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管理制度(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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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司機管理制度(通用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司機管理制度(通用7篇)

司機管理制度1

1、為加強車輛、司機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制定本員工管理制度。

2、分配到各部門的車輛和司機,由部門進行管理,駕駛為領導服務車輛的司機由辦公室統一管理。

3、司機要經常打掃車內外衛生,保持車輛清潔狀態。

4、司機平時要注意對車輛的保養,發現故障及時上報,及時維修,車輛進廠修理期間,司機要認真看守,隨時檢查修理情況。不準帶故障強行出車。

5、車輛出市或非工作時間出車要經本部門車輛管理領導同意方可出車。

6、嚴禁私自將車輛借給其它單位或個人使用。

7、嚴格按工作程式要求,出車要由部門分管領導派出,回來後要報告。

8、嚴格執行車輛管理辦法中關於車輛維修、加油、車庫租用和事故處理等規定。

9、不準向用車單位和個人吃、拿、卡、要,耍態度。

10、接送通勤要準時正點,不準隨意改變通勤路線,不準讓非本單位人搭乘通勤車。

11、公務出車要熱情服務,動作迅速;不準借工作之便出私車、出順風車;不準無故拒絕出車,已租用車庫的不準車輛夜不歸庫,未租用車庫的要將車輛妥善保管。

12、出車等候時不準離開車輛很遠,要讓辦事人員出來後能夠及時找到。在本單位待命時要在所在辦公區域內等候,保持通訊工具暢通。

13、不準酒後駕車;不準開蠻車、賭氣車。

14、要遵章駕駛,作文明司機。司機因違章受到的罰款,由個人承擔。

15、司機在公休日、節假日期間要保持通訊工具暢通,服從有關領導工作上的調配。

16、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司機管理制度2

本公司從事的是食品銷售單位,對上下班時間有一定的特殊要求。上班時間為早上七點半。下班時間根據送貨要求而定。早送完貨早下班。

一、司機行車前必須做好檢查,做到機油、剎車、汽油、水、輪胎氣壓、燈光等處於安全良好狀態,車內外每週打掃、清洗一次,保持車輛整潔。

二、司機停車下貨時,把車停放在安全地方,拉手剎防止車輛滑動。未經允許,司機不得將車輛借給他人駕駛,不得公車私用,發生後果由司機負全部責任。

三、行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如人為違章等引起的處罰由司機自行承擔;如造成交通事故,以責任認定為主,如司機責任,則保險公司承擔之外的費用由司機承擔。如因送貨造成的違章停車,應立即打電話通知負責人處理。

四、司機交接車輛前應自行檢查車輛有無擦掛,是誰的責任當既報由會計登記,誰的責任誰負責維修費用。若交接前不與檢查,發現問題,由司機們共同承擔維修費用。

五、每月31日前(或司機離職時),司機必須查清自己負責的車輛有無違章記錄並及時處理解決。如果車輛發生擦掛違章等任何交通事故,責任不分大小(完全無責除外,送貨停車違章除外),都會扣除當月安全獎勵。

六、司機必須提高服務意識,保障服務態度。市場上如有客戶投訴,經查實每次罰款10元;民院內如有客戶投訴,經查實第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直接開除並扣留每月的押金。如有漏單(客戶要發的貨,已經開好單配好貨,司機卻忘記帶車發走而引起的損失,如果是縣城送貨因漏單需要重送,由司機本人出油錢配送。如果是城裡因漏單需要重送,罰款10元。)司機負責烤腸機器維修,報修當天解決,按十元一臺修理費現修現付給司機。如因客觀原因未能解決,應及時通知公司,否則按漏單處理。

七、司機在工作時間範圍內必須保證電話能聯絡上,如果特殊原因必須報給公司一個聯絡方式,如果工作時間聯絡不上,打不通電話或打通電話不接,十分鐘內無回覆,一次罰款10元。一個月超過兩次當月無電話費補助。

八、司機在店面出貨,應由庫管配好貨放門口,由會計開單,先由庫管點貨驗貨簽字,再由司機點貨驗貨後方簽字送貨。會計收到的票據上必須有庫管和司機兩人的簽字後才可放行,否則扣會計失察之錯十元一次。店面手續完成之後如發現供貨價格或數量有差異,必須及時向公司出單處彙報,並修改,嚴禁擅自做主。

九、司機在倉庫出貨,有提貨單憑單由庫管按單配貨,配好的貨放在門口處,司機和庫管同時對單點貨驗貨後,再由庫管開出庫單方可出貨。出貨單上必須有司機和庫管兩個人的簽字放可放行。倉庫發貨手續完成後如果發現實際出貨與出貨單不符,應及時與庫管核對修改。如已裝車上貨後,司機再發現少貨差貨掉貨,由司機自己負責照進價賠償。若有多發貨或錯發貨時,把此貨放置車內帶回公司並追查責任人。如果將貨物帶回家或變賣,一經查實將對責任人按貨物總價值的十倍予以處罰並辭退。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十、司機上貨下貨,都要輕拿輕放,堆放整齊。如應亂砸亂扔造成的貨物破損或丟失,誰的責任誰承擔並照價賠償。

