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大學教育學院學風建設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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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臨沂大學教育學院學風建設規程

第一條 學風,就在校學生而言,主要是指他們在一定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支配下,在學習目標、學習動機、學習態度、學習精神、學習紀律、學習方法、學習成績等方面的綜合表現。良好的學風是提高教學質量的保證。

第二條 臨沂大學教育學院(教師教育學院)學生的學風是:勤學、敏行。

第二章 專業規格

第三條 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本職工作,尚德求真,遵紀守法,具有堅定的政治方向、明確的法制觀念、良好的職業道德、嚴謹的科學態度、較強的創新能力、熱誠的服務態度和嚴肅認真、一絲不苟的工作精神。師範生還應能為人師表。

第四條 學生勤奮學習,刻苦鑽研,認真學好教學計劃規定的各門課程,系統掌握本專業所必需的基本知識、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能,瞭解學科前沿和發展動態,瞭解與所學專業相關的其它學科的一般知識;得到科學研究的初步訓練,掌握基本的科研方法,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和創新精神,有一定的社會調查能力和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具有較寬的知識面和較高的人文、科學素養;掌握一門外國語和計算機應用技能,達到規定的等級要求。師範生還應具有現代教育觀念,懂得教育科學,掌握先進的教育教學方法和現代化的教育手段,具有基本的教育教學能力、教育管理能力、教育科研能力,能適應未來教育教學改革發展的需要。

第五條 學生應具有較強的自學能力和追求新知識的熱情和習慣,有職業遷移的智慧基礎、持續發展的潛在能力和較高的社會適應性。

第六條 學生應積極參加體育鍛煉活動及各種文體娛樂活動,具有健康的體魄、良好的心理素質和身心健康的一般知識與能力,具有健康高尚的審美觀和審美能力,養成文明的生活習慣,形成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個性。

第三章 教室規則

第七條 保持安靜。預備鈴後,學生要進入教室做好受課準備;不高聲喧譁,不起鬨噓鬧,不在教室走廊或四周吹口哨、敲打器械或有其它影響他人學習的行為;不得跑跳著進入教室。

第八條 行為文明。教師進入課堂,由班長喊“起立”,向老師到致敬;老師還禮後,班長再喊“坐下”,專心聽課。因故遲到的學生應喊“報告”,經老師同意,方可入座;學生因事離開教室,亦須老師許可;下課鈴響後,教師宣佈“下課”時,仍由班長髮“起立”口令,教師回禮後解散,並請老師先走;要注重儀表,不準穿背心、褲頭、拖鞋或裸背進入教室;不準在教室內會客、喝酒、吸菸、吃零食、下象棋、打撲克、搞編織等;不在教室裡開展體育活動。

第九條 上課認真。教師講課時,學生應全神貫注,專心聽講,認真記錄;不看其它書籍,不交頭接耳,不隨便出入,不做小動作,不影響別人,不做與本課無關的其它事項;學生提問,應先舉手,老師同意後再起立發言。

第十條 整潔衛生。教室要佈置合理,桌椅要擺放整齊;上課前必須清掃教室,擦淨黑板;不隨地吐痰,不亂潑髒水,不亂扔果皮、紙屑和雜物;不在課桌椅和講臺、門窗、牆壁、黑板上亂寫、亂塗、亂畫、亂刻、亂踏、亂貼、亂掛;辦好牆報與黑板報,注意美化教室環境,認真執行教室值日製度、衛生清掃制度和教室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 愛護公物。不得隨意挪動或拖拉教室內的課桌椅;不準拆卸或取走教室內的門鎖、窗簾、電器裝置和衛生工具;要排好值日,專人負責,做好教室安全保衛工作,以防丟失公私用品;最後離開教室的同學,應注意關窗鎖門;晚自習後,由管理人員負責關閉樓門。

第十二條 注意節約。隨手關燈,節用粉筆,珍惜用水;自習時間人少時,應集中用燈,要做到人走燈滅,杜絕教室“長明燈”現象。

第四章 課堂學習

第十三條 我國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一般實行班級教學制,課堂學習是學生獲取知識的重要途徑。學生的課堂學習的形式與方法,有聽課、討論、實驗、練習等。課堂練習與課外作業大體屬於一類,我們放在《作業要求》一章中另作規定。

第十四條 學生聽課的基本要求是善聽、善思、善記。

1、善聽,即善於把握教師講授的基本內容,包括講授的觀點(公式、定律、原理)、事實與論證的方法或思路。尤其應當注意教師對教材是如何理解的,以及補充了哪些教材上沒有的新材料、新觀點、新方法。

2、善思,即善於通過自己的思考將教師對教材的理解轉化為自己對教材的理解,要從教師講授的內容中區分出,哪些是過去自己已經理解或掌握的知識,哪些是新知識;哪些是經教師講解後被自己理解了或加深了理解的知識,哪些是聽講後仍然不理解或不清楚的知識。

3、善記,即善於做聽課筆記。在做筆記時要把教師補充的一些新思路、新材料保留下來,便於複習和研究。同時,課堂筆記要做到如下三點:

(1)筆記要詳略得當,力求簡約。一般說,定理、定義要準確,教師的推理、判斷可較詳,其餘的可簡略;理論課要稍詳,其他課可略簡。

(2)記筆記要以理解為基礎,用自己的語言表達;要抓要點、抓綱目、抓關鍵。可用符號,略語。

(3)筆記要有明顯標題、分段;段間留空白,行間有距離,便於自學修改或補充。

第十五條 課堂討論是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就教材中的基礎理論和疑難問題,或學科中有爭議的學術問題,在獨立鑽研的基礎上,進行討論、辯論的學習方法。一般來說,課堂討論應注意以下三個環節:

1、準備工作。學生的準備工作是課堂討論能否收到實效的關鍵。學生在準備工作中要做到以下幾點:

(1)正確領會題意及討論的要求,把握討論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

(2)圍繞論題查閱教材和指定的參考資料,把握與論題有關的知識背景,尋求解決問題的依據。

(3)通過獨立思考形成自己的見解,提出解決問題的論點與論據,並整理成發言提綱。

2、討論進行。學生要積極參與課堂討論,討論應圍繞論題中心展開,不偏離論題,或糾纏於枝節問題而忽視論題中心。每個學生的發言力求簡明。同時要注意傾聽別人的意見。

3、討論總結。學生要在討論的基礎上進行系統的總結,要善於吸收同學中正確的觀點,尤其是有創造性的意見,改正自己模糊的甚至錯誤的論點,形成對論題更加系統、深入的認識。

第十六條 實踐課也是一種課堂學習的組織形式,只是把課堂移至課堂外,是實驗方法與一定的學習內容的統一。對實踐課進行合理的安排與科學的設計,對提高教學質量具有重要的意義。實踐課對學生而言,主要把握以下幾個環節:

1、做好預習。包括複習與實踐有關的理論知識、熟悉實踐指導書,著重領會實踐目的、要求,掌握實踐原理、步驟和方法。有的要寫實習報告。實習報告包括:實踐目的,基本原理以及實踐過程中應注意的事項等等。

2、在實踐過程中,學生要發揮主動性和獨立性,從活動的準備,到活動的步驟,活動進行中出現問題的解決,到實踐結果的報告,學生都應在教師的指導下,自己動手動腦,出現了問題或誤差,也應首先自己分析、自己處理。

3、學生實踐成績應作為理論課組成部分,應在該課總成績中佔據一定的地位,如社會實踐不合格,則不能參加該門課的期終考試。

第五章 自習紀律

第十七條 自習時間(包括空堂和晚自習)學生要到教室或閱覽室認真預習或複習所學課程,或看其它學習資料,不得利用自習時間睡覺、外出、打球等或做其它與學習無關的事情。

第十八條 自習期間應遵守公共紀律,不高聲交談,不發出較大聲響,不準有不文明言行,不防礙正常的自修秩序。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

第六章 作業要求

第十九條 作業要用鋼筆或圓珠筆認真書寫,字跡清楚,表述準確,不得潦草,不得濫用繁體字、異體字和不規範的簡化字,不得在作業本上亂寫亂劃,不得撕毀或塗改老師的批改與評語。要在作業本封面正楷填寫自己的姓名、學號、專業和班級。

第二十條 獨立完成作業,禁止抄襲或代做作業。老師佈置的作業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因故不能按時完成者,須經任課老師或班主任批准,事後補交。

第二十一條 作業成績分優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個等級。各門課程外作業成績佔該課總成績的20%。對不完成課外作業者,規定如下:

(1)一門課程平時作業缺少者,該門課程作業成績記作零分。

(2)一門課程課外作業、實踐報告缺交三分之一者,不能參加該門課程的正常考試,按不及格處理。但若能在該門課正常補考之前的規定時間內,將缺交的作業或實踐報告補做補交者,給予一次補考機會。

第七章 科研訓練和畢業論文

第二十二條 把科研訓練引進學習過程,是高等學校本科學生學習過程的特點之一。科研訓練同知識掌握一樣,有一個循序漸進、有低到高的發展過程。只有將早期的基礎性科研訓練及經常性的科研活動同集中的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結合起來,才能保證畢業論文(畢業設計)具有良好的基礎,並使學生的科研素質得到更為系統、紮實的訓練。

第二十三條 學生平時的科研訓練主要分三個階段進行:

1、第一階段主要開展閱讀書籍和做讀書筆記活動,重點在一年級學生中進行。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養成良好的讀書習慣、正確的讀書和做讀書筆記的方法。

2、第二階段主要開展學術性社團或研究會的學術研究活動,重點在二年級進行。學生可在教師的指導下,根據自己的興趣和特點,參加有比較明確活動領域或研究方向的學術性社團或研究會,使學生早期接觸科研活動,培養他們的科研興趣。

3、第三階段主要開展撰寫學術論文與搞科技發明活動,重點在三、四年級進行。學生根據各自的興趣和愛好,獨立進行研究活動,包括撰寫論文與科技發明活動,同時也可積極參加學校的某些科研工作,在一些課題組中當教師或科研人員的助手,承擔力所能及的科研任務。

第二十四條 我院本科畢業班學生都必須撰寫畢業論文,一般安排在第八學期進行,時間為六週,採取選修課與論文撰寫相交叉的方式。論文工作必須在六月底前全部結束。

第二十五條 畢業論文選題的基本要求是:

(1)學生選題應聯絡改革、開放、建設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實際需要,可以對某些基礎理論和學術問題進行探討,也可以結合社會生活的實際問題進行研究。

(2)學生選題要考慮自己的專業基礎和實際水平,專案不宜過大,應是學生本人在短期內經過努力能基本完成或者可以相對獨立地做出階段性成果的課題。

(3)學生一般不能做本專業範圍以外的課題,也不能選做本院沒有指導力量的課題。

(4)畢業論文一般一人一題。如課題需要有兩人或幾人合作一題,須由指導教師提出,經院分管教學的副院長批准。但每個學生必須獨立完成其中的一部分工作,並分別撰寫各自的論文。

第二十六條 畢業論文撰寫的基本要求是:

(1)論文撰寫應包括確定課題、調查研究、查閱和整理資料、制定實施方案、調查分析、論文撰寫和答辯等各個環節。

(2)論文要觀點正確、論證嚴密、文字通順、字跡工整、結論明確。一般按科研論文體例撰寫,也可有專題調查、讀書報告等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