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打卡機的管理制度範本(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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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考勤打卡機的管理制度範本(通用6篇),歡迎大家分享。

考勤打卡機的管理制度範本(通用6篇)

考勤打卡機的管理制度1

根據集團總公司人力部要求,對員工上、下班的打卡制度必須嚴格執行,在核算工資時,嚴格按實際考勤計算當月工資。相關的打卡制度要求如下:

1、全體員工一律按工廠規定時間打上、下班卡,打卡時間超出上、下班時間範圍,按遲到或早退計算。

2、遲到或早退時間扣除工資規定

遲到或早退時間扣除工資額

5分鐘及5分鐘以內5元

5分鐘以上~10分鐘10元

10分鐘以上~15分鐘15元

15分鐘以上~20分鐘20元

20分鐘以上~25分鐘25元

25分鐘以上~30分鐘30元

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上班時間請假外出,按其本人當月工資計算扣除請假時間段的工資額。

4、總公司按實際考勤計算相關統籌福利等。

5、其它上、下班紀律按《員工勞動紀律制度》執行。

考勤打卡機的管理制度2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制度,嚴肅工作紀律,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工作作息時間,在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時自覺打卡,以打卡記錄作為考勤登記的依據。

三、無論執行夏季作息時間,還是冬季作息時間,上午、下午打卡時間界線均以中午1:00劃分。在1:00以前打卡的,相應計入上午上下班時間紀錄;在1:00以後打卡的,相應計入下午上下班時間紀錄。

四、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工作時間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

五、經單位統一安排,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加班,執行正常作息時間,並需要兌現加班工資的,應按規定打卡,並以打卡記錄兌現加班費。沒有打卡記錄的,不予兌現加班費。

六、遇停電或考勤機發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時,考勤人員在當月考勤表後附文字說明。

七、工作人員每次打卡須得到考勤機確認有效。在沒有確認打卡有效情況下放棄打卡或因疏忽忘記打卡、無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機記錄為準,分別按以下情況處理:

1、上班時打卡,下班時不打卡的,按照早退處理;

2、上班時不打卡,下班時打卡的,按照遲到處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曠工處理。

八、經多次打卡考勤機不予確認者,須在本班次內及時通知辦公室考勤人員重新錄入指紋,由此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本人應在班次內向辦公室辦理核銷登記。工作人員不主動向辦公室打招呼重新錄入指紋或辦理核銷登記手續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九、工作人員因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辦公室根據本人的請假條辦理核銷登記。工作人員事先未向辦公室遞交請假條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十、部門職工因下列情況之一,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本人負責,於當天或次日持部門負責人籤批的《因工缺勤記錄核銷登記表》向辦公室辦理核銷登記。未及時辦理核銷登記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1、因公出差的;

2、需連續在外工作,不能到單位打卡的;

3、確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開會、辦事的;

4、上班後外出辦事、下班時不能按時返回的;

科室、部門負責人有上述情況者,由分管領導籤批《核銷登記表》,並由本人負責向辦公室辦理核銷登記。

幹部、職工或部門負責人在形成上述事實之前,應分別徵得部門領導或局分管領導的同意。

十一、經調查核實,工作人員確因疏忽忘記打卡的,可按照本制度第十項規定的方法和程式,經部門負責人或局分管領導審批後辦理更正。

十二、故意不打卡形成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即認同為遲到、早退或缺勤,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十三、工作人員因個人失誤,在非打卡時間打卡或打卡次數不夠、操作不當,導致考勤機錯誤記錄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十四、幹部、職工個人考勤記錄由局辦公室負責定期公佈,幹部職工有異議的,可以到辦公室查詢。

十五、本制度與《房管局幹部職工工作考勤和請假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結果作為兌現工資獎金和工作人員考核、晉級晉職的重要依據。

十六、為了維護房管局的整體形象,嚴肅工作紀律,幹部職工要樹立大局意識,自覺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出現有損於團隊的言論和行為。工作人員出現無理取鬧,與考勤管理人員爭執的,或行政管理人員營私舞弊的,給予通報批評,造成不良影響的,按照本局有關規定處理。

十七、局機關各科室及公房管理所的考勤登記適用本制度。

房地產交易中心、泰昌物業公司的考勤登記由本部門負責,參照本制度執行。兩個部門的考勤彙總表於次月2日以前報局辦公室稽核。

經濟適用住房發展中心的考勤登記由本部門統籌安排。

考勤打卡機的管理制度3

為進一步加強勞動紀律管理,嚴格執行當班工作時間,做好考勤考核工作,特制訂如下考勤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體員工須共同遵守本制度;

二、考勤打卡實行一人一卡、專卡專用、自行保管(如有遺失需交5、00元卡費及補發卡手續)。

三、上下班按規定時間由本人刷卡,不得替他人刷卡,否則按違章處理。

四、當班執行時間為:上午xxxxx到xxx,下午xx時到xx時。上班刷卡時間:不得超過當班時間10分鐘,如上班超過刷卡規定時間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刷卡視為早退,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按違章處理(罰款xxx元),超過三次,每次加罰xx元。遲到、早退超過當班時間1小時按曠工處理。

五、在當班時間內出差、施工、辦事或參加會議的必須先打卡後外出,因工作在當班前或下班前外出辦事不能按時刷卡的',應及時向考勤管理員或辦公室負責人說明原因,可按考勤辦理登記手續。