十一、司機如果帶樣品貨物推銷,需要在現場開具單據,必須按規定填寫,並把底單帶回店核心對。否則造成後果由司機承擔責任。司機送貨區域有折扣的客戶必須有客戶的簽字和電話。否者負責人不予簽收。司機發貨給外地客戶,必有把銷售單放箱內,聯絡好物流並談好運費後發貨。收取發貨單據時,一要檢查代收款是否屬實,二要檢查電話號碼是否正確。若不檢查延誤客戶收貨造成的貨物損壞,或代收貨款不對造成的損失,由司機自行負責。

十二、司機送貨到客戶處,應由客戶把貨按單子點清簽字驗收後,再按客戶要求把貨放到指定位置。耐心回答客戶的疑問。熱心推薦客戶不曾進過的新品。儘量不與客戶發生爭執和衝突。

十三、對於有退貨要求的客戶,應打電話申請負責人。對所退貨物做好品名,規格,價格,數量(袋數還是斤數)的登記,及時用電腦退貨單調換當時的草單。所退貨物一定要有庫管簽字驗收方可入庫。

十四、司機享受銷售提成,所以司機對市場有維護的責任。及時與客戶交流,及時反饋客戶反映的問題,如價格,質量,品種等。並與公司領導積極尋求解決方案。嚴防客戶流失。

十五、司機送貨所結貨款和票據必須當日交清,嚴禁私自帶回家,嚴禁公款私用。如實在有特殊情況不能當日上交,必須打電話說明情況。無情況說明又不上交者,50元/次。

十六、司機用加油卡加油,打加油發票上必須註明車牌號和行程公里數。

十七、司機到縣城送貨,均補助十五元。

司機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機電運輸管理工作,積極推進機電運輸技術進步,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機電運輸系統安全、科學、合理、經濟執行,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機電運輸管理的原則是:堅持科技進步,加強科學管理,積極推廣和應用新技術、新工藝,加快科技成果向生產力的轉化,不斷提升機電裝備水平。

第三條機電運輸管理的範圍是:機電技術管理、機電裝置管理、供用電管理、礦井運輸管理、機電配件管理、機電運輸標準化管理、機電應急管理等。

第四條本制度制定的依據為:《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生產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煤礦機電裝置完好標準》、《煤礦礦井機電裝置檢修標準》、《煤礦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以及上級有關檔案、規定等。

第五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屬生產礦井、在建礦井(其它單位參照執行)。

第六條公司所屬單位要按照本制度,制定出相應的管理辦法。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機電運輸管理分為公司、礦(廠)、部(科)室、區隊(車間)、班組五級管理,各單位要建立健全管理機構,實行業務歸口,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配備必要的管理人員,分級制定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

第八條公司機電動力部是全公司機電運輸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全公司機電運輸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機電管理的政策、法規,制訂公司機電運輸管理制度和辦法,並監督實施。

2、負責全公司機電技術、機電裝置、供用電、礦井運輸、機電配件、機電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機電應急等方面的工作。並對公司所屬各單位的機電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和協調服務。

3、負責機電運輸專業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推廣和應用工作。

4、負責組織修訂和審批各單位機電運輸專業重要措施及應急預案

5、負責機電運輸專業報表的彙總及上報工作。

6、參與全公司機電運輸方面的遠景規劃、機電裝置的更新改造,專項資金計劃的編制工作;參與機電運輸專項工程的設計審批及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7、參與重大機電運輸事故的搶險和事故追查工作。

8、參與全公司機電運輸專業人員的技術培訓工作。

9、定期對各單位的機電運輸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召開公司機電運輸工作會議。

10、監督機電配件的採購、使用、定額消耗指標的控制等工作。

第九條各單位應設機電礦長(經理),全面負責本單位機電運輸管理工作。主要職責為: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和指令。在礦長的領導下,負責本單位機電運輸管理工作。

2、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負責機電運輸裝置的安全管理,掌握主要機電運輸裝置的安全運轉情況及事故隱患,督促有關單位採取措施,保證裝置安全運轉。

3、參與審定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組織審定機電運輸專業安全技術措施;組織編制單位機電裝置的購置、改造、大修中長期計劃和長遠規劃,並監督、檢查、實施。稽核各種機電運輸專業報表。

4、組織機電運輸工程設計、大型安裝工程施工、機電運輸安全措施的審批或審查上報工作。

5、及時調查、分析,發現機電運輸方面存在的技術問題,提出、落實解決方案。組織召開機電專題會議。

6、指導分管部門、區隊編制實施機電運輸專業工人培訓計劃,不斷提高員工的技術、技能水平。

7、負責機電運輸安全方面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推廣應用,不斷提高生產效率,降低生產成本。

8、參與各類機電運輸事故的調查處理。

9、對機電運輸範圍內的節能工作負責,並督促分管部門認真履行其節能管理責任。

第十條各單位應設機電副總工程師,協助機電礦長(經理)工作。主要職責為: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在機電礦長(經理)和總工程師領導下,協助其管理機電運輸工作,重點抓好機電運輸技術管理和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工作。

2、落實上級有關機電運輸方面的規章制度。全面掌握機電運輸裝置的技術狀態,處理生產過程中的機電技術問題。對機電運輸技術資料及圖紙的準確性負責,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稽核並簽字。

