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安全責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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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校園安全責任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校園安全責任制度

校園安全責任制度1

1、建立校園安全值班制度,每天安排一名領導帶班,若干名保衛人員值班,加強校園安全保衛,妥善處置校園和師生突發性事件,及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工作。

2、值班人員定時或不定時對校園內部各部位,尤其是重點要害部位進行巡查,對涉及師生健康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採取積極預防措施,及時排查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制止教育教學活動中的不安全行為,及時提醒有關部門落實安全防範措施。

3、加強節假日、重要慶典日、政治敏感時期及日常夜間值班力量,增加巡邏檢查次數,嚴防各類針對師生和學校的不法侵害事件發生。

4、校園安全實行24小時不間斷值班巡查制,值班時間內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嚴格履行值班巡查職責,在時間上不留空白,區域上不留盲點,全方位落實人防措施。

5、開展對值班人員的安全防範知識培訓,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增長安全防範知識,提高應對和處置各類事件的能力。

6、保證值班人員通訊暢通,遇有緊急情況能及時向帶班領導及有關部門通報。

7、合理安排值班人員和時間,處理好校園安全值班與日常工作的關係,保障值班人員的自身健康和安全。不得安排退休人員和臨時工值班,原則上不安排女同志夜間值班。

校園安全責任制度2

一、學校要高度重視校園及師生員工的安全保衛工作,成立相應的安全保衛領導班子。

二、所有安全領導班子成員,應負責協助值班領導管理好校園內的相關的安保工作。

三、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學校每學期要開展一次有關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各班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以“安全、保衛”知識為主題的班會,時刻敲響安全警鐘。

四、嚴格按照標準配置好安全器材及相應設施,確保有備無患。

五、定期檢查學校體育設施及校舍、宿舍等的安全性,徹底消除安全隱患。

六、嚴禁在校園內追趕、打鬧、騎自行車橫衝直撞等,提倡做一名文明學生。

七、防止外人對校園的干擾、滋事,及時協調、處理,防止事態的擴大。

八、搞好晚間巡查、防火、防盜,對事故隱患要防患於未然,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九、切實做好安全用電,按章用電,有事找電工,經常檢查各使用者的用電情況,定期檢查電線線路,及時更換老化線路及用電器,以免釀成火災。

十、實行安全保衛工作重大事故的“一票否決”,切實做好各方面的安全保衛工作。

校園安全責任制度3

一.人員組成

總值班:當日值班領導

帶隊值班:學校中層

成員:各年級班主任、宿管中心工作人員;

分組:每天分三個小組值班,高一年級部每天指派一名年級部副主任和兩名班主任,高二、高三每天指派一名副主任和三名班主任;宿管人員由宿管中心自行安排;學校指派一名中層幹部帶隊。

考核與考勤:學校安全值班辦公室。

二.值班時間段:

1.週一至週六

(1)大課間(上午、下午)。做好大課間樓層巡視,每組負責一個年級。

(2)中午。

學生放學後,帶隊領導帶領巡視組到食堂、教學樓、寢室、校園周邊進行巡視,以校園周邊為主。

(3)晚自習下。

①值班組:三個值班組分別到三棟宿舍樓巡視,確保就寢秩序、排除安全隱患。

②寢室管理員:待住校生人數清點完畢、就寢秩序穩定後,值班組人員方可離開寢室。值班組人員離開後,宿管人員進行二次巡視,發現問題要如實記錄,並與次日將記錄情況反饋給值班辦公室。

3.週日

(1)白天。每個年級部安排一名班主任,與安全辦工作人員、帶隊領導一起集中到校園周邊排擋、小賣部、檯球室巡視,驅散聚集學生、制止學生不良行為。一天上下午至少各巡視一次。

(2)晚自習下。與週一至週六相同。

三.值班要求

1.所有值班人員必須佩證上崗。

2.所有當天值班人員在上午第二節課下、下午第二節課下、中午放學、晚自習下迅速到安全值班辦公室集合,接受電子考勤。其中,大課間只需簽到,中午、晚上實行簽到、簽退制度,中午簽到時間11:50—12:10、簽退時間13:10—13:30,時間間隔不得少於1小時,晚自習下籤到時間9:40—9:55、簽退時間10:20—10:50,間隔不得少於40分鐘。如學校作息時間變動,簽到、簽退時間另行調整。

3.值班人員要如實記錄值班情況,能就地解決的就地解決,不能當時解決的通知到年級部、班主任。當日值班結束後將值班記錄表交安全值班辦公室專職人員儲存。

四.考核與通報

1.學校每週根據值班記錄表進行一次統計,並通報到各校長、處室、年級部。對於涉及違規違紀的班級按照班主任績效考核辦法處理。

2.學校每週對值班人員到崗情況進行一次統計通報,對於無故缺席的班主任、值班領導將扣除相應的班主任績效、行政值班津貼。並取消其該學期的評優資格。

校園安全責任制度4

一、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嚴守校門,不得無故脫離工作崗位,如有要事離開必須向分管領導請假。

