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打卡制度(通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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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考勤打卡制度(通用11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考勤打卡制度(通用11篇)

考勤打卡制度1

為了規範員工行為,加強對員工打卡工作的管理,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本規定適用於公司的所有員工。

二、公司夏季工作時間(冬季工作時間另定):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加班:18:00起

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正常狀況下一天應打卡四次(行政、後勤人員只需打上、下班卡),午後連班不用打卡,如需加班的,也應按規定打卡。

四、員工在打好上班卡後,即時開始上崗工作。未經許可長時間離崗、脫崗視情節嚴重予以處理。

五、無故不打卡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依此累計。

六、凡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者,扣款10元/次;每個月累計三次以上,按一天事假處理;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者,直接按半天事假處理。

七、打卡時間以考勤鍾時間為準,出現紅字或違反規定的上、下班時間,按遲到或早退的規定來處理。

八、不得打重卡,凡是人為原因造成打卡時間識別不清,該時間段按事假處理。

九、上下班忘記打卡者,務必在當天交由直接領導籤卡確認(逾期無效),籤卡次數每個月限3次。超過3次以上,籤卡10元/次。

十、上班時間因公外出未能依時打卡的,能夠在2天內請直接上司籤卡證明。

十一、事假務必在前一天下班前書面申請並獲得批准,未獲得批准而離開的作曠工處理。

十二、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作自動離職處理,不計當月工資。

十三、生產員工辭職務必提前15天提出申請,非生產員工辭職務必提前30天提出申請,不足申請天數自行離職的扣除基本工資的20%。

十四、員工日常考勤以考勤卡為準,並以此為依據結算員工每月工資。十五、本規定自公佈日起開始嚴格執行。

考勤打卡制度2

考勤是公司管理的基礎性工作,為了維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公司勞動紀律,力求做到既有嚴肅認真,又有靈活實際、有章可循的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公司規定時間為基準:早8:00-----中午12:00下午13:30-----17:30

二、打卡規定

1、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在職的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按時親自打卡,員工打卡時要求有保安監督。

2、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1)早上8:00----12:00下午13:30-----17;30(2)晚上加班時間:18:30------21:30

3、因事不能打卡:原則上要求員工必須提前遞交請假或相關申請,註明請假起止日期和事由,經主管簽字批准後,交至考勤負責人員;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4、上、下班忘打卡者,一個月不得超過三次,超過次數對其進行相應的處罰(20元)。

5、在月末統計考勤時,既沒有主管簽字審批也沒有打卡者,記為曠工。

三、缺勤、全勤情況

1、遲到:上班時間已到因非工作原因而晚到崗者;

(1:1)3分鐘---8分鐘按5元扣款,9分鐘------15分鐘扣款10元。

2、不到下班時間而擅自離崗者按曠工處理罰款(50元)

3、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以上,或請假未經批准而不到崗者,均為曠工半天(扣款50元)

4、每個月沒有遲到、早退、事假的員工給予全勤獎金(50元),員工公休日補貼每天按10元補貼。

5、員工出差必須到部門主管辦理登記手續,填寫出差客戶地址,不完善手續者,按曠工處理。

6、員工因公外出的經部門主管批准補辦籤卡,部門主管保管好員工籤卡資料在本月底30日上交財務保管。

考勤打卡制度3

為了加強公司人員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作為對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補充,特制定員工打卡考勤制度。

1.打卡人員:在公司辦公室正式上班的員工,上、下班一律要求進行打卡考勤。

2.打卡時間:。上班時間開始後6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6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3.打卡要求:除雙方當事人當月全勤獎,並通報批評一次。

4.其它情況:凡因公外出不能按要求打卡的,必須事先電話向部門負責人請示,並事後填寫好公出單,寫明原因、請假事由和具體時間,經部門經理簽字批准,交行政部簽字核實。

5.獎罰措施:行政部每月月底對員工的打卡情況進行統計,根據打卡考勤結果進行獎罰。並全年存檔備查,作為其它福利發放的參考依據。

1)全月無遲到、早退及曠工情況,全勤獎100元隨當月工資一起發放。

2)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第一次扣全勤獎10元,第二次扣20元。當月累計遲到、早退3次及以上作曠工半天處理。