3、定期組織召開機電運輸專業技術專題會議,總結、研究、佈置機電運輸方面的技術工作。

4、組織審查、修訂月度及年度機電運輸工作計劃、技術措施、統計報表和有關技術資料。

5、負責機電運輸專業人員技術培訓。協助機電礦長(經理)開展技術革新,以及新技術新工藝的推廣應用。

6、協助機電礦長(經理)搞好業務範圍內的節能工作,並督促分管部門認真履行其節能管理責任。

第十一條各單位應設機電部(科),各單位機電部(科)是本單位機電運輸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機電運輸綜合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機電運輸方面管理的政策、法規和檔案,制訂機電運輸管理制度、辦法和實施細則,並督促實施。

2、負責機電技術、機電裝置、供用電、礦井運輸、配件、機電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機電應急等工作的落實。

3、參與機電運輸方面的遠景規劃、機電裝置的更新改造,負責機電專項資金計劃的編制、機電專項工程的設計及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

4、負責機電運輸專業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推廣和應用工作。

5、參與機電運輸事故的搶險和調查工作,定期對機電、運輸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考核。

6、負責裝置、配件計劃的編制與稽核、到貨驗收、簽單入庫、發放審批、現場使用及回收工作。

7、負責制定電力消耗定額和配件消耗定額指標。

8、負責編制供電、裝置、配件的月、季、年度報表,並按規定及時上報。

9、負責機電運輸圖紙資料的填繪,並按規定及時上報。

10、建立健全機電管理檔案。

第十二條各單位機電部(科)應設部(科)長一人,副部長(主任工程師)及專業技術人員若干人,並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實行業務分工管理。

第十三條各礦井必須設電氣、電纜、裝置、油脂、膠帶、小型電器及防爆檢查專業化管理小組。

1、電氣管理組

①電氣管理組由1—3名專職或兼職機電技術人員組成,組長由部(科)負責供用電管理的技術人員擔任。

②電氣管理組負責繪製井上下供電系統圖及各種保護的計算、整定、測試檢查,負荷審批工作。

③各種保護的計算、整定、測試和檢查,必須有整定計算資料、測試檢查資料和記錄。

④負荷增減、系統改變前應向電氣管理組申請,經批准後,方可按批准的容量、接線方式和地點接用,並及時對相關圖表進行修改。

2、電纜管理組

①對礦用電纜實行集中統一管理,並負責收、發、修補、試驗等工作。

②電纜管理實行圖牌板管理,做到條條電纜有編號,電纜帳、卡、物、板四統一。

③及時瞭解全礦電纜使用情況及負荷變化情況,確保備用纜線數量充足。

④對修補後的電纜必須進行檢測,檢測資料必須符合標準要求,並做好記錄。

⑤電纜修補用材料必須與原電纜材料性質相同。

3、裝置管理組

①負責裝置選型、計劃編制、調配、驗收、報廢、租賃及大修理管理。

②裝置帳、卡、物、牌板管理做到“四對口”,逐步實現微機化管理。

③建立健全裝置管理檔案。

④按時編制並上報裝置報表。

4、小型電器管理組

①小型電器管理組負責井下小型電器裝置及特殊機電器材管理,為管、修合一的專業化小組。

②小型電器管理組負責小型電器的統一領取、發放、回收、修理、安全檢查和資訊資料等管理。

③小型電器裝置實行編號管理,必須做到賬、卡、物、板四對照。出庫、修理、發放手續齊全。對修好的小型電器必須確保完好和防爆效能,嚴格驗收,並填寫檢修合格證和入井許可證。

④隨時掌握裝置狀態和使用地點,作到日清月結。每季度進行一次帳、卡、物、板校對,每年組織一次裝置大清查。

5、防爆檢查組

①防爆檢查組由3-5人組成,防爆檢查員必須由責任心強,熟悉技術業務,從事煤礦電氣工作時間不少於二年,並具有高中或相當於高中畢業文化程度人員擔任。防爆檢查組由機電部(科)管理,組長由機電礦長指定。

②負責對防爆電氣裝置(包括小型電器)的防爆效能進行檢查、驗收,簽發電氣裝置入井合格證。

③防爆檢查組應不定期對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裝置進行抽查,每月必須進行一次防爆效能檢查,健全檢查記錄,杜絕電氣裝置失爆。

④防爆檢查員檢查實行區域裝置包機制,檢查後必須如實填寫記錄。發現隱患時使用隱患整改通知單形式責令有關單位立即處理。

⑤各區(隊)應配備一名專職(兼職)防爆檢查員,配合防爆檢查組工作。

⑥每月由機電部(科)組織召開一次防爆例會,通報檢查情況及存在問題,並及時督促整改。

第十四條各礦井根據業務劃歸情況,由對口單位制定配件、油脂、膠帶專業化管理小組,明確職責,強化管理。

第十五條各(區)隊應設分管機電的區(隊)長和機電班(組)長,負責抓好本區隊、班(組)的機電運輸現場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各礦井必須建立健全各種機電運輸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和落實。應建立的主要規章制度、圖紙和技術資料包括以下內容:

