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儀器管理制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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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如今,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教學儀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教學儀器管理制度6篇

教學儀器管理制度1

一、教學儀器保管室有實驗教師負責管理,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儀器保管室。

二、凡分配、自購、自制的教學儀器、裝置、藥品、器材等,均應按清單和發票進行驗收核實,及時登記上冊,做到帳物相符。

三、教學儀器、裝置要做到按不同的學科和類別分室、分櫃,科學存入,陳列整齊、美觀、取用方便,貴重儀器、化學試劑、藥品要單獨保管;易燃、易爆、劇毒危險藥品要設地窖或專門櫥櫃存放,嚴加管理。

四、儀器保管室內要有實驗教師崗位職責,有總帳清冊,有實驗通知單,有實驗教學情況記載冊,有教學儀器借還登記冊和損壞賠償登記冊,報廢記載冊,有藥品消耗記載冊,有危險藥品領用登記冊,實驗室要有實驗守則。

五、教學儀器丟失和非正常損耗,要及時報告有關領導進行處理,丟失或無故損壞者應負責賠償。教學儀器、裝置的報廢,須填好報廢單,報分管領導審批。

六、每學期末,實驗教師必須對所有儀器、裝置、器材進行一次清理,在清理的基礎上,編制添置計劃向主管部門寫出書面報告。

教學儀器管理制度2

教學儀器是開展實驗教學的必備物質條件。必須切實加強管理,確保實驗教學正常進行。

一。教學儀器裝置要按國家教育部頒發的《配備目錄》分類,編號,入帳。做到帳目,卡片,實物相符,每學期普查一次。

二。各種儀器,標本,模型,藥品應根據不同性質,效能和要求分科分類存放,定位入櫥,做到存放整齊,取用方便,用後復原;同時要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

三。對貴重儀器和易燃,易爆,劇毒藥品須設定專室,專櫥,雙人雙鎖管理,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四。實驗室儀器藥品等未經領導批准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辦理手續,定期歸還,歸還時由經手人負責對所借物品清點檢查。

五。平時應加強儀器保管,保養及維修工作,做到保管與保養結合,使儀器經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狀態,延長使用壽命。

六。實驗人員如有變動,應及時認真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時必須由移交雙方交接,教導主任監交,三方簽字後生效。<:p>

化學實驗室儀器管理制度<>

教學儀器是開展實驗教學的必備物質條件。必須切實加強管理,確保實驗教學正常進行。

一。教學儀器裝置要按國家教育部頒發的《配備目錄》分類,編號,入帳。做到帳目,卡片,實物相符,每學期普查一次。

二。各種儀器,標本,模型,藥品應根據不同性質,效能和要求分科分類存放,定位入櫥,做到存放整齊,取用方便,用後復原;同時要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

三。對貴重儀器和易燃,易爆,劇毒藥品須設定專室,專櫥,雙人雙鎖管理,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四。實驗室儀器藥品等未經領導批准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辦理手續,定期歸還,歸還時由經手人負責對所借物品清點檢查。

五。平時應加強儀器保管,保養及維修工作,做到保管與保養結合,使儀器經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狀態,延長使用壽命。

六。實驗人員如有變動,應及時認真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時必須由移交雙方交接,教導主任監交,三方簽字後生效。

教學儀器管理制度3

一、學校必須根據有關規定和教學儀器裝置效能,加強對教學儀器裝置的管理。學校設立專用儀器室,做到儀器、藥品分室存放、專人管理。

二、教學儀器和裝置,學校財務部門設該項財務帳,各學科儀器室建實物帳。儀器裝置應按部頒標準分類存放,儀器櫃和儀器架應有物資存放登記卡。

三、非一次性消耗的物資(燒杯、試管、試劑瓶等玻璃儀器除外),主件必須編號,除特殊情況外,附件也要編號。化學藥品試劑應酬有標籤,並塗蠟保護。

四、儀器室和實驗室區域,應按公安消防部門要求備有消防設施和防盜裝置等。

五、對貴重儀器和易燃、易爆、劇毒藥品,應放置在安全地點,有必要的保安設施和使用規定。

六、儀器室需經常保持清潔,注意做好防塵、防潮、防光、防鏽、防震、防火、防暴、防腐蝕、防揮發等工作,使儀器經常保持良好效能。

七、 教師領用儀器須先填好通知單、進行登記後才能拿出儀器室,用完及時送回,並經主管人員驗收入櫃,有損壞的要說明原因, 報學校領導處理。

八、教學儀器只供學校教學使用。儀器的借用、報損、報廢、賠償等須先經學校領導批准,管理人員同意,辦好登記手續。儀器報損時,報損金額在100元以上的由學校領導審批,無審批手續,一律不予銷帳。

九、學校要經常開展修理、改進、自制教具的工作,定期做好清查工作。對於有利用價值的儀器應積極進行修理,不得輕易報損、報廢。

教學儀器管理制度4

一、教學儀器由專人負責管理。

二、教學儀器要設立賬目,內容包括儀器名稱、來源、數量、單價、金額,做到賬、卡片、實物相符;學校教學儀器一律不準外借。

三、教學儀器裝置應按標準分類編號,定櫃、定架存放,並在櫃上貼有存放儀器名稱、數量的卡片,以便查詢和使用;藥品和儀器分櫃存放。

四、各類儀器說明書要裝訂成冊,專架存放,以便正確使用。

五、教學儀器室內要張貼演示、分組實驗安排表,設定實驗記錄單和報告單,為實驗教學開展服務。

六、學校建立教學儀器使用、歸還、賠償制度,儀器管理人員對儀器的使用、歸還、賠償都要有記載,需要請示領導的,及時向領導請示。

七、儀器管理人員要愛護儀器裝置,及時做好維護、保養工作,使儀器裝置始終處於完好狀態;要經常做好儀器裝置的安全工作,室內要保持乾淨、整潔、通風,做到防潮、防鏽、防火、防盜。

