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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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培訓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培訓安全管理制度

培訓安全管理制度1

為加強安全工作,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杜絕和減少訓練事故,保證正常訓練,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組織

1、學校建立安全領導小組

2、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1)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教育

(2)負責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3)處理訓練事故

(4)組織實施安全事故

二、安全教育

1、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學校訓練隊教練員應提高隊訓練安全工作的認識,經常進行安全教育。學校每季度集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訓練隊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教育,教練員每天進行一次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的內容。安全教育貫徹預防為主的原則,具體內容包括: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2)交通、公安部門關於安全訓練的有關規定;

(3)安全訓練知識;

(4)訓練事故分析。

三、安全措施

1、按國家規定對教練車進行維護和檢測。

2、按規定對教練車進行報廢和更新,報廢車不能做教練車。

3、教練車的副制動踏板、副加建踏板、副後視鏡、副離合器踏板要齊全有效。

4、每臺車配備一個滅火器,要定期檢查和更新。

5、訓練期間每臺車選一名學員為本車安全員協助教練員做好安全工作。

6、停放時教練車集中停放,關好門窗鎖好車門後,車鑰匙統一交到門衛集中保管。

7、訓練中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保證安全訓練。

8、堅持教練車訓練前,訓練中和訓練後的三檢制度,嚴禁帶故障訓練。

9、禁止教練員酒後執教和學員酒後訓練。

10、嚴格控制外來人員和車輛進入訓練車。

四、安全檢查

1、學校建立安全檢查制度。

2、安全檢查在定期安全教育前進行。

3、安全檢查內容包括:

(1)安全教育和安全預防事故制度落實情況

(2)按20%比例抽查教練車,重點檢查轉向,制動等裝置。

(3)學員使用安全帶情況。

(4)有無違反操作規程的現象。

(5)有無酒後訓練情況。

(6)教練車安裝的安全附屬裝置是否有效。

(7)教練車是否按規定的時間和路線在道路上訓練。

(8)有無外來人員和車輛進入教練場。

4、檢查中問題的處理、檢查時發現的問題,要求責任人立即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應停訓,調整訓練車輛。

五、事故處理

1、事故處理程式

訓練中發生事故按照下列程式處理。

(1)無論是在訓練場或是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後,應保護現場,搶救傷員(移動傷員時應做好標記),並立即向學校、公安、交通部門和急救中心報告。

(2)接受事故調查,如實反映事故發生的經過,並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筆錄。

(3)協助有關人員處理事故現場。

(4)必要時留下現場證人的姓名和聯絡電話。

2、事故劃分

(1)與其他發生事故責任。訓練事故分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事故責任人應負的責任以交通公安部門認定為準。

(2)獨立事故責任。獨立事故教練員應負全部責任。有證據證明學員故意造成的事故可以減輕或免除教練員責任。

3、事故賠償

(1)賠償費的負擔。按事故實際損失額學校承擔70%,教練員承當30%。

(2)賠償程式。訓練中發生事故,在確定責任呢的基礎上,由保險公司賠償,超過保險公司賠償範圍,或保險公司免賠部分,先由學校統一支付,而後追償教練員應承擔的'部分。

六、安全應急預案

1、安質處負責制定安全應急預案。

2、安全應急預案內容包括:

(1)突然出現異常氣候,訓練中需採取的應急預案措施。

(2)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搶救和調整訓練車輛。

(3)車輛出現緊急情況時的救助。

(4)其他危及安全情況的處理。

3、安全緊急預案啟動由校長批准。

培訓安全管理制度2

1、教科室對參加的培訓人員,應嚴格審查,非培訓物件不得參加培訓。

2、校長辦公室管轄的旅館部,應嚴格按照公安部的要求接待住客。住宿人員要證件齊全,嚴格登記手續,無合法有效身份證件者不得留宿。

3、服務員應隨時掌握住宿人員進出情況,對形跡可疑的人員要做好控制工作,並及時和學校有關部門或當地派出所取得聯絡。

4、參加培訓、臨時住宿人員的貴重物品、機密檔案,服務檯應提供代為儲存服務。客人不得隨便將以上物品自行存放在客房內,預防發生失竊案件或洩密事故。

5、服務人員進入客房打掃應隨時關窗鎖門,非工作人員不準帶入客房。房間內接待來訪客人,晚上12時前必須離開。

6、培訓的講師和學員名冊、來客登記、每天住客情況,必須接受學校有關部門和公安機關的檢查,突擊檢查時工作人員應主動提供資料給予方便。

7、培訓活動內發生案件、事故,學校應主動組織人員保護好現場,及時報警,積極配合保衛、公安部門做好對案件、事故的調查工作。

8、校長辦公室有責任對旅(賓)館加強安全管理,督促其做好防火、防盜、防事故工作。

培訓安全管理制度3

1、公司中基層管理人員、班組長和工程專案負責人等、各級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培訓並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2、擔負各級危險作業生產許可審批和監護的人員(如:動火審批、監護;塗裝作業審批、監護;可燃性氣體測爆、測氧;密閉有限空間作業、審批、監護等)都必須經培訓並取得審批、監護資格證書後方可任職。

3、國家和船舶行業規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操作、電焊、氣焊與氣割、起重機械指揮、起重機械作業、企業內機動車駕駛、塗裝作業、壓力容器作業、壓力管道作業、電梯作業、船用高空吊藍作業、危化品相關作業、有毒有害有限空間作業、腳手架搭設作業等,應按照規定,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相關培訓機構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並按期複訓。

4、新進入公司的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經各級考核合格才能安排上崗,同時各級教育必修進行規範的記錄。

5、凡變換工種崗位或離崗達3個月重新回到原崗位的人員、以及員工因工負傷歇工天數超過3個月後返崗的,應接受轉崗和復崗二、三級安全教育,由用工部門負責實施。

6、凡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裝置和生產新產品時,應對參與生產管理和作業人員進行相應新施工工藝安全操作規程,風險辨識和應急防範措施的安全教育。

7、外協服務工作人員,須由相關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相應的安全教育;臨時參觀、學習和指導的人員,須經接待部門進行相關安全教育;船東、船檢人員,由總經辦負責組織,由安環部定期進行安全教育。

8、生產班組在每日班前會、每週安全學習時應對全體組員進行作業前日常安全教育,開展危險預知指出活動,由班組長在佈置當天生產工作任務的同時進行安全交底,並明確分工及安全負責人,檢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具)佩戴是否正確完好。班前會或班組安全活動應有相應的臺帳記錄。

培訓安全管理制度4

為進一步加強我們公司安全管理,確保企業對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使用及時、到位,依據本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和《資金運用制度》《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的規定,對20xx年度公司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及使用做如下申請計劃:

1、根據《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結合公司安全管理實際狀況,公司安全技術措施經費要按不低於建築施工單位產值2%的比例提取,專項用於安全生產及安全教育培訓等方面。

2、安全教育專項培訓的保障資金:用於購置或編印安全技術、勞動保護、安全知識的參考書刊物、宣傳畫、標語等;企業和專案有關管理人員的培訓和再教育費用;特種操作工人和一般工人的教育培訓;各類證照的年檢、換證工作等。

3、安全防護用品、技術措施的保障資金用途:用於購買、管理勞動保護用品。對安全效能不能滿足工作的需要的時要及時向公司主管部門提出報廢或降載處理,對達到使用年限的勞保產品根據規定進行更換;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進行定期的維護、保養和檢測費用,對不合格的或安全效能不能滿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裝置進行換代升級的費用等。

4、安全生產管理的保障資金用途:企業和專案有關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和人員的辦公費用、工資;公司購買的保險合同的新簽訂和續約費用;公司對有關部門及人員的安全生產獎勵等。