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工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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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社會,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員工工衣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員工工衣管理制度

員工工衣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工作服不僅是主要的勞保用品,更是展示企業形象、表現企業精神面貌的重要載體。為使工服管理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使用公服的全體員工。

第三條辦公室負責本規定製定、修改、廢止的起草工作。

第二章使用人員和配發標準

第四條使用人員:

各部門配備公服的員工,於工作時間內一律著裝上崗並佩戴工牌,自覺接受公司領和業主的監督。

第五條配發標準:

等同集團公司配發標準和公司現行慣例,保安員服裝佩帶的配發按《保安員著裝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章管理辦法

第六條工服採購、保管、發放、回收由公司辦公室和倉庫統一進行管理。

第七條工服領用後不予退還,只按時間長短折價扣款(保潔、後勤除外)。

第八條工服扣款辦法:

(一)春季裝:自發放之日起三個月內離(退)職者須扣款100%,三至十二個月內離(退)職者扣款50%,滿一年後不予扣款。

(二)夏季裝:自發放之日起六個月後離(退)職者免於扣款,未滿六個月須扣款50%。

(三)員工工服如在工作中損毀或無法使用時,經總經理批准後可以換髮,因遺失等個人原因造成工服不足時可申請補發,個人負擔費用的70%。

(四)著裝應整潔、規範,不得敞口、歪斜、係扣不整,工牌應端正佩戴胸前。不按此規定者,發現一次扣款50元。

(五)其餘按集團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六)公司保潔員、勤雜工在辦理離(退)職手續時,須將工服洗淨晒乾,交回倉庫。公司以此作為離(退)職人員完善手續之一。

第四章附則

第九條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相關規定如與本規定有衝突,以本規定為準

第十條辦公室負現為此規定解釋。

員工工衣管理制度2

為規範公司工作服的管理,提高員工素質和公司整體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工作服的定製、發放、領用及折舊標準,著裝要求等。

第二條行政辦公室負責公司工作服的歸口管理,包括髮放及折舊標準、工作服的購買及驗收、領用核籤、檢查考核等工作。

第三條工作服的發放標準

1、公司的工作服包括冬裝和夏裝。

2、公司人員發放工作服冬、夏裝各兩套。

3、新員工進入公司十天後發工作服。期間發放舊的工作服。

4、舊的工作服採取免費優先使用。

第四條工作服的定製及領用

1、工作服使用年限:(冬、夏)工作服各兩年。兩年內實行冬裝公司統一回收,兩年後的回收屬自願行為。

2、後勤倉庫要定期盤點工作服,並根據員工進出情況和庫存情況,及時進行定製申購,備足數量以便使用;並根據使用年限、季節變化及時組織更換。

3、後勤要本著貨比三家的原則選擇好定製廠家,在定製前應簽訂合同(或協議),明確數量、材質、尺寸規格、交期、價格、發票稅點、驗收標準、商標使用規範以及其它定製要求等。工作服做好到廠時由辦公室組織進行驗收工作,合格後交由後勤保管。

4、辦公室依照各部門員工事先自行申報的衣服尺寸,通知各部門統一到後勤倉庫領取,倉管員按辦公室的要求如數發放,

第五條工作服的折舊標準

1、員工的夏裝工作服實行免費使用,冬裝工作服收取折舊費用。

2、員工自動離職的應全額收取工作服費用;正常辭職流程辦理的員工按在公司工作時間長短收取相應的折舊費。

3、員工在辭職辦手續時其工作服應事先洗乾淨疊好再退還給倉管員,倉管員視工作服新舊情況進行分類保管,以便下次優先發放使用。

4、員工服裝在規定使用期限內因丟失、損壞等原因造成無法穿著上班的,可由本人直接向辦公室申請購買,經審批後方可到後勤倉庫領取工作服,其費用從工資中扣除。若屬故意損壞的除加價賠償外,還將視情節嚴重情況進行處理。

5、員工因崗位或作業特殊性需增發冬、夏裝的,可由員工所在部門申請,經辦公室審批後由後勤倉庫發放,並要做好相關登記工作。

6、折舊標準:

工作服折舊分類工作3個月內(含)折舊費為50%;工作3-6個月(含)折舊費為40%;工作6-12個月(含)折舊費為20%;一年以上0少件、丟失按原價賠償一年以上按半價賠償

第六條著裝的要求

1、生產及輔助性員工凡在上班期間必須穿公司工作服進行作業。

2、員工著裝要整潔,並不得自行轉借給非本公司人員。

3、員工穿著工作服和儀容儀表的情況,將作為個人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

員工工衣管理制度3

一、目的

為推進公司企業文化建設,提高員工素質,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統一的整體形象,進一步規範公司工作服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時間著裝及儀表要求

1、車間工作員工(包括倉庫、品管)必須按照公司規定著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時間須注意儀容儀表,穿著整潔、得體、大方。

3、工作裝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現象。

三、職責規範

1、資材部(倉庫)為工作服的主管部門,負責工作服的`採購、發放、登記、回收、保管等事務。

2、綜合部負責制定工作服配置標準、制定工作服管理辦法。

3、各部門負責部門員工工作服登記備案、工作服需求統計和申報。

四、換季時間

夏裝:5月1日至10月31日

冬裝: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五、工作服的使用及發放

1、正式入職的新員工,可在入職30日內由車間負責人填寫領用申請表,經綜合部核實後,倉庫方可配發。

2、夏季工作服配發期間為1年,冬季工作服配發期間為2年,自配發日算起,如遇到工作原因發生意外損壞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換髮時,由車間負責人填寫申請表,寫明情況,由倉庫進行稽核、配發。

3、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工作服、失竊或未到期破損,須按要求提前換髮,並由本人補繳相應的費用(成本價)。

4、員工離職時,員工須將工作服一起交還,同時對所領用的工作服按以下相關規定收取一定費用(從離職當月工資內扣除):

(1)未滿半年離職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100%費用;

(2)半年以上一年以下離職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50%費用;

(3)一年以上離職者,不收取工作服成本費;

5、員工應每週定期對工作服進行清洗(不得隨意在廠區內清洗工作服),不得出現穿著汙漬、破損工作服上班的現象。

六、處罰措施

1、員工未按要求穿著工作服,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20元/次;

2、員工人為損壞、丟失工作服(洗滌、儲存方法不當),按工作服制作費2倍進行賠償處罰。

3、員工應自行進行清洗工作服,不得隨意在廠區內清洗工作服;發現在廠區內清洗工作服的,將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20元/次,同時作為個人以及部門績效考核依據之一。

4、員工穿著工作服以及儀容儀表情況,將作為個人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

七、遵守事項

1、上班時間必須統一著公司配發的公司工作服;

2、員工對配發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補的責任;

3、應儘量減少工作服在非工作時間的損耗;

4、員工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的式樣;

5、員工不得擅自轉借工作服;

6、工作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汙損,員工應自費進行清洗或修補;

7、綜合部負責對以上行為進行不定期抽查,對不按規定著裝者,每發現1次予以20元的處罰,並計入當月績效考核;

8、主管上級有指導與監督員工穿用工作服的責任。

八、附則

1、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2、本制定修訂及解釋權歸屬於公司,經總經理審批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