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財務會計制度(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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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財務會計制度(精選5篇),歡迎大家分享。

關於財務會計制度(精選5篇)

財務會計制度1

為了加強學校會計管理,使財務會計工作有章可循,財務活動卓有成效,學校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財務會計人員必須加強法制觀念,遵守和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各種法律財政法規,樹立為學校當家理財的思想,嚴格財務制度,堵塞漏洞,協助學校領導管理好財務開支。

2.規範經費開支,做到用款有計劃,專款專用,實行校長負責制的內部稽核制度,各用款部門嚴格執行經費定額指標。凡超定額指標者,不得報支。

3.嚴格報銷手續,報銷人員必須提供合法、完整、手續齊全的原始憑證,經會計人員稽核後予以辦理。

4.私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凡因公外參觀、學習、外調、購物,需要預支車旅費及臨時借款者,必須填寫預付款憑證,經校長批示方可借款,辦事結束後三天內來會計處報銷,結清原欠,前借未清原則上不辦理第二次預借。

5.凡到外地購買物品需要匯款者,應先填寫請匯單,由校長批准匯款,一旦發票、單據收到後立即前來報銷,不得拖延。

6.加強支票管理,嚴格領用支票審批制度,堅決不開空頭支票。

7.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加強現金管理,收繳的學雜費、書簿代辦費必須及時送交銀行,不得坐支。

8.規範收費工作,杜絕亂收費現象。

9.切實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嚴格管理好支票、印章,確保資金安全。

財務會計制度2

本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小企業會計制度》,本公司下列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系根據上述準則擬定的。

一、會計年度

會計年度自公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記帳本位幣和貨幣折算

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

三、記帳方法、核算原則和計價基礎

會計記帳採用借貸記帳法;

會計核算原則為權責發生制,收入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應當相互配比;

計價基礎為實際成本法。

四、現金等價物的確定標準

凡持有的期限短(從購買日起,三個月內到期)、流動性強、易於轉換為已知金額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的投資,確認為現金等價物。

五、壞帳準備核算方法

(一)壞帳的確認標準:

1、因債務人破產或死亡,以其破產財產或者遺產清償後,仍然不能收回的應收帳款;

2、因債務單位已撤銷、破產、資不抵債、現金流量嚴重不足、發生嚴重的自然災害等導致停產而在短時間內無法償付債務等,確認不能收回的應收帳款;

3、因債務人、債務單位逾期未履行償債義務並且超過三年確實不能收回的應收帳款。

(二)壞帳的核算:

1、採用備抵法核算壞帳損失。

2、壞帳準備按決算日應收款項帳齡分析法計提。並計入當年度損益。提取比例為:帳齡、計提率

1年以內、0%

1~2年、10%

2~3年、20%

3年以上、50%

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和預付帳款。

關聯企業的經濟業務不計提壞帳準備。

六、存貨核算方法

存貨分類為:船用燃料、庫存物料。

各種存貨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記帳;存貨日常核算採用實際成本核算,?存貨發出採用加權平均法計算。低值易耗品按一次攤銷法攤銷。期末存貨按成本與可變現淨值孰低計價,並按單個存貨專案提取存貨跌價準備,計入當期損益。

低值易耗品是單位價值在200元以上(不含200元)至XXXX年元以下(含XXXX年元)並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在領用時採用一次攤銷法進行核算。

七、短期投資核算方法

(一)短期投資計價方法:短期投資以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減去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後的金額入帳。

(二)短期投資收益的確認方法:短期投資持有期間所獲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息,應於實際收到時,衝減短期投資的帳面價值,但收到的、已記入應收專案的現金股或利息除外。處置短期投資時,按收到的處置收入與短期投資帳面價值的差額確認為當期損益。

八、固定資產及其折舊核算方法

(一)、固定資產標準:

單位價值在XXXX年元以上,使用年限超過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裝置、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經營的主要裝置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並且使用年限超過二年的均應作為固定資產。

