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的管理制度範本(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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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宿舍的管理制度範本(精選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宿舍的管理制度範本(精選5篇)

宿舍的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給公司員工提供一個安全、衛生的住宿環境,同時提高公司宿舍的使用效益,優化宿舍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指的“宿舍”是指公司擁有所有權或使用權,提供給員工居住,並由公司統一管理的住宅。行政部負責公司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並指定人員作為宿舍管理員。

第二章分配物件及申請流程

第三條公司宿舍分配物件:

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申請宿舍的流程:申請人填寫《員工宿舍分配申請表》部門主管審批總經理審批交由行政部分配宿舍。

第五條申請人員接到宿舍分配通知後,到行政部領取鑰匙並於7天內入住,逾期未入住視為棄權。

第三章宿舍管理

第六條公司宿舍定位為單身宿舍,限一人一床位,住宿人員未經行政部主管書面許可不得留宿外人或親友,不允許擅自帶入外來人員,若因外來人員過錯引發任何賠償事項,帶入外來人員的員工應負連帶責任,公司有權視情況向其追償。

第七條如有住宿人員離職或其它原因搬出宿舍時,應到行政部辦理相關手續後隨即遷出宿舍。

第八條住宿人員不得擅自調換房間、床位或宿舍內的公司財產物品,調換房間必須到行政部申請。

第九條宿舍的水電費、燃氣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費等由入住人員按單套入住人數平攤繳納。每套宿舍指定一名宿舍長組織收取費用及繳費工作。員工拒絕繳納應繳費用的,公司有權直接在該員工工資中予以扣除。

第十條宿舍內提供的熱水器、空調、洗衣機、電視機等裝置在交房時已確定都能正常使用。若員工故意損毀傢俱、設施的,由員工個人賠償,若不能查出是誰損壞的,由所住宿舍人員平攤維修費。

第十一條房租費用由員工平攤,公司從工資中代扣代繳。公司按月給予員工住房補貼:試用期員工300元;轉正員工500—1000元具體按轉正級別補貼(不住不補貼)。

第十二條為保證宿舍安全與衛生,住宿人員必須遵守以下規則:

(一)保護建築物,愛惜附屬設施、水電及安全裝置和各種傢俱。

(二)宿舍的清潔工作由宿舍長制訂計劃,每天安排值日人員輪流打掃,並在值日表上簽名確認,以保持房間的清潔與整齊,行政部將不定期檢查。

(三)宿舍內不得存放違禁及易燃物品,不得在宿舍區燃放煙火和鞭炮。

(四)宿舍內嚴禁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嚴禁使用高功率電器及超負荷用電。

(五)宿舍內不得出現任何違反國家及相關部門法律法規的行為。

(六)入住人員離開宿舍時,務必關窗鎖門,關閉所有用電裝置。

第十三條住宿人員倘若違反上述有關規定者,視其情節輕重,行政部將給予警告、罰款、取消住宿資格等處罰。若涉及違法行為,公司將報公安機關處理。

第十四條當發生以下情形時,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①因入住員工或外來人員的過錯(如未及時報告更換門鎖或傢俱、電器、地板溼滑等人為因素),導致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

②因員工在宿舍發生違法行為,導致任何賠償責任的;

③因入室盜竊、員工財物遺失等,導致財產損失的;

④其他非因公司過錯導致賠償責任的情形。

第十五條為有效執行本制度,每一套宿舍人員,須通過互相推選,指定一名宿舍長負責日常自治、安全、衛生、紀律等管理,宿舍長應到行政部進行登記,並保持與行政部的溝通。

第十六條住宿人員的私有財物及貴重物品,應謹慎對待、妥善保管、自行負責,如有遺失,請及時報告行政部及公安機關。公司不承擔責任。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及相關部門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執行。本制度作為《勞動合同》及公司《員工守則》的附件,適用人員應遵照實行。