1、規章制度

(1)裝置定期檢測、檢驗制度

(2)小型電器管理制度

(3)鋼絲繩安全檢查制度

(4)四小纜線管理制度

(5)修舊利廢制度

(6)裝置定期檢修制度

(7)裝置執行、維修、保養制度

(8)裝置包機制度

(9)礦用機電產品入庫驗收制度

(10)要害場所管理制度

(11)領導幹部上崗查崗制度

(12)機房、硐室交接班制度

(13)人車執行管理制度

(14)防爆裝置入井安裝、驗收制度

(15)特種裝置管理制度

(16)先進適用技術裝備強制推行制度

(17)裝置准入制度

(18)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19)雜散電流管理制度

(20)機電裝置管理辦法

(21)供用電管理辦法

(22)機電配件管理辦法

(23)供排水系統管理辦法

(24)週轉材料及低值易耗管理辦法

(25)壓風自救系統管理辦法

(26)通訊系統管理辦法

(27)機電運輸專業隱患排查與整改辦法

(28)井下訊號聯絡使用規定

(29)運輸管理規定

(30)大面積停電應急預案

(31)特種裝置事故應急預案

(32)主要機電運輸裝置強制檢修強制報廢標準

(33)礦井機電專業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實施細則

(34)礦井運輸專業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實施細則

(35)礦井主要機房(硐室)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實施細則

(36)機電工種崗位責任制

(37)機電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圖紙

(1)排水、壓風、供熱等管路系統圖

(2)井上、下通訊系統圖;井下運輸系統圖

(3)井上、下配電系統圖;井下電氣裝置佈置圖

3、技術資料

⑴裝置使用說明書

⑵除錯安裝驗收單

⑶試驗記錄

⑷裝置歷次事故記錄

⑸裝置歷次效能測試和關鍵部件探傷記錄、分析報告處理及改進意見

⑹裝置大修及技術改造記錄

⑺裝置履歷簿和技術特徵卡片

⑻大型裝置安裝圖紙;易損配件圖冊

⑼各種機電裝置臺帳、檢查、維修記錄

⑽檢修專案與計劃、檢修任務書和各種記錄、資料、圖紙和檢修總結

⑾安全活動記錄及事故分析報告

⑿質量標準化檢查、考核、評級資料

⒀職工考核、獎懲、技術比武、勞動競賽活動資料

⒁職工培訓計劃及培訓總結

⒂上級檔案貫徹執行情況備忘錄

⒃各項機電工程設計、施工資料

4、試驗報告

⑴人車試驗報告

⑵主通風機效能測定報告

⑶提升機效能測定報告

⑷主壓風機效能測定報告

⑸主排水泵效能測定報告

⑹固定裝置主要部件探傷報告

⑺電機車年審報告

⑻各種電氣試驗報告

⑼防雷接地測試報告

⑽鋼絲繩及連線裝置檢驗報告

⑾特種裝置及其相關附件試驗、年檢報告

⑿跑車防護裝置試驗報

司機管理制度4

一、總則

(一)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及要求,全面加強機電裝置管理,確保裝置的四率,即防爆率100%,待修率5%,完好率90%以上,事故率1%以下,以及對裝置從購置到閒置報廢全過程的綜合管理。

(二)建立建全的裝置臺帳,加強現場監察管理,及時調劑裝置的使用、變更裝置流動帳,做到賬、物相符,防止公司資產流失。

(三)機電部作為機電裝置的綜合管理部門,在公司機電副總的領導下,對公司構成固定資產的裝置及小型低值和不納入固定資產的裝置,全部納入機電裝置管理範圍,建立裝置管理檔案臺帳,並建立裝置軟體管理系統。

(四)機電部在裝置管理調劑和使用上,有權對公司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考核,裝置使用單位必須設有專人(可兼職)對裝置管理負責,對單位的裝置使用情況,做到底數清、賬物符,對使用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反饋。

(五)在裝置管理上做到減少閒置、積壓、浪費,杜絕裝置的重複購置,確保裝置驗收質量、裝置檔案齊全。

(六)對增置新裝置,機電部會同財務部門制定年度維簡計劃,由機電副總召集財務、技術、使用部門進行經濟技術論證,本著結合實踐、發展生產、產業升級等要求,制定、下達裝置年度購置計劃,並組織裝置到貨驗收、入賬、發放等工作。

(七)機電部應制定公司裝置包機管理體系,年度檢修計劃,大型裝置週期測試安排,季節性測試安排,並負責檢查監督和考核。

二、裝置前期管理規定

(一)裝置選型與購置

1、為防止裝置的重複購置,造成新的閒置、積壓,各單位的裝置需求或維簡計劃申請,報機電部,機電部根據各單位上報計劃負責平衡,能調劑的進行調劑。

2、大、中型裝置的選型、招、評標,購置及改造工藝,由機電部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共同參加,必須選型的通用性、標準化和符合企業發展的有關政策規定,必須杜絕選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淘汰裝置。

3、公司所需購置的裝置材料計劃,由各單位在每月25日前將裝置購置計劃及購置範圍分別報機電部和供應部,機電部和供應部根據裝置及材料購置計劃及時按時按質的完成購置計劃,不得擅自更改計劃內容,如不能按計劃內容完成,按責任進行考核。

4、為確保公司的裝置質量管理,避免資產流失造成經濟損失,規定所有裝置購置的結賬,必須由機電部出具驗收合格單,加蓋機電部公章,並經機電部部長簽字,以證明裝置已驗收合格。

(二)、裝置到貨驗收

1、裝置到貨後,裝置驗收人員由機電部、供應部、使用單位三方共同驗收。驗收主要內容:產品規格型號、質量、臺數及技術資料是否符合要求,資料、工具、裝置部件是否齊全,有無損壞,填寫裝置到貨驗收單,驗收人員簽字,驗收單一式四聯,參加驗收部門存檔一份備查。

