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規章制度(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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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規章制度(精選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規章制度(精選5篇)

學校規章制度1

一、總則

1、為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保證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正常的學習和學生的身體健康,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方針:定置管理定期檢查嚴格考核嚴格獎懲

3、管理目標:乾淨整潔井然有序做到“日常狀態就是最好狀態”。

4、管理範圍:所有住校女學生

二、住宿生常規

(一)作息時間

1、起床6:00跑操6:15洗漱、就餐7:20、離開宿舍7:50值日打掃衛生7:10宿舍樓鎖門8:00

2、打飯、就餐11:30宿舍樓鎖門12:00

3、打飯、就餐5:50離開宿舍6:20宿舍樓鎖門6:30

4、洗漱:查床宿舍樓鎖門、熄燈休息

(二)常規

1、聽到起床鈴後,宿舍長負責催叫住宿學生起床,迅速整理內務工作。

2、出早操時要靜、快、齊,以本班為單位,由帶隊學生整隊出操。其他學生不得以藉口不起床、不出操。特殊情況報管理員處理。

3、嚴禁女生帶飯進寢室,一律在食堂就餐。餐具洗乾淨後方可帶進寢室,注意寢室衛生。

4、按時到校上課,到上課前20分鐘離開住宿區。各寢室長要檢查本宿舍學生離開情況,發現問題要報告值班教師,值日生要在離開宿舍前關好門窗。上課期間不準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須經管理員准許。

5、晚自習後準時進寢室,自做好睡前準備工作,管理員查床時,樓長和寢室長及其他同學做好配合,準確無誤寢室長簽字。熄燈鈴響後不準再說話、打鬧等出現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更不準外出宿舍樓。

6、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區,同學之間要講文明,不說髒話,要講團結,遇到困難要互相幫助,要講究儀表。言行舉止、儀表要符合學校的要求。

7、晚間遇到停電時,一律使用手電筒,嚴禁點蠟燭,以確保師生安全。

(三)規則

1、按統一指定的房間、床位就寢;任何人不允許私自調換床位。

2、遇到突發事件或病、事假及時報告女生管理員;

3、晚上必須在規定時間前返回宿舍;晚上點名後不得私自離開;

4、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制度,按時起床、就寢、熄燈;

5、愛護宿舍內的一切公共設施,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搬動;

6、節約水電,嚴禁私用電器,嚴禁亂動公用電源,嚴禁在宿舍內燒水;

7、上課時間,不準出入宿舍樓,若有特殊情況,經管理員許可,方可進入;

8、嚴禁帶領外來人員進入宿舍私自逗留,嚴禁留宿外來人員或非本宿舍人員;

9、嚴禁在宿舍內抽菸、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年級之間嚴禁亂串宿舍。

11、做好宿舍保衛工作,不準把蠟燭等火種帶進宿舍,不私拿同學的物件。

12、未經班主任批准,不準直接去親戚、同學家過夜。

13、不得向窗外、樓下及其他地方亂扔雜物,亂倒髒水。

14、不能把手機、學習機、收音機、錄音機、隨身聽、mp3mp4等帶入宿舍。

15、不能在床、門、門窗玻璃、牆壁等處亂貼亂畫。

16、熄燈後,不能在宿舍內說話,影響其他人休息。

(四)宿舍紀律

1、起床鈴響後,無故不起床或不參加早操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2、按規定時間離開宿舍,到教室學習,無故在宿舍內而不到教室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3、私自更換房間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必要時取消其住宿資格。

4、休息後,在宿舍內影響其他人休息者(如說話等),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5、自換床位就寢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6、帶領外來人員到宿舍就寢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5分;同時,取消其住宿資格,並給與相應處分。

7、沒有班主任批准、管理員同意而私自回家、在親戚、同學家過夜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3分;並給與相應處分。

8、在宿舍內亂倒垃圾、髒水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9、向窗外、樓下亂扔雜物、亂倒髒水者,扣宿舍集體所在班級1分;

10、學生上課,而沒有關閉宿舍內電器者,扣宿舍集體所在班級2分。

11、在床、門、窗戶、牆壁等處亂塗亂畫者,每處扣宿舍集體所在班級1分。

12、私自把有關火種帶入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

13、自己內務整理要求及時、規範,亂擺亂放者扣班級積分1分。

14、管理員點名查人數時,無故不在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15、私自移動宿舍內設施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16、課間無故進入宿舍樓而未經管理員許可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三、宿舍衛生標準(設衛生積分5分)

1、地面(分):乾淨,床底無雜物,宿舍內無衛生死角;

