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職級晉升管理制度

才智咖 人氣:1.95W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員工職級晉升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員工職級晉升管理制度

員工職級晉升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一、目的

為達到人盡其才、各盡其能的目的,達成優良的工作績效,促使本公司職務升遷管道暢通,滿足公司和員工個人發展需要,提高公司和員工個人的核心競爭力,進而提升經營績效,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二、範圍

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

三、基本原則

(1)德能和業績並重的原則。晉升需全面考慮員工的個人素質、能力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績。

(2)逐級晉升與越級晉升相結合的原則。員工一般逐級晉升,為公司做出了突出貢獻或有特殊才幹者,可以越級晉升。

(3)縱向晉升與橫向晉升相結合的原則。員工可以沿一條通道晉升,也可以隨著發展方向的變化而調整晉升通道。

(4)能升能降的原則。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員工職位可升可降。

(5)職位空缺時,首先考慮內部人員,在沒有合適人選時,考慮外部招聘。

四、晉升需具備的條件

(1)具備較高職位的技能;

(2)相關工作經驗和資歷;

(3)在職工作表現及職業道德;

(4)完成職位所需的有關訓練課程;

(5)具有較好的適應性和潛力。

五、晉升核定許可權

(1)高層由總經理提議,經股東會核定;

(2)中層副經理以上由總經理核定;

(3)各部門主管或助理,由各部門經理提議,呈總經理核定;

(4)各部門主管以下各級人員,由各級主管提議,部門經理核定。

六、管理職責劃分

行政部負責員工晉升工作的組織、任職資格條件的審查、任職公佈等業務運作,是員工晉升的具體執行部門。各用人部門負責向公司推薦符合晉升條件的員工;由員工主動提出晉升時,任職部門負責對其任職條件進行初步核查。

第二章員工職業發展通道

一、縱向發展

部門普通員工-部門主管或助理-部門經理或副經理—高層—股東

二、橫向發展

有時員工選擇的工作不一定是自己最合適的,如果發現其另有所長,可以在公司內重新選擇如客服到運營,再晉升為某一系列崗位管理職位。(財務部—行政部—運營部—客服部—設計部—倉儲物流部—生產部—家裝部)

第三章員工晉升管理

一、晉升時機

(1)根據公司經營需要及發展規劃,為保證高效運作,同時充實內部人才儲備,行政部每一年組織一次員工晉升。

(2)職務出現空缺時,若已有具備晉升條件的適當人選,可隨時依本辦法晉升程式辦理晉升。

二、晉升流程

1、員工晉升申報

(1)由員工所在部門管理者對準備晉升員工的工作表現、業績、各方面的能力進行日常觀察,並根據部門年度經營計劃、部門年度人力資源發展規劃以及階段性業務發展對管理人員的需求,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交“員工晉升申請表”。

(2)員工晉升申報到正式任命期間,各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在部門內部宣佈該員工代理相應職位,並向其明確崗位職責要求和具體工作內容要求。在人力資源部未正式釋出任命之前,員工晉升後對應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等維持晉升前水平不變。