2、裝置驗收合格後,機電部及時編好裝置號,同時建臺賬、彙總賬、流動賬、庫存賬、裝置卡片,做到填寫資料準確、齊全、字跡工整。

3、凡新到貨裝置的圖紙、產品說明書、裝箱單、合格證等技術資料一式三份,由機電部驗收登記後存檔一份,使用單位一份,機電部一份。存檔資料由機電部統一登記保管,其他單位需要時,可向主管人員借用,並按時歸還,其他單位和個人不準私自扣留和發放。

(三)裝置出入庫管理

1、供應部裝置庫要設專人管理,未經機電部許可,其他部門不準私自檢視、提取裝置,裝置做到賬、物相符。

2、各隊需要裝置時,必須提前一天填寫裝置申請單,寫清裝置名稱,規格型號、數量,機電部組織主管審批後開出庫手續一式三份。

3、裝置出庫後及時更改裝置庫存賬和裝置移動賬,使用單位及時建立賬卡管理,無裝置編號的裝置不準下井安裝使用,一經發現給予單位和相關人員200元以上罰款。

(四)裝置技術檔案管理

1、機電部建立裝置技術檔案,內容包括:所有機電裝置的臺賬、流動賬、彙總賬及產品說明書、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等資料。

2、機電部要設專人管理好裝置技術檔案,單位因生產需要技術檔案時,必須經組管領導批准,並打借條。借用裝置技術檔案的單位,要精心保管,用完及時送回機電部,不得損壞、丟失、塗改。

三、裝置審批、調撥管理規定

為了進一步加強裝置審批調撥管理,保證裝置合理化利用,杜絕浪費,降低成本,做到裝置的日清月結,加大裝置使用的透明度,以便更好地為生產服務,特制定本規定:

(一)各單位要根據裝置需求的實際情況到機電部辦理調撥單,調撥單一式三份要標明品名、規格、數量。調入單位、調出單位必須有各生產單位負責人簽字。調出單位一份,調入單位一份,機電部一份。未經機電部辦理調撥手續,私自調撥裝置的處以500元罰款。

(二)機電部負責對各單位的裝置進行核查、清點,對積壓不用的裝置進行調配,各個單位要積極配合機電部對裝置的調配工作,單位逾期不予配合者,每超一天罰款300元。

(三)各單位要認真保管,合理使用裝置,防止人為的損壞和不合理的使用,每發現一次罰款300元。

(四)各單位備用裝置要碼放整齊,不得隨處亂放。如有掩埋或不按規定碼放的,由機電部出具整改通知單。逾期不整改的,由機電部出具罰款單。裝置配件在不影響正常生產的前提下厲行節約。

(五)各單位所用的裝置、配件要正確合理使用,檢修或更換部件後,不用的配件要及時交給保管員。如亂扔亂放造成埋沒丟失按原價的兩倍賠償。

(六)對於16mm2以上的電纜回收不準斷有齊口,未經機電部或值班領導批准,嚴禁私自截斷。回收後要及時交出,發現一個齊口或不及時交出,給予責任單位200~1000元罰款。

(七)使用的鋼絲繩,不準打彎或背繩損壞,發現一次按損壞的長度根據單價對使用單位進行罰款。要做好日常保養維護,機電部每月進行一次檢查。

(八)實行交舊領新的物料,各單位要根據地面物料保管員出具的'驗收單到排程室審批材料,否則不予支領。

三、裝置使用管理規定

(一)機電裝置及備件的發放管理

1、各生產單位必須憑據機電部開出的裝置、備件供應支領單到指定地點提取裝置、備件,並且將該裝置、備件通知單由支領人簽字後回機電部,由機電部及時入賬。

2、緊缺裝置、備件一律在井上指定地點備用,為避免發生機電事故而影響生產,機電部要落實裝置使用週期制管理,由單位進行落實,規定裝置、備件使用的時間期限,定期更換檢修,避免因裝置損壞事故而造成停產。

3、如特殊情況,井下使用單位必須報請公司排程室,排程室請示有關領導後可以支領,第二天使用單位必須將裝置使用申請單補辦手續交機電部。

(二)裝置備件上井驗收、存放管理

1、基層單位拆除機電裝置,上井後填報裝置明細送交機電部,由裝置驗收人員指定地點組織驗收,裝置接收單位和原裝置使用單位參加。

2、驗收標準,所有帶號裝置及主要零配件(包括各種型號聯軸節、各種規格機尾軸、盲軸、鏈輪、各種型號的皮帶滾筒、各種規格的機頭箱、溜槽、齒條、連線筒、皮帶機頭機尾構件、液壓支架、側護板、皮帶縱梁、託輥架)不允許丟失。

3、電氣裝置驗收標準:用螺絲(栓)堅固的防爆部件,螺絲(栓)必須齊全緊固,止口結構的防爆部件,必須將轉蓋合好,並上好閉鎖栓,不允許敞蓋上井。

4、裝置驗收後,接收單位開裝置接收交機電部。對裝置、備件丟失由機電部開據丟失、損壞通知單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如有分歧,由機電部平衡解決。