第十八條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通過後,於釋出之日起實施。

第十九條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行政部。

宿舍的管理制度2

為了健全專案部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職工有一個文明衛生、舒適的住宿生活環境,特制訂如下制度:

1、職工要注意個人生活衛生,每天要做到衣、被、鞋疊放整齊,生活用品統一掛入,保證室內整潔。

2、集體宿舍的衛生採用“寢室長”負責制,每天自行安排值日人員對宿舍進行清理、打掃;嚴禁隨地大小便,嚴禁亂倒剩菜、垃圾;集體場所的衛生工作人人有責,如生病應及時就醫,傳染病應及時回報隔離,如不及時彙報也不採取措施而傳染給他人,應賠償他人一切費用;保持室內清潔,不亂塗亂畫牆壁,愛護宿舍內的一切公共財物,如發現損壞,則予以一定經濟處罰。

3、非本專案職工不得在集體宿舍過夜,男女嚴禁混居,一經發現罰款50元/人次。非法同居送治安部門處理,親戚、家屬探親影響專案不彙報,並由保衛部門登記備案。

4、宿舍個人物品應妥善保管,管好門窗,做好防盜工作。

5、職工夜間加班,夜間加班回宿舍時也不影響他人休息,晚間睡覺熄燈的時間不得超過十點。

宿舍的管理制度3

一、1人1鋪(男女不同鋪、二男不合鋪)。

二、門窗玻璃錚亮。

三、床鋪平整被褥疊四方。

四、床鋪底下無髒亂物,鞋擺放整齊。

五、宿舍場地做到三無,即無塵、無煙蒂、無痰跡。

六、茶具飯碗應放在固定櫃上,不隨便亂放。

七、工作衣集中在一起掛好或摺好,安全帽成排掛在牆上,毛巾掛設要整齊。

八、不違章用電,嚴禁使用電爐、熱得快、煤氣灶等,爭做遵守工地各項制度的模範。

九、宿舍內不準酗酒、賭博。

十、宿舍內不準喧鬧,按時就寢、熄燈。

宿舍的管理制度4

為規範員工宿舍日常管理,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公司提供宿舍內部分設施裝置供員工日常生活使用,以及必要的照明及室內的水、電供宿舍所有成員共同使用。

二、員工繳納行李押金200元,鑰匙押金100元,此押金於員工離職交回行李和鑰匙後予以返還。

三、按照統一安排的宿舍和床位入住,自覺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及宿舍管理規定,支援並配合公司做好宿舍日常管理。

四、個人物品自行保管,自己打掃室內衛生;

五、房間內禁止使用大功率電器,宿舍無人時,關閉用電總開關。

六、禁止留宿非本宿舍人員、外來人員;嚴禁把違禁物品帶進宿舍,不得在宿舍內從事非法活動。

七、退宿舍時,做好財產、固定設施、房門鑰匙的移交。其宿舍的固定資產等設施由同宿留住人員負責,並簽字確認。如該宿舍無留住人員由物業管理部負責接收並簽字確認。離職人憑離職單到物業管理部,交還所在宿舍的房間鑰匙後,由物業管理員簽字確認方可到財務領取押金。

八、未經公司允許,任何員工不得私自調換房間和床位;不得私自轉讓床位或私自移動室內器具。如需要調整住宿的員工需申請上報物業部,經批准後方可調整。

九、入住期內,員工若損壞室內公物需照價賠償。

十、未經公司物業部批准入住者,請住人負連帶責任,各罰50元每次。

宿舍的管理制度5

為加強對學生住宿管理,建立文明、健康、安全、整潔、舒適的學習和生活環境,培養學生講文明、守紀律、愛勞動的良好習慣,強化學生團結友愛、互相合作的集體主義精神,經研究決定在各學生宿舍樓設層長,由自管會男女生部幹事擔任,為更好的發揮層長對宿舍的管理與服務職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職責與許可權

