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監理考勤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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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工程監理考勤的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工程監理考勤的管理制度

一、工作時間規定:

1、根據工程管理的`特殊性,工作時間可靈活調整;

2、連續工作後須保證休息時間;

3、專案總監(或其代表)進場後七天內製訂作息時間計劃;

4、作息時間計劃必須經工程部審批;

5、每週上班時間不得少於6天。

二、一週出勤計劃:

1、專案總監(或其代表)根據工作計劃制訂本週輪休計劃;

2、輪休計劃儘量考慮在週六、週日安排輪休;

3、若週六、週日無法安排輪休,須根據工程進展集中安排休息;

4、輪休計劃在每週一晨會制訂。

三、考勤抽查點:

1、抽查點:員工自我考勤、監理日誌、晨會、巡視記錄、監理資料;

2、從抽查點核實考勤的真實性。

四、員工自我考勤:

1、監理機構成員如實填寫《員工自我考勤表》;

2、《員工自我考勤表》報專案總監(或其代表)稽核;

3、稽核後的《員工自我考勤表》月底報工程部。

五、監理日誌抽查:

1、日記填寫是否連續;

2、日記內容是否與其它抽查點相符;

3、日記內容是否真實。

六、晨會簽到表抽查:

1、專案總監(或其代表)組織晨會簽到;

2、因值班輪休未簽到,由專案總監(或其代表)備註說明;

3、晨會簽到表月底報工程部。

七、監理資料抽查:

1、工程部考核前查閱現場監理資料;

2、涉及考勤考核的監理資料;

3、監理函件;

4、監理工程師通知;

5、會議紀要

6、其它資料。

八、遲到、早退、曠工:

1、上班遲於作息時間計劃中上班時間為遲到;

2、下班早於作息時間計劃中下班時間為早退;

3、曠工:

a、未經專案總監(或其代表)批准,監理人員離開工地現場;

b、未經專案總監(或其代表)批准,遲到、早退時間超過1小時;

c、未經專案總監(或其代表)批假不上班;

d、未向工程部按時銷假;

e、未向工程部辦理延假手續,不上班;

f、專案總監(或其代表)負責對遲到、早退、曠工進行監督。

九、請假:

1、病假兩天以上須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意見;

2、事假不得影響現場監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3、請假一天,由專案總監(或其代表)批准請假單,報工程部備案;

4、請假一天以上,須工程部批准;

5、專案總監因公外出一天以上報工程部批准;

6、專案總監請假由工程部批准;

7、假期結束後,必須向工程部按時銷假。

十、配套表格:

1、《員工自我考勤表》;

2、晨會記錄表;

3、現場巡查記錄;

4、請假單(監理機構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