2、窗戶和窗臺(分):窗玻璃乾淨無塵土、無貼畫等,窗臺乾淨無塵土且不亂放其他物品。

3、床上(分):被子、枕頭摺疊擺放整齊,統一放在床尾一端;床面伸展、乾淨,無雜物;

4、鞋:(分):每人的鞋必須整齊擺放在床下;每人擺的鞋最多不超過一雙鞋;

5、物品(分):各人相關物品必須擺放整齊,規定擺放位置的必須按規定擺放,不得亂放。

6、空氣新鮮:宿舍經常開窗透氣,保持空氣新鮮,不能有異味。

7、衛生區(分):本班衛生區內打掃乾淨,無雜物,汙水。

8、牆壁(分):牆壁無亂寫亂畫、無貼畫、無鐵釘、無粘鉤亂掛物品;

四、檢查、獎懲

1、各個寢室選舉產生一個寢室長,負責本寢室日常的衛生、紀律等管理事務;

2、每個寢室每天必須安排值日生,在寢室長的督促、指導下,負責本寢室本天的衛生、紀律情況;

3、宿舍紀律的檢查、管理由管理人員及樓長檢查完成,並且納入全員管理範圍。

4、宿舍衛生由管理員集中檢查,衛生天天抽查一至二次,結果以量化的標準計分。

5、宿舍內有違紀現象,而不能明確具體學生的扣本宿舍學生所在班級積分。

6、對於混合宿舍,各班主任要協同管理。宿舍整體扣分、衛生得分為各班共有。

7、各班宿舍衛生得分為本班學生所在宿舍得分的總平均分。

8、根據積分情況,每月評選“文明宿舍”,併發放錦旗。

注:1、宿舍紀律扣分從班級紀律積分中扣除。

2、宿舍衛生與愛護公物各為5分。

學校規章制度2

高中部學生會是在高中部政教處、校團委指導下的學生組織,是老師與學生之間聯絡的橋樑和紐帶,是學生利益的維護者和忠實代表。高中部學生會是高中部學生代表的最高執行機構,學生會設主席團、祕書處、宣傳部、學習部、紀檢部、衛生部、文藝部、體育部, 其中祕書處隸屬於主席團。

一、學生會的基本任務

(一)遵循和貫徹高中部的教育方針,組織同學開展學習、科技、文體、社會實踐、志願服務等多種活動,促進同學全面發展。

(二)維護校規校紀,倡導良好的校風、學風,促進同學之間、同學和教職員工之間的交流與團結,協助學部建立文明的教學秩序和學習、生活環境。

(三)組織同學開展公益勞動等自我服務活動,協助學校解決同學在學習和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四)溝通學部與同學的聯絡,通過各種正常渠道,向學部反映同學的建議、意見和要求,參與涉及學生事務的民主管理,維護同學的正當權益。

二、學生會工作職責

(一)在校團委、政教處的領導下,組織學生參與學生管理;開展各項活動,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諸方面和諧發展。

(二)完善學生會的自身建設,提高學生幹部的自身素質;促進同學之間,同學與教職員工之間的團結,協助學部創造良好的教學秩序和學習、生活環境。

(三)協助學部加強學生管理,積極開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活動,自覺執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維護學生學習、生活、工作、活動秩序,培養學生法制觀念,形成良好的行為習慣。

(四)組織學生參加各種社會活動、生產勞動、公益勞動、衛生掃除等,協助政教處做好班級活動的檢查、監督、考核工作。

(五)組織學生開展文娛體育活動,關心學生生活,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

(六)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學生情況,維護學生正當利益,幫助學部解決學生的實際問題。

(七)及時向各班主任彙報其班學生的有關情況,幫助班主任做好對其班班委會工作的指導。

三、學生會組織機構

1、學生會主席、副主席的職責

主席

⑴負責學生會全面工作,制定學生會工作計劃和某一階段工作重點,做好每學期學生會工作總結。

⑵主持召開學生會全體會議,聽取各部工作彙報,及時彙總並向學校有關部門彙報學生會成員的思想動態。

⑶指導、幫助、督促各部開展工作,協調各方面關係,並依照學生會各項制度,對學生會各部成員的工作表現進行監督、考核。

⑷推薦學生會幹部候選人及負責與其他學生組織保持橫向工作交流。

⑸每週一主持學生會幹部會議,搞好一週工作小結及下週工作安排,及時發現培養人才;

⑹負責主持制定學生會組織的相關制度及指導、督促各部開展工作,做好各部之間的協調工作;