層長是宿舍樓樓層的學生負責人,負責做好本樓層學生宿舍服務、管理工作,各樓層實行層長責任制,簽訂責任書,其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1、強化服務意識,深入寢室,加強與宿舍成員的思想溝通,掌握思想動態,認真聽取學生對宿舍管理提出的意見要求並及時整理上報。

2、定期開展舍長會議,每週至少一次,做好會議記錄。

3、做好衛生檢查,督促學生搞好寢室衛生,做到定期與不定期檢查相結合,認真做好記錄,按時上報檢查結果。

4、儘快熟知本樓層各寢室成員,發現可疑人員及時彙報。

5、做好宿舍本樓層夜間查房的人數清點,做好記錄。突發情況的處理彙報工作。

6、熟知自管會章程,扣分細則,明確自身責任。

7、在工作中公正嚴明,帶頭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及本考核細則。

8、建立工作日誌,認真做好記錄,定期與其他層長進行交流。

二、考評標準、辦法及獎懲制度

層長考核實行績效考核,並進行亮化打分,滿分一百分,基本完成上述層長職責所規定的.任務為及格分60,餘下40分為考核人根據層長在工作期間表現及成績酌情加分。

1、出色完成學生處、系部、自管會等部門所佈置工作,為系部宿舍的榮譽或發展作出顯著貢獻的加個人分15分;

2、主動為宿舍服務、管理建設提出卓有成效的建議並被採納的加5分;

3、能夠妥善處理好職責範圍內各成員之間的關係,並能不計得失主動協助本樓棟的其他相關工作的加5分;

4、所負責樓層整體良好,各宿舍氛圍融洽,衛生狀況良好,且有優秀典型宿舍出現,加個人分15分。

5、通過自己的服務與管理,所負責樓層宿舍狀況明顯改善,加個人分15分。

6、因個人原因造成部門扣分,自管會名譽受損,扣個人分10分;

7、作風散漫,未真實記錄工作日誌、如實反映樓層宿舍狀況的扣個人分10分;

8、因自身原因被處以警告處罰的,扣15分;

9、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影響的考核人員酌情扣分。

三、工作考評時間及人員

1、考評按月和按學期進行,每月評選結果在自管會例會上進行通報;每學期進行學期工作總評,具體時間為每學期的期末考試前一週完成本學期的考評工作,其餘時間列入下學期考核範圍。

2、由男、女生部正副部長、對各層層長按照上述考核辦法對層長進行考核打分。

四、獎懲辦法

凡層長學期量化考核分在90分以上者為優秀,80分以上為良好,60~70分為及格,60分以下為不及格;

1、凡被評為學期優秀者將頒發榮譽證書,加個人綜合考核分10分,並享有自管會副部以上優先錄用權;

2、凡被評為學期良好者享有優秀學幹評優先選權,加個人綜合考核分6分;

3、學期工作為及格者,加個人綜合考核分2分;

4、學期工作為不及格者,予以退除。

凡查實符合以下情況者予以警告:

①在一學期中無故缺席寢室長相關會議與活動累計超過2次。

②私自在樓棟裡開展任何形式的活動,但尚未造成後果者。

③在擔任相關職務工作期間玩忽職守尚未造成後果者。

④在工作中出現徇私包庇現象超過1次者。

⑤在工作中因出現意見分歧而辱罵同學者。

凡查實符合以下情況者予以即時退除:

①私自篡改衛生檢查記錄或提供虛假資料,予以退除。

②在一學期中累計警告2次者予以退除,在一學年中累計警告3次者予以退除。

③凡私自在樓棟裡開展任何形式的活動,並造成後果者,予以退除。

④凡在樓棟中拉幫結派、散播謠言、影響正常工作的予以退除。

⑤在任期間受到學校任何處分或成績有不合格者予以退除。

⑥工作期間玩忽職守直接造成後果者予以退除。

⑦在一學期中無故缺席例會及相關會議或活動累計超過3次的予以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