(3)人力資源部依據各部門報審材料對準備晉升員工進行考核和稽核,稽核在_____個工作日內完成,並於_____個工作日內出具相關評估報告,反饋給相關部門。

2、晉升考核評估工作

(1)晉升考核評估工作原則

①充分尊重原則:人力資源部將充分尊重各部門用人需求,支援和配合完成晉升員工全面素質考核工作。

②充分負責原則:本著對公司、部門、員工本人充分負責的工作原則,對晉升員工進行全方位(員工本人、上級、下級、平級、其他合作部門)考核評估。

③充分建議原則:針對極個別不符合條件,有重大素質隱患,不適合公司、部門發展的人員,人力資源部將向相應部門或執行委員會建議暫緩晉升。

(2)晉升考核評估工作流程

①人力資源部針對各部門上報的稽核材料中員工基本資料部分與人事庫進行核實,對不符的情況與晉升員工本人進行核對。

②對晉升員工進行全面(員工本人、上級、下級、平級、其他合作部門)考核評估。

③評估採用面談、問卷調查及公示證集意見評定等方式進行。

④人力資源部績效評估組最終根據以上記錄及評定出具考核評估意見報告,報送執行委員會或部門管理會議稽核。

⑤部門主管以上級別員工的晉升,由執行委會員收到人力資源部提交的該員工考核材料的_____個工作日內給出稽核結果,公司總經理簽署審批意見。

⑥部門主管以下級別員工的晉升,由本部門依據人力資源部稽核材料於_____個工作日內給出稽核結果,由人力資源部主管審批意見,總經理籤批。

3、員工晉升任命

(1)人力資源部根據所有審批意見編制人事任命公告。

(2)任命公告將採用以下兩種方式進行。

①部門內部公告欄公告書或部門員工大會公佈。

②公司內部公告欄公告書或公司員工大會公佈。

4其他相關規定

一、經批准晉升後,員工需接受新崗位的任職培訓,且考核合格方可正式上任。

二、聘任期一般為二年,聘任期滿根據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

三、晉升條件不足時可設職務代理:

(1)各級職務出現空缺時,若無具備晉升條件的人員派任,應提升適當人員代理職務。

(2)主管級以上人員,除任職年限不足外(以不足一年為限),其餘條件不足者,不得提升。

第四章附則

1、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開始執行。

2、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起草、解釋。

員工職級晉升管理制度2

一、目的

1.提升員工個人素質和能力,充分調動全體員工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實現自下而上的推動公司人才隊伍整體水平不斷提升;

2.指導員工規劃個人職業生涯,並在公司內部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競爭機制,讓員工實現個人發展計劃;

3.明確公司的“選人、用人、留人”的人才策略,促進公司發展對人才的需求與個人發展計劃的對接;

4.規範公司員工的晉升、晉級工作流程。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全體員工。

三、權責

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修訂、監督、審查等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門負責制度的執行工作。

四、定義

晉升:指職位在不同職等上的提升;

降職:指職位在不同職等上的下降;

晉級:指職級在同一職等職位上的提升;

降級:指職級在同一職等職位上的下降;

公益事業:公益事業是員工參與其職責外公司發展工作的行為,指由某部門發起的,因人力不足但仍要完成的某項臨時專案或緊急任務,且該專案或任務對非本部門員工提供的協助而言是無任何報酬的,其完成的該專案或任務才稱為公益事業。(以上所稱的“本部門”,範指一個小團隊,而不是一個大部門。例:A店面的大型促銷活動,需要B店面的人員協助。)

任職時限:指員工自入職後在公司服務的時間;

五、內容

5.1職位職級結構說明

5.1.1公司管理層級分4層,即基層、中層、高層和高管;

5.1.2公司各職位共分12等,由下至上依次為經辦、主辦、主管、副經理、經理、副總監、總監、副總經理、總經理、副總裁、常務副總裁、總裁;

5.1.3公司各職系分按職能不同共分5類,即後勤類、業務類、零售類、技術類和管理類;

5.1.4晉升順序:依不同層級、不同職等,按從低層往高層、從低等往高等的順序進行縱向晉升;降職反之。

5.1.5晉級順序:依同一職等職位,按從低階往高階的順序進行橫向晉級;降級反之。

5.1.6具體晉升晉級路徑請參照《晉升晉級結構圖》。

5.2晉升晉級條件說明

5.2.1晉升晉級條件由公司要求、部門要求和崗位要求這三個層面評定項組成。

5.2.2晉升晉級條件評定項:

1.任職時限:依不同職位設定在公司服務的時限,即司齡;晉級標準;

2.考核期限:依不同職位設定考核期限,從到新職位職級起計至連續時限結束;

3.制度分:依公司制度分管理規定執行;

4.績效考核:參加公司績效考核管理,並依不同職位設定晉升晉級標準;

5.受訓:參加公司或部門組織的培訓,並依不同職位設定參加培訓合格次數和課時的晉升晉級

標準;

6.公益事業:依不同職位設定公益事業任務標準,並執行公益事業管理規定;

7.帶訓:依不同職位設定培養接替人數的標準和開發內部課程數的標準;

8.競聘:參加公司組織的競聘工作或內部多人晉升同一職位時通過競聘方式擇優;

9.部門要求:由各部門根據管理需要制定;

10.崗位要求:由各部門根據崗位說明書任職資格條件來制定;

以上降職降級可參照《評定項說明表》

5.3降職降級條件說明

5.3.1降職降級由公司要求這個層面3個評定項組成。

5.3.2降職降級條件評定項:

1.制度分:依公司制度分管理規定執行;