(二)固定資產計價

固定資產應當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並予記帳(若有評估、清產核資等情形影響實際成本計價的另予說明)。

(三)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採用年限平均法,並按固定資產類別的原價、估計經濟使用年限和預計殘值確定其折舊率如下:

資產類別、估計使用年限、年折舊率

運輸工具、10、9.5%

電子及其他裝置、5、19%

辦公用具、5、19%

九、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本公司在建工程包括為建造或修理固定資產而進行的各項建築和安裝工程。

(一)用借款進行的工程發生的借款利息,屬於在固定資產尚未交付使用前發生的,計入在建固定資產的成本,固定資產交付使用後發生的,計入當期損益。

(二)工程完工交付使用(竣工驗收)時,按工程的實際成本轉入固定資產或長期待攤費用。

(三)期末在建工程按帳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價,對可收回金額低於帳面價值的差額,計提在建工程減值準備。

十、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核算方法

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按形成時發生的實際成本計價,本公司的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具體專案及攤銷情況如下:

(一)無形資產的成本,應當自取得當月起在預計的年限內分期平均攤銷,計入損益。如合同沒有規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沒有規定有效年限的,推銷年限不應超過十年;

(二)、經營場地的裝修費用按受益期五年攤銷;

(三)、籌建期內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除應計入有關財產物資價值者外,應當作為開辦費入帳,其開辦費用應當在開始經營的當月起一次性計入當月的損益;

十一、借款費用的會計處理方法:

(一)為專門購建固定資產而發生的長期借款費用,在所購建的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予以資本化,計入所購建的固定資產成本;在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後所發生的,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二)對於短期借款或不是用於專門購建固定資產的長期借款,其所發生的借款費用按月預提計入當期損益。

十二、收入確認原則

一、小企業應按以下規定確認收入實現,並將已實現的收入進入當期損益。

(一)本公司已將產品所有權上的重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買方,並不再對產品實施繼續管理權和實際控制權,相關的收入已經收到或取得收款證據,並且與銷售產品有關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時,確認營業收入實現。

(二)本公司在勞務總收入與總成本能夠可靠的計量,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本公司,勞務的完成程度能夠可靠地確定的前提下確認相關的.勞務收入。

(三)小企業提供勞務的收入,按以下規定予以確認:

1、在同一會計年度內開始並完成的勞務,應當在完成勞務時確認收入;

2、如果勞務的開始和完成分屬不同的會計年度,可以按完工進度或完工的工作量確認收入。

二、小企業因讓渡資產使用權而發生的使用費等收入確認:

利息收入按使用現金的時間和適用利率計算確定;發生的使用費收入按有關合同或協議規定的收費時間和方法計算確定。上述收入的確定並應同時滿足:

1.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本公司。

2.收入的現金能夠可靠的計量。

十三、稅項

按稅法正確計算並按時、足額繳納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及其他附加稅費;個人所得稅由公司代扣代繳;本公司所得稅會計處理方法為“應付稅款法”。

十四、利潤分配

企業當期實現的淨利潤,加上年未分配利潤(或減上年未彌補虧損)和其他轉入後的餘額,為可供分配的利潤,具體分配方案與提取法定盈餘公積、法定公益金等按照企業章程和董事會決議

財務會計制度3

為了規範本公司的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財務處理程式,真實,完整地提供會計資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一、按照《會計法》規定確立以人民幣為本公司記帳本位幣,會計核算以權責發生製為基礎,會計記帳採用借貸記帳法,會計年度自公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做到真實,完整,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依法設定會計帳簿。

三、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建立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度,財務會計部門崗位設立如下:

a)財務經理

工作職責:

(1)在董事會授權及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主導本公司財務部門管理工作。

(2)聘任合格會計人員,並對其教育,培訓,工作指導等,劃分職責範圍;設立出納崗位.應收,應付帳款崗位.成本核算,利潤分析崗位、總帳會計崗位等。

(3)制訂財務作業程式,相關人員工作職責,許可權,內部管理制度等。

(4)同公司其他部門的溝通,協作。

(5)向總經理彙報工作,作財務分析,資金預算,經營管理決策建議。

b)出納崗位

工作職責:

(1)負責本公司的現金,銀行存款的收付及日記帳登記,核算,保管工作。

(2)每日現金,銀行存款餘額帳實核對,發現異常及時向財務經理彙報。

(3)負責公司支票簿,發票的購領,保管,開立工作,但不得兼顧保管公司大小印章。

(4)財務經理分配的其他工作事項。

c)應收,應付帳款崗位

工作職責:

(1)負責公司應收帳款,應付帳款月結明細單,彙總表的製作,並登記入總帳系統。

(2)與客戶,供應商對帳,結帳,確認應收,應付帳款。

(3)到期應收帳款催收,消帳工作。

(4)財務經理分配的其他工作事項。

d)成本核算,利潤分析崗位

工作職責:

(1)負責本公司成品成本核算,確定核算方法和程式,核算結果定期呈報財務經理稽核,並知會業務部門作報價參考。

(2)計算生產的成品利潤,作出相關資料及比率分析表,供公司領導層參考。

(3)財務經理分配的其他工作事項。

e)總帳會計崗位

工作職責:

(1)負責憑證彙總,分類整理登記明細分類帳及總分類帳.做財務報表益物件,一次或分期攤入工程成本和管理費用。、第三十條、由倉庫管理者負責存貨的質量及數量的保管。

第三十一條、對存貨定期或不定期的盤點,年度終了前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對於盤盈、盤虧、毀損以及報廢的存貨應當及時查明原因,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審查批准,分不同情況及時處理。

第七章、固定資產

第三十二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裝置、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裝置、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主要裝置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00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兩年以上,也應當作為固定資產。不符合上述規定,根據實際使用金額按規定列入費用。

第三十三條、固定資產根據按原值單獨核算,折舊採用直線法。估計殘值為原值的10%。房屋、建築物的折舊年限為20年,機械裝置和其他生產裝置為10年,電子裝置和運輸工具以及生產經營有關的器具、工具等為5年。

第三十四條、固定資產每年盤點一次,如發生盤盈、盤虧、毀損、報廢的固定資產,根據有關規定,報主管稅務局機關稽核批准後處理。

第八章、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

第三十五條、無形資產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其攤銷應從開始受益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內平均攤入管理費用。

第三十六條、開辦費和籌建期間匯兌損失,自企業投入生產經營起按5年平均攤銷,若需縮短攤銷期限,應報主管稅務機關審查批准後方可攤銷。

第三十七條、企業發生的其他遞延支出,按預計的收益期平均攤銷。受益期無法確定的,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平均攤銷。

第九章、成本和費用的核算與管理

第三十八條、企業在工程施工、提供勞務、作業等過程中發生的各項支出,按照國家規定計入成本、費用。工程成本按所承包的工程歸集、結轉成本。施工企業工程成本分為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施工過程中耗費的構成工程實體或有助於工程形成的各項支出,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和其他直接費。間接成本是指施工企業為組織和管理工程施工的發生的全部支出,包括管理人員工資、獎金、職工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物料消耗、取暖費、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財產保險費、檢驗試驗費、工程保修費、勞動保護費、排汙費及其它費用。

第三十九條、企業發生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第四十條、企業的下列支出從成本費用中列支: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提14%職工福利費;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提18%住房公積金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提19%職工退休養老金;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提2%工會經費;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提2%待業保險金。

第四十一條、交際費在開辦期間根據公司的實際需要支付,正式投產後的交際費支出額按有關規定支付。

第四十二條、企業的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費用:

1、為購置和建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的支出;

2、對外投資的支出;

3、沒收的財產、支付的滯納金、罰款以及企業贊助、捐贈支出;

4、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各種支出;