八、主管領導每學期對教學儀器管理工作進行不少於兩次的`檢查、指導;學期末進行全面檢查,做為儀器管理人員的考核依據。

九、儀器管理人員若更換工作或調職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

教學儀器管理制度5

一、教學儀器裝置的使用管理,是確保實驗教育教學任務的完成、滿足素質教育及社會服務的需要。學校必須加強領導,明確職責,積極落實監管措施。

二、教學儀器裝置應按教育部規定的中國小儀器配備目錄的要求配置、分類、編號,定櫥定位存放,存櫥卡應標明儀器編碼、名稱、數量,儀器、藥品上的標籤張貼位置、大小要適宜,字跡清楚,同一臺(套)儀器的主件或附件,都應編同一編號,以免主、附件錯亂而影響使用。儀器、藥品的存放做到排列整齊,上輕下重,科學合理,取用方便。劇毒、易燃、易爆物品要專櫃存放,專人保管。使用必須嚴格遵守有關制度,嚴格遵守使用手續。

三、教學儀器裝置是國家財產,應嚴格加強保管。建好儀器總賬、分類賬、低值易耗品賬,每年年底要在校主管領導的監管下進行清點盤存工作,做到賬物相符、賬賬相符。

四、貴重精密儀器和未使用過的、新添置儀器,要認真學習該儀器說明書和操作手冊,熟悉效能和使用方法,通過培訓後,才能啟用。並建立使用維修記錄卡,以備查閱。

五、實驗中損壞的儀器應及時修理,確保教學儀器裝置經常處於完好可用狀態,無法修理的儀器應及時辦理報廢報損手續。結合教學大綱或教材的變化,要及時更新補充新的儀器,保持教學儀器在數量和品種的動態平衡。

六、一切儀器藥品的領用、借出和歸還必須辦理登記手續。外單位借用,須經校長室批准,出具借條,按期歸還,借出儀器裝置如有損壞或丟失必須負責賠償。儀器裝置一般不借給私人。

七、儀器室應設定合適的滅火器、砂箱等消防器材,並按儀器效能做好防塵、防潮、防蛀、防黴及避光、避磁等工作,落實安全防盜措施。

八、教師上實驗課所需儀器、藥品必須提前填好實驗通知單,用後及時歸還。

九、實驗室工作人員如有調動,必須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時,學校領導須在場,按帳點物,逐件交接,遇有帳物不符時,要查明原因,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最後由三方在“實驗室基本情況表”上簽字才算交接完畢。

教學儀器管理制度6

一、教學儀器裝置的使用管理,是確保實驗教育教學任務的完成、滿足素質教育及社會服務的需要。學校必須加強領導,明確職責,積極落實監管措施。

二、學校對上級調撥或學校自購的教學儀器必須及時驗收入庫、做帳,做到實驗室有明細帳。明細帳應包括儀器的名稱、編號、規格、型號、數量、單位、單價和金額,還要隨時登記每件儀器的進出時間、來源、去向、憑證號碼、順序編號和存放位置。總帳要求準確記載全校每種儀器的數量、金額,每大類儀器的金額和全校儀器總金額,還要反映出每年的變化情況。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三、儀器應有專室存放,併科學地擺放在儀器櫥中,做到陳列整齊、取用方便、科學合理。櫥外應標明儀器類別、編號、名稱和數量。組合儀器要單箱保管,以防配件散失。

四、貴重精密儀器和未使用過的、新添置裝置,要認真學習該儀器說明書和操作手冊,熟悉效能和使用方法,通過培訓後,才能啟用。並建立使用維修記錄卡,以備查閱。

五、儀器儲藏室應保持整齊清潔,通風乾燥,有排汙染設施,做到八防(防火、防盜、防潮、防腐、防塵、防毒、防凍、防震)。落實安全防盜措施。

六、做實驗所需教學儀器,必須提前通知實驗教師做好準備。要及時辦理借用、歸還手續。實驗教師驗收歸還儀器時,發現遺失或損壞,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七、對確屬不能修復的教學儀器報損,必須嚴格履行報損手續。結合教學大綱或教材的變化,要及時更新補充新的儀器,保持教學儀器在數量和品種的動態平衡。

八、教學儀器權供本校教學使用,一般不得借與外單位和非教學單位使用。特殊情況,須經校長批准方可借出,歸還時如發現損壞,應視具體情況照價賠償。

九、實驗室要建立技術檔案。對各種技術檔案,如實驗室操作規程、產品說明、線路、圖紙、化學配方、技術標準等要分類編號,妥善儲存。

十、學期結束,必須認真進行一次教學儀器清查盤點工作,並向學校報告盤點結果。對需要維修、保養的儀器、器材應採取措施及時維修保養。

十一、嚴禁進行其它活動,嚴禁存放私人物品。

十二、實驗室工作人員如有調動,必須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時,學校領導須在場,按帳點物,逐件交接,遇有帳物不符時,要查明原因,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最後由三方在“實驗室基本情況表”上簽字才算交接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