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制度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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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機關值班制度

值班制度四篇

為明確工作職責,嚴肅值班紀律,實現機關規範化管理,特制定機關值班制度。

一、值班安排

機關所有工作人員都應履行值班職責,按照要求做好機關值班。具體值班安排由綜合科負責,每月1號前公佈機關值班具體安排。

二、值班要求

(1)白天值班

正常工作日值班由綜合科承擔,不再安排機關其他人員;週六、週日和節假日值班由綜合科統一安排值班表。

節假日白班值班時間:

夏季:8:00——20:00(中午、下午按要求做好交接班)。

冬季:8:00——19:00

(2)晚上值班

值班時間:20:00——次日早8:00(冬季19:00——次日早8:00),具體值班要求見《行政服務中心機房值班管理制度》。

三、值班人員職責

1、負責值班期間接聽電話,處理有關事務,做到上傳下達。

2、負責機關安全保衛工作,同時監督檢查保安、保潔到崗工作情況。

3、負責機房的裝置安全及有關工作業務。

4、值班人員按要求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工作。

5、值班安排實行每月一公佈,值班情況納入平時考核,因脫崗,缺崗,工作失職,瀆職等原因造成責任事故的,視情節給予值班人員通報批評,並追究相應責任。

【篇二:值班管理制度】

第一條本公司於節假日及工作時間外應辦一切事務,除由主管人員在各自職守內負責外,應另派員工值班處理下列事項:

(一)臨時發生事件及各項必要措施。

(二)指揮監督保安人員及值勤工人。

(三)預防災害、盜竊及其它危機事項。

(四)隨時注意清潔衛生、安全措施與公務保密。

(五)公司交辦的各項事宜。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值班,其時間規定如下:

(一)自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下午下班時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時間止。

(二)例假日:日班上午八時起至下午五時止(可隨辦公時間的變更而變更)。夜班下午五時半起至次日上午八時止。

第三條員工值班安排表由各部門編排,於上月底公佈並通知值班人員按時值班。並應置值日牌,寫明值班員工的姓名懸掛於明顯地方。

第四條值班員工應按照規定時間在指定場所連續執行任務,不得中途停歇或隨意外出,並須在本公司或工廠內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五條值班員工遇有事情發生可先行處理,事後方可報告。如遇其職權不能處理的,應立即通報並請示主管領導辦理。

第六條值班員工收到電文應分別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屬於職權範圍內的.可即時處理。

(二)非職權所及,視其性質應立即聯絡有關部門負責人處理。

(三)密件或限時信件應立即原封保管,於上班時呈送有關領導。

第七條值班員工應將值班時所處理的事項填寫報告表,於交班後送主管領導轉呈檢查,報告表另定。

第八條值班員工如遇緊急事件處理得當,使公司減少損失者,公司視其情節給予嘉獎。

第九條值班員工在值班時間內,擅離職守應給予記大過處分,因情節嚴重造成損失者,從重論處。

第十條值班員工因病和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應先行請假或請其它員工代理並呈准,出差時亦同,代理者應負一切責任。

第十一條本公司員工值班可領取值班津貼,其標準另定。

【篇三:公司值班制度】

值班是保證在工作時間公司不失控的重要措施,也是強化安全管理,落實防範措施的體現形式。因此,公司內設機構要認真落實值班管理制度。做到人員落實、責任落實、管理落實。

值班是保證在工作時間公司不失控的重要措施,也是強化安全管理,落實防範措施的體現形式。因此,公司內設機構要認真落實值班管理制度。做到人員落實、責任落實、管理落實。

1、值班人員值班地點門衛、辦公樓,值班範圍辦公大樓、公司重點部位、車間及公司內部區域,值班人員必須監守崗位,按時接班。不得擅離職守,如有事必須經總經理的批准。

2、檢查交接班制度,本班未處理的事情,應在交班時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3、遇有重大事項和異常情況,應及時向總經理或有關領導報告,並採取響應的措施。

4、值班期間應集中精力,不得從事與值班無關或影響值班的事情。

5、值班人員在公司下班後,要認真檢查公司內部各項安全措施,對技術防範設施設防,發現防範漏洞和安全措施不落實的隱患並及時排除。

6、值班人員遇有職能單位進行檢查等公務活動,要積極主動配合,協助搞好相關工作,重大問題應立即報告公司主要領導。

7、值班人員負責單位內部巡邏工作的檢查監督,對巡邏人員不盡職責及違反公司相關制度的行為,向公司有關領導提出處理意見。

8、值班人員負責處理單位內部夜間發生的案件的處置,公司發生案件時,要保護好現場,及時報告公安機關,重大案件要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9、值班人員是公司夜間安全保衛與防範工作直接責任人,對單位內部夜間安全保衛工作負責。

【篇四:機關幹部值班制度】

一、鎮機關實行每天值班制度。平時值班時間為中午12:00—13:00,下午5:00至次日上午9:00,節假日值班時間為早上9:00至次日早上9:00、

二、值班地點為鎮政府值班室,上班期間嚴禁打遊戲、麻將、紙牌等。

三、值班人員安排以小組為單位,每組值班人員為5—7人。

四、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值班記錄,按時交接班,如遇交接班人員不準時交接,發現一次扣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每人年終目標分2分。值班電話由值班組長交接,並在值班記錄本上做好交接記錄,值班期間做好重要來電和領導交辦事項的登記工作,要做到一事一登記,並按領導指示做好有關事宜的處理工作。辦理完結的,應及時向領導說明情況。

五、值班檢查由鎮紀委書記、黨政辦主任負責,鎮黨委書記、鎮長隨機檢查。抽查發現值班人員脫崗的,扣處脫崗人員個人年終目標分每人每次5分,帶班領導和值班組長個人年終目標分2分;若被市委、市政府值班室或市領導抽查,發現值班人員脫崗的,扣處值班人員個人年終目標分8分,帶班領導和值班組長個人年終目標分5分,並在鎮村幹部會上作通報,脫崗人員在大會上做檢討。

六、值班人員因病、因事需調班的,需報值班領導批准,並於調班前一天告知鎮紀委書記備案。代班人員必須切實履行值班職責,若檢查發現脫崗現象,按第五條規定予以處罰。

七、使用值班電話時儘量長話短說,嚴禁使用值班電話打私話。

八、值班人員應在值班結束前半個小時內做好值班室的衛生工作。

九、值班人員值班期間應填寫統一的值班記錄,值班記錄由黨政辦負責設計、發放,月底由黨政辦對當月值班情況進行小結。特別是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失誤,要及時總結教訓,查詢原因,通報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