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制度(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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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宿舍管理制度(精選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宿舍管理制度(精選5篇)

宿舍管理制度1

1、目的:

為加強公司宿舍的正規化管理,使全體僱員有一個清潔、舒適、安全有序的生活環境,提高全員的文明素質,特制定本條例。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集團各子公司宿舍管理。

3、管理細則

3、1入住

3、1、1新進廠人員在人力資源及行政部辦理報到手續後,由人事文員開具《住宿申請單》到宿管處辦理入住手續。未辦理入住登記手續者不得在公司宿舍居住。

3、1、2入住人員在宿管處領取房門鑰匙及衣櫃鑰匙。

3、1、3入住者不可指定所要房間,憑《住宿申請單》對號入住。

3、1、4員工辦理入住手續後,如遇其它原因不能入住該宿舍可找宿管員協助解決。

3、2轉換房號及床位

3、2、1員工不得私自轉換床號,如需轉床號須向宿管處提交申請、註明理由、經宿管處同意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備案方可辦理相應手續。

3、2、3員工不得私自轉房,如有正當理由須填寫《轉房申請書》,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經理批准後方可轉房。

3、2、4員工因為升職等原因需要調房的,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通知宿管處辦理轉房手續,並搬入指定房間。

3、3退房

3、3、1員工離廠憑離職清單到宿舍管理員處辦理退房手續,交還房門和衣櫃鑰匙(注:不論原鑰匙是發的或自配的均要交回)。

3、3、2辭工人員必須在當日18:00前離開本廠宿舍,特殊情況宿舍管理員可通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批准後再做決定。

3、4查房

3、4、1宿舍管理員必須每天抽查宿舍(水、電、衛生、安全)。

3、4、2必須如實做好當天查房記錄。

3、4、3宿舍管理員在查房中或衛生巡查時發現違紀行為,必須按違章處罰條例給予處罰教育,任何人不得講私情予以包庇。

3、4、4宿舍管理員查房必須由二人或以上才能進入宿舍。

3、5巡查

3、5、1加強宿舍區清潔衛生巡查工作,保持地面、樓道、樓梯、的清潔及暢通。

3、5、2每天不定時進行衛生檢查,檢查樓層及生活區通道,發現問題須及時處理。

3、5、3夜間不定時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6投訴

3、6、1不講衛生、吵鬧、喧譁、鬥毆、賭博等影響他人休息等。

3、6、2私帶外人進廠、盜竊、尋釁滋事者。

3、6、3有不良習慣,影響他人正常生活者。

3、6、4宿舍內裝置、設施損壞,已通知維修,但遲遲未見修復。

3、6、5宿管員、維修員、清潔工工作失職及包庇行為。

3、6、6對宿舍區各方面的建議。

3、7處理

3、7、1宿舍範圍內的投訴,可直接投訴到宿舍管理員、人力資源及行政部或公司意見箱裡。

3、7、2對合理的投訴,人力資源及行政部會在管轄範圍內給予調查、解決。

3、7、3對不合理的投訴和不能解決或暫時不能解決的問題,人力資源及行政部會在兩天內給予解釋、答覆。

3、7、4在受理僱員投訴中,若出現誣告或有出入的投訴時,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3、7、5不受理匿名投訴信,所有投訴保密處理。