3)員工正常上、下班忘打卡者(早上早到、晚上晚走為忘打卡者),同時有相關人員證明,視為忘打卡1次,忘打卡3次就視為遲到一次。

4)員工凡在工作日無假條、又不打卡的均計為曠工。按公司相關規定處理。

6.執行時間:本制度執行時間從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如有修訂調整,以公司另行通知為準。

考勤打卡制度4

根據集團總公司人力部要求,對員工上、下班的打卡制度必須嚴格執行,在核算工資時,嚴格按實際考勤計算當月工資。相關的打卡制度要求如下:

1、全體員工一律按工廠規定時間打上、下班卡,打卡時間超出上、下班時間範圍,按遲到或早退計算。

2、遲到或早退時間扣除工資規定

遲到或早退時間扣除工資額

5分鐘及5分鐘以內5元

5分鐘以上~10分鐘10元

10分鐘以上~15分鐘15元

15分鐘以上~20分鐘20元

20分鐘以上~25分鐘25元

25分鐘以上~30分鐘30元

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上班時間請假外出,按其本人當月工資計算扣除請假時間段的工資額。

4、總公司按實際考勤計算相關統籌福利等。

5、其它上、下班紀律按《員工勞動紀律制度》執行。

考勤打卡制度5

一、總則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作息制度

公司作息時間為早8:30——晚17:30中午12:00——13:30為休息時間(夏季作息時間)。

三、工作制

1公司(總部)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製度。實行每週5天標準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時為40小時。節假日按國家規定的執行。

四、考勤範圍

1、公司除總裁外,其他所有員工均需在考勤之列。

2、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裁批准。

五、考勤辦法

1、採用考勤機打卡制度。

2、本公司員工除總裁之外的其他員工均需打卡,每天打卡為兩次,早晚各一次,中午吃飯不用打卡,打卡前請仔細核對姓名,以免打錯。由前臺文員負責監督,當打卡機出問題時應及時向人事部反映。

3、員工不得代人或委託他人打卡,違者雙方以曠工一日處理,如果前臺文員代人打卡,違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4、員工忘記打卡、打重卡或打錯卡時,應在24小時內向部門經理說明情況,由部門主管開據證明交人事部處理,並留存說明記錄。一個月內累計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視為是遲到或早退一次。

5、員工外勤需認真填寫外勤表,並由相關部門簽字,如下班前不能回來者,臨走時打下卡。

6、外勤表由各部門的.經理在人事部領取並儲存,每月1號將上月的外勤表交人事部核對。如有遺失,由各部經理負責。

7、每月最後一天下班後,人事部需將下月的考勤卡準備好放前臺桌面,並在次日早上將上月的考勤收回,然後將卡放入相應的位置。

8、考勤設定種類: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曠工。無故缺勤。

(4)出差。

(5)外勤。在外辦事。

(6)調休。

六、考勤統計及評價

1、人事部責收集各部門上交的外勤表,並做好工資預算表,然後將考勤卡及外勤表一同交財務核對建檔。

2、考勤計分辦法。

a:遲到。遲到10分鐘扣2分,遲到10~30分鐘扣5分,遲到30~60分鐘扣10分,遲到60分鐘以上扣20分。

b:早退。早退10分鐘扣2分,早退10~30分鐘扣5分,早退30~60分鐘扣10分,早退60分鐘以上扣20分。

c:曠工。曠工一次扣20分。

d:請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為基數扣除,考勤成績分為四級:

優:85分以上;良:85~75分;中:75~65分;差:65分以下。

3、公司依據員工考勤成績決定員工的考勤獎勵、處罰。

七、附則

公司總裁辦公室會同人事部執行本制度,其他未盡事宜經公司總裁批准後擇時頒行。

考勤打卡制度6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制度,嚴肅工作紀律,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工作作息時間,在上午上班,下午下班時自覺打卡,以打卡記錄作為考勤登記的依據。

