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公司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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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銷售公司的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銷售公司的管理制度

銷售公司的管理制度1

一、制定目的:

為了加強本公司的銷售管理,擴大產品銷售,提高銷售人員的用心性,完成銷售目標,提高經營績效,更好的收回賬款,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凡屬本公司銷售、及其他部門人員均照本辦法所規範的制度執行。

三、銷售人員工作職責:

銷售人員除應遵守本公司各項行政及財務管理外,應盡力完成下列各項工作職責:

1)負責完成公司所制定的年度銷售目標。

2)對外務必樹立公司形象,維護公司利益,代表公司與客戶進行商務洽談,並完善公司與各客戶間的銷售合同,銷售合同務必經公司領導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

3)對於本公司的銷售計劃、策略、客戶關係等應嚴守商業祕密,不得洩露;如有發生第一次給予警告,再次發生,直接辭退。

4)嚴禁以不正當手段獲得銷售業務,嚴禁哄抬物價、擾亂市場,嚴禁以任何形式毀壞公司形象,如發現以上狀況屬實,一律辭退。

5)貨款處理:

①收到貨款應當日交到公司財務。

②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公司貨款,如有直接辭退並交出所挪用貨款。

6)務必全面瞭解本公司的產品特性及生產狀況,並隨時與財務部門核對各客戶的應收款,持續賬面正確、清晰,便於及時催收尾款。

7)定期拜訪客戶,瞭解客戶新的動態及發展方向,並建立往來客戶良好的人際關係。收集市場需求量的變化、同行業價格變化的資料,客戶對我公司的評價,包括產品質量、服務等的資料。用心發展新客戶。

8)及時瞭解客戶專案的進度,每日生產、銷售量及時上報至統計人員。

9)執行公司所交付的'相關事宜。

四、統計人員職責:

1)及時、準確的統計過磅員上報的每日過磅單據。

2)設立單獨的合同臺賬,包括:

a、合同名稱

b、瀝青混合料型號、單價

c、付款方式

d、合同簽訂人資訊。

3)對每個合同所用瀝青混合料型號、數量、做好臺賬。

4)針對每個合同的付款方式和工程進度,及時通知該合同的負責人進行賬款的催要。

5)次月5日前上交單月工地各統計報表。

銷售人員考核辦法及獎勵辦法

一、制定目的:為激勵銷售人員的工作用心性,鼓勵先進,從而提高公司的整體績效,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範圍:凡屬本公司銷售、及其他部門人員均照本辦法所規範的制度執行。

三、銷售人員的考核、獎勵及處罰:

1、考核方法及獎勵方法:

①獎勵金額為單個專案瀝青混合料銷售數量(噸)x元;

②專案按照合同進行付款,每一次付款到期後不超過一個月收回合同應付款項的,給付獎勵金額為節點銷售瀝青混合料數量(噸)x元x50%。

③最後一次付款到期後不超過三個月收回合同應付款項的,給付獎勵金額為銷售瀝青混合料總量x元x50%。

④最後一次付款到期後不超六個月收回合同應付款項的,給付獎勵金額為銷售瀝青混合料總量x元x30%。

⑤最後一次付款到期後超過六個月收回合同應付款項的,不再給付剩餘20%的獎勵金額。

⑥最後一次付款到期後超過六個月沒有收回合同應付款項的,酌情處罰。

銷售公司的管理制度2

一、銷售員崗位職責

1、在銷售主管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各項工作。

2、熟練掌握業務知識。

3、積極進行銷售工作,按時完成銷售指標。

4、負責客戶的資料登記、聯絡、追蹤、看房,簽約直至售後服務等的一條龍服務。

5、如有疑問應及時向主管反映,並在工作記錄本做記錄,以便在會議上提出讓每個銷售人員分享。

6、每日認真填寫客戶登記表,工作日報表,每週認真填寫週報表,每週一前上交週報表,每月的最後一週內遞交下月《工作計劃》。

7、在業餘的時間充分學習銷售理論和有關知識,接受公司的定期考核。

8、隨時收集相應的資訊,向公司提供有益的資訊,以利於公司開拓新業務。

9、定期的去周邊專案進行市場調查並總結本專案與其他專案的優勢和劣勢,在會議上與其他銷售人員進行討論。

10、銷售員的日報表要在當天晚上或第二天早上9:00之前交,過時不候,也不能補交。如出現該種情況由主管視情況給予相應的處罰。

11、填寫認購書時,除財務外,銷售員也要寫清購房總價款、單價。

12、當日值班的銷售員負責電話的接聽。辦公區域不得沒有銷售員,三聲以內必須接電話。接電話一律應答為“您好!XXXX”。要讓客戶聽清楚,然後為客戶在最短的時間內介紹本專案並充分了解客戶的意圖可能的情況下要將客戶約訪來到現場。

二、銷售員行為準則

1、對外工作必須堅持以維護本銷售體利益,儘可能使客戶滿意的原則。

2、在業務交往中,不得洩露銷售部內部機密,不得與客戶進行私下交易牟取個人利益,如有此種情況發生公司將有權解聘該銷售人員並扣發其剩餘佣金與工資。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者,公司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3、一切按財務制度辦事,客戶交款應到公司辦理,個人不得收取客戶定金及房款。因業務需要用款時,需事先向經理請示。