5、國家規定不得列入成本、費用的其他支出。

第十章、收入、利潤及利潤分配

第四十三條、工程結算收入是核算企業承包工程實現的工程價款的結算收入。企業向發包單位收取的各種索賠款也包括在內。企業的工程價款收入應於其實現時及時入帳,當月實現的工程結算收入全部貸記當月賬目中,並同時結轉工程結算成本及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

第四十四條、本公司的利潤總額包括:工程結算利潤和其他業務利潤、投資收益及營業外收支淨額。

第四十五條、利潤總額減去按所得稅法規定繳納所得稅後,其餘額在提取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三項基金後,即是可供分配利潤。

第四十六條、三項基金的提取比率由董事會按國家規定確認。公司的儲備基金主要用於彌補企業虧損。企業發展基金主要用於擴大生產經營,經原審批機關批准後,也可轉作投資人增資。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主要用於職工非經營性獎勵、補貼、購建和修繕職工住房等集體福利。

第十一章清算業務

第四十七條、企業宣佈終止時,應當成立清算委員會,根據《兩則》及有關法律規定進行清算,清算終了的會計報表在企業登出工商登記前報送。

第十二章附則

第四十八條、本規定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執行。

第四十九條、本規定在執行上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度有牴觸的,應按國家有關新的法律、法規、制度執行。

財務會計制度4

一、分公司資金撥款標準:

月銷售規模為該季度預算銷售月平均數,但不包括內銷和退貨銷售。

資金撥付額為每季度核定一次。

資金撥付額中不包含會計報表上的累計虧損數和固定資產淨值數。

分公司資金總佔用額=資金撥付額+累計虧損+固定資產新開分公司、新開門店的資金規模根椐預算銷售規模計算。

總部資金實際撥付額=資金撥付額+累計虧損+固定資產-實際投資資金。

二、分公司資金撥款的審批:

季度銷售預算指標經總裁審批,交財務管理中心資金管理專員備案,在上述撥款標準內的資金調整,由財務管理中心總監進行審批。

新開分公司、新開門店的預算銷售規模經營銷總監審批後,參照上一條規定執行。

超過標準和臨時性增撥資金,經營銷中心總監、財務中心總監稽核,由總裁審批後撥款。

三、相關部門職責:

(一)營銷部門:

負責對分公司商品庫存結構和商品週轉率進行監控;負責對出樣商品資金佔用狀況進行監控;負責對供應商帳期和信用額度的協調工作;負責對應收返利回收時間、應收時間進行監控;

(二)財務部門:

負責對分公司商品庫存結構和商品週轉率進行分析,並提出合理化建議;負責對應收返利和費用按標準進行帳扣及催收工作;負責對應收銷售款的監控工作;負責對資金分佈的狀況進行統計、備案及分析工作。

(三)資訊部門:

保證系統的正常執行,確保相關部門對資訊的需求;負責系統商品資訊的正確,確保營銷和財務部門的監控;(四)總經理:

作為分公司第一責任人,對資金合理分佈負責;對分公司預算承擔責任,確保各項預算的完成;負責各責能部門的協調工作,確保資金的合理使用。

四、獎罰規定:

分公司之間商品調撥未在30天內清帳的,對財務部經理處罰500元。

在總部規定的期限內,未將借款和超額資金歸還總部的,每次處罰2000元。

其它相關規定參照財務內控制度執行。

本規定適用公司家電零售單位。

財務會計制度5

一、總原則

1、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徵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事業部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

2、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經理職責

1、對崗位設定、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範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定、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並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檔案、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

9、 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覆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稽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稽核、彙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儲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稽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三、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餘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庫存現金超過3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後,交繳款人、業務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准,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後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6、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後出納須在稽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籤章,並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複報銷。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儲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餘額;每工作日結束後。

3、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後,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 ,由經辦人、部門經理、 財務主管(經理)、總經理(計劃外部分)簽字後出納方可開出。

5、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6、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五、印鑑的保管

1、銀行印鑑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鑑分別由財務經理和出納負責保管。

六、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人員在每週完成出納工作後,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並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於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餘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餘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