三、在1:00以前打卡的,相應計入上午上下班時間紀錄;在1:00以後打卡的,相應計入下午上下班時間紀錄。

四、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工作時間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

五、經公司統一安排,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加班,執行正常作息時間,並需要換休的,應按規定打卡,並以打卡記錄進行換休。沒有打卡記錄的,不予換休。

六、遇停電或考勤機發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時,工作人員需在管理部登記補卡證明並有主管簽字。

七、工作人員每次打卡須得到考勤機確認有效。在沒有確認打卡有效情況下放棄打卡或因疏忽忘記打卡、無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機記錄為準,分別按以下情況處理:

1、上班時打卡,下班時不打卡的,按照早退處理;

2、上班時不打卡,下班時打卡的,按照遲到處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曠工處理。

八、經多次打卡考勤機不予確認者,須在規定時間內及時通知辦公室考勤人員重新錄入,由此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本人應在規定時間內向管理部辦理補卡登記。工作人員不主動向辦公室打招呼重新錄入或辦理補卡登記手續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九、工作人員因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辦公室根據本人的請假條辦理核銷登記。工作人員事先未向辦公室遞交請假條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十、部門員工因下列情況之一,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本人於當天或次日持部門負責人籤批的補卡登記向辦公室辦理補卡登記。未及時辦理補卡登記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1、因公出差的;

2、需連續在外工作,不能到公司打卡的;

3、確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開會、辦事的;

4、上班後外出辦事、下班時不能按時返回的;

部門經理有上述情況者,由總經理籤批補卡登記,並由本人負責向管理部辦理補卡登記。

公司員工或部門經理在形成上述事實之前,應分別徵得部門經理或總經理的同意。

十一、經調查核實,工作人員確因疏忽忘記打卡的,可按照本制度第十項規定的方法和程式,經部門經理或總經理審批後辦理更正。

十二、故意不打卡形成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即認同為遲到、早退或缺勤,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十三、工作人員因個人失誤,在非打卡時間打卡或打卡次數不夠、操作不當,導致考勤機錯誤記錄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十四、對個人考勤記錄有異議的,可以到管理部查詢。

十五、本制度與《公司請假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結果作為兌現工資獎金和工作人員考核、晉級晉職的重要依據。

十六、為了維護公司的整體形象,嚴肅工作紀律,自覺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出現有損於團隊的言論和行為。工作人員出現無理取鬧,與考勤管理人員爭執的,或管理人員營私舞弊的,給予通報批評,造成不良影響的,按照公司相關規定處理。

十七、員工互相之間不得代打卡,如若發現代打卡現象,按照公司規定代打卡者和被代者都進行處罰。

十八、考勤卡丟失或者人為損壞的話,及時向管理部申請新卡,並支付制卡費用。

考勤打卡制度7

一、員工正常工作時間:

1)行政辦公室: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澳門豆撈:上午(白班)10:00-13:30下午16:00-20:30

(晚班)16:00-0:00

3)澳門豆撈後廚:上午(白班)9:00-13:30下午16:00-20:30

(晚班)16:00-0:00

4)中餐廳:上午9:30-13:30下午16:30-20:30

客房前臺:(早班)8:00-18:00(晚班)18:00-8:00

房務中心:領班:(早班)7:30-16:00(中班)15:00-23:30

服務員:8:00-16:30

文員:7:00-15:30

二、酒店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為了加強公司人員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對考勤刷卡做出如下規定:

1.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返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2.酒店每一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狀況報告值班經理,由值班經理報至人事部,人事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3.所有員工須先到酒店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狀況需經主管經理籤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三、員工考勤刷卡規定:

(1)員工每月予許有2次遲到,而累計遲到時間不得超30分鐘。遲到3次以上(包含3次)超過30分鐘,當曠工1小時處理,罰款20元。超過1小時按曠工半天論。(因偶發事故遲到超過30分鐘以上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實者可准予補辦請假。)