5、各單位應積極配合機電部搞好裝置驗收工作,凡接到機電部通知後,不及時參加驗收工作的,按單方驗收結果為準,並對單位予以考核。

(三)裝置現場管理

1、為了掌握裝置動態,機電部要做到賬、物、牌相符,底數清(井上移動裝置需繪製安裝使用分佈圖,隨裝置移動變更圖紙),裝置管理人員對所分管的裝置要經常巡查使用情況。

2、裝置管理員對移動裝置做到每週一次迴圈檢查,固定裝置最少每月一次迴圈檢查,機電部對使用單位每月查賬一次,全公司裝置半年一次清查,並做好清查標記。

3、機電部要嚴格執行裝置積壓,回收,丟失損壞獎罰制度,發生裝置損壞、丟失填寫分析報告單位,由機電部組織分析追究責任者,按制度考核,情節嚴重者報上級有關領導處理。

4、裝置使用過程中嚴禁拆套,拆件使用。如遇特殊情況,對臨時性拆套需經機電副總批准,並限期指定專人負責恢復,日常使用維修按裝置管理獎懲辦法給予考核。

5、井下裝置存放必須集中上架碼放,掛牌管理,對須上井裝置必須集中存放上井標誌,運輸過程必須要保護裝置,不許野蠻運輸,避免裝置的丟失損壞。

6、在生產過程中,拆除、更換下來的裝置、備件要及時上井,否則視為裝置、備件積壓,進行考核處理。

7、如有特殊情況,裝置、備件使用單位不能及時將裝置、備件回收上井時,由單位寫出書面申請,說明原因及需要寬限的時間,報機電部備案,在批准的寬限時間內可以不按積壓處理。

8、不能及時回收上井裝置、備件,使用單位必須妥善保管,不允許出現丟失、損壞、水淹、埋壓、掛好回收牌。

(四)、裝置移交驗收管理

1、井下裝置移交、驗收,由機電部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移交。

2、使用單位按裝置賬,清點好裝置,移交過程中,使用單位、承接單位和裝置管理人員,認真核對裝置的數量、配件及裝置完好情況,全部驗收並填寫裝置移交單及時過賬。

3、對裝置、配件移交過程中丟失、損壞的,根據《裝置回收損壞、丟失管理規定》進行考核,對於移交順利、無丟失損壞並及時交付機電部,認真填寫移交單。

4、對於組裝和解體移動的裝置,要在未解體前將各部件清點齊全,使用單位、接收單位和裝置管理人員共同過賬要求名稱一致。如未經領導同意,私自解體出現丟失,由原使用單位負責。如需上井檢修由使用單位護送上井移交。

五、裝置回收損壞、丟失管理規定

(一)、凡井下停用裝置(特殊情況經公司機電副總批准的除外),一律按回收上井,回收上井裝置按以下幾種情況進行考核:

1、整個工作面裝置回收上井考核。因這種情況裝置數量大,涉及面廣,因此回收期限按有關規定部門的規定日期考核,對不能按期完成回收任務的,由公司排程室和機電部提出考核辦法。

2、對零星更換裝置的考核。其考核期限為裝置下井之日起四日內將更換下來的裝置回收上井交庫,否則,每延長一天每臺罰款50元,每個元件罰款10元。

(二)、回收上井的裝置,零部件要齊全,交庫時回收單位、機電部、接收單位三方驗收,對所丟失的部件、損壞部件,按《丟失、損壞裝置零部件考核款明細》考核。

(三)、杜絕裝置零部件回收過程中“無主”現象的發生。裝置零部件散落在運輸巷、坡頭、斜巷等處的區域,誰主管誰負責回收,或者由排程室指定負責單位,並追蹤責任單位進行考核。

(四)皮帶機縱梁、h架、運輸機溜槽在回收上井前,回收單位要認真清點檢查分類,然後按裝置組指定地點回收交庫。

(五)整體皮帶機回收上井,由排程室、機電部、使用單位三方驗收,無問題後設備組予以消賬,丟失零部件的按規定考核。

六、裝置的維修、保管規定

(一)裝置井上移交由機電部組織,移交單位雙方簽字生效。

(二)加強裝置檢修質量管理,如出現裝置檢修質量問題,按裝置原值或事故影響程度,分析考核單位和責任人。

(三)供應部應對地面接收後的裝置,妥善保管不得丟失、損壞、需入庫或廠房儲存的裝置,必須按要求儲存好,否則對責任單位和責任者分別給予處罰。

(四)各單位需地面存放的閒置、報廢、待修等裝置,必須按裝置存放要求保管好,並報機電部備案,否則對責任單位和責任者予以處罰。

七、防爆裝置入井前的管理規定

(一)、新購進的防爆裝置(包括小型電器、電纜)必須具有有效的“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產品的防爆效能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否則不準入井使用。

(二)、新裝置入井前,必須由機電部組織有關部門對裝置進行防爆效能及電氣效能的驗收。合格後,由機電部簽發入井合格證方可發放入井使用。

(三)、非防爆電氣裝置嚴禁入井使用(井下中央變電室、泵房、主要架線機車運輸巷道除外),因特殊工程需要非防爆裝置入井使用時,必須由單位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上報機電部,並報機電副總審批,獲准審批後方可入井使用。

八、機電裝置井下使用的管理規定

各單位井下機電裝置管理要求:

1、電纜吊掛完好率、小型電器完好率要達到95%。

2、井下電氣裝置的各種保護必須齊全、靈敏、可靠。

3、井下所有的機電裝置都要實行包機責任制管理,做到責任到人,掛牌管理。

4、在用機電裝置要保持完好狀態執行,裝置配件要符合要求,不得隨意用它物取代,同時要搞好裝置的日常維護保養。

5、井下各單位未經機電部批准,嚴禁私自用電。

6、井下裝置的調撥、回收應到機電部辦理相關手續,不得私自進行。

司機管理制度5

為了公司適應的發展,根據目前工作需要,為更好地調動司機工作積極性,維護企業正常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順利,特定本規定。

