要隨手關電、關水。若失職造成事故或損失,有關人員應負經濟責任。

5、各處室、各年段室、各實驗室、各部門要注意電的合理使用和管理。室中無人時應關燈。下課、下班時要關燈,防止發生事故,避免不必要的損失。若管理不當造成事故或損失,有關人員應負經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