(2)員工未到規定時間提前30分鐘下班的為早退,罰款20元,超過30分鐘提前下班的按曠工處理。扣除當天工資。

(3)員工每月予許有2次漏打卡,漏打卡應找主管籤卡處理,發生3次以上(含3次)漏打卡狀況雖有經過部門主管核准的上班證明,但仍應處罰,超出此數員工按10元/次處理。

(4)員工漏打卡需填寫《員工漏打卡狀況說明》,部門主管確認工時後,由行政部作相應處理。

(5)辦公室負責本規定在全公司酒店貫徹執行,各部門主管應督導員工按規定時間出勤。主管違規缺勤,隱瞞員工缺勤狀況等,按違規員工應扣金額雙倍處罰。

(6)保安人員認真執行並監督公司規定的打卡制度,不允許代打。對代打卡的員工一經發現,給予100元/人次經濟處罰(罰款物件:代打卡人、被打卡人);若保安人員帶打卡,則給予100元罰款並停崗處理。

(7)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四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五次者扣發100%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8)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三天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作除名處理;

(9)本規定自20xx年3月起施行。

考勤打卡制度8

一、出勤要求:

1、員工必須準時上、下班,並按公司規定進行出勤打卡,不得找人替代。違者給予當事雙方經濟處罰。

2、員工因工作無法到公司進行上、下班打卡登記,需提前向辦公室負責考勤人員進行說明,以便其補充登記。

3、員工不得無故遲到、早退、請假或曠工,違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經濟處罰。

4、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考勤登記,考勤分出勤、遲到、早退、事假、病假和曠工,每月最後一個工作日將考勤表彙總至辦公室。

二、出勤時間:

1、公司實行雙休日製度,每週五個工作日;

2、每日工作時間為:9:00~17:00,

其中12:00~13:30為午餐時間。

三、考勤制度:

1、部門員工因事、病請假,須提前一天向部門經理申請批准,部門經理以上員工需向主管領導提出申請批准。

2、如遇突發事件不能及時到崗,須在上班後1小時內電話通知有關負責人。

3、員工請假時間不超過一天(含一天)可由部門經理派駐;一天以上的須報請總經理批准。部門經理以上員工需向主管領導提出申請批准。

4、請病假三天者,須提供區以上醫院證明,請事假須提交假條給部門負責人。

5、員工超過上班時間十分鐘到崗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視為早退;半天無故不到視為曠工一天。

四、管理規定:

1、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

2、員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可由主管領導視工作需要,進行調休。

3、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

4、員工享受帶薪直系親屬喪假3天。

5、員工享受帶薪工資病假半天。

6、員工請事假並獲得批准,扣發當天伙食補貼。

7、員工在一個月內連續或累計請病、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按薪金全部扣發相應天數的工資。

考勤打卡制度9

關於考勤機的使用規定

一、自行打卡記錄上下班時間,包括上班時間因公或因私離開廠的時間。

二、上班時間一天內(不含一天)因公或因私離開廠的,要按層級報告(科員向部領導報告,副部長向正部長報告,正部長向廠級主管領導報告)。各部考勤員要在《管理人員上班離開時間登記表》上註明離開時間和事由,並有層級領導的簽名同意,廠級領導由考勤員簽名確認

三、上班時間超過一天(含一天)因公或因私離開廠,各部考勤員要在《管理人員上班離開時間登記表》上註明天數和事由,科員和副部長要有部長的簽名同意;正部長需經廠級主管領導副廠長簽名同意;副廠長需經廠長批准,每底由辦公室呈廠長籤認。黨政主要領導執行紡織集團公司《關於領導幹部外出請假的有關規定》。