3、7、6如投訴到宿舍管理員處,仍不獲解決,可向本部門上司或人力資源及行政部經理投訴。

4、住宿管理條例

4、1在生活區及廠內必須正確佩戴廠證,嚴禁不戴廠證或反戴廠證。

4、2憑《住宿申請單》入住房號、床號,不得私自調換。

4、3入住本廠宿舍每月必須住滿20天以上,否則行政部有權收回床位。

4、4個人使用的宿舍鎖匙,不準借給非本房人員使用,嚴禁配製他人房間鎖匙,轉房或離廠應將鎖匙交回宿管處。

4、5宿舍內各項設施,不得擅自安裝或拆除。裝置維修需填寫《維修通知單》,緊急情況應立即通知宿管處。

4、6保持宿舍內的公共衛生,嚴禁從樓上向樓下倒水、拋垃圾。衣物嚴禁晾掛在室內及伸出陽臺外,應統一集中在門前走廊內晾晒。

4、7嚴禁收藏及使用各類電熱器具、活動排插、私接電源電線、檯燈等。

4、8晚間十一點後嚴禁大聲暄譁、吵鬧、放電視、放音響、打麻將、打撲克、下棋、打球等一切娛樂活動,嚴禁在生活區任何走道上溜冰。

4、9異性串門、訪友、在晚上23:00點前必須離開宿舍,嚴禁男女混居。

4、10嚴禁攀登陽臺及坐在護欄上乘涼、聊天等,及嚴禁上宿舍樓頂。

4、11嚴禁兩人合鋪,影響他人正常生活。非本房人員需徵得同意方可進入。

4、12不得擅用他人物品,不翻動他人物品、衣櫃,妥善保管自己的財物。

4、13嚴禁酗酒鬧事,聚眾賭博,打架鬥毆,嚴禁私帶外人入廠。

4、14嚴禁在非吸菸區吸菸。

4、15愛護公共設施,禁止私自改裝室內設施。

5、宿管處發現員工違反宿舍紀律的,應及時上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參照相關規定條款給予教育或處罰,並通知員工所屬部門經理對其進行教育。

6、對嚴重違紀的員工,或造成經濟損失的,將根據《員工手冊》處罰或賠償。

7、記錄表單

宿舍管理制度2

第一條為保持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入住單位宿舍的人員在工作之餘能夠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設一個良好的集體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所有入住單位宿舍的員工。

第三條所有人員在入住前必須自願接受並保證遵守此制度方可入住。

第四條單位宿舍住宿人員應遵守以下規定:

1、服從單位安排、監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內使用或存放危險品、易燃品、違禁品;

3、起床後要將被褥疊放整齊;

4、個人物品、衣物等應疊放整齊;

5、使用電視、電腦、收音機等時,不得妨礙他人休息;就寢後不得影響他人睡眠;

6、貴重物品應存放妥當,儘量不要存放於宿舍,否則出現丟失情況後果自負;

7、房間衛生由住宿人員輪流負責打掃,保證宿舍整潔;

8、宿舍內的垃圾應當集中傾倒在指定地點;

9、提高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

10、早上出門鎖好門,晚上睡前鎖好門。

第五條住宿人員發生以下行為之一的,應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並如實呈報其部門主任或書記進行處理:

1、不服從單位安排、監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賭博、鬥毆、酗酒的;

3、蓄意破壞宿舍內物品或設施的;

4、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影響宿舍安定、團結,屢教不改的;

5、嚴重違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竊行為的。

第六條除辦公室人員外,不得隨便帶外人來宿舍住宿。

第七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予以有效實施。

宿舍管理制度3

為了加強員工宿舍管理,保障全體員工的正常工作和休息,建立良好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嚴格執行賓館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賓館全體員工的共同利益。

二、宿舍實行定置管理,員工服從賓館統一安排,實行統一編號,對號安排床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對換住房和床位,不得擅自拆離床位,違者每次扣2分。

三、全體員工憑工號牌進入員工宿舍,違者每次扣1分。進入宿舍區應做到:

1、不影響他人休息,上、下樓梯腳步輕。

2、不準大聲喧譁、吵鬧。

四、宿舍每間寢室設寢室長一名,其職責如下:

1、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清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門戶等;

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

3、檢查本寢室員工的歸寢情況。

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主管及親友並送醫院。

五、宿舍衛生管理制度:(總經理工作部將不定期抽查,凡有不符合以下各項要求的寢室均做扣2分處理):

1、保持宿舍的內務衛生乾淨,各宿舍內應該做到窗明鏡亮,被褥疊放整齊,桌椅擺放整齊,各種用具擺放整齊;