⑺帶領學生會各部完成學校各部門交辦的各種工作任務。

副主席

⑴協助主席做好工作,根據學生會主席決定安排落實各項工作。

⑵受主席委託行使各職責:協助人員管理,活動安排及監督各部工作。

⑶完成主席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2、祕書處的工作職責

⑴隸屬主席團,輔助主席日常工作,其主要橋樑作用,起草和制定各種計劃及規章制度,主要包括會議記錄:檔案起草,存檔、宣傳、調查研究、文書摘制、文書處理,會議記錄。

⑵對學生會工作、思想狀況進行學期和學年的總結監督及評估。

⑶充分發揮祕書處的作用,加強對外聯絡。

⑷配合各部組織大型活動,做好宣傳發動工和並及時報導。

⑸監督考核學生會各部門的工作,指導各部門的工作,指導各部門對各項決定、制度的執行。

3、紀檢部的工作職責

⑴紀檢部實行部長負責制,副部長協助部長的`工作。

⑵定期召開紀律委員會議,及時收集情況,反映意見,佈置工作。協助學校抓好檢查工作,力創安全、舒適、有序的學習與生活環境。

⑶維持各項活動、會議的紀律及考勤工作及大會秩序的維持,協助學生會其他部門的工作,做好活動的紀律工作,督促同學們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提高同學們的的組織紀律性。對學校不文明現象進行監督、檢查、制止不文明行為,協助學部有關的紀律檢查工作。在各部門開展的活動和工作中,監督和檢查活動、工作的開展情況,起到公平、公開、公正的作用,使學生會工作更透明。

⑷每天對教學區進行檢查,及時制止一切違紀事件。星期六晚協助政教處進行清場。協助學部抓好日常紀律和集會紀律。

4、宣傳部的工作職責

⑴宣傳部實行部長負責制,副部長協助部長的工作。

⑵指導各班搞好班級的黑板報,定期對各班的宣傳委員進行培訓,從而不斷提高班級黑板報的質量。貫徹執行學校對宣傳工作的意見和措施。廣泛進行徵稿、約稿、及時表揚宣傳工作積極分子。

⑶組織各班開展黑板報、班刊競賽,並隨時進行檢查、評比。指導各班宣傳委員工作。定期張貼海報及完成活動室黑板報。

⑷負責學生會內部宣傳活動及內容及協助主席與其他學生組織保持橫向工作交流。

5、文藝部的工作職責

⑴文藝部實行部長負責制,副部長協助部長的工作;

⑵配合學校搞好大型文藝匯演。利用課餘時間多開展同學喜愛的文娛活動,豐富校園文化。

⑶做好三操考勤工作及質量監督考核。

⑷組織、舉辦學部各類文藝比賽,宣傳校內文藝動態,發掘校內的文藝人才,組建校園文藝團體和一些有關文藝的興趣小組。

6、衛生部的工作職責

⑴衛生部部實行部長負責制,副部長協助部長的工作。

⑵對教室、包乾區、餐廳衛生進行定期檢查,及對餐廳值日人員進行監督考核,要求嚴格按各項規定打分,並及時公佈成績,列入“文明班級”考核中。

⑶設立監督崗,在教學區進行巡邏,對破壞校園衛生者進行勸誡,並可視情況作出一定的處罰。

⑷定期組織學部各班衛生大檢查,並分派幹事檢查、督促各班打掃好教室、包乾區的衛生。

⑸組織開展“教室美化設計比賽”、“衛生日”,“衛生周”等活動,提高同學環境保護意識。

7、學習部的工作職責

⑴學習部實行部長負責制,副部長協助部長的工作。

⑵直接領導學習委員,指導並幫助他們開展工作,定期召開學習委員會議,瞭解各班學生學習情況及同學的要求,開展優秀作業評選、展覽,分析各班的考試結果,並及時反饋給教務處。

⑶開展學習競賽,經驗交流,糾正不良學風,積極表楊和宣傳學習上成績進步顯著的班級和個人。

⑷及時總結交流學習經驗,推薦先進的學習方法,引導同學端正學習態度,明確學習目的,掌握學習方法,培養同學嚴謹求實的作風。

⑸經常瞭解和向有關部門反映同學的學習情況和對教學工作的意見,配合學校解決同學們學習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⑹實行晚自習後及課餘時間進行各班學習情況評比,及時公佈進行表揚批評。

⑺組織開展同學喜愛的活動和知識講座,引導學校優良學風的形成,糾正不良學風,積極表楊和宣傳學習上成績進步顯著的班級和個人。

8、體育部的工作職責

⑴體育部實行部長負責制,副部長協助部長的工作;

