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房制度(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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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藥房制度(精選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藥房制度(精選5篇)

藥房制度1

為了做好藥房的工作,提高員工服務質量,全體員工必須遵守以下規章制度:

1.樹立顧客至上,服務第一的思想,員工上班時著裝要統一、整潔,精神要飽滿,服務要熱情、周到,掛牌上崗。員工必須遵守衛生制度,各班上班前應做好店堂清潔衛生。

2.全體員工必須遵守藥店的一切規章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請假。

早班(夏季)8:00-16:00,(冬季)8:00-15:00,晚班(夏季)16:00-22:00,(冬季)15:00-22:00,不得遲到早退,違者罰款10元;上班時間做私活,罰款20元;無故早退作曠工處理;如有特殊情況請假,應先書面提出申請,經店長批准後方可,否則做曠工一次罰款50元。曠工二次做自動除名。

2.員工每天做好半小時的交接班工作,對當天本班的進貨入庫情況一定要與對班交代清楚,如果發現問題應該及時反映及時解決。

3.當班員工必須每天檢查自己管理貨架上的藥品存放情況,做到隨時整理貨架,隨時補充貨源,如果發現當班員工有貨不及時補充,對已銷售完的商品不造計劃或顧客需要的藥品明明有庫存卻說沒有的情況,視情節予當事人處以1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作開除處理,藥品上櫃一定要做到先進先出,如發現遠期批號先售出而櫃上還擺放近期批號或者兩種批號都有者,追究櫃檯實物負責人的經濟損失。

4.員工有責任做好缺貨登記,收款時要唱收唱找,錢貨兩清,日清日結,並與銷貨記錄核對。

5.貨架上的標籤任何人不得擅自拿掉或更改,必須通過藥店經理核實批准後,才可撤銷或更改。

6.對於效期藥品(3-6個月內的藥品),各班要做到心中有數,有計劃,有步驟的促銷,儘可能避免和減少損失,如可推銷的效期藥品不及時進行促銷,造成損失由工作人員承擔。

7.如發現員工與顧客發生口角,無論什麼原因,吵架的一律罰款50元;員工在店堂內吵架,現場各罰款50元,如不服從管理者予以開除。

8.工作人員不得私自接受產品促銷,一經發現予以開除;促銷禮品一律交收銀臺統一存放,並如實登記。其他人員不得私自動用,違者罰款10元。

9.如遇到顧客退換貨,要認真對待,核實情況後交經理簽字及時解決(無論哪個班銷售的,小票核實認可後必須及時解決),不得相互推託,否則每人罰款20元;

10.對於表現優秀的員工我們在月評後給予50-100元的獎勵。

以上規章制度望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如嚴重違反制度予以辭退處理。

藥房制度2

1.準時上下班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2.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

3.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祕密。

4.愛護本店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5.遵守本店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6.保持本店信譽不做任何有損信譽的事情。

7.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儀表整潔切戒不良嗜好。

8.主動熱情接待顧客並且態度謙和認真對待顧客的每個需求.需做到熱情招呼,微笑待客,禮貌謝別。

9.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業務有關人士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10.工作期間不聚堆不與熟人長時間聊天。

11.有顧客諮詢應馬上起來接待,主動熱情,文明用語。

12.銷售貨品時,不得親疏有別,以貌取人,假公濟私。

13.說話應誠懇,實事求是,不能誇大其詞。

14.應記住常來的顧客。

15.對使用者正確介紹貨品的效能、用途、和注意事項。

16.店內的物品不能野蠻對待挪為私用。

17.及時登記整理卡尺賬簿做到賬款物相符。

18.櫃檯上不能擺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19.為保持店面衛生店員每個星期一1次小掃除、每個月一次大掃除。

20.員工因過失或故意使集體遭受損失時應負賠償責任。

藥房制度3

為加強藥店管理,樹立藥店良好形象提高員工素質,加強員工管理,營造良好的營業氛圍,特制定如下制度望認真遵照執行。

一、樹立“質量第一,顧客至上”的營業觀念,嚴格遵守執行道德行為規範,為顧客提供熱情優質的服務。

二、有顧客時,無論手頭做任何工作應立即停止,首先接待顧客。銷售藥品時要態度認真,思想集中,站立服務、面帶微笑、語氣平和,並要正確介紹藥品效能、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項。合理搭配銷售,不得錯配銷售藥品,要做到百問不厭,百拿不煩,出示藥品應動作輕緩,藥品接觸櫃面不得有滑動不能拋扔,閒時要直接遞到顧客手中,無論任何理由都不得與顧客爭吵。

三、收銀時要站立微笑服務,做到唱收唱付,不出差錯,下賬時要認真細緻,做到及時準確無誤,顧客離開時要有送聲!比如:慢走、你走好等禮貌用語;當班當天的現金、刷卡核對無誤後方可交班交賬。短款當時賠付。找錢時要把硬幣放在紙幣上或放在顧客手中,不能放在櫃檯上。