2、保持各宿舍牆面原有面貌,嚴禁亂貼亂劃亂釘;

3、地面無紙屑、果皮、瓜殼等雜物,保持地面光亮。

4、垃圾、紙屑扔到指定的垃圾筐內。

5、換洗衣服不得堆積室內,其餘衣、鞋必須收入櫃內。衣服、被褥在規定位置晾晒。

六、不準往走廊和窗戶外倒水或扔東西,發現一次扣2分。

七、保持公共衛生間、澡堂和各公共區域的清潔,不準亂扔衛生紙、塑料袋、舊牙膏等雜物,以免堵塞下水管。違者每次扣2分,並支付疏通下水管的費用。

八、未經允許不得在外住宿;

1、不按賓館統一安排住宿,要求單獨出外住宿者由申請人書面申請報總經理工作部,由總經理工作部批准後方可遷出宿舍;

2、總經理工作部將按員工的休、請假情況不定期檢查員工的歸寢情況。

九、所有員工必須在24:30之前歸寢(正常上班和加班除外),未經休、請假回家,又未及時歸寢者,發現一次扣5分處理,重犯者作待崗直至開除處理。特殊情況需及時向總經理工作部請假,未經批准而未及時歸寢者每次扣5分。

十、宿舍禁止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違者每次扣10分並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給予辭退、開除處理或移送公安機關。

十一、員工餐廳管理制度:

1、員工餐廳就餐時間為7:20—8:00、10:20—11:00、12:00—12:30、16:00—16:50、18:00—18:30。

2、員工就餐一律在餐廳就餐,不得將飯菜帶入寢室,違者每次扣2分。

3、員工就餐要保持餐廳清潔衛生,不得將飯菜雜物亂仍亂丟,違者每次扣2分。

4、員工就餐一律排隊打飯菜,不得插隊、夾帶,違者每次扣2分。

5、員工所用餐具一律整齊擺放在指定位置,違者每次扣1分。

6、員工就餐不得故意浪費,違者每次扣2分。

十二、會客管理制度:

1、23:00以後男女宿舍不得互訪,違者每次扣5分。

2、宿舍管理員應做好會客登記,員工親屬或客人進入宿舍須進行登記,由所訪員工迎領方可進入,如所訪員工不在可在值班室等候。

3、未經允許不得留宿外來人員,父母、兄妹等直系親屬來探望,確需留宿者應提前向總經理工作部報告,經批准後方可留宿。留宿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二天。

十三、愛護公共財物,節約用水用電。

1、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及使用電爐,未經批准不得使用300W以上的.電器設施,違者每次扣5分,並沒收裝置。

2、故意損壞公共門鎖、桌椅等設施照價賠償並扣5分處理,性質惡劣或屢教不改者作除名處理。

3、寢室應做到人走燈熄、熄燈就寢,隨手關燈。

4、隨手關好水籠頭和電器開關。

5、24:00時後員工娛樂室停止一切活動,違者每次扣2分處理。

十四、嚴禁亂拿亂翻同事的物品,不準私拿他人物品,更不得亂翻他人箱包,偷看他人書信、日記,違者每次扣10分,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十五、自己的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及時報總經理工作部,由總經理工作部配合公安機關處理。

十六、室內不得使用和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十七、積極主動配合消防安全員搞好宿舍防火工作,宿舍內禁使用明火,發現火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迅速報告處理,以免引起火災事故,造成損失將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十八、團結友愛,和睦相處。

1、做到不利於團結的話不說,不利於團結的事不做。

2、講文明風格、不準罵人、吵架,違者進行嚴肅處理。

3、宿舍嚴禁打架、鬥毆及酗酒,違者每次扣20分直至辭退,造成傷害的,一切費用由肇事者自理並交公安機關處理。

十九、宿舍鑰匙由總經理工作部統籌管理、分配、複製,其他人員非經同意不得複製,違者每次扣兩分。

二十、宿舍設管理員兩名,負責宿舍管理事務。

1、宿舍值班分兩班倒,時間為每日8:00—16:00,16:00—次日8:00;