⑵領導各級體育委員,指導、協調、監督並幫助他們開展工作。

⑶召開運動會時,協助體育組及學校的其他相關部門交辦的工作任務 。

⑷組織各類體育運動比賽,倡導良好的賽風,豐富同學課餘生活。召開運動會時,協助體育組及學校的其他相關部門交辦的工作任務。

⑸組織廣大學生開展校內群眾性體育鍛煉活動,幫助同學活躍身心,增強體質。

⑹負責高中部學生路隊管理及考核記錄。

學校規章制度3

為了豐富同學們的文體活動,也為了使大家擁有一個健康的體魄,充分展示出大學生應有的朝氣,特規定如下:

1、每天的早操,各系要保證人數;如有曠操,按班級的人數扣分。

2、每天的早操,各系要保證佇列整齊,如有不整齊的扣除班級量化分。

3、在我院舉行的各種學生文體活動中,各系都應積極參加,配合文體部開展工作。

4、在我院召開各種學生大型會議或者晚會時,各系都應配合文體部的工作,在整隊入場過程中,如發現有不配合者,將視情節嚴重給予扣分及全院通報批評處理。

5、掌握學校體育教學方針,協助學校進行體育教學工作。

6、與學校體育教育持聯絡,配合學校體育工作,反映同學們的願望和要求,促進體育工作的進行和同時提高。

7、通過各種方式和途徑宣傳體育工作的重要性,增強同學們的體育群眾性體育運動的發展,動員同學們積極參加體育鍛煉。

8、協助學校管理體育場地和設施的管理和使用,通過體育活動發現和培養體育積極分子,加強體育管理,幫助體育骨幹解決學習生活和體育活動等各方面的困難。

9、加強與兄弟院校和體育活動的交流,積極加強與兄弟院校的體育競賽,促進校際交流。

10、指導體育工作的開展。

11、本實施辦法有關條文由學生會勞衛部負責解釋。

12、各系學生會可根據本實施辦法制定本單位實施細則。

學校規章制度4

為保證學生的身心健康,及時發現情況,及時處理,預防學校傳染性疾病的發生,特制定此制度:

一、指定班主任教師負責每天早晨對本班學生進行晨檢;

二、晨檢時應認真、細心,通過觀察、詢問等方式瞭解掌握學生的情況;對未到學校的學生要及時想辦法瞭解缺勤的原因;

三、每日晨檢情況要做好記載,特別對異常情況更要做好詳細的記錄:內容包括學生姓名、性別、年齡、家庭住址、家長姓名、異常情況紀要以及採取的確措施辦法等;

四、對晨檢中發現的異常情況,特別是出現發燒、頭疼、咳嗽以及不能確定的症狀、現象,要及時報告學校;

五、班主任教師對病症學生在治療期間的情況要跟蹤,多瞭解、多關注,做好記載。

學校規章制度5

為規範學生心理檔案的管理與使用,為學生提供科學專業的服務,進一步促進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規範化、科學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規定。

一、學校每年秋季對入校新生進行心理普測,並依據測評結果(包括量表統計分析結果、解釋、建議等內容)建立檔案。作為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學生心理檔案包括心理健康狀況普查材料、諮詢記錄、跟蹤反饋材料等。

二、心理檔案應由專人管理,專櫃儲存。

三、管理人員要恪盡職守,嚴格按要求,保證及時歸檔、整理和正常使用。

四、檔案管理員嚴禁擅自攜帶和向無關人員談論學生心理檔案內容。

五、原則上只有學校心理健康教育人員(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負責人、學校心理輔導教師及本班班主任)可以調閱學生心理健康檔案,但不得外借出檔案管理室,只能在管理室內調閱。

六、學校心理健康教育人員以外的教職工如確因工作需要需查閱學生心理檔案,必須出具相關證明,並經學校主管部門領導簽字後方能查閱。對所查閱的內容,必須嚴格保密,如有洩密或由此產生不良後果,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七、查閱使用學生心理檔案必須嚴格登記。

八、除補充學生心理檔案內容外,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在學生心理健康檔案上進行文字撰寫。

九、學生本人進行心理諮詢時,心理健康教育人員有責任、義務對檔案內容及檔案反映的情況給與科學、準確、如實的解釋,不允許誇大其辭,或使用極端性語言。

十、心理健康檔案不借出不復制,因特殊情況確需借出或複製的,必須經學校主管部門領導簽字。

十一、學生心理檔案一般不作診斷證明。

十二、學生心理檔案原則上保留至學生畢業,特殊學生心理檔案由心理健康教育指導教師保管,學生畢業時交由學校心理健康教育負責人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