四、若廠級領導外出無法報告,應向辦公室考勤員請假備案。

五、每月底各部考勤員提交考勤表若與辦公室收取的《個人電腦打卡鐘專用表》出現不相符情況時,則按照《考勤制度》處理。

六、凡發現代人打卡者每次罰款100元,被代打卡者每次罰款100元。

七、對忘記打卡或塗改打卡牌的管理人員,每次扣罰50元。

八、各部考勤員每月底要認真核對本部門管理人員上班離開時間登記表與打卡牌的情況,發現違反廠有關考勤機使用規定以及廠的考勤制度應如實記錄在《考勤表》上,並經部長、主管廠級領導簽名,才能交至辦公室。如有意或無意將矛盾上交,不在本部門《考勤表》上記錄的違紀情況,由辦公室或其它部門發現的每次則以雙倍扣罰當事人。

九、打卡機真實記錄員工出勤、外勤(或因私外出)時間,上至廠長、下至一般人員上、下班要打卡,回廠後外出(無論因公因私,也無論時間長短)也要打卡,否同,輕者作忘記打卡處理(本部門自報每次扣50元,抽查發現每次扣100元),重者視為早退或離崗。

十、各級管理人員應以身作則遵守以上規定,各部領導有責任指導考勤員執行考勤制度,若考勤員徇私失責,則酌情另行處理。

考勤打卡制度10

一、為規範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給大家培養一個良好的工作習慣特制定本規定。

二、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三、考勤規定

1、指紋簽到記錄是核算基本工資的唯一依據,無記錄者不計算工資。

2、所有在職人員實行指紋機簽到考勤,時間以指紋機時間為準。

3、凡超過規定上班時間後打卡均屬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離開均屬早退。遲到早退處罰標準:在5分鐘之內(含5分鐘)每次處罰5元,在6分鐘----10分鐘之間(含10分鐘)每次處罰10元,在11分鐘----30分鐘之間(含30分鐘)每次處罰20元,30分鐘以上者處罰50元。一月內遲到早退合計超過2次者(含2次)除相應的處罰外並取消當月全勤獎。

4、除正常休假外,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兩次指紋簽到,缺一不可。

5、關於在本單位內部工作性質流動的人員遵循你去那上班你的簽到考勤就在那,有指紋機的進行指紋簽到無指紋機的進行書面簽到,月底由各部門彙總到財務作為工資核算的唯一依據。

6、除正常休假外,因故未能進行指紋簽到按此程式執行:當事人簽寫書面說明→部門負責人簽字→專案總監簽字→當事人儲存→月未交財務。店長、經理、部長、專案總監本人的未簽到說明在上級簽字後必須要有總經理的簽字,方可有效。

此制度至20xx-9-1日起執行,與以前制度有衝突的均以此制度為準!

考勤打卡制度11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自7月1日開始,公司實行考勤機打卡(考勤機安放於公司大門口保安室內)制度,具體如下:

1、打卡物件公司除董事長及常務副總裁外,其他所有員工均需打卡。特殊員工不打考勤須經常務副總裁或董事長的書面批准。

2、打卡時間及類別:

正常班(9:30———20:00)

3、相應處罰員工不得代人或委託他人打卡,違者雙方均處罰款40元/次,班組長負有連帶責任罰款30元/次,部門負責人負有管理責任罰款20元/次。人事部每月不定期派人檢查是否有代打卡現象。

4、其他說明

1)員工忘記打卡時,應在當日填寫《考勤異動單》

(附後)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後交由人事部。

一個月內累計漏打卡(未辦理卡不在其內)三次(含三次),即視為是遲到或早退一次。

2)若外勤需填寫《考勤異動單》,並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後交由人事部。

3)生產及相關人員(農業花卉部及專案部)考勤暫以手工考勤和打卡考勤結合來計算。月初將上月手工考勤(由被考勤者簽字確認)、請假單、加班單等一併交到人事部,辦公室人員只以打卡考勤計算。月初將上月請假單、異動單一併交到人事部。

4)未辦理考勤卡的人員,各部門統計填寫《考勤異動單》,至考勤卡辦好為止。

5)其他異動出勤,請以《考勤異動單》記錄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