2、按規定對宿舍來訪客人進行登記,有權拒絕未登記客人進入宿舍區;

3、對不遵守本制度的員工進行登記,並及時報總經理工作部;

4、負責打掃宿舍公共區域的衛生。

5、由於員工宿舍管理員管理不嚴導致員工違反本制度,則與員工一併處理。

二十一、本制度解釋權屬總經理工作部,修訂權屬總經理辦公會。

二十二、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宿舍管理制度4

1、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居住的場所,全體同學必須自覺做好集體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報告,積極主動採取防範措施,杜絕一切案件和事故的發生。

2、在宿舍區內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學校有關部門,並要機智地控制可疑人員。

3、男、女生不準串訪宿舍,任何學生不準將外人留住本宿舍內。

4、學生除父母外,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5、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裡。

6、學生宿舍實行樓層安全值日生制,每天有一名學生負責本樓層的門窗關鎖、安全檢查。

7、學生宿舍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私拉亂接電源。

8、宿舍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無故損壞嚴加處理。

宿舍管理制度5

第一章宿舍調配管理

第一條學生宿舍物業管理歸屬於服務公司管理,它是學生宿舍管理與服務的直接部門。

第二條學生住宿由學生處和物業管理部門統一安排調配,學生不準擅自進住及調整宿舍。未經物業管理部同意,擅自進住及調房的同學,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條新生入學時,由學生處和物業管理部統一安排住宿,在辦理住宿時,每人交一寸相片一張,並填寫住宿表格,由物業管理部建立學生住宿檔案。

第四條學生宿舍需調整,由物業管理部同意安排,原宿舍的傢俱、電話、熱水器等配套物品一律不準搬動,物業管理部將派管理人員驗收原宿舍的傢俱、門窗及其他裝置,如有丟失或人為損壞,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宿舍調整後要重新核實並填寫住宿表格。

第二章傢俱裝置管理

第五條宿舍的傢俱、門窗和其他裝置,先由各寢室按要求填寫,後經物業管理部和本宿舍人員雙方簽名。本宿舍的傢俱、裝置等使用和管理由本宿舍人員負責。如屬自然損壞,學院負責維修或更換;如有丟失,照價賠償;如屬人為損壞,除了照價賠償外,還將給予紀律處分。

第六條宿舍的傢俱、門窗等有關裝置不準擅自拆卸,違者應在限期內把原物修復,否則將按破壞公物論處。

第七條宿舍內的傢俱、門窗等有關裝置因使用、管理不善造成損壞,當事人沒有主動承認錯誤,宿舍成員又互相包庇,在查不清違紀人員的情況下,傢俱、門窗等裝置維修的費用將由宿舍全體人員共同承擔其經濟賠償,並給予同樣的紀律處分。

第八條學生實習需要搬運宿舍裡的傢俱裝置,必須向宿舍管理部門請示,並辦理有關手續。實習歸來後,要將原物歸還,不得擅自調換,否則將按原物予以賠償。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時,如有傢俱、門窗及有關裝置屬人為破壞或丟失的要照價賠償,並限期繳清。

第三章紀律、安全管理

第九條每幢學生宿舍樓設有學生宿舍管理值班室,配備宿舍管理人員,負責宿舍正常的安全、紀律衛生等管理工作。

第十條非本院的學生、外來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學生宿舍樓。進入學生宿舍樓的學生需佩帶胸卡方能出入。教師和學校工作人員進入學生宿舍要自覺出示出入證件,說明來訪情況,方可進入。

第十一條未經管理人員許可,男女學生不準進入對方宿舍。

第十二條學生宿舍嚴禁留宿外人(包括本校其他宿舍的同學),特別禁止留宿異性同學。

第十三條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的作息時間,學生必須在上課、晚自修預備前10分鐘離開宿舍。宿舍大門的上鎖時間是: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10;下午14:20;傍晚18:50;晚上22:00關門。凡超過關門時間回宿舍的,一律要在值班室登記,並按遲歸處理。爬牆、爬鐵門或夜不歸宿者,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分。

