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用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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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公用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範本,歡迎大家分享。

公司公用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範本

公司公用手機使用管理制度1

一、使用規定

(一)配備的手機和號碼所有權為公司所有,使用者僅具有使用權。

(二)使用者應保證手機每天(包括假日)早七點至晚十一點保持暢通。

(三)手機沒電應及時充電,外出應攜帶充電器,不需要攜帶充電器的情況下,應提前充足電量,事先做好準備。

(四)手機欠費應及時充值,手機報銷費用按照對應單據給與報銷。

(五)使用者應保證手機和號碼僅用於公事,不打私人電話。門店有權查閱通訊記錄。

(六)手機和號碼使用期間,因使用者的原因丟失或損壞的,手機卡,維修或補卡費用,由使用者承擔。

(七)使用者對外使用手機和號碼均代表公司形象,故使用者應時刻注意禮貌用語,維護公司和個人的形象。

二、通訊錄

使用者儲存聯絡人時,要求必須儲存在卡里卡面記憶體不足時可充正在手機上客服經理負責不定期監督檢查通訊錄的錄入情況每月2次。按月度每月x日和xx日,將存入的客戶資訊,在電腦上做統一備份更新一次。

三、費用報銷

使用者每月手機報銷費用為30元。報銷費用的提升,需使用者書面提出申請,提出可信的理由和依據,由客服經理稽核後報店長決定。

四、樂捐標準

(一)因使用者的原因(比如:未充電、未充值等)導致手機不暢通,遭到了客戶、領導、以及其他與公事有關人員向店內投訴或反映的,使用者應主動樂捐10元(每次)。

(二)客服經理每月x號xx號調取通訊記錄,發現使用者嚴重違反本辦法,撥打私人電話的,使用者應主動樂捐10元(每次)。

(三)客服經理每月x號xx號查詢手機通訊錄,發現使用者未儲存客戶資訊,或未更新電腦資料,應要求使用者在二十四小時補充完畢,並使用者應主動樂捐10元(每條)。

手機使用保密管理制度

一、涉密單位和人員使用手機應遵守本規定。

二、嚴禁使用手機發送、接收、儲存包括語音、文字、影象等內容的國家祕密。

三、涉密單位應對涉密人員使用手機進行嚴格管理。

四、召開涉密會議或者舉辦涉密活動時,主辦單位要對手機的使用進行嚴格管理,採取如下保密措施;

(一)應在會議通知中對手機管理提出具體要求;

(二)指定專人對手機進行監督管理;

(三)在會場入口處對手機使用管理做出明顯提示;

(四)採取有效措施,限制手機帶入,特殊原因確需帶入的,應當經過主辦單位同意,並將手機電池取出。

五、進入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嚴禁使用手機。

公司公用手機使用管理制度2

公司手機管理規定

1、目的:

為保證公司通訊暢通,確保資訊的及時傳遞,提高效益、減少失誤,制定本規定,公司手機管理規定。

2、手機分類

2.1公務手機:凡享有公司話費補貼或全額報銷話費的手機(含小靈通)。

2.2私用手機:凡屬個人購置、個人使用,文祕資源網公司不補貼話費的手機(含小靈通)。

2.3私有公用手機:凡屬個人購置,公司部分報銷話費的手機(含小靈通)。

3、手機使用:

3.1公務手機及私有公用手機必須從早上上班時間開始開機,至22:30前不得關機,休假期間亦然。如有特殊原因須在規定的.開機時間內關機的,須經主管領導同意。

3.2因工作性質的特殊性,行政部經(副)理、保衛科(副)科長、儲運部經(副)理、車隊(副)隊長、小車司機須24小時開機,不得關機。

3.3因工作崗位的特殊性,儲運部貨車司機從早上7:30開機,至23:00前不得關機,管理制度《公司手機管理規定》。在外執行任務的司機必須24小時開機,不得以任何理由關機。

3.4生產一線工人上班時間不得攜帶手機(含小靈通)。

3.5非生產一線工人除公務手機及私有公用手機外,有必要在工作時間使用私用手機的人員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主管稽核、常務副總批准方可使用,否則上班時間手機(含小靈通)不得開機。

3.6除個別領取小靈通話費補貼的人員可使用小靈通進行公務聯絡外,所有領取手機話費補貼或全額報銷手機話費人員不得使用小靈通進行公務聯絡。

4、手機維護

4.1所有公務手機及私有公用手機應保證在規定開機時間內電量充足,保障通訊暢通。

4.2若因欠費被停機,應及時繳交話費於24小時內開通。

4.3若手機丟失,應於48小時內(如出差外地,應於回公司後48小時內)購買新機、補辦sim卡並開通。

4.4手機發生故障(沒電、被停機、手機丟失等)期間,手機使用者應及時向行政部說明(下班時間通知總機轉告),並告知聯絡方式。

5、手機配備及話費補貼

5.1特殊崗位人員使用之公務手機sim卡須歸屬公司所有。若為私人自購,公司以回購方式向私人購買,每個號碼300元。若私人不願出讓sim卡,則公司另配sim卡,且所有公務聯絡須使用公司配備的sim卡。

5.2凡經理級(含)以上人員及業務人員,公司未配手機者須自備手機,公司配給sim卡,以方便業務聯絡。

5.3凡使用公司配備手機及sim卡的人員,須妥善保管,離職時需交還公司,如有遺失或損壞,須照價賠償

5.4領取固定話費補貼人員若因公務話費增幅較大,經主管審批、總經理批准,可增補話費補貼。

5.5公司根據享受固定手機話費補貼的人員的階段性工作適當調整其補貼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