1、司機每月能完成當月任務及安全準時行車的,發給安全獎200元/月。

2、當班司機撞壞車輛的,扣當月安全獎200元,並負責修理費的70%。

3、缺水、缺機油、缺牙油造成燒壞發動機、尾牙、波箱、水箱的,扣當月安全獎200元,並負責修理費50%。

4、執行班車在途中發生機械故障,當班司機要盡力排除故障,如無法修復行駛,應立即通知車隊長,請求救援,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離開車輛,違者扣100元;當班司機無論何原因,被扣車輛行駛證或駕駛證,必須在當天內向車隊長彙報,若隱瞞不報,每次扣100元。

5、司機收車後要負責檢燃油、機油、凡燃油量不足1/4,機油不足4/3以上;要負責加油方能下班,如違反扣50元/次。

6、出車前,司機要對車輛進行檢查,不檢查出畫造成車輛在中途缺燃油、機油影響執行的,當班司機扣50元/次。

7、未經車隊負責人同意,擅自將車輛交由非本公司人員駕駛或他人駕駛,(包括將車交與持有的駕駛證與駕車型不相符的人駕駛)每次扣100元。

8、嚴禁車輛載乘客進入油庫加油,若有違反每次扣100元。(只限於客車)。

9、司機每班次必須檢查車內清潔衛生,每日清潔車輛,保持車輛外表清潔,違者扣50元/次。

10、司機的出車任務必須由車隊負責人指派方可執行,違者每次扣100元。

11、當班司機必須定時定點發車,並做好行車登記,違者每次扣100元。

司機管理制度6

第一章目的

第1條本制度旨在加強對公司司機的管理,本制度為涉及事項按照其他有關規定管理。

第二章行為規範

第2條所有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

第3條敬業、駕駛作風端正,遵循職業道德。所有司機必須遵守本公司制訂的相關規章制度。

第4條嚴格遵守公司用車規定,拒絕乘車員工公幹期間辦私事的要求。

第5條上班時間不出車時,司機必須在司機班等候工作,若臨時有事離開須向班長說明去向和時間。

第6條司機請假,必須經相關人員批准,專車司機須經領同意後,方可請假。

第7條所有司機應嚴格執行考勤制度,無故缺勤者一律按礦工處理,司機不聽從安排,耽誤公事,嚴重者給與開除處理。

第8條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疲勞開車,不準酒後駕車。

第9條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司機均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者聯絡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由無證人員駕。

第10條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超速、緊跟、爭道、賽車等)。

第11條司機應經常檢查所開車輛各種證件的有效性,出車時保證證件齊全。,

第12條車內不準吸菸,公司員工車內吸菸時應禮貌制止,公司外客人在車內吸菸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員,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13條嚴禁在車內賭博或從事其他違法活動,一經發現,第一次給與嚴重警告,第二次報治安管理部門查處。

第14條司機下班後,車輛需回庫。第一次違者,批評教育並罰款,第二次起,每次加倍處罰,車輛附件一切損失由司機負責,如車輛失竊,司機須負一定的賠償責任。

第15條離開車輛時,司機應注意以下兩項。

(1)離開車輛時,必須關好車窗,鎖好車門。

(2)車內放有物品檔案,司機必須離開時,應放置在安全區域內。

第16條出發前,司機應做好出車準備,收車後做好相關的工作。

(1)出發前,應確定路線和目的地,選擇最佳行車路線。

(2)收車後,應填寫《車輛使用日誌表》,包括目的地、乘車人、行車時間等。

(3)隨車運送物品時,收車後需和相關管理人員報告。

第16條所開車輛經總經理批准後,才能進行車輛大修,修理完畢後,應做好確認工作。

第17條出現事故時,司機應能做出應急處理,並向辦公室和總經理報告。

第三章禮儀規範

第18條司機應注意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

(1)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2)注意頭髮、手部的清潔

(3)個人言行得體大方

(4)在駕駛過程中,努力保持端正的姿勢

第19條司機對乘車人員要熱情、禮貌、說話文明

(1)司機應熱情接待,小心駕駛,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

(2)司機應在乘車人(特別是公司客人和領導)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並親自為乘車人開關車門。

(3)當乘車人上車後,司機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4)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等候時不得有任何不耐煩的表示,應選擇好停車位將車停好等候,等候時不要遠離車輛,不得在車上睡覺,不得翻看乘車人放在車上的物品,更不得用喇叭催人。