四、員工上班時應統一著裝,穿戴整齊大方、不濃妝豔抹、不留長指甲、不披頭散髮;工作服要乾淨整潔,夏季至少要隔兩天洗一次,冬季每週至少洗兩次,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保持較好的個人衛生。

五、應按時上下班,夏季早7時30分上班,晚10時30分下班,冬季早7時40分上班,晚10時下班,不遲到早退,不無辜缺班,不擅自脫離崗位,有事提前請假;上班時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雜誌,有顧客時不接打手機,晚上下班時要鎖好門窗,關閉好電源水龍頭等。

六、店內應每天早晚各做一次衛生,並要做到隨髒隨打掃,陳列藥品的櫃架要保持整潔明亮,應按分類將藥品擺放整齊,所陳列商品應無積塵,嚴禁在營業場所亂放雜物,亂吃零食,閒聊天、喧譁嬉鬧、打瞌睡、看小說、帶耳機聽音樂。

七、按時參加開會,學習培訓,並要及時做好學習筆記,每天上班時應做好早晚兩次溫溼度記錄,各班做好處方藥銷售記錄及中藥裝鬥複核記錄;近效期藥品(半年內)應及時催銷,不能過期,否則過期的藥品要按進價的80%從提成中扣除。

八、營業刷卡用電腦除正常收款刷卡,任何人不得亂動並做他用,不得修改、新增刪除任何檔案,更不許外人動電腦插光碟、U盤聽歌、看電影、玩遊戲等,電腦出現故障或停電應立即關閉電源停用,做好手工記錄,並告知負責人,不得擅自處理。

九、員工之間要搞好團結,積極配合。所有員工應互敬互愛,互相幫助,互相勉勵,共同進步,和諧相處,不損人利己,不譏諷挖苦,不取笑他人,不以工作之外論長道短。

十、保守店內機密,不得向外人透漏炫耀當天或當月銷售額,不得向外人透漏商品進貨價以及檔案資料電腦資料等其他資訊,上班時間不得會見親友,確有事時間不得過長。

十一、預定每週二、週五報計劃進貨,其它時間必須把缺貨品種按規格產地列出。到貨時核對藥品數量是否符合,批號是否太近,包裝是否完好,單據金額合計是否正確,當天進貨及店之間調貨隨時正確錄入電腦,價格偏高的品種作好記號,店與店之間的調貨及時做好記錄。

十二、做好積分,贈品的發放及上、下帳登記,做到記錄賬物相符,做到電腦售價與藥品盒售價相符,不符的及時做好調整。做好會員資料資訊齊全錄入等工作,做好缺貨登記,個別不常用高價品種收押金後在進貨。

十三、加強員工自身素質修養,不斷學習新知識,努力提高業務水平能力;新員工應拜老員工為師,以最大努力快速掌握、熟練業務。應對藥店所有品種及新品、高毛利品種做到心中有數;儘量做到進店顧客不空手出店;努力提高營業額及自己的經濟收入。

藥房制度4

一、人員與管理制度

1、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應在顯著位置懸掛,並公開藥品質量、價格、廣告舉報投訴電話。

2、醫療機構應當建立健全藥品質量管理體系,完善從藥人員管理、藥品採購、驗收、儲存、養護、調配及使用等環節的質量管理制度,做好質量管理追蹤工作,並明確各環節中工作人員的崗位責任。

醫療機構應當有專門的部門或者指定專人負責藥品管理工作。

3、醫療機構從事處方稽核和調配工作的人員應具備藥士(中藥士)以上職稱或藥學(中藥學)中專以上學歷,或經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藥學專業知識培訓合格。

4、醫療機構應當每年組織從事藥品購進、保管、養護、驗收、調配、使用的人員參加藥事法規和藥學專業知識的培訓(外部或內部均可)。

5、醫療機構應當每年組織直接接觸藥品的人員進行健康檢查,並建立健康檔案。患有傳染病或其它可能汙染藥品疾病的,不得從事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

6、療機構應當向所在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藥品質量管理年度自查報告,自查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藥品質量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二)醫療機構製劑配製的變化情況;

(三)接受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及整改落實情況;

(四)對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意見和建議。自查報告應當在本年度12月31日前提交(縣以下醫療機構可採取以中心衛生院為單位彙總後上報)。

二、藥品購進驗收管理

1、醫療機構必須從合法企業購進藥品,並向供貨單位索取《藥品生產許可證》或者《藥品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銷售人員的法人授權委託書和身份證等進行查驗,並妥善儲存首次購進藥品加蓋供貨單位原印章的前述證明檔案的影印件,儲存期不得少於五年。

購進進口藥品時,還應索取加蓋供貨單位質量管理機構原印章的《進口藥品註冊證》或《醫藥產品註冊證》、《進口藥品批件》和《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或註明“已抽樣”並蓋公章的《進口藥品通關單》影印件。

