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產管理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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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校產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校產管理制度(3篇)

校產管理制度1

為了加強學校各類財產的管理力度,提高校產的使用率、完好率。真正做到: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保管,誰損壞、誰賠償,明確管理責任,特對原(校產管理制度)重新修訂,並於公佈之日起執行。

1、學校財產由總務處統一負責管理。學區、班級、寢室、辦公室及各類倉庫、實驗室、工場、會議室等固定財產由總務處統一負責調動或出借。個人不得隨意移動、外借、轉讓,或調動。

2、學區、班級(寢室)、辦公室、庫房、工場等房屋財產需使用,須經校長或主管校長審批,在總務處辦理財產管理責任書,簽定協議後,方能領取鑰匙將該用房移交責任人實施管理使用。未經批准無簽定管理責任書,均視為私自挪用,總務處發現將予以收回並追究其管理責任。

3、臨時需使用學校教室、辦公室及空關房屋,審批手續同上,領取鑰匙後使用人即需負責管理,直至使用完畢,經驗收後歸還總務處。

4、學校放假期間的各類維修,須進入教室、寢室、辦公室、工場、機房必須報請總務處。辦理好承諾協議書,與施工合同一起備案。如造成房屋財產物品損壞由施工維修單位負責賠償,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5、各類公共財產損壞,由管理責任人或生活委員、寢室長負責報修,由管理責任人填寫損壞物品認定單,如需賠償則經賠償人簽字認可後,將賠償認定單報總務處校產組登記入冊。總務處憑此單安排實施維修,並通知各學區落實賠償,辦理財務室交納賠償款事宜。

6、公物財產損壞,或故意損壞公物財產,經查實後,發現無人管理、不賠、不報、丟棄、偷換等行為,將對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而對愛護公物或向破壞公物開展批評和向學校反映者,有關部門將給予表彰與獎勵。

7、總務處每學期組織安排校產檢查,期中、期末各一次。並對每個學區班級(寢室)財產管理責任人進行量化評定。每期檢查內容為6個單項:每項2分,滿分為12分。桌面、牆裙整潔情況及周邊轄區扶欄、開關等公物,均納入檢查考評範圍。

8、每學期開學召開一次校產管理員會議,由總務處召集、管理責任人、學生會、公物部、住管會、生活委員等參加,總結上學期財產管理情況,佈置本學期校產管理工作任務。並對先進班級與個人給予獎勵、表彰。

9、各類考試、選修課及大型活動,首席教師、班主任需加強對本學區班級教室管理,指定班級公物管理人,對各類考試、選修課及大型活動後,發生的財產損壞情況要有檢查、有措施。發現問題,及時查詢,落實責任上報總務處。

10、學生在非本班級教室上課期間,如有損壞該教室內課桌、椅、凳、門鎖、玻璃等一切物品,經查證核實後實施賠償,填寫物品損壞認定單上報總務處。

11、每學年期末,校產管理員統計上報學校正在使用的教室、課桌,倉庫記憶體、新購入財產等報表。為校長室及主管領導決策提供參考資料。

校產管理制度2

一、學校校產由總務處設定登記表,定人、定位管理或兼管。對因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物品損失、丟失、被盜的,應照價賠償。

二、凡單價在100元以上,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或單價不滿100元,但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財產均屬固定資產範圍。

三、分類管理,責任到人

1、廣播宣傳器木才及文藝演出器木才由團委管理。

2、體育器木才由體育組教師和體育器木才保管員管理。

3、理、化、生實驗儀器、裝置、藥品由實驗員管理。

4、電教器木才、微機、校園網路由微機老師管理。

5、食堂裝置由承包人管理。

6、圖書室的各類圖書、報紙、雜誌由圖書管理員管理。

7、水電專用裝置、工具、器木才等由水電工管理。

8、桌凳、門窗、玻璃、電視機、電視櫃、燈、電扇按班、按室實行責任制管理。

9、公用設施、勞動工具、鑰匙、其它雜物等由保管員管理。

10、其它零星分散的財產由現使用人保管。如:照相機、攝像機、錄音機、計算器、算盤、教學儀器等。

四、物質的添置必須是使用部門書寫添置報告,^領`導審批,歸口採購,辦理入庫;出庫手續。

五、各項管理的負責人均要建立實物登記清冊,一式三份(自存一份,保管員一份,總務處一份),接受總務處的管理和監督,定期盤點,期末對賬。固定資產實行報廢制度,低質易耗品實行以舊換新制度,辦公用品實行領用登記制度。

六、對擅自贈送、變賣、私自拆改、化公為私,以物易物等違法犯紀行為,要實行經濟處罰,並給予行政處分。

七、嚴格公物外借手續。學校的財產一般不準外借,特殊情況要校^領`導簽證。因工作調動,公物必須一一辦理退還手續,否則不辦理工資轉移工資關係。

八、學校財產清理定於每年六月,清理結束後辦好下一學年的`手續。若因工作變動,更換管理員,須由總務處和有關人員組成專班清點,辦好移交手續。

校產管理制度3

一、學校總務處負責全校財產的登記保管工作,包括校產的添置、驗收、保管、修繕工作,定期清點,有專門的財產保管室;

二、在總務處負責下實行財產分類管理,班級財產由班主任負責保管,體育、音樂、美術、電教、實驗器材由相應的專職人員負責保管,工會財產、黨、團、隊物資由相應組織負責保管,圖書、教學用書由教導處負責保管,廚房財產由炊事員負責保管,辦公桌凳由使用教師保管,花草樹木分班管理;

三、新購置的固定資產,必須符合審批、採購、驗收、報銷手續,做到帳物相符並登記固定資產帳,方可使用;

四、財產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損壞,要查明原因,按責任大小賠償;

五、校產一般不得隨意借給私人或外單位,特殊情況需經校長批准,並打好借條,按時間歸還,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六、凡職工進調出和離退休,須辦理財產移交手續;

七、宿舍門市使用學校水電要照價收費,禁止使用大功率電器;

八、財產報損,要辦理報廢手續,經校長同意和審批;

九、校內師生(包括家屬)不得叫學校泥、木工等做私活;

十、提倡師生關心集體,愛護公物,勤儉節約,表揚愛護公共財產的好人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