2.考核期限:同晉升晉級考核期限一致;

3.績效考核:參加公司績效考核管理,並依不同職位設定降職降級標準;

以上降職降級可參照《評定項說明表》

5.4職位職級調整流程

5.4.1在考核期滿足條件下,由直接上級填寫《職位職級調整申請表》並審批。

5.4.2在考核期限未到時,因公司規劃和決議出現職位職級調整的,由人力資源部填寫《職位職級調整申請表》後逐級審批。

5.4.3由直接上級根據考評情況進行職位職級調整性質的判定。遇職位職級不變的,則只需批至直接上級即可;遇晉級或降級或降職的,則需批至部門最高主管;遇晉升的,則需參加競聘競崗評比,競聘成功的則給予晉升,競聘失敗的則轉晉級。

5.4.4部門審批後的《職位職級調整申請表》轉至人資料部複核審批,如符合規定的,則報董事長審批;如不符合規定的,則退回原部門重新申請。

5.4.5經董事長批准的職位職級調整情況由人資部交員工本人會籤,並在公司EIS和宣傳欄上公佈。

5.4.6人資部根據調整結果作員工資訊薪酬、組織架構等檔案調整和歸檔。

5.5員工職位職級調整規定

5.5.1員工晉級一般按每次1個等級進行調整,最高不超過2級;降級反之。

5.5.2當員工出現本職位最低階且有降級情形時,則降職降級同時進行,依標準調整至下一職等對應的職級。

5.5.3當員工出現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而降職情形時,則一般降到下一職等1級,特殊的可連降3個職等。

5.5.4當員工出現因公司管理需要或工作表現突出而晉升情形時,則晉升晉級同時進行,由部門主管依《職位職級調整申請表》按最近1-6個月評定結果擬定對應的職等職級,並附晉升報告後逐級審批。

5.5.5當員工出現既滿足晉升條件又晉級條件時,按先晉升後晉級。即晉升競聘成功時可晉升,晉升競聘失敗時則晉級。

5.5.6申請晉升副經理級及以上的必須有對應的帶訓人數和開發內部培訓課程數,並做好《部門帶訓登記表》

5.5.7申請晉升副經理級及以上的必須參加公司或部門組織的競聘上崗評比活動,獲得第一名方可晉升,其他人員則轉晉升辦理。

5.6員工職級規定

5.6.1試用期內員工的職級工資按本崗位1級的80%發放,轉正一般按本崗位1級的標準評定;綜合能力比較優秀的,可直接給予本崗位1級的評定。

5.6.2個別綜合能力特別突出的,可給予本崗位1-3級的評定,但不得超過3級,且需報董事長審批。

員工職級晉升管理制度3

第一條、為鼓勵員工積極向上、多做貢獻及獎勵先進、選拔賢能,為使公司員工晉升及調任有所依據,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晉升條件

1、人員之晉升及調任,應以各部門編制職稱及人數為基準,遇有缺額時始得辦理。

2、各部門編制職稱及人數。每年至少應檢討修訂一次,並於每年3月前(年度預算核定前)提報人力資源部轉呈總經理核定。

3、各部門之職稱及人數編制以廠(處)為單位,若其總人數未達編制人數時,為人員練習培養需要,得以較低職稱人員佔用較高職稱之編制缺額。

第三條、本制度所指的晉升,是指公司對符合晉升條件的員工給予工資的晉級或職務的升遷。

第四條、晉升基本原則

1、能力與績效並重的原則。升遷需全面考慮員工的個人素質、能力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績。

2、以逐級升遷為主、越級升遷為輔相結合的原則。員工一般逐級升遷,為公司做出了突出貢獻或有特殊才幹者,可以越級升遷。

3、縱向升遷與橫向升遷相結合的原則。員工可以沿一條通道升遷,也可以隨著發展方向的變化而調整升遷通道。

4、能升能降的原則。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員工職位可升可降。

5、職位空缺時內部人才優先替補的原則。當職位空缺時,首先考慮內部是否有適合人員可以替補;在沒有合適人選時,考慮外部招聘。

6、晉升各級主管以先晉升副主管再晉升正主管為原則,其任職副主管到少應滿一年以上,並經考核適任,始得晉升為正主管,無副主管編制者亦同。

第五條、公司員工工作努力、業績突出者,均可成為被晉升的物件。對員工的晉升應當嚴格要求,公平對待。

第六條、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給予晉升工資一級:

1、忠於公司,在公司效力5年以上且表現良好者。

2、積極做好本職工作,連續3年成績突出受到公司表彰者。

3、業務有突出專長,個人年創利100萬元以上者。

4、連續數次對公司發展提出重大建議為公司採納,併產生重大經濟效益者。

5、非本人責任而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者。

6、領導有方,所領導的單位連續2年創利200萬元以上或成績顯著者。

7、領導虧損單位扭虧為盈,經營治理有方者。

8、有其他突出貢獻,董事局或總經理認為該給予晉級嘉獎者。

9、對成績非凡突出或貢獻非凡重大者,可給予晉升工資二級,同時具備領導才能者,可給予提升行政職務一級。

第七條、晉升方式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監察委員會或監察部會同人力資源部稽核。

3、人力資源部提升會推薦。

3、董事局或總經理批准。其中,屬董事局聘任的員工,其晉升由監察委員會稽核,總經理提名報董事局批准。屬總經理聘任的員工,其晉升由監察部稽核,勞動人事部提名報總經理批准。

第八條、晉升程式如下:

1、人力資源部依據年度定期辦理提升會。

2、各部門主管對各自下屬進行初步評定後,按規定提出晉升申請。

3、人力資源部對各部門提報之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晉升資格者將同意評估,否則退回申請部門。

4、人力資源部對被評人進行評議,根據需要進行公開討論或個別面談,並填寫考核評估表。

5、人力資源部依考核進行結果彙總,並依核定許可權將考核決議結果呈相應主管核准後正式生效。

6、人力資源部部將晉升結果公佈,並將晉升情況知會相關部門備案以做相應調整,晉升者以提升信形式個別通知。

7、晉升人員接到提升信後,應在指定期限內辦妥工作交接手續,就任新職。

第九條、晉升名單由董事局或總經理髮布,公開表彰。

第十條、晉升手續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

第十一條、其他相關規定

1、經批准晉升後,員工需接受新崗位的任職培訓,且考核合格方可正式上任。

2、聘任期一般為二年,聘任期滿根據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

3、晉升條件不足時可設職務代理:

(1)各級職務出現空缺時,若無具備晉升條件的人員派任,應提升適當人員代理職務。

(2)主管級以上人員,除任職年限不足外(以不足一年為限),其餘條件不足者,不得提升。

(3)同等職位代理,視代理期間工作績效於適當時機辦理直接調任;不同職等代理,跨一職級代理滿半年,跨兩職級代理滿一年時,可辦理晉升。

第十二條、本規章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和修訂,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員工職級晉升管理制度4

第一條公司為了吸引所需的優秀人才,並且激發員工的進取心,不斷提高員工的業務能力和素質,特制定此晉升管理制度。

第二條晉升較高職位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較高職位所需技能;

2.相關工作經驗和資歷;

3.在職工作表現良好;

4.完成職位所需要的有關課程訓練;

5.具備較好的適應能力和潛力。

第三條職位空缺時,首先考慮內部人員,在沒有合適人選的情況下,考慮外部招聘。

第四條員工晉升分定期和不定期兩種形式。

1.定期。每年3月根據考核評分制度(另行規定)組織運營狀況,統一實施晉升計劃。

2.不定期。在年度工作中,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表現優異的員工,隨時予以提升。

3.試用人員成績卓越者,由試用單位推薦晉升。

第五條晉升操作程式。

1.人力資源部門依據企業政策在每年規定的期間內,依據考核資料協調各部門主管提出的晉升建議名單,呈請核定。不定期者,另行規定。

2.凡經核定的晉升人員,人力資源部門以人事通報形式公佈,晉升者,則以書面形式個別通知。

第六條晉升核定許可權。

1.副董事長、總經理特別助理由董事長核定。

2.各部門主管由總經理以上級別人員提議並呈董事長核定。

3.各部門主管以下各級人員分別由各一級單位主管提議,呈總經理級別以上人員核定,報董事長複核。

4.普通員工由各級單位主管核定,呈總經理以上人員複核,並通知財務部門與人事部門。

第七條各級職員接到調職通知後,應在指定日期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

第八條員工因晉升變動職務,其薪酬由晉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九條員工年度內受處罰未抵消者,次年不能晉升職位。

第十條本制度於制訂之日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