購進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規定批簽發管理的生物製品,需要同時索取生物製品批簽發證明檔案;從生產企業購進藥品,應當同時索取該批號藥品的《藥品檢驗報告書》影印件。

2、醫療機構購進藥品時應當索取、留存供貨單位的合法票據,儲存期不得少於3年,並建立購進記錄,做到票、帳、貨相符。

醫療機構對購進藥品(包括接收捐贈藥品、從其他醫療機構調入急救藥品)應當逐批進行驗收,並建立真實、完整的藥品驗收記錄。

醫療機構的藥品購進記錄和驗收記錄可以合二為一,但內容必須完整。

三、藥品儲存與養護

1、醫療機構應當按批准的診療範圍設定與其規模相適應的藥房、藥庫,配置的設施、裝置能夠符合藥品儲存條件的要求。藥房、藥庫應當與生活、辦公和醫療區域分開,牆壁、頂棚和地面應光潔、平整、門窗結構嚴密。應設定必要的避光、通風、防蟲、防鼠條件以及溫溼度調控、監測裝置,應設定離地10釐米地架。有冷藏藥品的應設定冷庫(冰箱)。

2、醫療機構的在庫藥品應當實行色標管理,設定合格品區、待驗區(或待驗標識牌)、退貨藥品區、不合格藥品區。陳列藥品應分品種按批號堆放,藥品與非藥品分開擺放、儲存,設定“非藥品區”;內服藥與外用藥應分開擺放;中藥材、中藥飲片以及危險品等應與其他藥品分開存放。

3、醫療機構應按照產品說明書標明的儲存條件存放藥品,並監測和記錄儲存區域的溫溼度,發現溫溼度超標,應立即採取調控措施,並做好記錄。

4、醫療機構應當每月對在庫藥品進行檢查和養護,發現有不合格藥品、近效期(效期6個月內)及時記錄,並將過期、變質、被汙染等不合格藥品及時移到不合格藥品區,不合格藥品及時做好報損和銷燬,並記錄。醫療機構還應對藥品儲存養護設施裝置進行定期維護,發現不能正常執行的,應及時報修或更換。

四、藥品調配使用

1、醫療機構應當嚴格按照診療規範的要求配發藥品,並在交付藥品時向藥品使用者正確說明藥品效能、用法、用量、注意事項、禁忌等事項,不得做虛假宣傳。

稽核處方人員對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如有問題,應當告知處方醫師,請其簽字確認或者重新開具處方。

2、衛生院(含)以上醫院應當建立處方評估制度,每月按不少於5%的比例進行抽查,並進行合理性評估。

3、醫療機構用於調配藥品的`工具、設施、包裝用品以及調配藥品、集中輸液的區域,應當符合衛生要求;配置輸液的區域應當相對隔離,並符合相應潔淨要求。

4、醫療機構調配藥品需要拆零時,調配人員、工作環境、使用工具、包裝物品應當符合衛生和質量要求,不得對藥品產生汙染。拆零藥品應集中存放。

拆零藥品包裝袋上應寫明藥品名稱、規格、用法、用量、批號、有效期等。

5、醫療機構在藥品調配使用過程中發現假劣藥品,應當立即封存、停止使用,移入不合格藥品區,並及時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不得擅自退貨、換貨處理。

6、醫療機構實行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應設立專門機構或專人負責監測和報告工作,注意考察、收集本單位使用藥品的質量、療效和反應,及時通過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網路報告藥品不良反應,發現可能與用藥有關的嚴重不良反應時,必須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同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不良後果擴大,並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調查。

發現醫療機構瞞報、緩報藥品不良反應行為的,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責任。

藥房制度5

為了加強本藥店的消防安全管理,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制定本辦法。

一.消防安全責任

法人職責:

(一)企業法人是本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藥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二)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本藥店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藥店的消防安全情況;

(三)為本藥店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四)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准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五)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六)組織制定符合本藥店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企業負責人職責:

(一)制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和督促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其落實;

(三)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四)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五)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六)消防安全責任人委託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消防安全管理

(一)藥店應當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

(二)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及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三)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及上級公司關於易燃易爆和危險品的搬運和儲存辦法,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四)發生火災時,應當立即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務必做到及時報警,迅速撲救火災,及時疏散人員;

(五)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故的情況,協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三.防火檢查和隱患的整改

(一)值班人員應當每日對用電、用水、安全出口等有否違章,是否暢通,是否完好進行檢查,並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二)對檢查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三)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存檔備查。

四.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一)應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消防設施的效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的消防安全培訓,提高全員的消防意識。

(二)積極參加國家的消防日活動,配合當地消防部門做好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圖片的張貼等向公眾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

五.獎懲

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違反藥店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的行為,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處罰金額從100-30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