2、做好來客登記工作,拒絕身份不明人員進入校園,上課期間不得讓非學校工作人員進入教學樓。

3、兩到校前30分鐘開大門,疏導學生安全進入校園,制止學生攜帶食品進入校園,制止非學校人員進入校園。課前15分鐘門衛人員為校園安全第一責任人,課前後15分鐘當天值月教師為校園安全第一責任人。

4、如有幫助學生打掃衛生的家長進入校園,需持標誌牌方可放行。

5、上課後關閉大門,學生出走需持班主任的簽名單方可放行;放學後20分鐘關閉大門,不得讓學校以外人員進入校園。

6、放學期間與安全人員一同疏導學生有序走出校園,制止家長進入校園。

7、幼兒班放學時,與幼兒班最後一節課老師負責幼兒家長對接,讓家長接走孩子,未接走的孩子放學時間隨其他年級離開校園。

8、放學後,注意巡視校園,確保校內財產安全。如發現安全隱患和意外發生的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和聯絡。

9、節假日、寒暑假不準本校教師之外的人員進入校園。

二、放學安全制度

1、兩放學前的最後一節課,科任教師不得拖堂,保證及時放學。

2、放學後教師不得有任何理由留學生在校園,謹防意外事故發生。

3、班主任要做好學生下樓的護導工作,清點人數,維持路隊秩序。

4、分管德育校長及值月(值日)領導要協助教師整理路隊,值月教師、保安、門衛做好門口疏導工作。

5、整理路隊教師不在時,需向德育校長請假,由德育校長負責整理路隊。

6、學校如果臨時變動放學時間或者調整作息時間,教導處需提前向家長通知。

7、所有學生不得騎自行車上下學,否則一切後果由家長承擔。

8、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應做好學生來校、回家的教育和監護義務。

三、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科任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2、上課教師要及時進入教室,不得隨意離開教室,不提前脫離工作崗位。

3、教師在課堂上要盤點學生人數,發現短缺問清學生或班主任。班主任如發現學生未來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

4、科任教師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

5、當天值日領導和教導主任應隨機進入教學樓檢查教學情況。

6、室外課上教師要提醒或者讓學生互查是否帶致傷性活動器具。其他教師不得截留學生留在教師裡。

7、實驗操作課上教師首先要向學生介紹實驗的`相關要求,防止對學生造成傷害。

8、上課期間,如發生意外事故,教師要做好學生的安全防護工作。

9、上課教師要留心學生的身體狀況,對身體狀況不佳的學生要問清緣由。

10、微機課、圍棋課以及低年級室外課的科任教師要做好課前組織工作。

11、幼兒班實行課前課後安全護導制度,由當節課教師負責。

四、裝置設施檢查制度

1、分管領導在開學前要對學校的裝置設施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及時安排整改。開學後定期進行安排排查,及時補救。

2、全體教職工要關注學校出現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

3、學校工人在領導指定時間裡進行設施裝置的維修。

4、出現較大的設施裝置問題,學校將及時進行維修,對不能及時維修的需安排有關人員看護。

五、用水安全制度

1、要定時開關熱水電源,定時填補生活用水,避免供水裝置損壞。

2、供水工人在工作之餘隨機關閉鍋爐房,不得讓非工作人員進入。

3、要注意調適好水溫,防止師生燒傷。

4、供水工人要及時維修供水設施裝置,保證順利供水。

5、教師不得在鍋爐房堆積擺放其他用品。

六、課間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上、下樓梯靠右行,不推人,不搶行擁擠。

2、學生提前進入教室,避免鈴響後上教學樓擁擠出現意外情況。

3、學生文明有序活動,不準攀爬走廊護欄,不做危險性遊戲。

4、每天安排課間安全監護教師,發現學生有危險性遊戲,及時制止、教育。

5、學校每天安排一名教師負責課間安全監護,本人當日請假者,由本人安排其他教師進行課間護導。

七、集體活動安全制度

1、學校舉行大型校內外活動,要要制定安全措施。

2、班級舉行校外教育教學活動,必須得到學校的批准同意。

3、大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班主任必須在場參與,進行安全管理。

4、班主任要做好早操、升旗儀式、學校大型集體活動學生上下樓梯及班級安全管理工作。

八、用電安全制度

1、班內要指定專人開關電源,教育學生不準隨意觸控電源線頭、線盒。

2、電工要做好線路維護,及時維修出現的用電故障,一般情況要當天完成。

3、師生髮現用電故障後及時向分管安全領導彙報,不得隨意改變用電線路。

4、全體師生要節約用電,做到人走關電;不使用大功率用電器,防止發生火災。

九、突發災害防護工作制度

1、課堂期間發生意外,上課教師為學生疏導的第一責任人。

2、如遇下雨冰雹等自然災害,實行分班整隊放學,德育校長、值月校長、值月教師要做好組織工作。

3、重大自然災害突發時,任何教師不得逃避責任和義務,做好學生的防護工作。

3、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