(5)乘車人帶大件物品上車時,應予以幫助。

第20條載客時,車內客人談話時,不準隨便插嘴。客人問話,應禮貌回答。

第21條司機必須注意保密,不得傳播乘車人講話的內容,違者予以批評教育,嚴重者嚴肅處理。

第22條司機不得在車內脫鞋。

第23條接送公司客人時,應主動打招呼並自我介紹,然後開啟車門將客人讓進門內,關車門是注意客人的身體和衣物,防止被車門擠壓。

第24條行車過程中應及時使用冷熱風。聽收音機或者音樂應徵得乘車人的同意,聲音不要太大,以免影響乘車人的思考和休息。

第25條在接送貴賓中,司機對待賓客要彬彬有禮、不卑不亢,態度自然大方。如對方打招呼,可按一般禮貌同其握手、交談。

第26條司機不得向公司客人索要禮品,或者示意索要禮品,對不宜拒絕的禮品可以接受,回公司後應上交至辦公室統一登記、處理。

第27條公司專車司機須保證車內隨時有飲用熱水供公司客人和領導飲用。

第四章車輛保護規範

第28條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的時間對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第29條司機每天應保證車輛的清潔,做到晴天停車無灰塵,雨雪停車後無泥點。前後擋風玻璃和車門玻璃要保持清潔,輪胎外側和防護罩要經常清洗,做到無積塵。

第30條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第31條出車前,應搞好車衛生,車外要抹洗乾淨,車內要勤打掃,保持車內的整潔美觀。

第32條出車前,要堅持“三檢四勤”制,做到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的安全、可靠,保證車輛處於良好的安全狀態。

第33條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燃料、潤滑油、剎車油、助力油是否足夠,檢查輪胎氣壓和輪胎緊固情況,檢查喇叭、燈光是否良好。

第34條出車前嚴禁酗酒,行駛中注意力要高度集中,嚴禁吸菸、談笑、接打電話等有其他有礙駕駛的動作。

第35條行車過程中,密切的注意道路上其他車輛和行人的動態,與前車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遇到對方車輛違章行駛,應主動避讓,避免發生事故。

第五章違章與事故處理

第36條違反交通規則,因司機故意或者是其本人重大過失,造成的人身傷害,其賠償金額全部由當事人承擔。

第37條除認定司機是故意或者是其本人重大過失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交通事故時,其處理辦法如下。

(1)違章停車、證件不全、超速駕車或違反交通規則等罰款,由當事人負擔全額罰金。

(2)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車輛傷害時,如屬公司車輛損害保險範圍,當事人可免除責任。但在保險範圍之外,當事人應負責損失實額與保險金差額的1/2。

(3)公司車輛違章的罰金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第38條酒後駕駛損壞車輛者,由司機負責維修費用,如發生交通事故,除負責維修費用外,按相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刑事或民事責任。

第39條當發生交通事故時,在事故現場,司機應做到。

(1)迅速與公司聯絡,接受公司的相關指示。

(2)如發生人身傷害,應將傷者送到最近的醫院進行治療。

(3)應記錄下對方車輛的行駛證號、車牌號和發動機號,做好事故報告單

(4)從對方駕駛證上,記錄下對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單位、電話、身份證號碼等有效資訊

(5)儘量取得對方名片,以便事後聯絡事宜

(6)牢記對方車輛損壞的部位和程度,條件許可時,可用手機、相機進行拍照

(7)記錄現場目擊者的姓名、電話和住址等等資料

(8)對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問題,不得隨意回答交警的詢問

(9)除完全認定是自己的責任外,不得將責任攬於一身

第六章第六章附則

第40條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第41條本制度經呈總經理審批,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司機管理制度7

(一)自覺遵守和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安全操作規程。

(二)負責按照指定路線,安全、準時接送員工上下班。

(三)負責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及清潔工作。

(四)負責車輛使用狀況的經常性檢查。

(五)負責車輛維修工作的監督檢查

(六)負責車輛的定期年檢。

(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駕駛員必須服從管理與排程、聽從安排,嚴格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專職司機應愛車、護車。各車專職駕駛員有義務搞好所駕車輛的內、外清潔衛生,做到整車清潔、室內舒適。

2、愛崗敬業、誠實守信、舉止文明、禮貌待人、優質服務、樹立高尚的職業道德作風。駕駛員必須愛車、護車,時刻保持車輛的良好技術狀況。

3、新、舊車輛室內裝修,需配正常物品,駕駛員須向車隊申請,經分管領導同意後才能辦理。車輛實行定人定車管理,所有車輛及隨車所有證件和工具均由責任駕駛員負責妥善管理。如遇新、舊車交接,原車駕駛員必須將車鑰匙、所有證件和隨車專用工具全部移交給另一位司機,有義務說明原車輛技術狀況。

4、駕駛員必須保持通訊聯絡暢通,隨時聽從公司及車隊安排出車任務,亦可直接聽從領導的吩咐出車。自覺服從上級的管理和調派,因事因病或車輛故障,不能承擔出車任務時,應及時報告,不得無故拒絕出車。

5、加強安全學習,加強行車安全意識和責任感。嚴禁駕駛員違反操作規程,嚴禁駕駛員違法違規行車、停車,預防和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增強安全行車意識。做到安全駕駛、文明駕駛、箴言駕駛、不得怠慢丟棄乘客,不得私自出車,嚴禁酒後駕車。

6、嚴禁將車輛交由無證及證件不符人員駕駛。

7、駕駛員完成當日任務後,應將車輛及時入庫,停放安全可靠,不得私自將車在外停放、寄宿,防止車輛被盜和損壞。嚴禁駕駛員擅自出車。

8、行駛途中不得隨意改變行車路線,嚴格執行維護修理制度,落實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後的“三檢”制度;愛護車輛裝置及隨車工具,(丟失工具照價賠償)確保車輛特別是安全系統的完好有效。

9、待人和氣、搞好團結,相互之間不得撥弄是非,維護車隊團結,維護車隊集體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