六、因公出差在外,無法執行打卡規定的,應事先向考勤管理員報告,並經部門以上負責人證明後辦理考勤登記手續。

七、當月出現遲到、早退xxx次以上(含xxx次)或缺勤、曠工xx次以上(含xx次),將給予警告,年終不得評為先進工作者,如連續二個月出現類似情況或當年累計出現遲到、早退30次或累計缺勤、曠工10(含10次)以上,給予除名處理。

考勤打卡機的管理制度4

考勤是公司管理的基礎性工作,為了維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公司勞動紀律,力求做到既有嚴肅認真,又有靈活實際、有章可循的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公司規定時間為基準:早8:00-----中午12:00下午13:30-----17:30

二、打卡規定

1、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在職的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按時親自打卡,員工打卡時要求有保安監督。

2、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1)早上8:00----12:00下午13:30-----17;30(2)晚上加班時間:18:30------21:30

3、因事不能打卡:原則上要求員工必須提前遞交請假或相關申請,註明請假起止日期和事由,經主管簽字批准後,交至考勤負責人員;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4、上、下班忘打卡者,一個月不得超過三次,超過次數對其進行相應的處罰(20元)。

5、在月末統計考勤時,既沒有主管簽字審批也沒有打卡者,記為曠工。

三、缺勤、全勤情況

1、遲到:上班時間已到因非工作原因而晚到崗者;

(1:1)3分鐘---8分鐘按5元扣款,9分鐘------15分鐘扣款10元。

2、不到下班時間而擅自離崗者按曠工處理罰款(50元)

3、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以上,或請假未經批准而不到崗者,均為曠工半天(扣款50元)

4、每個月沒有遲到、早退、事假的員工給予全勤獎金(50元),員工公休日補貼每天按10元補貼。

5、員工出差必須到部門主管辦理登記手續,填寫出差客戶地址,不完善手續者,按曠工處理。

6、員工因公外出的經部門主管批准補辦籤卡,部門主管保管好員工籤卡資料在本月底30日上交財務保管。

考勤打卡機的管理制度5

一、自行打卡記錄上下班時間,包括上班時間因公或因私離開廠的時間。

二、上班時間一天內(不含一天)因公或因私離開廠的,要按層級報告(科員向部領導報告,副部長向正部長報告,正部長向廠級主管領導報告)。各部考勤員要在《管理人員上班離開時間登記表》上註明離開時間和事由,並有層級領導的簽名同意,廠級領導由考勤員簽名確認

三、上班時間超過一天(含一天)因公或因私離開廠,各部考勤員要在《管理人員上班離開時間登記表》上註明天數和事由,科員和副部長要有部長的簽名同意;正部長需經廠級主管領導副廠長簽名同意;副廠長需經廠長批准,每底由辦公室呈廠長籤認。黨政主要領導執行紡織集團公司《關於領導幹部外出請假的有關規定》。

四、若廠級領導外出無法報告,應向辦公室考勤員請假備案。

五、每月底各部考勤員提交考勤表若與辦公室收取的《個人電腦打卡鐘專用表》出現不相符情況時,則按照《考勤制度》處理。

六、凡發現代人打卡者每次罰款100元,被代打卡者每次罰款100元。

七、對忘記打卡或塗改打卡牌的管理人員,每次扣罰50元。

八、各部考勤員每月底要認真核對本部門管理人員上班離開時間登記表與打卡牌的情況,發現違反廠有關考勤機使用規定以及廠的考勤制度應如實記錄在《考勤表》上,並經部長、主管廠級領導簽名,才能交至辦公室。如有意或無意將矛盾上交,不在本部門《考勤表》上記錄的違紀情況,由辦公室或其它部門發現的每次則以雙倍扣罰當事人。

九、打卡機真實記錄員工出勤、外勤(或因私外出)時間,上至廠長、下至一般人員上、下班要打卡,回廠後外出(無論因公因私,也無論時間長短)也要打卡,否同,輕者作忘記打卡處理(本部門自報每次扣50元,抽查發現每次扣100元),重者視為早退或離崗。

十、各級管理人員應以身作則遵守以上規定,各部領導有責任指導考勤員執行考勤制度,若考勤員徇私失責,則酌情另行處理。

考勤打卡機的管理制度6

為了加強公司人員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作為對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補充,特制定員工打卡考勤制度。

1.打卡人員:在公司辦公室正式上班的員工,上、下班一律要求進行打卡考勤。

2.打卡時間:。上班時間開始後6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6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3.打卡要求:除雙方當事人當月全勤獎,並通報批評一次。

4.其它情況:凡因公外出不能按要求打卡的,必須事先電話向部門負責人請示,並事後填寫好公出單,寫明原因、請假事由和具體時間,經部門經理簽字批准,交行政部簽字核實。

5.獎罰措施:行政部每月月底對員工的打卡情況進行統計,根據打卡考勤結果進行獎罰。並全年存檔備查,作為其它福利發放的參考依據。

1)全月無遲到、早退及曠工情況,全勤獎100元隨當月工資一起發放。

2)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第一次扣全勤獎10元,第二次扣20元。當月累計遲到、早退3次及以上作曠工半天處理。

3)員工正常上、下班忘打卡者(早上早到、晚上晚走為忘打卡者),同時有相關人員證明,視為忘打卡1次,忘打卡3次就視為遲到一次。

4)員工凡在工作日無假條、又不打卡的均計為曠工。按公司相關規定處理。

6.執行時間:本制度執行時間從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如有修訂調整,以公司另行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