第十四條午休時間(中午12:50—14:10),晚上就寢時間(23:00熄燈以後)。不準在宿舍區內打撲克、下棋、開錄音機、彈琴、敲打鐵桶、臉盆、餐具、口盅等,違者沒收其用具並給予紀律處分。如確因學習需要開錄音機的同學必須在不影響其他同學休息的情況下配戴耳機。

第十五條在宿舍區內,嚴禁存放有毒、易燃物品及燃放鞭炮、焰火等,嚴禁在宿舍內進行各種營銷活動。

第十六條嚴禁在宿舍內搓麻將、賭博、酗酒,不準喧譁起鬨、往樓下砸東西。

第十七條不準在宿舍區內打排球、籃球、足球等,違者沒收其器具,造成財務損壞的照價賠償,並給予紀律處分。

第十八條新生宿舍安排後,宿舍鑰匙由宿舍管理部門統一配置,每人一把,並辦理鑰匙領用手續。經物業管理部調整住房的同學必須按時退還原宿舍鑰匙,再辦理新宿舍鑰匙領用手續;畢業生交回鑰匙方可辦理離校手續。本宿舍鑰匙不準轉借他人,鑰匙丟失必須向管理人員彙報並繳納相應的鑰匙配備費用,不準擅自配置鑰匙。凡發現非本宿舍人員持有本宿舍鑰匙時,將追究鑰匙流失人員的責任。

第十九條學生必須配合宿舍管理人員做好宿舍安全防範工作,將宿舍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向管理人員彙報。自己的貴重物品和現金要妥善保管,不要隨處丟放。離開宿舍時,要關好門窗,鎖好門,避免東西被盜。

第四章水電管理

第二十條自覺遵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禁止違規用電,杜絕私自拉接電線行為,凡宿舍的線路有破口接線或線路移動的跡象,將按違規處理。

第二十一條不準在宿舍內使用電爐、電熱杯、熱力棒、吹風機、排插等大功率電器,不準在宿舍裡煮飯、煮菜。違者沒收用具,並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二條節約用水、用電,杜絕浪費,人員離開宿舍後,要檢查水電是否全部關好。凡開長流水或破壞供水、供電設施者,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第二十三條宿舍裡的水電裝置(包括燈泡、燈管)損壞,必須及時向物業服務中心報修,不準擅自維修和處理。

第五章衛生管理

第二十四條學生宿舍區的公共衛生(包括樓梯、走道)由專職保潔人員打掃,宿舍內(含門、窗)的衛生由各宿舍負責。宿舍的垃圾由各宿舍輪流派人倒進指定垃圾桶內。嚴禁把垃圾倒放在樓梯口、走廊,放置指定地點。

第二十五條嚴禁往窗外丟垃圾、丟雜物、倒水、倒剩飯菜等,必須主動倒進指定的垃圾桶內。

第二十六條為了保持宿舍的整潔美觀,禁止在宿舍區內張貼各類廣告,不準在宿舍門口和宿舍內亂貼明星像畫,不準亂塗牆壁,保持牆面乾淨。

第二十七條不準在浴室、廁所亂丟雜物。因亂丟雜物造成排汙管道堵塞的情況,疏通費用由有關責任人或有關宿舍全體人員共同承擔。

第六章其他方面

第二十八條因特殊情況要求在校外住宿的學生(包括家住本市內的),必須經院系相關部門批准並辦理相關證明、手續。

第二十九條每間宿舍選舉舍長一名,負責本宿舍的紀律、安全、衛生、物品擺放及輪值制度等管理工作。

第三十條凡違反學生宿舍管理制度的學生,必須配合學校有關執勤人員和宿舍管理人員做好違紀登記工作,凡弄虛作假或干擾、阻礙工作人員履行職責著,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三十一條本規定從發文之日起執行,以往的有關規定凡與本規定相牴觸的,以本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