4、在業務洽談過程中,應尊重同事,接聽電話和接待客戶時,儘量不把矛盾暴露給客戶,有問題及時、低聲詢問、協調。

5、在業務工作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損害公司及銷售部形象違者予以處分。

6、忠誠老實,辦事認真,任何人不得從事第二職業或兼職工作。

7、不準在工作區聊天,不準在工作時間作與工作無關的事。

8、銷售員不許拿答客問接待客戶,更不許給客戶看。

9、上班時間不許打私人電話,復機通話時間不得超過三分鐘。

10、銷售員接聽電話時,確認與對方通話完畢後再掛電話。

銷售公司的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第一條

對本公司銷售人員的管理,除按照人事管理規程辦理外,悉依本規定條款進行管理。

第二條

原則上,銷售人員每日按時上班後,由公司出發從事銷售工作,公事結束後回到公司,處理當日業務,但長期出差或深夜回到者除外。

第三條

銷售人員凡因工作關係誤餐時,依照公司有關規定發給誤餐費x元。

第四條

部門主管按月視實際業務量核定銷售人員的業務費用,其金額不得超出下列界限:經理xx元,副經理xx元,一般人員xx元。

第五條

銷售人員業務所必需的費用,以實報實銷為原則,但事先須提交費用預算,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第六條

銷售人員對特殊客戶實行優惠銷售時,須填寫“優惠銷售申請表”,並呈報主管批准。

第二章銷售人員職責

第七條在銷售過程中,銷售人員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注意儀態儀表,態度謙恭,以禮待人,熱情周到;

(二)嚴守公司經營政策、產品售價折扣、銷售優惠辦法與獎勵規定等商業祕密;

(三)不得理解客戶禮品和招待;

(四)執行公務過程中,不能飲酒;

(五)不能誘勸客戶透支或以不正當渠道支付貨款;

(六)工作時光不得辦理私事,不能私用公司交通工具。

第八條

除一般銷售工作外,銷售人員的工作範圍包括:

(一)向客戶講明產品使用用途、設計使用注意事項;

(二)向客戶說明產品效能、規格的特徵;

(三)處理有關產品質量問題;

(四)會同經銷商蒐集下列資訊,經整理後呈報上級主管:

1、客戶對產品質量的反映;

2、客戶對價格的反映;

3、使用者用量及市場需求量;

4、對其他品牌的反映和銷量;

5、同行競爭對手的動態信用;

6、新產品調查。

(五)定期調查經銷商的庫存、貨款回收及其他經營狀況;

(六)督促客戶訂貨的進展;

(七)提出改善質量、營銷方法和價格等方面的推薦;

(八)退貨處理;

(九)整理經銷商和客戶的銷售資料。

第三章工作計劃

第九條

公司營銷或企劃部門應備有“客戶管理卡”和“新老客戶狀況調查表”,供銷售人員做客戶管理之用。

第十條

銷售人員應將必須時期內(每週或每月)的工作安排以“工作計劃表”的形式提交主管核准,同時還需提交“一週銷售計劃表”“銷售計劃表”和“月銷售計劃表”,呈報上級主管。

第十一條

銷售人員應將固定客戶的狀況填入“客戶管理卡”和“客戶名冊”,以便更全面地瞭解客戶。

第十二條

對於有期望有客戶,應填寫“期望客戶訪問卡”,以作為開拓新客戶的依據。

第十三條

銷售人員對所擁有的客戶,應按每月銷售狀況自行劃分為若干等級,或依營業部統一標準設定客戶的銷售等級。

第十四條

銷售人員應填具“客戶目錄表”、“客戶等級分類表”、“客戶路序分類表”和“客戶路序狀況明細卡”,以保障推銷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十五條

各營業部門應填報“年度客戶統計分析表”,以供銷售人員參考。

第四章客戶訪問

第十六條

銷售人員原則上每週至少訪問客戶一次,其訪問次數的多少,根據客戶等級確定。

第十七條

銷售人員每日出發時,須攜帶當日預定訪問的客戶卡,以免遺漏差錯。

第十八條

銷售人員每日出發時,須攜帶樣品、產品說明書、名片、產品名錄等。

第十九條

銷售人員在巡迴訪問經銷商時,應檢查其庫存狀況,若庫存不足,應查明原因,及時予以補救處理。

第二十條

銷售人員對指定經銷商,應予以援助指導,幫忙其解決困難。

第二十一條

銷售人員有職責協助解決各經銷商之間的摩擦和糾紛,以促使經銷商精誠合作。如銷售人員無法解決,應請公司主管出面解決。

第二十二條

若遇客戶退貨,銷售人員須將有關票收回,否則須填具“銷售退貨證明單”。

第五章收款

第二十三條

財會部門應將銷售人員每日所售貨物記入分戶賬目,並填制“應收賬款日記表”送各分部,填報“應收賬款催收單”,送各分部主管及相關負責人,以加強貨款回收管理。

第二十四條

財會部門向銷售人員交付催款單時,應附收款單據,為避免混淆,還應填制“各類連號傳票收發記錄備忘表”,轉送營業部門主要催款人。

第二十五條

各分部接到應收賬款單據後,即按賬戶分發給經辦銷售人員,但須填制“傳票簽收簿”。

第二十六條

外勤營銷售員收到“應收款催收單”及有關單據後,應裝入專用“收款袋”中,以免丟失。

第二十七條

銷售人員須將每日收款狀況,填入“收款日報表”和“日差日報表”,並呈報財會部門。

第二十八條

銷售人員應定期(周和旬)填報“未收款項報告表”,交財會部門核對。

第六章業務報告

第二十九條

銷售人員須將每日業務填入“工作日報表”,逐日呈報單位主管。日報資料須簡明扼要。

第三十條

對於新開拓客戶,應填制“新開拓客戶報表”,以呈報主管部門設立客戶管理卡。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

銷售人員外出執行公務時,所需交通工具由公司代辦申請,但須填具有關申請和使用保證書

第三十二條

銷售人員用車耗油費用憑發票報銷,同時應填報“行車記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